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中,风险就过多地集中于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较低,最终风险是由日本中央银行作为最后贷款人所承担的,其结果是,日本存款保险公司最终担保了所有的银行存款。这样一来,日本的银行体系陷入了内在的道德风险:即收益归每个银行,亏损风险归政府。
日本金融体系的最大弊端是风险集中,没有将资金分散于相互之间呈负相关的资产上。这样,分散国内经济体系风险的最好办法是投资于与本国资产不太相关的外国资产。在有良好外汇储备的经济体系中,贬值后外汇储备资产的重估收益可以部分抵消内部的银行损失。这种机制起作用的前提是经济体必须有净外汇资产。
在日本保持经常账户顺差的政策目标下,伴随着日元的30年升值,形成了一些违背风险管理原则的市场行为,从而加剧了日元的波动,使国内价格更加偏离国际价格结构。
由于强烈波动,日元的长期价值并不稳定,日元无法被广泛用作投资工具或成为受欢迎的贸易结算货币。较低的日元利率起初对债务人具有吸引力,但其汇率的不稳定性将许多长期投资者拒之门外。这就是日元总是无法取代美元成为亚洲主要货币的原因。
日本政府采取如下一些做法来促进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发展,加大彼此的竞争力度,从而改善日本政府的金融体制。
其一,日本政府应当实行完全自由化的价格机制。这样可以增加各个证券金融机构数量,推进他们彼此在价格水平、信息传递速度以及服务水准方面的改进,进而打破该行业的垄断经营。其二,日本政府从政策方面放宽对从事证券金融行业的种种限制,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其三,日本政府进一步改善了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加强金融监管体系的独立性,提高金融机构经营的稳定性与健全性,增强了市场的自律监管作用。
除此之外,日本政府还从国际收支视角认真应对金融风险问题。从日本金融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资本外流一直是困扰金融体系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因此,为了打破融资企业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日本政府放宽了金融管制,以防止资本的进一步外流。同时,从微观市场角度,日本政府也在引导本国企业适应新的金融投资环境,努力提高本企业的资本报酬率,强化企业的内部控制以及管理,提高资本的运营效率。从宏观经济角度,日本政府也充分考虑到金融稳定问题的传递效应,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加强国际间的协调合作,建立全球性的金融安全网络系统,来促进更加稳定的金融体系的构建。
三、巴西金融性财政风险及其管理
自1994年“雷亚尔计划”实行以来,巴西已先后发生了多次金融动荡,时间分别在1995年墨西哥金融危机后。1997年下半年东亚金融危机后,1998年下半年俄罗斯金融危机后,1999年初米纳斯吉拉斯州州长伊塔马尔·佛朗哥宣布推迟90天偿还拖欠联邦政府债务后以及2001年总统大选前的6月份。最近,巴西的金融形势也非常不稳定。虽然每一次最后都涉险过关了,但它给巴西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带来相当的冲击与危害,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拉美乃至世界经济带来负面影响。
巴西政府吸取了经验和教训,进行了一系列的金融改革:(1)1994年8月,依据《巴塞尔协议》,巴西中央银行发布了2099号决议,建立了新的最低银行资本标准制度,重新规定了银行资产风险程度。显然,此举是为了增加银行的抗风险能力,促使银行进行谨慎性投资,提高银行系统的稳定性。(2)1995年11月,政府制订了“鼓励和加强金融体制结构改革计划”,对州一级银行以及一些经营不善的银行和金融机构,采取私有化和并购等果断措施,其中包括巴西最大的银行——巴西银行,第二大银行圣保罗州立银行及另外一个较大的银行——里约热内卢州立银行。允许外资收购巴西银行或扩大参股股份,1998年巴西最大的20家银行的外资参与占34.7%。并且还实行鼓励银行重组和并购的计划。(3)1997年5月,国家货币委员会建立中央信贷风险系统,所有银行必须把贷款数额高于50000雷亚尔的客户以书面形式上报中央银行。(4)1998年5月,中央银行第2493号决议建立了金融借贷证券化公司,它可以购买金融机构的信贷,然后将其证券化,亦即变为可转让证券。此公司还集中管理银行的部分呆账、坏账,以求减少成本,盘活银行资产,促进和扩大银行的信贷供应。(5)1999年1月,巴西中央银行宣布实行雷亚尔兑换美元汇率的自由浮动,中央银行将在汇率波动过大时进行有限度的干预,对汇率不正常的走势进行必要的监控。此举有利于阻止外汇储备的减少,恢复投资者的信心,缓解贸易逆差的恶化,实质上是关闭了美元流出巴西的闸门,有助于巴西金融市场逐步恢复稳定。同时也为银行降低利率创造了条件。
以上措施的实行对于加强巴西银行体系抵抗金融风险的能力是有帮助的,也为政府规范金融市场,提高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化解金融风险做出了贡献。特别是国有银行的私有化与重组并购以及引进外国金融资本措施,有力地提升了银行的市场竞争能力,更加以严格对银行审计制度和内部控制的要求,使得巴西私有银行的效益大大好于其他发展中国家。
中国金融性财政风险的化解
中国的金融风险除由于银行经营状况不稳定、资本结构的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动、投资对象本身经营管理的失误等所造成的一般性原因所导致外,同时还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所导致的体制性和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等特殊性原因。金融性财政风险是中国现阶段财政风险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必然现象。因此,要防范和化解金融性财政风险关键在于进一步理顺和规范政府、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推进宏观管理体制改革。
一、中国金融性财政风险的表现
金融风险是指资金的所有者或投资人在投资和融资过程中,因偶发性和不完全确定性因素所引起的收入的不确定性和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内容。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到期无法依约偿还借款本息的风险,它是涵盖整个金融交易期间的长期性风险,它与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的不同之处在于它在任何情况都不会产生意外的收益,只会造成损失,有时甚至是巨大的损失。当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在外部因素的冲击和干扰下,其本身的信用链条中断,人们就会对经济和金融状况的安全失去信心,从而产生强烈的悲观预期和盲目行动,最终导致经济和金融秩序的混乱与恐慌。
目前,信用风险已经是金融业所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而且是整个银行体系中最大的风险来源,因为银行资产80%以上是暴露在信用风险之下的,一旦客户到期无法清偿债务就会产生信用风险。银行业的信用风险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自身信用风险,即无力承兑到期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二是贷款信用风险,即放款到期和逾期本金和利息无法收回的风险;三是投资信用风险,即投资无盈利或无法收回的风险等。
在中国,银行体系积累的不良资产,包括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占全部贷款比例较高。从地区看,不发达地区明显高于发达地区,这种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没有足够的现款清偿债务和保证客户提取存款,使银行信誉遭受损失而形成的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是因为银行放款和投资的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资金来源的可用限度;或者资金来源的期限较短,而贷款和投资的期限较长,造成资金周转不灵。具体来说,一方面是指存款人按照正当理由要求提款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不能支付的风险,是现金支付能力不足,不能保证存款者提现需求;另一方面银行不能满足企业、单位等存款者转账支付需求。严重的流动性风险会触发银行信用风险,即存款者挤兑存款而银行无法支付的风险。即使很有盈利前景的银行,一旦发生支付因难,不了解内情的存款人往往将其看作银行经营不善的标志而发生挤兑,造成银行破产,甚至于发生连锁反应,危及整个银行体系的安全。
目前,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尚未显现,但潜在的支付困难因素日益增多,当前问题集中体现在中小金融机构上,一些城乡信用社经营管理不善,不良贷款比例奇高,自备资金极低,随时都可能出现支付困难。中国由于人口多,信息不对称现象十分突出,极易发生“羊群效应”和挤兑风险。
(三)市场性风险
市场性风险主要是指因市场价格变动,使银行资金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它主要包括股票、债券等证券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
证券价格风险主要是由于证券市场不规范和金融市场秩序混乱引发的种种风险,其中以股市风险尤为突出。上市公司质量不高,上市后无优良表现,业绩下滑。有的上市公司还乘机大肆配股送股,使各股价格拔高上扬;二级市场散户多,稳健投资机构少,并普遍抱侥幸投机心态;违规操作、信息透露失真时有发生;再加上社会“热钱”快进快出股市等现象存在,从而进一步加剧了股市波动。
利率风险是由于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上资金供求状况发生变化,出现了银行以较高的利率吸收资金,而以较低的利率发放贷款,形成了利率倒挂的局面,从而造成亏损的情况。目前,中国已发展了包括短期资金拆借市场和证券市场在内的资金市场,并允许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发行债券。随着有管制的浮动利率向开放的市场利率转变,利率风险将会变的比较明显。
而最为突出的是一种不正常的人为的利率风险,即同业银行及其他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过度竞争、违规操作、互相拆台、互挖墙脚,竞相高息揽储,致使利率风险大增。
汇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在持有或拥有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实力千差万别,政治经济形势变化不定,不可预见事件频繁发生,加上国际金融市场上的投机力量十分巨大,因此各国的货币利率经常波动,有时波动剧烈,这些变化都有可能增加银行的经营成本,或带来风险。随着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外汇业务将会有较大的发展,汇率风险的问题也将日渐突出。
(四)经营性风险
经营性风险是由于银行自身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形成的风险。最大的经营风险就是银行内部控制系统与治理机制的失控。中国一些金融机构违规操作、过度投机,积累了巨额的金融风险,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金融领域内大案要案时常发生,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内部监控机制失灵;此外,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水平较低致使贷款投向决策失误,都会造成经营风险。
(五)犯罪风险
金融业是巨额货币资金的洼地,因此容易滋生经济犯罪,也是抢劫、诈骗犯罪活动的重要目标。银行内部犯罪及内外勾结犯罪也常有发生,罪犯借助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手段,利用银行承兑汇票、存单、信用证、保单以及新型的金融衍生工具进行资金诈骗、金融权力寻租等犯罪。另外,因经济体制变迁而引起的体制性风险;信贷资金财政化,财政资金信贷化;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偏低,降低了我们利用市场机制来分散和转移金融风险的功能;非法设立金融机构租非法从事金融业务所导致的金融风险比较严重;金融从业人员素质偏低,不仅引发大量的业务操作风险,而且还引起大量的道德风险,等等。
二、中国金融性财政风险的成因剖析
由于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存在一些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了现阶段中国金融风险生成还具有特殊原因。从金融管理体系和运营的特点来分析,有外部、内部和国际三大方面。
(一)外部环境因素
企业产权制度的不完善,组织结构的欠缺,投资行为的不当都是与金融风险的生成密切相关,企业风险转嫁为金融风险,其表现为,第一,企业经营效益低下和转制是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加剧的主要原因。企业的短期行为造成外延式的生产规模急剧膨胀,而内涵式的扩大再生产滞后,高负债、低效益、亏损严重、信贷资金被挤占挪用。因此,经济效益的下降必然带来金融业的信用风险。第二,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建立,国有企业的风险基本由国家负担和解决,最终聚集为金融风险。第三,融资渠道单一,主要集中于银行信贷,这样企业的风险也就直接传导为金融风险。
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使金融面临一系列风险。第一,政府不合理行为必然导致金融风险增大。政府的政策失误,内在的扩张冲动、寻租行为和不适当的干预,可能会增大货币的供应量,使银行活动脱离效率原则,金融资源得不到优化配置,扭曲增量,恶化存量,增大了金融风险。第二,政府行为对中央银行活动干预生成金融风险,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对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影响,对中央银行信用活动的影响都可能促成或扩大金融风险。第三,政府对信用活动的直接参与和对信贷活动的干预,可能带来银行行为非自主性,资金非商业化经营和信贷软约束的后果,导致商业银行信用活动的扭曲和金融秩序的紊乱。
(二)金融系统内部因素
金融机构自身不完善、经营机制落后、监督机制滞后是造成中国金融风险不断扩大的内部因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
存款和贷款均占全部金融机构60%以上的中、农、工、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是中国金融体系的主体。这四家国有银行的安全与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然而,经过多年的风险积累,四家银行都面临严重的经营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