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的原则
政策制定的原则是指在公共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和社会公众要求的基本准则。一般来说,公共政策的制定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追求公共利益原则
追求公共利益是现代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核心价值标准。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必须反应社会公众的利益要求并以追求公共利益为永恒目标,为实现和维护公共利益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应努力达到四方面标准:一是利用有限的资源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政府公共政策应对公共资源进行高效的组织和配置,要讲求投入产出效益比,避免公共资源的浪费。二是尽可能降低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成本。政府公共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是需要国家财政预算做保障的,而国家的财政预算资金则是来源于社会公众所交付的税费,政府应尽可能花费更少的资金制定科学规范的公共政策并确保其高效执行,以回应社会公众对社会所作的贡献。三是给社会公众更多的选择权。政府制定的政策,对社会公众的生存与发展的私人政策问题应尽可能不干预,使其有更多的选择权,在政府积极正确的引导下走自主发展之路。
四是确保社会公平。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应侧重健全市场机制、维护公平竞争和调节社会分配等,在效率的前提下,确保社会公平,以全面调动社会公众的积极性,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
2.信息完备原则
信息是政策制定的基本依据。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究其实质而言,就是一个与公共政策密切相关的信息的输入一加工(处理)一输出的过程。政策问题一旦进入政府议程,政府便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信息的广泛搜集并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以寻找能够解决问题的关键信息,研究解决办法和对策,形成政府的公共政策后,又将公共政策的相关信息输出至社会领域,为社会公众所知晓、接受并执行。因此,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公共政策的制定者所掌握的有关公共政策的信息是影响公共政策质量的关键因素。信息越真实、越全面、越准确、越及时,公共政策的科学性就越强、社会公众的接受度就越大、最终的执行力度就越大。反之,公共政策便难以得到应有的效果。
政策的制定必须遵循信息完备原则,但在实际制定公共政策时,也要注意克服片面追求信息全面、完整的错误倾向。因为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是不完全的且是有一定过程的,所以政策制定者无须在所有相关信息都搜集齐全时再制定政策。这会错过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最佳时机。在实际政策制定的过程中,只要有一定信息量积累时,就应根据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形势加以分析和判断,把握时机,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
3.预测原则
预测是政策制定的重要前提。政策就是面向未来,作为未来要实现某项公共利益的行动指南和行为规范。因此,在政策制定之前,必须对经济与社会形势发展和未来趋势作出科学的预测,尤其要对政策所要解决问题的中、长期发展趋向加以认真把握,了解其发展规律、时空条件及其所产生的后果与影响,从而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如我国加入WTO的政策确定,就是在对世界经济和政治发展总体趋势进行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根据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的预测以及利弊分析预测的基础上确定的。
4.系统原则
政策牵涉面广、问题复杂、解决和执行的难度大,要使所制定的政策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利益需求,最大程度地为公众接受并付诸执行,在政策的制定过程中,必须以系统原则为指导,充分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来制定政策。在实际政策制定时,要将政策问题放在它所处的社会系统中去考察,综合分析整体与局部、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主要目标和次要目标及上述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关系,结合经济与社会发展形势,寻找解决政策问题的方法和实现公共利益的途径。只有从整体出发,作系统而协调的全面安排,方可实现政策制定的科学化与合理化。否则,政策有可能出现片面性或不合理性,引起部分公众的不满而最终导致公共管理活动遭受挫折和损失。
5.创新原则
政策总是要变革现在,开创未来,要消除或缩小现状与期望目标之间的差距。尤其是在现代科技迅猛发展并向知识经济发展的今天,创新意识和创新举措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制定者必须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打破常规,创造性地制定符合公众利益要求、能够引导和规范公众行为、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
特别是对因突发性事件或危机而形成的政策问题,由于没有常规的先例可循,更需灵活有效的创新思路和方法,使各项政策具有较强的生命力。
6.可行性原则
各项公共政策制定后,最终是要付诸实施的,而要实施政策则必须具备实施公共政策的现实条件。任何政策中政策目标的确定和实施,均需论证其可行性。因为政策的确定,涉及到诸多复杂因素,只有对涉及政策制定与实施的主客观因素,加以认真分析比较,从人力、物力、时间、技术各方面得到保证,才能使政策目标确定和政策实施都建立在牢固的现实条件的基础上,使政策具有可操作性和最大成功的可能性。过去革命战争年代的左倾冒险主义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的教训,就是很好的例证。
7.动态发展原则
政策的制定、执行、修改是一个连续的动态过程,而政策所要解决的政策问题则是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在制定政策时任何一个细节的疏忽或政策规范限制过多,都有可能在实际执行时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因此,公共政策的制定要富有远见,能适应未来的发展,保持可调节的弹性,以辩证思维方式指导政策规范的制定,留有相应余地,准备应急措施,确保政策能够得到持续、稳定的实施,避免朝令夕改和政策规范的大起大落而影响社会稳定。同时,任何政策规范体系都是一个开放系统,总是要与外界环境处于不断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换之中。环境变化了,政策规范体系也必然要随之作出相应的变动与调整。这便要求政策的制定者在政策的实施中应注意信息反馈,随时检查实施状况,一旦发现政策规范体系与客观情况不相适应,就应及时调整和修正,使政策得以补充和完善。
二、政策制定的程序
1.发现问题
发现问题是政策制定的起点和首要环节。发现问题,需要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对公共管理中存在的各种政策问题进行诊断,了解问题的状况和问题的形成原因,同时要区分出各类问题的轻重缓急,抓住急需解决的主要政策问题来进行分析研究,以利于政策问题的真正解决。政策问题的确定主要包括两方面工作:一是对政策问题进行准确的定性。能否对问题进行准确的定性,是能否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的基本前提。要在掌握真实全面信息的基础上,深刻认识问题的本质和外在表现,对政策问题产生的时间、地点和条件,问题的性质、范围、程度及其价值或影响进行准确的定性,为全面有效地解决问题打下基础。二是对政策问题形成原因进行系统分析。政策问题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包括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近期原因和长期原因等等。只有弄清政策问题形成的原因,才能有针对性地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公共政策的制定者要对政策问题的形成原因进行系统而全面的分析,包括纵向和横向分析。纵向分析是从政策问题形成的表面原因入手,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进行深入剖析,直到弄清不同层次原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找出根本原因。横向分析是指对同一层次的各种原因及相互关系进行分析,从中找出最主要的原因。政策的制定者对政策问题的正确分析和确定,一要充分掌握信息,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三要有科学的手段和方法。要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全面分析和重点分析相结合。
2.确定目标
政策目标是公政策制定者希望通过公共政策的实施所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政策目标来自于政策问题,它决定着政策方案要努力解决问题的方向,是判断政策方案优劣的根本,也是今后检验政策执行效果的基本尺度。正确的政策目标具有导向和激励作用,它能够极大地调动公众的主观能动性和为实现政策目标勤奋努力的积极性。一般来说,要科学合理地确定解决问题的政策目标时,应注意处理好下列几方面问题:
(1)目标要有针对性。政策目标的确定应针对实际要解决的政策问题,寻找事关政策问题要害的突破口,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使公共政策能够积极有效地促进政策问题的解决。
(2)目标要有可行性。要采用预测技术和可行性分析手段,对政策目标内容及相关因素进行科学预测和可行性论证,正确处理客观需要与现实可能、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的关系等,使政策目标的实现能有一定的弹性和基本保证。
(3)目标应系统。政策目标的确定,一定要系统全面,形成由总目标和分目标及各层级目标相互联系和制约的目标网络系统,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行政人员和社会公众在政策问题的解决和公共利益的实现方面,都有相应的责任目标和努力方向。
(4)目标价值准则要适度。政策目标的确立,切忌十全十美的纯理性主义,应将政策目标实现的价值确定在合适的“度”上,即该政策目标应同时体现社会公众所共同认可和遵循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伦理价值的有机价值构成。
(5)目标应有边界条件。即要确定政策目标所要解决问题的边际界线,也就是实现政策目标最低和最高边际界线,要能将政策问题解决在较为合理的范围内,为设计实现政策目标的方案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6)目标应具体。政策目标必须是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形态,它必须是明确而具体的。政策目标的概念,、时间、条件与数量和效益等方面都必须清晰的确定,以便于公共政策的实际执行者能够准确领会和把握,可操作、可检验。
3.设计方案
设计实现政策目标的方案是寻找解决政策问题的各种有效途径和办法的关键活动。现代政策在制定过程中要求设计多个实现政策目标的方案,以供政策决策者选择。在设计解决政策问题方案时,关键是前瞻性、创造性研究,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结合公共管理主、客观现状,大胆设想,精心设计科学方案,多途径、多方法地寻找实现政策目标的有效方案。
设计实现政策目标方案,一般可分为两个步骤,即框架构建和细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