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楚伶的照片拿起来仔细的端详着。我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这样对着她的照片看过了。也许是一直带在身边的缘故,每次掏出钱包为自己所消费付账时总会瞄上一眼,并没有像现在这样仔细耐心地看。照片的边缘由于长时间在夹层里搁置已经有些微微地卷边了,我用手指夹着照片的边缘小心地把它们恢复平整。
我把照片翻转过来,背后写着一行娟秀的小字:城城的贴身物。这是那天晚上楚伶趴在我的胸前写的,不是很工整,但经过两年的时间,字迹依然清晰如昨。我记得当时楚伶拿着照片偎在我怀里问:“我是否应该在照片上写点什么?”我的手指在她的发梢上绕着圈儿,凝视着她乌亮温润的眼睛说:“也许是应该写点什么,写什么呢?”
楚伶的头发在我胸前来回摩挲着,弄得我痒痒的。“写你的唯一好不好?”楚伶蓦地抬起头看着我。
“好是好,就是有点俗,有点创意好不好?”我把胳膊圈在她的颈下,手指在她一侧的脸颊上轻轻滑动。楚伶的脸依然温热热的,还没有从刚才的激情中完全走出。
“创意?怎么创意?你知道的,我是最不原意动脑子的,你帮我想想好么?”我想了想说:“就写城城的贴身物吧,你觉得怎么样?”
“不好不好,这词儿也太暧昧了,还有些……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反正觉得不太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的,这张照片我是要随身携带的,我走哪儿你就跟哪儿,不是我的贴身物还是什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楚伶看着我,“要是让别人看到,还以为……还以为……”“还以为什么?”我笑着看她。
楚伶看着我脸上的表情似乎觉察出了什么,“哼!你就坏吧你,我可不想让别人觉得我是你的、你的内裤!”楚伶在我大腿上狠狠地掐了一下,疼得我哎哟一声,“你、你也太狠了吧。”
“谁让你占我的便宜。”楚伶眯起眼睛笑,似乎对她的正义之举颇为得意,教训了一个心怀鬼胎的狡黠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