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投资管理。对于安全边界以内财政风险平准基金,为减少投资风险,政府应当对基金明确限定其投资行为实行较为严格的管理,包括制定相应的规则、严格挑选优质的投资机构、对投资过程进行严密监控,等等。而对于安全边界以外的可供市场化运营、主要以增值为目的头寸,可以参照中国现有的其他相似性质基金的投资管理规定,在对申请办理基金托管业务基金管理机构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无误后,可以考虑委托给第三方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进行托管。
(二)私营竞争型基金管理模式
设立基金会是一种有效的管理手段,由社会独立法人通过竞标方式取得对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管理权,成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政府部门只起一般监督作用,或者委托已有的社会基金管理团体管理,这些形式都是政府集中管理之外的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方式。在设立财政风险平准基金之后,可以由教育、社会保障、民政等部门负责相应普遍服务项目的政策制订和督导。具体的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工作则由专门的非盈利性公司——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公司来承担。
鉴于目前的制度环境、社会状况以及普遍服务基金的行业背景,让基金会完全独立化是一种新的尝试,基金会或多或少总会沾染上一些政府的色彩,但决不应该把基金会完全纳入到政府的行政体系中去。因此,可以借鉴美国等其他国家的成功的做法,成立相应的基金管理委员会,政府授权以契约的形式把管理和使用基金的权力交予该管理会。基金管理会不纳入政府体系,其性质为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主要人员由政府任命但不是政府公务员,其他人员从社会招聘,工作要遵循标准化、透明化的原则,职责分明并具有一定的工作自主权。基金管理会要对政府负责,受政府监督机关监管。
二、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组织创新
在财政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引入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封闭式管理机制,将可以极大地促进财政风险应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财政风险化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从图7.2中可以看出,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战略规划为我们指出了必须两项组织再造,一是负责互为一体四个环节的总管理机构,本书称之为财政风险管理结构,一个是专门负责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内部管理的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机构。这两个机构一个从面上、一个从点上互为“点面”的相互影响。缺一不可。
(一)财政风险管理机构的确立
拟成立财政风险应对领导小组,全面管理财政风险的应对。作为一项需要系统性管理的财政现象,财政风险所天然具备的整体性、复杂性和传导性要求财政风险的有效管理从一开始便要由较高行政等级的部门进行统一的规划与管理,从优化财政管理流程的角度来看,必须要建立一个能够超越部门利益,具有统筹协调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财政风险,以便在财政风险发生时利用上级部门的信息渠道和行政部门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执行力,以最为迅速和有效的方式在第一时间统一认识、统一思想、统一采取最为一致的应对行为阻断财政风险的蔓延,降低财政风险发生后所造成的损失。所以,即便是在财政风险管理机构设立的前期,出于稳健的考虑,我们采取渐进式的、“自下而上”的试点的方式予以推广,在地方也必须得到省一级政府的支持和认可。通过试点县市一级的地方统一成立财政风险应对领导小组,加强对财政风险工作的领导,实现对财政风险应对的常态化管理。财政风险应对领导小组,要有权威性。从构成来看,领导小组的成员,应该由一级政府的主要领导和主要部门领导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各级政府主抓经济的领导、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发改委等。
同时,在逐步建立财政风险内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可引进外部专家智力提高财政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客观性和可信度。首先,可以考虑建立财政风险评估专家库。针对不同的财政风险源,分门别类地从各个领域聘请相应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并对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在定期的财政风险评估过程中,每次评估前随机抽出专家名单,进行封闭评估。其次,将财政风险应对后评价委托给独立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由第三方对预算单位的应对绩效评估,以求评估结果的科学和公正。同时利用外脑的优势,在后评价报告的基础上,提出修正和改进方案,进一步丰富财政风险应对的经验,提升财政风险应对的质量。
(二)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机构的确立
在成立财政风险管理机构的基础上,作为应对财政风险的核心组织再造,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机构的成立,意味着财政风险专项资金管理的实现。面对财政风险的应对。有效的利用好财政风险准备金,在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机构成立初期,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要完成如下几大基本职能:一是管理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专用账户;二是通过开展必要的凋查、研究,及时关注国内、国际两个方面所发生的重大事件对财政安全的影响,并依此及时地提出应对财政风险所要达到的战略目标,修正财政风险来源和进一步细化财政风险传导机制的政策建议;三是建立并完善财政风险检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地跟踪研究国内外相关业务和新技术的变化。尽可能的利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估算财政收支的安全边界和发生财政风险的概率;四是建立较为通畅的财政风险沟通、预警和应对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思想和认识并形成专报,为统一协调各政府部门之间应对财政风险的行动做好准备;五是建立并构建较为科学的财政风险评估体系和风险评估标准,定期地发布财政风险评估指数,完善财政风险评估报告;六是建立财政风险信息发布与共享平台,利用互联网便捷而迅速的信息传播途径,实现财政风险信息的公开化与透明化,及时化解因财政风险信息不公开而造成的更为恶劣的影响;七是估算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合理规模和运营成本,并在主管部门批准后,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财政风险源范围和所应交纳比例,计算征收各财政风险源经济行为参与者应交纳的基金份额;八是在财政风险最可能爆发前,审核财政风险平准资金的拨付申请,监督和评估财政风险平准基金使用情况以及使用效果,每年度向主管部门汇报该年度财政风险平准基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和实际效果。
建立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路径选择
制度规范是一个包含众多成份的复杂、巨大的网络系统,它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是各种主客观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其形成的动力促成机制必然也是一个多维度、多层级的动力系统结构。要想充分发挥平准基金的积极作用,除了要不断对平准基金本身进行完善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使平准基金能够与现行的财政制度和各类经济社会制度有机的融合在一起,而这个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
一、建立财政风险平准基金易采取渐进性改革路径
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设立是一项新生事物,也是一种制度变迁过程,那么在此过程中关于改革路径的选择问题必然会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当中。在中国将较长时期内处在“发展中国家一过渡型社会”(这是棱柱理论所推演出一个重要概念,棱柱理论运用自然光通过棱镜的转折过程,象征性地解释了一国社会制度的转变过程,进而提出了三种对应的政府管理模式。)大背景下,社会制度的变革、特别是作为经济制度核心之一的政府财政制度的变革必然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由于财政风险认识的差异、成文制度的变革、非正式制度的演变等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设立之路必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必然不能一步到位,在行动之前,预先的设定下可能存在的几种情况和发展结果,尝试性地提供一个前进的路线图,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推进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制度建设,正所谓“预则立、不预则废”。因此,采取渐进性改革就应该成为推进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建设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之一,以财政风险的应对为行动的目标,以财政风险的混合型管理为过渡,将会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平准基金管理变革所面临的主基调。
二、密切关注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制度的路径
依赖路径依赖是指人类社会中的技术演进或制度变迁均有类似于物理学中的惯性,即一旦进入某一路径(无论是“好”是“坏”)就可能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路径依赖问题首先由保罗·大卫在1985年提出的,他认为,一些偶然事件可能导致一种技术战胜另一种技术(即技术演进),而且一旦选择某一技术路线,即使这一路线可能不比放弃的另一种技术路线更为有效,它也会持续到最终。道格拉斯·诺斯将前人有关这方面的思想拓展到社会制度变迁领域,从而建立起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理论。诺斯就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现象提出了三点主张:(1)制度变迁如同技术演进一样,也存在着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2)制度变迁不同于技术演进的地方在于,它除了受报酬递增机制决定外,还受市场中的交易因素影响。(3)诺思对路径依赖成因及其传递机制的说明又揭示了制度形成的基础是人们的信念。
诺思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对于建立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制度具有重要的启示。作为一种制度变迁过程,在建立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过程中,路径依赖的形成来自每项改革措施最初的正效应、政府的支持、个体和集体学习,以及后续政策的强化等,这些是现行财政风险管理制度改革走向良性循环的必要动力。但这并不能保证改革不受其他消极因素的影响,一旦此项改革没有采取谨慎决策,走向“锁定”随时都是可能的。那么,如何促进制度的良性循环而避免陷入“锁定”?我们必须承认和关注新制度形成过程中原制度环境下所固有的社会文化、习俗等非正式制度和不完善的个人认知对新制度的影响(新制度的形成是利益多元化、价值趋向多元化、信息不完备的当事人之间、当事人认知与环境之间的复杂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当事人的经济行为无疑受到现有制度的影响,同时,这些经济行为也必将影响新的制度。),建立(或生成)一种灵活的、鼓励社会成员反复“试错”的制度,在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制度形成过程中,通过分散决策利用散布在千百万社会个体中的知识尤其是默示知识,鼓励社会知识的积累,鼓励社会成员在各个方向或方面的创新,从而有效避免“锁定效应”的出现。
三、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路径演进需要政府主导
由于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确立,绝不是会通过单纯的引进其他相类似属性基金成文的规则就可以实现有效运行那样简单。制度的自组织过程(自组织理论是20世纪60年代末期开始建立并发展起来的一种系统理论。它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复杂自组织系统(生命系统、社会系统)的形成和发展机制问题,即在一定条件下,系统是如何自动地由无序走向有序,由低级有序走向高级有序的。在这里,本书借用自组织的概念,意在说明财政风险平准基金的建设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是漫长而且需要时间使组织内部各个因素之间实现有机融合。)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照搬其他的做法只能出现不伦不类的混沌状态,无法实现制度的顺利转轨。同时,财政风险平准基金改革的起始条件对于改革的成败与否以及路径选择影响巨大。考虑财政风险范畴的特殊性,情况更是如此。鉴于改革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法律等各个方面所产生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我们必须在尊重现有财政制度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的完成财政风险管理的制度变迁。在财政风险管理的制度创新过程中,政府的主导性作用必须摆放在重要的位置上,只有政府为财政风险平准基金制度的创新保驾护航,财政风险管理的制度变迁才能顺利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