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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曾沙

据说有一种鸟,一生下来就有两个头,但是这是一种很自私的鸟,两个头都想独自占有这个身体,于是它们成天争吵,互相啄食,它们战争的结束是要等到彻底地分出胜负,其中一个鸟头被啄食而亡。但事实上这两个头缺一不可,死掉了一个另外一个马上也会跟着死去。这真是一种很奇怪的鸟,我想为什么它们就不能和睦相处,然后长命百岁。

这是我在大二的时候思考的一个问题,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可想而知我在大学那几年是多么地闲得蛋痛。我已经很少会想起我的大学,我不喜欢有学校这个称谓的一切地方,我更不喜欢学校里产出的那些吊儿郎当的学生与总也不好打交道的老师。我身上的标签很多。我想在我历届的班主任眼里,大概我也是一个让他们头疼不已的学生。然而事实上我的学生生涯也并没有很糟,我最美好的年华,最纯真的情感全是在学校,已经从学校毕业两年了的现在,至今不能完全释怀。

我一直觉得很得意的一件事情是学校的系主任成为我强大的后盾,他对我的高度欣赏和赞扬直接纵容了我所犯下的各种错误各种胆大包天,以至于学校的学生会拿我没办法,学校的行政办拿我没办法,以及我的班主任,他们全都拿我没办法。虽然后来我的任性导致最终没有和他的关系处理好,但无论如何,我始终对他心存感激。

当然,我的重点并不是想说我跟系主任的关系,也更不是我在学校的胡作非为与藐视法纪,我不是流氓,事实上我在那个叫新港大道的一小片地方横行于校内校外,与系主任的关系并不是很大,我是那些人顶礼膜拜的一哥,我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往往你不妥协,这个世界就会妥协,于是那个地方我畅行无阻,无所畏惧。所以尽管我不是很喜欢学校,但有时想起那些我在呼风唤雨的岁月还真是无比怀念。有一次系主任找我谈心,他说他与几个老师曾提起过我,我从他的话里听出,他们觉得我是所带的学生中所受的争议最大的一个。我不知道我是哪儿来这么大的能量,但如果新港大道那个地方能够立下一块过往人物风云榜,我觉得我应该榜上有名。

在我风光无限的那些岁月里,我总觉得寻找爱情并不会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但毕竟我错了,无论是我风光无限的过去还是落魄潦倒的现在,我一直都不知道真正的爱情到底是什么样,往往在我以为爱情就要来了的时候,它很快就迅速消失。是的,这才是我想要说的重点。

我想或许曾经我也没那么光耀夺目,如果那些还能记得我的人,还能记得我的事,令他们印象最深刻的大概会是我不可思议的迟到几率。我几乎每天都迟到,我到的时候老师正讲得兴起,然而我还是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找个位子坐下来。我记得老师们曾就迟到这件事强调了很多遍,他们说以后不准迟到,迟到了的就不要进来在外面站一节课。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针对我,但我从来也没有在教室外面站过,我觉得无论有没有迟到我都是来上课的,而不是去练习站姿。并且我也根本不是故意迟到。我就是在这种迟到中认识了曾沙。

很难以形容她到底是一个是什么样的女孩,因为我对她大部分的形容都是来自于我自己的臆想,但这一点都不妨碍她成为我在鄂东职院里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因为她的教室在一楼,我的教室在五楼,我每次都要从她那边经过,所以我想或许是她先认识我。有一天晚自习我照常迟到,从她们门前经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那个一瞬间,我之前所见到的女孩,所幻想过的对象全部作废,而她让我有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我和她的第一步发展得益于她们班的一个我高中校友,那个校友是个穷光蛋,经常找我借钱,有一次他对我说他们班有个女孩看上我了。我知道他说的那个女孩是曾沙。我就此要来了她的电话。

我至今仍然能把那些与她有关的各种数字号码在脑子里倒背如流,我记得我带她去吃过的饭,我们共同走过的街,深夜中我们通过的电话,我从她教室前走过她整个班女生对我吹起口哨,以及放学后她在教室门前为我等待的彼此惊慌,但是很遗憾,所有的真实记忆全部止于此,在我迅速坠入深渊的一个星期之后,她突然消失。

我曾经想尽千方百计去找过她,为了问清楚这是为什么。这个为什么很是让我纠结了一段时间,于现在的我来说,早已看得淡然,无论是谁,要走,我不留。人要走了,必定是心走了,还问为什么,是多么地多余。但无论怎么说,当时的我是在忍受着身在地狱一般的煎熬。我害怕每个漫长黑夜的到来,害怕炎热夏日里太阳没来得及出现的阴凉,我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地坐在被阳光暴晒的炎炎烈日下,期望籍此能驱散我心中些许的阴霾。那段时间本就与我形影不离的兄弟高志超我更是死死地缠住他,否则在我一个人的时候的孤单很容易就击溃我。

故事早就结束了,是我过于丰富的想像得以让故事继续下去,是我过于泛滥的寂寞把自己折磨得死去活来,事实上我们的交往根本就没那么深,她也不足以让我如此刻骨铭心地惦记,事实上我至今还在提起她,是我过于自作多情的傻气,但我早已淡然,我只是一个总是很懂得珍惜的人,我为在我生命中出现交集的每一个人都留有位置,我可以为那特殊的每一个人像说曾沙一样说出个一二三四五,过去了的岁月找不回,记忆里的时光却是最动人的珍藏,如今我与她的联系,包括我与很多人的联系都是杳无音讯,但我希望他们能各自安好。我们都处在各个不同的城市,这些霓虹灯闪的水泥森林并没有它表面看起来那样光耀闪亮,你所经历的苦难我不会没有经历过,我所感受的风光也不会将你光华掩盖,我们都知道人性是多么地冷漠,寒凉不过人心。所以即使我们再不相见,不相念,不相闻,哪怕不相干,但总算曾经相识,如此足以相慰。

所以我其实也并不是在写曾沙,我是在写日月渐少的风华,以及那颗挂起我青春老去的枝桠。

窗外袭来寒风,我挚爱的夏日正在飞速远去,它预示了我在这个夏天所做的很多很多努力像窗外的风一样化为乌有,但我无能为力,感情向来是如此飘忽地难以控制,我突然发现这个夏天结束时最给我慰籍的一件事是我终于发现要给自己换一个从事行业,于是我填写简历寻找合适的工作,但我没想到我个人简历上的显赫经历一下子让我成为一个香饽饽,我平均每天接到五个通知面试电话,让我不厌其烦,我对那些小打小闹的刚起步公司态度高傲不屑一顾,那些规模庞大的企业又让我难以抉择,我几乎通过了每一个面试复试,但我至今也不知道到底该去哪,我有非常强悍的应对面试的能力,我信口开河地胡吹海侃,把那群面试官说的云里雾里,但我担心他们对我的第一印象良好导致期望过高,然后他们发现这个家伙做过记者,说的话名不符实,显然我得承认我应对这个世界的功力还欠火候。在这个夏天之前,我去过很多说出去还算能保留点颜面的单位,也被面试过很多很多的面试官,其中不乏对我高度欣赏者,强烈要求我能留下来,我想起我第一次单枪匹马地去面试的时候,我紧张得双腿发抖口齿不清,所以我觉得这也算是我的一些进步,但遗憾的是我始终没有赚到钱,于是这一切又全都白搭。

最近我总喜欢看窗外,窗外总是在刮风,但幸好大部分时候还是能见到太阳的,我对阳光的饥渴如同窗外那一排高过五层楼的百年老杨树。老杨树总是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有时甚至还会出现在我的梦境里,老杨树的叶子在夏季里也不可思议地所剩无几,我想或许是大风的缘故,有一天我站在阳台上看老杨树上头的苍茫天空,看白云飘过,阳光像朋友一样慰籍着我,我突然看到一片熟悉的杨树叶子,我认得它,它是这个春天从老杨树身上飘走的,它躲在白云里把这个世界晃悠了一整个夏天,现在它终于回来了,我看到它有一面被阳光晒得枯黄而干净,而另一面却沾满了尘世的泥土,我不知道这片叶子到底都去过了哪,但肯定都是我从没去到过的地方,我把它记了下来,它是一只自由飞翔的翅膀,是落魄潦倒的我现在所需要的力量,我把它记录在我的文字里,我是文字帝国的王,待我重头收拾旧山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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