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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7章 对歌

方娇儿做了最精心的打扮,抬头一望,只见眼前阳光灿烂,原来一轮太阳正升在重九身后,令她耀眼生花。

她掩着眼,好不容易看清了重九胸膛以上的部分,这家伙连衣服都没换,这外相上便先失了一筹,一见就是个菜鸟,便笑道:“你先来!”

“好,听我唱来,”重九张嘴就唱,居然捏着嗓子,唱出了女声,“山顶有花山脚香哎,桥底有水桥面凉哎,心中有了不平事哎,山歌如火出胸膛哎。。。山歌好象泉水流哎,深山老林处处有哎。。。初次相会歌声中,敢问贵客哪里来哎?”

重九此声一处,立即震了全场,那个时代男子唱歌的并不多,而且社会地位低下,被称为伶人,谁愿意当被人看不起的伶人呢?

这唱歌好的就更少了,如今重九不仅变声成了女子,而且声音优美,若是不看他的模样,只听他的声音,想像中绝对是一个二八年华的豆蔻少女。

四周人群一阵欢呼,不少人都跑到了这一边,大声叫好,但也有些读书人颇为不肖:“雄作雌声,乾坤倒置,简直是侮辱斯文!”

方娇儿这个对手听了却是大惊,这首歌她是知道的,那是十分古老的经典了(与凤凰传奇的歌相差六十多年,二三十岁的人很少有听过的了,方娇当然不知道,重九以前有个爱唱歌的妈妈,刘三姐里的歌几乎是一首不落的都能唱上来)。

重九能唱上来本身就很出奇了,他竟还能引用歌词提出问题,这就更难能可贵了,没想到一个男的竟然是对歌的高手,万万不可大意,江南第一名妓,第一歌舞家败成一个男子,那可是丢人丢到家了,除了投江一途,别无它法了。

方娇儿想了好大一会儿,才开口唱了起来,她这一开口声音却变的颇为粗犷,类似男子。

重九变为女子,她便变为男子,这是为了与重九针锋相对,一出声,声音便激昂的反击了上去:“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哦,大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都是我的歌,我的歌。。。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四季风从坡上刮过,不管是八百年,还是一万年,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一曲《我家住在黄土高坡》,方娇儿又将观众全部拉了回去,她不仅唱歌,而且载歌载舞,这歌舞配合的恰到好处,也不知她是怎么随机应变设计出来的。

台子矮也有矮的好处,那就是更接近人气,娇粉们都沸腾:“好,太好了,娇娇,我们爱你。。。”

“我非你不娶!”

“我非你不嫁!”

“我。。。我。。。我当不了你干爹,也要当你干儿子!”

。。。

唱到最后方娇儿忽然变了语调,却是一曲信天游,声音也换回了女声:“我低头向山沟,追逐流逝的岁月,风沙茫茫满山沟,不见我的童年。我抬头向青天,搜寻远去的从前,白云悠悠尽情的游,什么都没改变。。。”

方娇儿就是靠这个吃饭的,她选的这歌更有技巧,这歌词半白不白,半雅不雅,雅俗共赏,无论是读书人还是聚集在此的老百姓都能听的明白,都能理解,都有感触,一下子就抓住了听众的心,而且这曲调简单易学,很快现场一片欢腾,大家都跟着唱了起来,组成了一股庞大的声浪。

唱完一遍,方娇儿改了歌词:“你这人哪里来,竟敢扰乱我舞台。”

说完,纤纤玉手向上一指,只是这从下指向上,不免气势弱了点。

重九想都不想,立即接了上去,仍是女声,声音娇柔婉转,比女子还要女子:“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为什么流浪,流浪远方,流浪。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流浪远方,流浪。。。”

重九控制着灵气,声音在半空中婉转腾挪,一个人的气息压过了这边的群众。

这是重九前世的参赛歌曲之一,下苦功练过,细节处拿捏的极为到位,除了声音略有差异之外,简直就是齐豫的原版。

这词是一代才女三毛所写出,虽然平淡,平淡中却极具韵味,丝毫不下于那信天游,否则也不会成为经典。

众人先是沉静,听到最后却是忽然间掌声如雷,这一次连那些读书人也热烈的鼓起掌来:“这意境太美了!”

“知道什么是意境吧?”

“诗也好,词也好,歌也好,文章也好,都要有一个意境,意境是文章的灵魂,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奇妙感觉。。。”

“行了,祝兄,听歌,听歌。。。没人愿意听你讲课。”

“哼,一个大男子偏偏学女人唱歌,有什么意思?”

这罗兄声音虽小,偏偏重九耳朵极尖,早听见了,不由的冷哼一声:“别以为我不会唱男人的歌,我不唱是怕吓着你们!”

说完,换了歌曲,恢复了男声:“谁是英雄,闪电如风。跳动的身影追逐着梦。谁是英雄,谁与争锋,四方的擂台赢得光荣。。。谁是英雄,心动天空。紧握的双拳挥出彩虹,平凡的我,也会闪烁,创造奇迹我就是英雄。只不过明白人生才走一回,痛再多泪流过要勇敢面对,想一想铮铮铁骨怎能后退,抬起头接受挑战无惧无畏。。。”

重九保持住口型,嘴并不开合,而是调运起全身灵气,以灵气的震动发出声音,这样发声穿透力极强,声音透过空气的震动传射向四面八方。

下面的人望上去仿佛高台上霞光万丈,霓虹万千,似乎在重九身后出现了一个庞大的混合乐队,各种乐器齐奏。

这歌声穿透进每个人的心里,无论听懂的,听不懂的,尽皆如痴如醉。

方娇儿是这方面的大家,更能体会出重九歌唱之难度,非数十年功力者绝唱不出此种韵味,这功力似乎比师父也不多让。

不知不觉间,方娇儿也融化进了重九的歌声里,她透过歌声仿佛看到了,一个少年跳跃如风的身影,真的象歌里唱的那样,跳动的身影追逐着梦!

重九的歌声穿出临安,一路向西,直接飘到了大雪山,大雪山玉龙峰顶雪山冰堡的最深处密室中,冷印依然成大字型挂在墙上,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来理他了。

这间密室没有窗户,没有阳光,终日冰冷潮湿,只有一根火把提供光亮,他也不知时间过去了多少,是一天是一个月还是一年还是十年,他只觉的全身糟透了,疼痛因为太过剧烈,早已麻木了,这身体仿佛不是自己的一样,念动到达之处,连动动手指都是不能。

如果此时有人看到他的模样,必定会大吃一惊,他哪里还象个人啊?

披头散发,脸上布满血痕和焦痕,身上更是青一块、紫一块、红一块,找不出一块完整的皮肉来,肘头、腿关节之处露出了森森白骨,五个手指五个脚指都残缺不全,胸膛的肉撕的一块块的,血肉模糊一片。

最难以忍受的是渴,嗓子就像是冒火了一样,他厮声而呼:“水。。。”

声音厮哑的却根本无法听清。

门外十几个守卫,有雪山派弟子也有拜火教弟子还有两个武林人士,之所以这么安排,是为了互相监视,这些人同帮的聚在一起,喝酒的喝酒,聊天的聊天,赌钱的赌钱。

看守地下密室的活儿最是枯燥无味,这是他们所能进行的最好消遣了。

有人听到了里面厮哑的声音,却也不去理会:“一个死囚,理他作甚!最好死了,我们兄弟就可以上去呼吸新鲜空气了!”

这一边的人不理,那一边的人也赌气不理:“喂,这次该你们送饭了!”

“送什么饭?就他那个样子还能吃饭吗?早饿死早脱生!”一边说着,这拜火教弟子一边将肥大的野鸡腿塞进嘴里大嚼。

“小心盟主回来收拾你!”

“收拾谁呀?他走的时候这人就已经死了差不多了,现在只是完全死了,也没什么区别。再说了,若是盟主不想他死,怎会把他打成那样?”喝着小酒,啃着野鸡腿的拜火教弟子满不在乎的说,“现在这个年头,就算是好人说不定也碰个什么事死了,何况是这只剩了一口气的人,到时就说他得病死了,盟主能奈我何?”

“好,你不喂,我们也不喂,哼,那死尸臭成那样,谁愿意靠近?”

这里两边都没有送饭、喂饭的,想活活把里面的冷印给饿死,冷印只觉的喉咙里冒了烟一样,忽然他一偏头,狠狠的一口咬在了身边的冰壁之上,这冰壁尽皆是坚冰凝成,坚硬如钢,并不是那么容易咬下的,但冷印用舌头舔,用牙一点一点的磨,楞是一点一点的将冰壁化成水吸收进肚子里。

在漫长无际的日子,他就是靠着这样吸取一点点水分,维持着生命,他不想死,他相信总有一天,所受的一切都会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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