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酒吧的时候时间尚早,老万拉过来一个穿着时髦的姑娘给我介绍:“这是小蝶,才女。”我笑着点了点头,在老万耳边小声嘀咕着:“什么来头?”老万翻了翻上眼皮,十分得意地说:“哥们儿新勘探出来的金子。”叫小蝶的姑娘倒显得十分谦虚:“甭听万老板忽悠,什么才女呀,就一写字的。”我随便握了握她伸出来的手:“原来是作家呀,荣幸荣幸。”
乐队开始演奏时,大家都在位子上坐了下来,老万趴在我的耳边小声说:“你可别小瞧那女孩儿,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这个。”他说着竖了竖大拇指。我不说话,我听到台上几个俄罗斯女人疯狂翻唱着Beyond乐队的《身不由己》:
在这寂静黑夜/沉默让人瓦解/能不能靠近我/赶走心中狂野/是是非非让人疲惫……
老万说:“怎么样林峰,要不要做点正经事,你文笔好,写点东西吧,我在出版界有些朋友……”
我摆摆手:“听歌。”
“你不能总这么颓废下去吧?”
“我有自己的打算。”
“什么打算?”
“考研。”
“操,你那叫逃避现实!”
我起身推门就往外走,老万在后面大喊:“你干什么去?还有朋友介绍你认识呢。”
我边走边挥舞着手臂:“拜拜了。”
街道上的人群熙熙攘攘,路人个个神色匆匆,他们在喧腾中找寻着自己的方向,或许,他们的目标只是这座城市里的某一个单元,可是我呢,我只是这偌大的城市里的一粒微不足道的微尘,飘飘荡荡没有方向。
我点了一根烟坐在马路牙子上用力吸着,想着几年前自己还雄心勃勃地站在这里大言不惭地侃大山吹牛皮,那时候连统治全人类的心都有。现如今,在经历了人生最滑稽的离散与背叛后,我变得一无所有。我以为自己是一艘迎风起航的船,承载着自己的梦想勇往直前;我以为自己是一只振翅高飞的雄鹰,用丰满的羽翼保护着自己最心爱的姑娘;我以为自己是最完美的情人,最重情义的兄弟,最上进的社会青年……其实,我他妈什么也不是。
我不能说服自己是不爱她了,事实上,到今天为止我依然爱着她,想起她的时候心还会隐隐作痛。但是直到她离开后我才渐渐明白,那些爱无关爱情,那是对如亲人一般的心疼与惦念。如果还有机会,我想我会把这些想法认真地讲给她听,也许我们还会成为很好的朋友,也许她会找到另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一个真正爱她的人能够全心给予她的爱情。可是晚了,一切都晚了。
我的狼狈生活并没有因为做出在老万眼里显得十分傻帽儿的考研决定而有所改善。近一个月来,我看不进去一点书,写不出一点像样的文字,走在大街上连平日里见人就躲的流浪狗都能对我吼上两嗓子。
叫小蝶的姑娘最近好像经常往老万酒吧里跑。老万神神秘秘地告诉我,他最近有个大计划。
“什么计划?”我说。
“我的计划对象就是小蝶,我要捧红她!”
我把嘴里的燕京啤酒一口气全喷在他的脸上:“什么,你说什么?捧红谁?你还真以为自己是张艺谋呢,哈哈,捧红……”
“我是指在文学圈里,我告诉你林峰,你还别不信……”
我一手举着啤酒瓶一手冲他摇摆着:“万老板,我信,我真信,哈哈哈。”
老万用那副比死了娘舅还严肃的表情对我说:“我跟你说正经的呢,我一个开文化公司的哥们儿最近在跟我讨论要捧红几个形象和文笔都不错的年轻人,他看中了小蝶。起初我也没觉得这小丫头片子能有什么能耐,后来看过她写的几个短篇,有几分味道,有空你也看看呗,你在这方面也成,上回就是想给你介绍我那文化公司的哥们儿,可你小子提前跑了。”
“你们想怎么做?”
“宣传呗,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只要你能想象出的宣传手段,我们都能整上,哥们儿在文化圈儿里还有点熟人。”
“文学就是让你们这帮俗人给生生糟践的。”
“甭他妈给我扣上那么大个帽子,我承担不起,也是人家小蝶写得不错,不然我们怎么不找别人专盯着她?”
我把酒瓶子里剩下的啤酒一饮而尽,在脑子里努力回忆着小蝶的样子,不知为何,我总觉得以前在哪里见过她,可是我把自己从穿开裆裤一直回忆到现如今,我的生命里确实没有走进过那样一个女子。
酒吧里看场子的小山子坐在我对面对我说:“峰哥,你不知道吧?其实万哥在七年前就是你们那个学校的文学硕士。”
“真的假的?”我转头问老万。
“咳,猴年马月的事儿翻出来干吗?”
“你不是最腻歪什么硕士研究生吗?”
“我到现在也腻歪,我上半辈子就他妈让个研究生给坑了!”
“肯定是段风月史,讲讲,”我饶有兴致地凑近老万,“给哥们儿讲讲呗。”
“去去,该干吗干吗去,比个娘们儿还闷事儿。”说完,他抬屁股走了。
我在后面大喊着:“你说对了,老万,时代在进步,头可断,血可流,三八精神咱可不能抛!”
老万走后,我凑到小山子面前:“喂,看来老万的事儿你知道的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