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刘明惊讶,老龙居然喜欢喝酒。
不过想想也是理所当然啦。传说中的龙,那基本上是待遇非常优厚的,吃的喝的……刘明也不知道是什么,反正做为有着神奇力量的龙,那肯是人类不可想像的。
不过刘明疑惑的是有些传说中,有些人物吃得是龙肝凤胆。有时候想想刘明会颇为疑惑,什么人会这么大胆,拿龙的肝凤的胆做菜吃?
当然,传说只能中传说,要在其中找什么逻辑是比较困难的,刘明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稍事打扮了一下,胡子刮刮,脸洗一把,换上干净点的衣服,出了门。
洪海市在国内虽然算不上数一数二,但也算沾点国际化的大都市了,别的不说,单单市中心地价最高的地带,一溜儿三家五星级大酒店,还有一家六星级的,这就不是一般城市能拥有的。当然,这样的地方所能来的人也不会是普通人,就说刘明吧,他这样子连那里的门也进不去,门童一准儿会跟他说:“先生,找人请走后门。”
刘明当然没想到要去那种地方,但不管怎么说,经过一个月的强身健体的训练,他自觉在人类中已经可以算是高手了,自信心严重爆棚,当然也不会去原来去的那种小酒店了。在五星级酒店的附近,刘明找了一家二星级的,无畏的迎着门童疑惑的目光,施施然迈步走了进去。
翻看了一下菜单,发现这里的价钱倒也没有贵到离谱的地步,一份最贵的菜也不过688元,便宜的几十块的也有,平均下来一百块左右一份。刘明很坦然的点了两个菜,然后特意要了一瓶酒店中最贵的酒。
跟老龙对话所知,老龙所说的酒的概念,并不是他想像的传说中的米酒,黄酒一类的低度酒,相反,在老龙的历史当中,高度酒也出现过,不过是比较珍贵的,据老龙说那是用龙的魔力为手段,采用特种工艺精制而成的,一般的龙都喝不到,那是龙王特供。
“如果现在还能找到我的家族,凭我的资历,相信也能竞争一下当王的资格了。”老龙感叹着。当年老龙还小的时候,龙王喜爱他,使得他曾经有机会喝过那种酒,由是也兴起了老龙要当龙王的雄心。不过很可惜,一个有大手段的家伙把当初的小龙给困了起来,最后七转八转,小龙被封在了戒批里面,慢慢时间过去了,小龙也就成了老龙。
根据老龙的口味,刘明要的是一瓶浓香型的白酒。支开服务员,刘明把手指伸入酒杯之中,只见恐怖的事情发生了,刘明的手指就像是吸管一样,一秒钟的时间就把一杯高度白酒给吸得一干二静。
“唔,味道不错。”老龙评价。
听到老龙这么说,刘明也开心,随手再倒一杯,老龙又是一饮而净,三杯下去,酒瓶空了。
“呃……再来一瓶。”刘明略有点尴尬的叫服务员。这才半分钟的工夫,一瓶高度白酒见了底儿,刘明的脸色根本没有变化——那是当然的,他没喝嘛——这情况在服务员的眼里,已经是怪物了。
喝凉水也没这么快的吧?
服务员望向他的目光已经有些变样了,这使刘明很不愉快。他做小偷,最习惯的就是别人对他无视,大家都不看他才好,如果被一个陌生人莫然其妙的盯上,他会全身起鸡皮疙瘩。
“怎么样了?”刘明用心意跟老龙沟通。
“唔,好久没喝到这么好的酒了,再给我来三百杯。”老龙觉得很平常的要求,可把刘明吓坏了。
这样的一瓶酒是三百多,倒三杯,一杯一百多,三百杯……三万多块。自己可没这么多钱啊。而且最重要的:如果自己一个人坐在这里,一气喝上三百杯,恐怕就走不了吧,到时候人们的目光也杀死他了。
“呃……先这样吧,等会儿我回去给你买酒。”
“怎么?小子!我也算帮过你忙了,怎么连酒也不肯给喝吗?你们人类,不是对于酒这种东西向来很大方的吗?唔,我真是倒霉,碰上你这么个小气的小子!……”
刘明无奈,向老龙略做了一下解释,老龙这才放过了他。好在这种解释只是用心意沟通就行了,大家看到的就是刘明发了一会呆,然后就神色平复如常了。
但就算这样,刘明的样子还是被某些人给记住了。无他,一气儿两瓶高度白酒下去面不改色心不跳,这就是传说中的酒仙啊!特别是在酒店这种场合,大家来这里并不单单是为了混饱肚子,更多的是一种交流,而喝酒能力,则是一项重要的交流手段。
随便吃了点,刘明擦擦嘴,结了帐。出门找了一家超市,干啥?拿酒。
他的总财产约有三千多块,刚才一顿吃下去花了八百多,要买酒的话根本就不够。何况做为职业习惯,超市基本上已经跟他家没有什么区别了。洪海市的大小超市也不知道有多少,随便溜几家也够了。
搬完了超市,刘明还不想回家,在家里闷了一个月,现在得以呼吸新鲜空气,刘明觉得十分的畅快。但其实他这种人,在大都市里并没有什么位置的,没有什么朋友,交际圈儿也很狭窄,泡吧之类的休闲生活跟他根本就不沾边。
他平时最大的放松,也不过是去上个网,或者闷在家里看电视。但现在出来的,登时觉得网吧或者家里都是老鼠笼子一样的地方,他此时心胸开阔,怎么能忍得下在那种地方生活?
“唔,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逛了半天,刘明转到了洪海市中心的广场。这里是洪海市的标志性建筑,占地面积七十五亩,最南边是一面电视墙,好多低收入的人们无处消遣,这里就是他们最好的休息之地。
不过时已深秋,这里人并不多,只有聊聊的数人,刘明也找了个地方,随便的坐在花池边的石头上。电视墙上此时放是映的是一个外国大片,车在飞,枪在响,不知道是主角还是配角的家伙飞来飞去。
刘明刚刚也喝了一点酒,略有一丝醉意,这时脑子有点不管用,看着电视努力分辨着谁是好人谁是坏人,不过还没等他分辨出来,电影暂停,晚间新闻开始了,登时周围几个人开始骂娘,然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了。晚间新闻是十点,这时候也该回家休息了。
不过刘明丝毫没有回家的意思,他心中此时还茫然的很。自己是有一身能力不错了,但像电影上那样有个用武之地还是很难的,他没有丝毫头绪。偷?偷谁家去?他可不知道谁家有值钱的东西,何况自己还有一个道德标准在那里,他的世界又狭小,于是可供选择的选项又小又模糊。
突然,一个警察押着犯人的镜头出现在电视墙上,刘明为之精神一震。这跟他的生活息息相关,平时他们最重要的就是要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种新闻一向是他这种人最爱看的节目之一。
两个犯人,四名警察。有趣的是,一个是小偷,另一个是失主。失主为什么会被抓住起来呢?因为失主是一个高官,家中失窃以后报了案。但警方抓住小偷以后,才发现高官报的数额小了,原因是高官被窃财物中多是灰色收入,小偷坦白了,高官的灰色收入也就曝光了,于是受贿罪,渎职罪等高官的罪过都被一一列了出来。
“我靠!”刘明惊叹了一声,这两个家伙都相当牛啊,单单金器就有三件,而且都是超过五百克的大件,这得多少钱!?这得够判多少年的啊?!看来两个家伙的未来会相当灰暗。
刘明一边算着小帐,一边觉得有些不对。倒底哪里不对呢?他一时没想到,只是觉得这种不对应该与他自身息息相关的,直到喝了酒的大脑转了七圈半之后,刘明才一拍大腿:“******!我想到了!偷高官!”
目标确定,要下手就找那些当官的。据说有一个笑话,说是把当官的拉出来,全都枪毙的话,肯定有人冤枉,因为里面肯定有清官,但如果隔一个枪毙一个的话,那肯定有漏网的。这当然是笑话,编这笑话的人心理肯定也相当灰暗,但这也说明了一个事实:至少在当官的人这群人中,有钱的不在少数,而且绝大部分都是不义之财,取之有道,无损自己的道德观。
这下目标确定,刘明心里非常痛快,禁不住要高歌一曲,以抒心中畅快。而且看了看周围的人不多,他也确实这么做了,高亢的破锣嗓子亮开了以后,惊跑了周围为数不多的野鸳鸯,本来花前月下多好美好的情景,刘明一嗓子就给破坏干净,可称功力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