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我在悄悄地改变着自己。
“这就是你们的实习老师,姓毛,大家鼓掌欢迎一下吧。”班主任淡淡地说。从她的目光就容易看出她并不欣赏身边的大男孩。
那时我正念初中,是个孤傲冷僻,尤其使老师讨厌的女孩。
我抬头望了一眼新来的老师,单是那宽松的背带牛仔裤,班主任就明禁止过。而这一切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大概是因为我只留意“清悦”的蝉鸣或是树下光营造的火树银花吧。而他的“别致”的自我介绍——一支熟悉但在他嘴里听不出调的流行歌曲却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卑微的席位——“愣头鸡”。
他的到来,并没有带来什么波动,我的日子依旧平静如水。
开始对他有一丝好感源于一篇文章,真没想到这愣头愣脑的家伙也会写文章,并且极具个性,有些清新脱俗的味道,有几句话还打动了我这颗尘封已久的心——或许更是因为他与我们有着相仿的年龄。
我开始留意这只常哼走调流行歌曲的“愣头鸡”了。而与此同时,我发觉他也开始注意我这个与世俗格格不入的女孩子了,也许是因为我们的目光常常撞击吧,但我却接受不了他含笑的目光。
直到有一天我收到“愣头鸡”的一张别致的书签,背面写着——“保留你自己的性格,抛弃多余的个性”。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我竟顽皮地在他的听课笔记上写了“The same to you”,而后竟能以笑回应他的目光了,也许只是激动地翘翘嘴角罢了。
秋季的天气总是一天凉似一天。每天放学后,同学们便呼着哈欠骑飞车回家了,而我家虽然离校不近,却也天天花上一个小时徒步回家——这是我的习惯。然而这细微的差别并不为太多人注意。而“愣头鸡”却在那一天冲人那以前只属于我的寂静,他同我一起走路回家,他没多说话,我也没多说,他依然哼着那支听不出调的流行歌曲,我依旧心想着他只是“愣头鸡”……
以后的日子里,我们天天同行,先前只是他一口气不停地自问自答,因为我是很少与人交谈的,后来我便慢慢学会了朝他微微一笑表示我在聆听;又过了几天,我也会与他聊上几句了:“我觉得你不像当老师,哪有和学生一起疯的?”“我可是你的老师,同学也喜欢我呀!”“谁说的,你知道我叫你什么吗?”……
渐渐地,我与周围的空气似乎相通了,也会和同学们一样在课上与老师“一唱一和”了,甚至会与“愣头鸡”玩水气球打得浑身湿漉漉的……我渐渐品尝了学校生活的快乐。
然而没多久,“愣头鸡”实习期满回校,送别时我没要他签名;连合影也没挤到他旁边,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临走他递给我一个信封和那页写着我的笔迹的听课记录:“我虽然不知道你的过去,可在我第一次步入你的教室的时候,就知道你是我实习的第一课……终于我成功了,你知道吗?看着你像别的孩子一样,我的心里就像放飞了一只小鸟……”那一刻,我哭了……后来,我邮给了他一张笑得很甜的照片,背面写着:“为你而笑,为了感谢你送给小鸟的天。”
再后来,又收到他简短的一页信纸:“我不愣吧?不愿叫我老师。叫‘毛毛虫’也好啊!”毛毛虫?!我仿佛又听见了那听不出调的流行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