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的,柳芸芸茶饭不思,慢慢的滋生于一种病来——这是一种奇异的怪病:人们明明知道解药在哪里,可是,千古年来,每个患有这种病的人,都对触手可及的解药视若无睹,反而迷恋于这病痛之中,不愿自拔!
这种病的名称就叫做“相思病”。
治这种病的法子有两种:第一种,就是害相思病的人,恰好被所爱的人深深的爱上,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为什么这么说呢?道理很简单:如果两个人能够真心相爱,如何会有“相思病”呢?第二种呢,就是害相思病的人,为了要把病根去掉,必须要痛下决心,挥剑斩青丝,可惜这一招就更是难上加难了:许多人宁可终生为此腐烂而死,而决不肯断一丝一毫相思之苦。
所以,纵观古今,世间一直以来,最难于治疗的,并不是什么癌症之类的绝症——真正患了肉体绝症的人,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会尽可能的想方设法的延长自己活在这个世上的日子,他可以拼着命的去跟病魔战斗到底!
然而,患相思病的人恰恰相反:虽然还活着,其实已经死了。留给世人所看到的,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
柳芸芸就觉得自己现在已经是一具行尸走肉了:她相信自己没有第一种的运气,能够被赵明方所爱;她更不愿意采取第二种方法,把赵明方从自己的灵魂深处忘掉!那样,还不如自己去死!
她每天所能做的,就是偷偷的看一眼赵明方,看着他在球场上挥汗如雨,衣襟湿透,她觉得那是男子汉的风采;看着赵明方与朋友们谈笑风生,对酒当歌,她觉得那是男子汉的潇洒;看着赵明方和胖妹在一起,宠爱着她,娇惯着她,她觉得那是男子汉的宽容……总之,他一切的一切,在她的眼中,都是那么的完美无缺,如同天上的太阳,温暖着每个人的心窝——至少,她感觉到他的光辉!
一次次的偶尔相遇,柳芸芸的目光终于吸引了赵明方,他常常于无形之中,受到一种奇异的膜拜,虽然他四处寻找,却始终找不到这束光线的源头。
赵明方其实始终是个普普通通的男孩:他的容貌俊俏,却决非绝色;身材魁梧却非特别出众;至于成绩,虽然也不错,却也绝非超强型的。他心里明白,他之所以会被女生们前赴后继的追逐着,并非因为他的家世背景,也不是因为他的能力或是相貌——这一切的来源,在于他所守护着的女孩,并且始终不离不弃的女孩,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而是一个极胖极丑、极馋极懒的女孩!
因为这样,女生们的骄傲心理和妒忌心理便迅速的膨胀起来:凭什么那样子的一个女孩子,就能够得到一个男人如此精心和专一的守护?所以,也许她们在一种连自己也不明白的心理暗示下,做出种种怪异的举动来:她们不见的就是真的爱上了赵明方,也许她们只不过以为:凭借着自己的容貌和智慧,完全可以去摧毁这个看起来像童话故事里的爱情!
人们一直追求着完美,其实,从来没有人容许完美的存在。也许就是因为这样,人们世世代代以来,总是在不断的创造和毁灭中磕磕绊绊的前进。
当谢意信誓旦旦的当众追求自己的时候,赵明方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他觉得自己只不过是一件精美的器具,在众人交口相赞中,有人突然要出高价买回家——出高价的人也许并不了解这器具的价值,然而,这个人却明白,器具一旦到手,就能证明自己的某种身份。
所以,赵明方拒绝谢意是理所应当的。
但是,在那些尖锐的看客之中,赵明方隐隐的觉察出一种不同来:那是一种千百年来所等待着重逢的感觉。
追逐、逃离、偶尔相遇——一次次不休不眠的执着中,赵明方终于明白了那个真正欣赏自己价值的人,那个一直躲在远处,却似乎无力购买的人——一直以来,真正爱上他的人,就是那个传说中冰一样的女生——柳芸芸。
当赵明方终于在一次眼神与眼神的碰撞之中,抓住了这缕情丝,他才第一次了解到物理中电闪雷鸣的含义:那种撞击确实惊天地、泣鬼神!
赵明方以为自己会和胖妹相伴一生一世。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有另外一个女孩,撞进他的心胸——十三岁那年,他和胖妹爬上了山崖,胖妹脚下一滑,差点掉了下去,赵明方一把抓住了她:两个人虽然没有摔下山崖,却抱着一直沿着山坡滚了下来。等两个人清醒过来之后,赵明方才发现自己的短裤已经破了——胖妹的连衣裙上血迹斑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