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世纪之初的夏天,开始对城市的灯红酒绿爱憎分明的。而在此之前,我一厢情愿地认为,既然我生活在这里,我就是这座城市的一份子,没有人可以剥夺我公平地享有自由生活的权力,可是,等我到了上学的年龄,爸爸带着我到附近一所不怎么起眼的小学报名,却被告知要多交四千块钱借读费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我的想法是多么荒谬。
这座和我的童年血脉相连的城市,我爱它,可是它压根不知道我是谁。
那天,爸爸牵着我的手,沿着四环路上的立交桥慢吞吞地走,夕阳照着他凝重落寞的脸,照着他古铜色的皮肤和因为劳累过度而经脉纵横的手背,让他沐浴在一片土黄色荒凉忧郁的背景里。我往他身边一站,活脱脱的像是一个点缀:就是因为有了我,才使他看起来如此富有悲剧色彩的。
一路上,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汽车荡起的尘埃,在我们身边升起又落下。夕阳看到这对沉默的父子,也觉得索然无味,很快就消失不见。面前的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像是在提醒我们,吃晚饭的时候到了。
突然,爸爸问了一句:“你想上学吗?”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我有点发懵,当时,上学在我心中的概念毕竟还不怎么深刻,它还仅仅停留在肩膀上多一个书包,书包里多几本书,书里画着一些我必须要熟记的方块字和符号这种简单阶段,我不能仅凭想象就来判断它好或不好,既然无所谓好坏,自然也无法给我带来喜欢与否的直觉。所以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可是,爸爸还觉得意犹未尽,丝毫没有注意到我一头雾水的脸和脸上强烈的无辜,紧跟着又问了一句:“如果你不上学,你会有出息吗?”
显然,这个问题同样超出了我的年龄范围,在我心目中,上学除了和学费有关系,就不牵涉其它事情了。至于出息,我的理解是,如果我和那个女人一样,一天到晚卖馒头,如果我和爸爸一样,没日没夜地拉车,是没有出息的。但是可以填饱肚子。上学就可以让我摆脱卖馒头或者拉车的命运吗?我不知道。所以这个问题我同样无法回答。
爸爸把我的发愣当成了沉思,等他认为我思考的时间已经足够长,却还是没有给出任何表态,就有点不耐烦了:“你怎么不说话?”
这时候我听见我的肚子响了一下,我立刻把握住机会,仰着脖子说:“我饿了。”
这句话让爸爸觉得,我是个心无大志的人,在我面前提上学和前途完全是对牛弹琴,所以,他闭上了嘴巴,重新沉默了起来。他一沉默,我更有了沉默的理由。父子两个的气场无声无息地纠结在一起,沉默得像天边的星星。
我的家,或者准确地说,我爸爸和他的第二个老婆组成的用于吵架和制造不良情绪的地方,坐落在一个熙熙攘攘繁华堕落的大学城附近的角落。那些衣着光鲜操着一口流利普通话的大学生,尤其是那些喜欢手牵手被我爸爸摇头总结为“世风日下”的情侣,是除了长年累月汗流浃背胃口好得令我咋舌的农民工之外,我们最大的顾客。他们虽然买得不多,但是出手豪爽,从来没有欠过钱,而且在面粉大幅度降价,馒头只要一毛五一个的时候,他们用一块钱买走六个馒头也毫不介意。不像那些农民工,为了不让自己吃亏,他们会很过分地多拿一个。
后来,馒头涨价了,一块钱只能买到五个了,我再把这些身价提高之后的馒头递到大学生手里,他们的眼睛会毫不例外地闪过一丝惊异的表情,就好像眼睁睁地看着我犯了一个错误似的。之后的反应,也会因人而异。如果有自己的女朋友或者男朋友在场,他们多半不会把心里的疑惑说出来,憋到心里,一直憋到下一次买馒头的时候再说;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们往往会在惊异的表情过后,坦诚以告:“咦!你是不是搞错了?”
每在这个时候,我都会言简意赅地说上两个字:“涨了”。这就是他们需要的终极答案,而且,说完了这两个字之后决不会被追问。在这一点上,面对大学生和面对农民工我的回答与所费的口舌也是迥然不同的。当我把少了一个的馒头递到粗糙乌黑的农民工手里,他们会毫不迟疑地代替我说出那两个字:“涨了?”
接下来,我就要不厌其烦地向他们解释面粉的进价与成品销售之间的关系,如果他们继续追问,我还会把发酵粉和我们所花费的时间计算进去。那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商品的价值量和个人劳动时间这一系列社会性很强的词语,否则,我的解释一定更具说服力。他们也一定会心悦诚服而不是半信半疑地拿着馒头离开。
综上所述,我个人十分倾向于向大学生服务,因为他们带给我的麻烦接近于零。有时候,我甚至连“涨了”这两个字都不必说,他们拿着馒头看都不看就走了,即使发现少了一个也毫不介意。只是有一点他们让我很失望,我一直觉得,大学生见多识广,一定很关心国家大事,面粉涨价与否,除了物价局他们应该第一个知道。其实,我错了,他们不是这样,他们只会关心自以为是国家大事的事。
至于我爸爸的工作,我真的不想多提,因为,他干的活实在是太平凡了,简直到了不足挂齿的地步。在每一个大大小小的城市里,除了出租车和公交车,它们是最常见的载客工具。更让我觉得它不起眼的理由是,和前两者比起来,它少了一个轮子。
而且,我爸爸的车没有发动机,它完全是靠人力。
我还想说说关于我的一些事,比如,我的朋友。
提到这个字眼,我心里浮现出的第一张面孔就是老方,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关系有多么特殊,也不是因为我只有他一个可以称兄道弟的朋友,我这么说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老方曾经靠他与年龄极不相称的灵光得异乎寻常的脑瓜子,给朋友下过一个令人过目难忘的定义。
他说,朋友,就是有刀子一起挨,有瓜子一起嗑。
就是这句牛逼闪闪的话,使我对他有一种发自内心的佩服。我觉得,这句话比那些振臂高呼的口号更有感染力,比扇着耳光的暴力教诲更有震撼力,比一切正儿八经地贴在墙壁上的名人名言更有生命力。令人莫名其妙地触动、激动,以及感动。如果不是老方当着我的面说的,我一定会觉得,说这句话的人比这句话还要牛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