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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人物篇(5)

“问我,我也没有法子。他们的不是,自作自受,我也不能讨情,我也不去苛责就是了。至于私自拿去的东西,送来我收下,不送来我也不要了。太太们要问,我可以隐瞒遮饰过去,是他的造化。若瞒不住,我也没法,没有个为他们反欺枉太太们的理,少不得直说。你们若说我好性儿,没个决断,竟有好主意可以八面周全,不使太太们生气,任凭你们处治,我总不知道。”

林黛玉觉得迎春的想法很可笑,顿时说道:“真是‘虎狼屯于阶壁,尚谈因果’。若使二姐姐是个男人,这一家上下若许人,又如何裁治他们?”黛玉在这里引用了一个典故。根据《南史·梁简文帝诸子建平王传》的记载,信奉佛教的梁武帝萧衍,在被叛将侯景率叛军围困的危急形势下,还在谈什么因果,对眼前生死存亡的危险形势不闻不问。黛玉贴切的比喻,倒是引出了迎春在《红楼梦》中唯一一句“惊世骇俗”的话:“多少男人尚如此,何况我哉?”迎春的一句话,骂尽了多少所谓的“英雄豪杰”,这是迎春留给我们最发人深省的一句话,更算得上是长期压抑地生活在贾府的迎春发出的最铿锵的控诉!

迎春自表心迹的话,不妨与《水浒传》中林娘子被高衙内调戏的情节对看。鲁达要为林冲打抱不平,林冲一番劝阻,令人顿时不知高衙内到底调戏了谁家的娘子。金圣叹评道:“本是林冲事,却将醉后鲁达极力一写,便反做了林冲劝鲁达,真令人破涕为笑。”此时,迎春受了气,探春、平儿为迎春出气,却被迎春劝解了一番,也足够令人破涕为笑了。

迎春与林冲的性格何等相似,他们都认为,逆来顺受、随遇而安可以让自己过上平淡而清静的生活。但是,因为内心的懦弱,林冲最终家破人亡、落草为寇,从此无牵无挂、冷漠无情,迎春则走上了“一载赴黄梁”的诀别之路,残酷的现实向所有人彰显了一个道理——软弱换不来救赎!

贾府的几位小姐中,迎春的结局无疑是最明朗的。第七十九回就写到她“误嫁中山狼”,并最终不堪忍受折磨,在绝望中孤独地死去。不过,迎春这个明朗的结局,还是有几个细节需要探索。

首先,贾赦为什么要把迎春嫁给孙绍祖?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先得搞清楚孙绍祖的来历。迎春的婚事起源于第七十二回,官媒婆受“孙大人家”所托,“天天弄个帖子来,赖死赖活”。这个孙家是什么背景呢?贾政的态度给出了答案。贾政认为,孙家“虽是世交,当年不过是彼祖希慕荣宁之势,有不能了结之事,才拜在门下的,并非诗礼名族之裔”。孙、贾两家所谓“不能了结之事”到底是什么,我们无从知晓,不过从贾政的“深恶孙家”来看,这个孙家的名声应该好不到哪里去。那么,孙绍祖又是什么人呢?从长相上看,“相貌魁伟,体格健壮,弓马娴熟,应酬权便”,看上去还不错,但脂评一针见血地评道:“画出一个俗物来。”再看身份,孙绍祖袭了祖上的指挥之职,正在兵部“候缺提升”。最关键的一点,孙家“家资饶富”,脂评写道:“此句断不可少。”从贾赦的品性来看,他把迎春嫁给孙绍祖,贾、孙两家的世交不重要,孙家“家资饶富”才是决定性因素。

这个推断在第八十回迎春回娘家的哭诉中得到了证实。迎春告诉王夫人,“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两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卖给我的。……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

对于孙绍祖的这段话,脂砚斋评说是:“不通,可笑,遁辞如闻。”不过,根据贾赦历来的德行,孙绍祖前半截话的可信度是很高的。也就是说,贾赦把迎春嫁给孙绍祖的目的,不仅仅是希图孙家“家资饶富”,最重要的是用迎春来抵债!当然,孙绍祖说当年贾府希图孙家的富贵“赶着相与”,则应该是瞎扯。反正当事人都死光了,也就只有随他两张嘴皮子乱翻了。

其次,迎春是怎么死的?

既然迎春是被贾赦拿去抵债,她在孙家的生活境遇也就可想而知了。在第八十回,迎春第一次也应当是最后一次回娘家,跟王夫人哭诉道:

“孙绍组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

再结合第五回迎春的曲目:“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本性懦弱、与世无争的迎春,就这样落入了孙家这个魔窟。

从判词里的“一载赴黄梁”和曲目里的“一载荡悠悠”来看,不堪忍受禽兽折磨的迎春,最终与姐姐元春是一样的死法——悬梁自缢。所不同的是,元春是被赐死,而迎春是自尽。

最后,迎春死在什么时候?

刚刚说迎春在第八十回最后一次回到娘家,或许有人会问了,既然八十回后的原稿遗失了,你怎么知道迎春不会再回来呢?实际上,迎春在第八十回的一言一行已经告诉了我们答案。迎春跟王夫人说了很长一段话,将孙绍祖的所作所为、自己的悲惨遭遇从头到尾都说尽了,如果下次还回来,再做一次复读机?另外,迎春表达了自己生前唯一的心愿:“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如果还有下次,迎春又去旧屋子里赖几天?最关键的是,生性懦弱的迎春在这一次回娘家时发出了她一生中唯一一次怒吼:“我不信我的命就这么不好!”这一声怒吼,已是她生命的绝唱!

按照《红楼梦》的情节节奏,迎春自缢应该发生在第八十一回。逆来顺受的迎春再也无法忍受魔鬼的折磨,悄悄然告别了这个世界。“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那个曾经“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的柔弱女子,自此魂归离恨天。她那一声怒吼,依旧在青山绿水间回荡,声声不绝……

5.人小心眼大(惜春)

在第二回有一首诗写道:“欲知目下兴衰兆,须问旁观冷眼人。”脂砚斋评道:“故用冷子兴演说。”实际上,脂砚斋漏掉了另外一个“旁观冷眼人”——宁国府的惜春。

冷子兴只是王夫人陪房周瑞媳妇的女婿,与贾府素无瓜葛。对于贾府的兴亡,他作为围观群众是情有可原的。可是,惜春自己就是贾府四小姐之一,怎么也做起了“旁观冷眼人”了呢?除了巧姐以外,惜春是“正册十二钗”中年龄最小的一个,却偏偏是她“勘破三春景不长”,难道是“自古英雄出少年”?曹雪芹究竟为什么安排年幼的惜春“将那三春看破”?这还得从惜春所处的生活环境说起。

冷子兴在第二回就说到,贾母极爱孙女,因此除了元春外,迎春、探春、惜春三姐妹都在祖母这边读书。照这样说来,惜春所处的生活环境,跟其他的小姐不是一样的吗?不错,环境是一样的,但每个人却有自己的特殊性。就惜春而言,她最大的差异性就在于“形容尚小”。

惜春小到什么程度呢?尽管具体的年龄我们不得而知,但有几个细节可以给我们提供参考。

①第三回,黛玉进贾府见到了姐妹三人,迎春、探春都有详细的面貌描写,到了惜春却是“身量未足,形容尚小”。

②第七十一回,南安太妃别有用心地要“检阅”贾府的小姐,贾母先后叫出了湘云、宝钗、宝琴、黛玉和探春,邢夫人还为迎春没有被召见而生闷气,而惜春自始至终都无人提及。

③第七十四回“抄检大观园”时,探春与王善保媳妇爆发了激烈的冲突,而“惜春年纪尚幼小,吓的不知当怎样”。

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惜春与迎春、探春等人的年龄不是相差一两岁,很可能是在十岁以上。照此说来,惜春与其他的小姐存在很大的“代沟”,缺乏共同语言。在贾府里,没有与惜春年龄相当的伙伴,这种生活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惜春孤僻的性格。

在贾府诸艳的聚会中,我们极少发现惜春的身影。在第三十七回海棠社开社时,“本性懒于诗词”的惜春欣然接受了负责“誊录监场”的副社长职务,但似乎没有起到过什么实质性的作用。到了第四十二回,惜春更是以作画为由请了长假,基本告别了“社交活动”。在第六十五回,兴儿评价她“也是一位不管事的”。

当然,惜春在贾府里找不到童年的伙伴,但并不代表她就没有伙伴。在第七回周瑞媳妇送花时,惜春在做什么呢?“正同水月庵的小姑子智能儿两个一处顽笑”。由于在贾府没有年纪相仿的伙伴,惜春可以找到的只有智能儿,这样玩来玩去的,也就玩出了惜春内心对“西方宝树唤婆娑”的向往。

惜春练就孤僻、冷漠的性格,除了年龄因素以外,还有极为重要的家庭因素。

①母亲早逝,父亲贾敬“只爱烧丹炼汞”,年幼的惜春缺乏父母的关爱。这对一个幼小的心灵而言,是一个无可挽回的灾难。

②哥哥贾珍“只是一味高乐不已”,属于臭名远扬的角色。不要说指望他关照惜春,只要他的名声不要连累惜春就已经是谢天谢地了。第六十六回,柳湘莲说宁国府“除了那两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不是连惜春一并带进去了吗?

③宁、荣两府看似很亲密,但血缘关系要追溯到第一代的贾源、贾演两兄弟。因此,除了妙玉以外所有的“正册十二钗”中,惜春与荣国府的亲戚关系是最远的。如果在一般的家族,早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形同陌路了。惜春这个比客人还要疏远的“主人”,完全处于一个不尴不尬的境地。这样的境地,年幼的惜春能承受得起吗?

综合年龄和家庭因素,幼小的惜春没有享受到贾府兴旺的成果,却必须作为其中一员经历贾府的衰亡,孤僻、寂寞的惜春对贾府诸人缺乏足够的亲情。基于这些特点,惜春得以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漠视贾府中人的兴风作浪,洞悉庞大家族的衰败颓丧。“勘破三春景不长”,确实非惜春莫属!

在第七十四回,“专案组”无意中查出了入画私藏物品的“违纪”案件。不过,入画交代得比较清楚,“专案组”也没有打算深究。但是,惜春的表现极为反常,先是向王熙凤表态:“二嫂子,你要打他,带他出去打罢,我听不惯的。”接着竟是追着王熙凤“求情”:“嫂子若饶他,我也不依。”惜春的反常表现顿时就把王熙凤整蒙了,心想我治家这么多年,只见过讨情的,还从没见过讨罚的,惜春是感冒吃错药了,还是脑袋被门夹着了?

惜春既没有吃错药,也没有被门夹,她的心思在接下来与尤氏的对话中展露无遗。实际上,通过前面对惜春性格的分析,我们已经能够推测出她对贾府生活的厌倦,以及对贾府衰亡的恐惧。惜春必须找一个合适的机会,与贾府断绝所有的关系。入画的“违纪”给她提供了一次绝好的机会,她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从惜春对尤氏说的话中,我们感觉到宁国府的坏名声已经波及到了惜春。她毅然决然地告诉尤氏:

“不但不要入画,如今我也大了,连我也不便往你们那边去了。况且近日我每每风闻得有人背地里议论什么,多少不堪的闲话。我若再去,连我也编派上了。……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自此以后,你们有事也别累我。”

尤氏觉得匪夷所思,心想你这么个小毛孩子,哪来的这么大气性?尤氏说惜春是“冷口冷心”,惜春则针锋相对地“教育”嫂子:“不作狠心人,难得自了汉。”“心内原有病”的尤氏“心中羞恼激烈”,却拿惜春无可奈何,只得带着入画,“赌气起身去了”。

尤氏与惜春“谈判”破裂,标志着惜春与宁国府的正式决绝。可以断定的是,这仅仅是惜春计划的第一步。贾母亡故后,惜春将会只身离开荣国府,与贾府彻底决裂,开始自己的漫漫天涯路。

与贾府决裂后的惜春去了哪里呢?我们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惜春最终的结局是出家为尼。

①第五回判词中有“独卧青灯古佛旁”,曲目中有“西方宝树唤婆娑,上结着长生果”。

②第七回惜春对周瑞媳妇说:“我这里正和智能儿说,我明儿也剃了头同他作姑子去呢。”

③第二十二回惜春的灯谜写道:“前身色相总无成,不听菱歌听佛经。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脂砚斋评道:“此惜春为尼之谶也。”

在高鹗的续写中,惜春确实出家了,但具体情节明显有很大的问题。高鹗写惜春出了家,但却没有离开贾府,而是在妙玉的拢翠庵中修行。这样的情节安排有三大矛盾,第一,与惜春致力于与贾府决绝的方向大相径庭。如果惜春仅仅满足于拢翠庵修行,何必“杜绝宁国府”呢?第二,与画页上的“古庙”和判词中的“青灯古佛”不吻合。拢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新建的,哪来的古庙和古佛?最关键的是第三点,惜春在拢翠庵修行,也算是比较圆满的结果了,如何又能体现“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薄命主题?

在《红楼梦》的原稿中,惜春绝不可能留在拢翠庵出家,而是彻底离开了贾府,从此不知所终。那么,她出家之后会是什么样的生活状态呢?

我们先来看一个细节。第七十七回,得知芳官等人要出家,水月庵的智通和地藏庵的圆心,巴不得“拐两个女孩子去作活使唤”,两人组团给王夫人灌了一阵迷魂汤,将芳官等人骗了去。由此可以看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通过出家改变自己的悲剧命运,只是不切实际的空想。惜春的决绝,不过是从一个火坑跳进另一个火坑而已。

或许惜春运气好呢?我们再来看两个细节。第一,第五回判词中写道:“缁衣顿改昔年妆。”第二,第二十二回脂砚斋对惜春灯谜的批语:“公府千金,至缁衣乞食,宁不悲夫。”可以看出,出家后的惜春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说直白一点,惜春不过是穿着尼姑装的乞丐而已。画页中的“看经独坐”、判词中的“独卧青灯古佛旁”都暗示,出家后的惜春依旧是孤独的、寂寞的。

惜春以为,决绝贾府、皈依佛门就能让自己过上平静、安宁的生活。可是,人的力量在命运的面前是何等的渺小,惜春依旧孤独、凄苦地生活在另一个“贾府”。魂归离恨天,或许才是惜春悲剧的终结。

6.家亡莫论亲(巧姐)

王熙凤“可爱的小公主”巧姐竟然也能跻身“正册十二钗”,给气氛凝重的“薄命司”带来一丝新鲜的青草气息,也给我们带来了诸多新奇。

其一,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极为特殊的辈分不同的女子。除了巧姐和秦可卿以外,其他十一钗都与贾宝玉一个辈分,而秦可卿属于“大房出小辈”的特殊情况。

其二,王熙凤、巧姐是进入“正册十二钗”的唯一一对母女。当然,“正册十二钗”中也只有王熙凤生了女儿。

其三,巧姐是“正册十二钗”中唯一得善终的女子。我们从宝钗一路看下来,谁不是悲剧收场?有病故的(黛玉),也有守寡的(宝钗、湘云);有自尽的(元春、迎春、秦可卿),也有讨饭的(惜春);有沦入风月的(妙玉),也有乐极生悲的(李纨)。偏偏只有一个巧姐,在贾府败亡之后,还能在“荒村野店”“纺绩”,令人不由得感叹她的福大命大。

其四,巧姐极有可能是“正册十二钗”中唯一出生地不在金陵的女子。在第五回,宝玉在“薄命司”看得很清楚,封条上写的是“金陵十二钗正册”。也就是说,这些人都是金陵女子。当然,这里的金陵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不仅指南京,还包括长江下游沿岸一带,比如黛玉、妙玉就是姑苏女子,秦可卿则可能是扬州的。但是,巧姐极有可能是王熙凤在京城生的。说她是“金陵女子”,只能算是“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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