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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章

在和林小雅正式分手的三天中,傅斯年照样吃睡,照样工作,看起来他的生活并没有因为女人的离开而发生什么改变,他貌似也不是那种离开了谁就生存不下去的主,看人现在还不是过得风生水起,生龙活虎的。

只是,那表面上看似完整无缺的皮肤,内部机理的溃烂成伤只有他自己知道。

斜倚在试衣间门口的男人,身形俊逸,神情慵懒,一身黑色修身西装透着淡淡古龙水味,浓而不腻,足以催魂。

男人幽暗深邃的眼眸注视着那枚串挂在自己小指之上的环,那是枚璀璨如星辰,亮丽如皓月的钻戒,修长手指间的动作是吊儿郎当的把玩,但眼神却是无比专注,像是在看待一样稀世珍宝。

戒指,在所有饰品中地位最高,也是一个男人送给一个女人最重的礼物。

它象征着男人对女人这一生的承诺,一个小小的圆环,便将你圈入我的生命,从此你便是我的责任,无论风雨疾苦,我都会对你不离不弃。

戒指的重量不在于它本身有多华贵,也许就是一个易拉罐的环扣,那重量也足以大过那些钻石项链,名牌包包,也足以让深爱自己的女人幸福得合不拢嘴。

可是终究啊,他的这枚戒指还是没有找到它合适的主人。

傅斯年看着手中那枚蓝钻点缀的心形钻戒,它真的很璀璨,很耀眼,本来他是准备在八十八层顶楼餐厅亲自为她戴上的,没想到求婚不成,却变成了分手。

呵,真是讽刺至极!

若他早她一步将戒指替她戴上,结局会是如何?

纵使有万般的遗憾与不舍,但也是无可奈何啊!

苏晚歌在试衣间里试的那套婚纱可说是天价,国际知名设计师设计不说,光是那裙边密密麻麻镶嵌的钻石百合,便足以b--ling,b--ling得让人睁不开眼。

“怎……怎么样啊?”

女孩儿脸红红的,手提着重重的裙摆在一大溜人的簇拥下,羞羞答答的征求着傅斯年的意见。

傅斯年上下打量着,然后夸张的捂住自己的眼睛,比出一个OK的手势。

“简直闪瞎了我的眼!”

这样的婚纱倒是极符合慕容雪华的审美。

典型巴洛克式的纷繁复杂,蕾丝边层层叠叠,钻石水晶一样不能少,胸口设计要大气不能低俗,腰身要收很紧但不能收得太明显,裙摆最好要及地,就算不及地也要设计成那种公主的蓬蓬松松。

总而言之就是三点,第一要高贵,第二要华贵,第三要昂贵。

“苏小姐,这款婚纱真的太适合您了,奢华大气,又不过分张扬夸张,您穿上它,可是我见过最美的新娘啊!”

“是啊,是啊,新郎英俊,新娘美丽,苏小姐和傅先生真是天生一对的绝配。”

在场的那些个造型师,设计师们挨个儿上前对傅斯年和苏晚歌狠狠的夸赞了一番,弄得本就很害羞的晚歌更加尴尬得不敢抬头。

临末了两人换上便装选了家西餐厅。

对面而坐的时候,傅斯年发现晚歌的脸还是红红得,像只红苹果,煞是可爱。

男人顿觉有趣,邪气一笑,打趣道。

“我以为你出去闯荡这些日子你脸皮变厚了,没想到还是这么怕羞,你这模样搁动物园不得让猴子羞愧自杀啊?”

“啊?”

晚歌跟不上傅斯年的节奏,不知他是在暗讽她的脸红得就跟猴子屁股似的。

也不奇怪,傅斯年的毒舌腹黑小白兔似的晚歌哪会是他的对手,这世上唯一能跟他偶尔打一局平手的估计也只有林小雅了吧!

莫名其妙的又想到那个女人,傅斯年没来由相当烦躁。

看《前度》的时候知道,前任的永远比现任的好,因为有比较就会有差别,有差别自然就会怀念,只是他现在明明还单身,好好一个钻石王老五,多少美眉排着队任君挑选,他不但目不斜视看也不看一眼,还老是不由自主想起她,不是余情未了就是丢人,丢人,丢人!

“想吃什么?”

为了转移自己注意,傅斯年拿起menu开始点东西,只是翻来翻去间已经看出了他的心不在焉。

晚歌撑着脑袋,看着菜单,想了半天,也没想出该吃点什么好。

“两份原汁牛排七分熟,再给这位小姐一杯椰汁西米露。”

利落的合上菜单递给侍应,成熟男人果断风范尽显。

熟话说,成功男人之所以成功就是从来不将时间浪费在这些小事上,并且他适当的霸道永远不会让女人因为吃什么而烦恼。

晚歌看着傅斯年不尽带着崇拜的星星眼,但现在她知道她对傅斯年的崇拜早已无关爱情。

“送你。”

在等待餐点的途中,傅斯年随意的将一个镀金边小盒子扔到晚歌手上,那种无所谓的模样像是在扔弃一盒垃圾。

晚歌觉得奇怪,打开小盒子一看,竟然是一枚蓝钻心形戒指。

瞬间,晚歌面部肌肉垮塌,呈现出埋怨的神色。

“斯年哥哥,你不要玩儿了,刚刚还没玩够吗?都说我们只是做做样子给慕容干妈看,你刚刚不否认我们关系就算了,现在还送我戒指,你不觉得很无聊吗?”

“咦,看你的样子是十分极其迫切的想撇干净跟我的关系啊,啧啧,原来那个哭着喊着要嫁给我的小丫头到哪里去了?”

“哎,我哪有哭着喊着要嫁你,就算有,那也是我少不经事,我现在要专专心学的等一个人,所以你千万不要这个时候跟我搞暧昧,不然我真缠你一辈子让你后悔死哦!”

难得晚歌还可以和她崇拜的斯年哥哥这样轻松的一起坐着吃东西,偶尔还可以没大没小的开玩笑,想起以前两人的那种相处模式,不得不说现在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状态。

傅斯年不得不承认,晚歌的这次离家出走的确让她成熟很多了。

她不再是那个懵懵懂懂,只会幻想做梦,感情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的傻丫头了,他想这个傻丫头一定是经历了一段非常奇妙的旅程,遇到了一个非常奇妙的男银,否则生活在温室里的这朵小百合哪可能突然有这么大的觉悟。

不过,不管怎么说,晚歌能够跳出只有他的世界,无论如何都是件好事,他打从心底为她感到高兴。

“那能不能告诉我你要等的那个人是谁呀?搞不好你万能的斯年哥哥我还可以顺势替你推一把舟啊?”

傅斯年难得也有八卦的时候,只因他是真的很好奇,那个男人究竟是谁,竟能在短短几个月时间打扮他在晚歌心中占据了长达数十年的头牌位置。

晚歌突然俏皮一笑,扬起手中那枚戒指,笑嘻嘻道。

“一个秘密交换一个秘密,如何?”

傅斯年捏着下巴,故作认真思索状,然后打一个响指道。

“成交。”

晚歌亮眼放光,忙不迭拍着手道:“是谁,是谁?不会是那个白箴颜吧?快告诉我是谁,斯年哥哥。”

“嗯……我告诉你吧,她呢,就是……一个女人!”

“切,说了就跟没说一样,难不成还是男人啊!”

晚歌有种被耍了的气恼。

傅斯年却一本正经道:“我说完了,该你了。”

“那我也告诉你吧,他呢,是一个男人。”

晚歌依样画葫芦,两人就这样笑笑闹闹相互打趣揭短,暂时忘却了彼此心中各自的心事。

傅斯年从来不知道,和晚歌聊天也会是这么有趣的一件事。

嗯,如何来形容呢,有点像是跟一个小女孩儿逗笑,不需要思考什么,也不需要顾及什么,心理年龄自然拉小,说不出对我轻松和愉悦。

从前晚歌小丫头对他的一番深情迷恋一直让他头痛,他最最不希望的就是自己会伤害了这个小女生脆弱单纯的心,现在看来,这些问题都不存在了。

很高兴一直跟在他身后,被他的高大身影挡住了视线的小女孩儿终于走出了阴影,看到了他身后的,大片美好的森林,那成片成片的森林,总有一棵树屹立着等待着她,守候着她。

吃完西餐,两人还要奔赴慕容雪华规定的下一站,某个名流举办的酒会,旨在向众人宣布两人就要成婚的关系。

倒不是说两人都甘心当傀儡所以任慕容雪华这只老妖精摆布,只是两人早在私下商量好了,若是对方心中的那位最后都跟自己无疾而终,那他们两个就凑合着弄个婚礼。

至少,这场婚礼,虽然会让他们痛,但却能让全天下人开心。

正所谓‘我做好事我骄傲’,委屈了两个人,却成全了天下人,这笔交易还是值得的,尤其是他们两个现在等待的,守候的还是一份那样不确定的爱情,所以为自己铺好后路并没有错。

“等一下,这个……怎么处理啊?“

晚歌抓住傅斯年的衣袖,从餐桌上抓起那只戒指。

这礼物非同一般,她可不能收,但就放这儿未免太浪费。

傅斯年低头看一眼戒指,那是他精心挑选,亲自设计的一款戒指,现在却成了最大的讽刺。

“你若是不喜欢,就扔了吧!”

淡淡的一句话,是欢是喜听不出情绪,只是那双饱含深情的幽深眼眸再没有看过这枚戒指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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