超标企业普遍不遵守信息公开规定,政府执法部门难辞缺位之咎。如果政府选择一些有影响力的企业严格执行法规要求,表明强制性披露的要求必须得到遵守,必定会起到很大的示范作用。遗憾的是,公民与环境研究中心在调查中没有看到任何地方政府部门对“不公布或者未按规定要求公布污染物排放情况的”企业进行罚款。相关部门的不作为,使得《办法》这一重要法规有成为一纸空文的危险。
国内企业案例:纺织行业
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入世”以来,纺织产业创造了数千亿美元的贸易顺差。2007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总额达1732亿美元,占世界的30%,吸纳就业2300万人左右,间接涉及1亿农民的生计。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市场因素的变化,这一行业正在进入转型和蜕变的艰难时期。水、电等资源与能源的消耗在纺织服装产品成本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一些企业因为耗水耗电量过大而饱受诟病。另一方面,很多纺织服装企业在印染、后整理等环节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化学污染触目惊心。2008年广东省环保挂牌督办的20家重点污染企业中就有两家纺织企业。
与此同时,国际贸易环境正在发生悄悄的、然而对一些企业却是致命的变化:从关注产品本身到关注产品内涵。零售商和品牌商采购重点从价格、功能、质量,转移到了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友好、社会责任等。我国纺织服装出口产品由于达不到进口国的标准要求,出口贸易受到绿色壁垒的限制案件也在逐年增多。
只有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才能打破绿色壁垒,在新的更高的层面上参与国际竞争;否则,就有可能在新一轮的竞争面前败下阵来。众多纺织服装企业不放弃履行对环境、对社会等利益相关方的责任,公开披露行业、企业的社会责任信息,赢得了利益相关方的信任与支持,为行业和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2009年9月,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召开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联合发布会,10家纺织企业(其中有6家属于境内外上市公司)公开发布了公司200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这些报告均规范编制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独立验证。据悉,中国纺织工业协会已经制定了企业社会责任三年工作规划,到2011年年底全行业建立中国纺织服装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企业将达500家。
在华跨国企业的“示范效应”
在环境社会责任理念、实践等方面,在华跨国公司给中国本土企业起到了很多正面的引导作用。在华跨国公司作为中国与世界资源交换的桥梁,越来越重视对中国环境保护与社会发展的责任,往往有明确的原则标准和实施措施,为中国本土企业承担环境社会责任作出了示范。
跨国公司在中国推进公司环境责任的主要途径包括:
——管理好在华投资的企业,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努力使其在中国的经营与其在涉及环境方面的全球承诺和原则、规章保持一致。例如英特尔就强调在中国精确复制芯片制造工厂,在环境方面遵循和全球统一的规则。
——实施供应链管理,把公司责任延伸到供应商,强化供应商及其采购工厂的环境要求。2008年,沃尔玛在中国召开全球可持续发展峰会,公布了最新的绿色采购原则,从2008年年底开始,他们还与环境保护部在绿色超市相关信息交流、环境标志标准的制定和认证方面进行了紧密合作。宜家中国公司也积极贯彻关于可再生森林认证的供应链要求等。
——在华跨国公司广泛开展专业化、品牌化的环保公益活动,在活动定位、协调组织、专业管理、品牌推广等方面让国内企业借???良多。安利中国已经在全国大部分省市种植“安利林”,总量达到100万棵树。2009年6月开始,安利中国还陆续在10座城市举办全国首创的环保教育主题游乐园,带动社会各界体验环保生活,身体力行实践环保。
就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环境责任表现而言,由于所处的发展阶段、政策法规的不完备性,部分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上也曾一度引发若干丑闻和非议。其中,产品质量与召回问题、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现象、利益相关者沟通欠缺等三个方面堪称跨国公司的责任焦点。
在全球产业转移过程中,存在着污染的梯度转移,向发展中国家输出大量污染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在华跨国公司执行双重标准,认为它们造成的环境问题应由东道国自己来解决,对公众的抗议反应漠然。肯德基先是宣称产品中不含苏丹红,当质检部门宣布其产品中发现苏丹红后,又将责任推给相关的供货商。金光APP的云南林浆纸一体化项目,也是因为对其“毁林造林”行为百般推脱辩解而饱受诟病。近年来,屡屡有一些拥有较好环保口碑,甚至是“世界500强”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发生环境违法行为。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披露的污染企业名单中,在华跨国公司的名单越来越长,其中不仅有著名的百事、惠尔浦、博世等世界500强企业,也有公众熟悉的日清、花王、嘉士伯等品牌。2008年1月9日,今麦郎等三家跨国公司因为屡次被环保部门查出有污染行为被原国家环保总局通报批评。
有一个很有趣的现象,跨国企业总部往往会在其环境绩效报告中有意披露其违规行为。如通用电气曾因为向空气排放废弃物被罚款100多万美元,其社会责任报告就披露了这一事实。但是,很多跨国公司在其中国公司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往往偏重于宣传其公关活动和业绩等信息。这方面,壳牌中国的做法值得肯定。他们连续多年发布责任报告,将公司发展的重大问题与利益相关方进行沟通,并对具体项目在实施过程会对中国环境、社会和经济方面带来哪些影响进行分析。
由于中国的非政府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公民社会发育很不成熟,目前中国尚没有足够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对在华跨国公司的运作进行监督和协调。这一现状值得关注和警惕。
企业的社会关系管理
企业作为一个社会组织器官,社区不仅为之提供了活动边界和存在前提,社区更是企业发展的终极意义和目的。从一般意义上讲,企业的社会关系管理包含了社区服务和慈善捐赠等方面;另外一个在国内正在发生的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伴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第三部门”——非政府组织的出现,许多企业开始通过和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来共同促进社会化服务。
社区是一个社会学概念,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对它的定义是:若干个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地域里形成的一个在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企业的社区服务,就是指企业直接为社区成员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其他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的服务,其中包括对企业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对特殊群体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优抚保障服务,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等等。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指企业组织员工利用时间、资源、技能为社区提供非营利、无偿、非职业化的福利性服务。这种福利性服务的具体内容比较广泛,有可能是给盲人讲电影,也可能是关怀孤儿与孤寡老人;有可能是献血,也可能是植树;有可能是到民工子弟学校教学,也可能是到边远山区进行支教;等等。
早在19世纪初,志愿服务便在西方国家出现。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志愿服务在西方国家已经十分成熟。20世纪80年代末,志愿服务开始传入中国。进入21世纪之后,中国有关政府部门开始大力倡导与推动志愿服务。
在政府的大力倡导以及汶川地震和北京奥运的共同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在2008年开始采取志愿服务行动。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该企业在2008年共开展各类志愿服务1745次,参加员工8万余人次,直接受助者18万余人次;而安利中国到2009年年初,就已经向社会提供了76万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开始从临时性向制度化转变,企业建立了“员工志愿者”制度,来提供制度化的志愿服务。在此之前,企业提供的志愿服务是比较零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