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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食色男女共烹男女,同享美食(6)

在张爱玲眼里,上海那些肤色白腻、珠圆玉润的女子看起来像是粉蒸肉,而岭南那些深目削颊、深色皮肤的女子,看起来就像是糖醋排骨,相比较而言,岭南女子远比上海女子要懂得爱情,糖醋排骨远比粉蒸肉要更有味道,那甜中带酸,酸中带甜的滋味总让人回味无穷。

关于排骨或者说肋骨,在西方的传说中,上帝先造了男人亚当,后来应了亚当的恳求,在他睡着的时候,抽取了他第七根肋骨,造了一个女人叫做夏娃的给他。于是,西方人就认为,女人是男人的一部分,是男人的肋骨,女人既然源自于男人之身,两者自然将要合二为一,结为一双连理。

这传说没趣的地方在于,女人都那么柔弱无骨的,怎么会是一根肋骨造成的呢?

这传说有趣的地方在于,有的女人一哭,总有一个男人会心疼,好像真的是他自己的那根肋骨在疼。

想想更有趣的是,这根肋骨完全可以拿来当作验证真爱与假爱的凭据了,假如女人都哭得泪眼婆娑了,而男人的肋骨处毫无疼感,那眼前这个女人一定不是自己的那根肋骨,假如疼不可耐,那就是她了。而女人因此也有了便利了,那就是可以通过男人心疼不心疼自己,来验证自己是不是他的那根肋骨。

当然,男人总不能在向心爱的女人表白爱情时,勇敢而无畏地抽出自己的那根肋骨。

女人也不能在为男人熬汤时,也放入他的那根肋骨。

还是放一段肉多骨香的猪排骨好了。

逐臭

如果说男人女人都是豆腐,那么水豆腐肯定是女人了,油豆腐肯定就是男人了,还有那个……臭豆腐也是。

我这样不由分说地划分,男人嘴上当然不会服气的,凭什么你们就是水豆腐啊,凭什么我们就油就臭啊?简直是强盗逻辑!但他们心里是首肯的,嘴硬罢了,像是油炸过的臭豆腐,皮是酥韧的,心里还是软嫩的。

说到臭豆腐,想起一个千年前的老故事——

《吕氏春秋》里讲有一个人很臭很臭,臭不可闻,是大臭而不是小臭,亲戚啊兄弟姐妹啊都受不了他的臭味,不敢跟他一起住。这个可怜人于是哀怨地离家住在海边,打算实在孤单了,好就近投海。谁知道海边有一个很喜欢他臭味的人,他去哪那个人跟去哪,闻臭闻得很舒服,白天晚上地追逐这个臭人,赶都赶不走。后世把这个典故叫做“逐臭” ,把那个嗜好怪癖的人叫做“逐臭之夫”。

现在的“逐臭之夫”也很不少,只不过“逐”的多是臭豆腐。

有时走在街上,会闻到一股臭香味,不用左顾右盼就知道附近有臭豆腐摊子,不用细看究竟还知道摊子边或站或蹲着几个男女,这些“逐臭之夫”大啖臭豆腐,辣椒卤水蒜汁沾满了下巴。臭豆腐那种臭香味,叫人欲呕不呕,欲吸不吸,臭得复杂、臭得百感交集、臭得百词难辨,臭味中还夹杂着一点莫名其妙的香味,香得也很奇异,香得很诡异,那种香香臭臭的混合味道几乎无法用语言文字来表达。但臭豆腐它老人家又很变态,的的确确有“扑鼻闻其臭,入口生奇香”的效果,乍闻起来臭气呛鼻,再嗅下去浓香诱人,咬一口臭豆腐,豆腐皮喷香松脆,豆腐心细嫩爽口,的确是闻起来真的臭,吃起来真的香。

除了逐臭豆腐,也有逐“臭”人的,这个说来奇怪也不奇怪。

比如有的女人脾气臭烘烘,娇气十足,这不吃那不吃,要这样要那样,但就是有男人喜欢这种女人味,愿意毕其一生抱着她、捧着她、含着她,做牛做马伺候她,好似前世欠她的。

有的男人脾气臭乓乓,动辄向老婆破口大骂,甚至饱以老拳,但偏偏遇到安安,就是有人喜欢这种男人味道,像张爱玲写的那样,打她的时候她还哭着哀求他回家,回家吧,求你回家吧,回家打我好了……

还比如女人喊自己的男人叫做`臭男人,比如男人喊自己的女人叫做臭婆娘,这称呼听起来凶,其实很亲,细细分析来很有道理、很亲昵,因为到底香还是臭,只有那个身边的人才有资格来评说,那香臭与一切外人都是毫无关联的。

追逐臭豆腐和追逐臭爱情是一样的,就是喜欢那种臭香味。

滑不溜丢

滑不留丢的,不止是泥鳅,还有恋爱中的男人。

狡猾的男人即使恋爱,也难逃狡猾本性,会经常对喜欢自己的女人略施小计吊吊胃口,女人被吊得死去活来,吊她的男人倒在那里窃笑不止,活像一个阴谋得逞的情场凶手。当然,女人狡猾起来要更胜若干倍。

我们不喜欢生性狡猾的爱人,但大多爱吃身体滑不溜丢的泥鳅。

泥鳅是一种狡猾的鱼类,据说当泥水干涸龟裂时,其它鱼类一般都已活不下去了,但顽强而狡猾的泥鳅还能支撑下去存活很久很久。更狡猾的人会在龟裂的泥块上找到泥鳅的出气孔,循迹破泥,逮住一只或者一群正在开会的泥鳅。突然想起《庄子》里相呴以湿,相濡以沫的鱼,我觉得那应该就是泥鳅鱼。这又叫人有点点感动了,很多的夫妻或者爱人都不一定能在患难的时候,互相呼气、互相吐沫来润湿对方,不一定能像泥鳅这样患难与共而仁慈守义。

被泥鳅这样感动一番,好像都不大好意思拿泥鳅来煎了。

我以前喜欢吃煎泥鳅,一筐泥鳅倒下油锅里,用小火煎得略微焦黄,吱啦啦冒着小油花,这时要记得撒上一把葱白,洒上一撮细盐,目视油锅10秒钟,就可以起锅了。略凉后,夹一条泥鳅吃起来,酥香油脆,很好下酒,就是那些葱白也煎得喷香,很好下饭。我的心得是,做这道菜需眼疾手快盖上锅盖,以防泥鳅逃窜,不然很有可能在之后几天,会陆续在灶台周围发现泥鳅的尸体。

至于那道著名的泥鳅钻豆腐,我很多年前在一个东北作家的小说里读过,锅里放水、放泥鳅、放豆腐,徐徐加热,泥鳅游啊游,发现水热了,灵机一动,一头钻到豆腐里乘凉,然后就一起被炖到豆腐烂、泥鳅烂。我坦白我也做过这道菜,但未遂,豆腐真的被逃命的泥鳅拱得稀烂,卖相不好,味道也不好,腥而且淡,叫人索然寡味。

前几年,生吃泥鳅风悄然兴起,不少老弱病残盲目跟风。我虽然在老弱病残的队伍里多年,但硬没敢吃,我想象若干条泥鳅滑下我的食道,它们滑下去,当然刹不住身子,就一路溜到我胃里,亲亲肠子,尝尝胃酸,还在我的肚子里随地大小便……想想都不能忍受,哪里还敢真的吃几条活泥鳅下肚?

前几天,我们家下水道不畅。有人教我去买半斤泥鳅回来倒下去,说是泥鳅拱啊钻啊,自然就通了。

我照办之后,蹲在地上想了很久,觉得自己像个阴险的凶手,这些泥鳅们最后会钻到哪里去了呢?下面也没有灯,它们黑咕隆咚的会不会走散?它们那么……顽强狡猾,不会钻不出来吧?然而,钻出来又能去哪呢?

突然间就有点伤感了,以后我不吃泥鳅了。真的。

肉食者鄙

素食主义由来已久,是古有之风。

西方古人在圣经上说:“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中国古人也英雄所见略同:“食肉勇敢而悍,食谷智慧而巧。”

但我沮丧这些话都套不上我,因为我也食肉,但不见勇敢,更不见悍,我也食谷,但也未见智慧,也更不见巧,反而常被人用作反面教材,诸如:“连绿了红了都懂的,你都不懂?”

天下人对素食有三种态度,一种是痴情的亲近,一种是决绝的疏离,还有一种是若即若离的暧昧。

知道的明白我是在说素食,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在说男女爱情,但其实男女爱情也是一个道理,也是这三种态度——要么爱,要么不爱,要么爱意若有若无,是一种欲说还休的又爱、又不爱。

一向说素食者是平和的,我却觉得都是执拗的。因为今天还满嘴流油的肉食者,明天有可能会放下刀叉,幡然吃素去。而素食者很少有改弦更张的,大多数会矢志不渝,一直吃素,故是执拗的。比如萧伯纳,还有甘地,都是执拗得很的人。萧伯纳说吃肉就是咀嚼动物的尸体,打猎更是一种残杀的兴奋。有一次,萧伯纳足踝扭伤卧床,医生要他吃肉,他咬牙说:“宁可死去,也不愿让肚子成为动物的坟墓。”圣雄甘地在初中的时候被同学诱吃了一块地山羊肉,以致好几个星期都难以睡个囫囵觉,每到半夜就被梦魇惊醒,因为梦到肚子里有一只山羊在咩咩惨叫。执拗要搁在男女之情上,那就是一个痴情的人。

跟执拗的素食者相对的,是同样执拗的肉食者,这些人无肉不欢,一餐不吃肉,脸上浮现出怅然,两餐不吃则怫然,三餐不吃则哗变为勃然了。这种执拗搁在男女之情上,与前者做法不同,但思想一致。

夹在素食者和肉食者中间的,是半素半肉者,这些是人类的大多数。李渔在《闲情偶寄》里表白了自己的饮食之道,那就是:“脍不如肉,肉不如蔬”,但他是一个半素食者,他跟时下悄然流行的的半素风类似,隔三差五地吃素,或者隔三差五地吃肉,再或者是只吃肉边菜,不吃菜边肉。这种人大多中庸而有智慧,取舍得道,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知道自己应该要什么,要搁在男女之情上,那就是一个识时务的明白人。

前几天翻书,又读到古人说“肉食者鄙”,我“咯噔”心虚了一下,内省自己到底鄙在哪里。

难道我内心深处那些猥琐胆小懒惰的想法都来自于肉食么?

美人玉臂

那夜,月光如水,繁星点点。

楚留香和胡铁花正在客栈喝酒,却被几个诡异的黑衣人引到野外乱坟岗。

坟堆里阴森森的,黑衣人抬出一口棺材,一指:“请!”不等相让,自己已将手伸进棺材,“喀叱”一声,像是拗断了样东西,待伸出手来,已拿着条血淋淋的膀子,“喀叱”一声,竟将膀子咬下一大块,一面笑一面嚼,鲜血沿着嘴角往下直流。

胡铁花眼见对方如此,简直又惊又怒又恶心,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没想到楚留香也伸手到棺材里,也“喀叱”拗断一条膀子,也“喀叱”咬下一大块,还笑道:“这人果然新鲜的很,滋味好极了!”把胡铁花瞧得汗毛直竖,差点呕吐。

原来那黑衣人是专门来捉弄楚留香和胡铁花的武林同道,那血淋淋的膀子不过是雪白的莲藕淋上了红糖汁而已……。

——这故事是好多年前夜读古龙小说时看到的,一直记忆犹新。记得当年看完了口水长流,濡湿了下巴和枕巾,导致一晚上没睡好,因为老在想象那样的白藕蘸红糖汁会很好吃,“喀叱”咬一口,又脆又甜又多汁,倘若红糖汁顺着嘴角流下来,就要及时伸出小舌头一舔、一卷、一咂……越想就越饿,就越睡不着,这跟男女单相思时的辗转反侧、寤寐思服有什么不同?简直就是一样一样的。

直到现在,像古龙小说里写的那种凉拌莲藕我还真没吃过,我们平时吃的莲藕大多数是拿来做汤的。我家附近有一家树林边的馆子,曾经有一道招牌菜叫做“荷塘夜色”,就是老火炖筒骨和上好的莲藕,每一块莲藕的每一个眼里都精心填上莲子,藕块和莲子同样被炖得绵香,叼一块莲藕,舌头轻压,藕块又绵又粉,而且藕丝愈拉愈长,长拉不断。

后来再去,那道菜不知道为什么没了。

再再去,还是没了。

荷塘不知所踪,夜色也无从找寻,只在菜单上还枉然留着那道“荷塘夜色”的图片,叫人徒添落寞,那种怅然如同藕断丝连,只有跟我一样执拗痴情的老饕餮才会理解。

古诗里说:“一弯西子臂,七窍比干心”,说的就是莲藕节。我们知道,美人大多数是带点婴儿肥的,玉臂大多数都是肉肉的,就像一节粉白的玉藕,但是那样的玉臂是只能远观不能近玩的。于是大多数人看到长得肥肥的婴儿,就忍不住要去捏婴儿肥如藕节的肉手,一面捏,一面咬牙发肉紧:“你好肥啊你好可爱啊!”说完,拐到菜市超市,买莲藕去了。

不能咬美人玉臂,不能咬婴儿肥手,莲藕还是可以“喀叱喀叱”的。

女人的天性之一

钱钟书先说,女人有两大天性,一个是做母亲,一个就是做媒婆。似乎女人成了家做了母亲,接下来就会忙着给人做媒婆了。

对我而言,做媒婆目的就是做媒婆有猪头肉吃,而且是一整只。

我家附近菜市的猪肉摊主不知什么原因,总喜欢把一整只猪头摆在摊头,一张完整的猪脸冲着来来往往的顾客,既像在假寐,又像在真睡,很面无表情,很无所谓的样子。我每每在猪肉摊子路过,常常会不由自主地停下脚步,与猪脸对视几秒,想起陈丹青在《笑谈大先生》里说鲁迅的脸是一张不买账的脸,但我想,猪脸犹胜。

我知道猪头肉好吃,卤猪头肉配上油爆花生米来送酒,是令资深酒徒心满意足的下酒菜。但我从来不敢买,因为不会做,不知道怎么卤、怎么烧,怕浪费了这么好的猪头,那句话怎么说的?暴殄天物。

《金瓶梅》有一段吃猪头肉的情节,叫人过目不忘。

潘金莲、李瓶儿、孟玉楼三美无聊下棋,谁输了谁做东请客,而且指定要来旺儿媳妇做烧猪头,因为她只用一根柴禾儿,就能把猪头烧个稀烂。结果是李瓶儿输了,潘金莲幸灾乐祸地叫人买了一坛酒、一只猪头加四只猪蹄,一叠声吩咐:“送到后边厨房里,教来旺儿媳妇蕙莲快烧了……”惠莲于是到厨房,“舀了一锅水,把那猪首、蹄子剃刷干净,只用的一根长柴禾,安在灶内,用一大碗油酱,并茴香大料,拌的停当,上下锡古子扣定。那消一个时辰,把个猪头烧的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将大冰盘盛了,连姜蒜碟儿,用方盒拿到前边李瓶儿房里。”这段制作过程写得平淡,但却教读者看得口水呲射如箭,想象得出这猪头肉烧得面红油亮,肉肥而不腻,皮酥而不烂,味香而不臊,再强悍一点的读者还可想象得出那三美吃得吮指的俏模样,唯独想象不出一根柴禾儿怎么就能把一个猪头和四只猪蹄烧得稀烂。

不知道为什么人家说做媒婆就有猪头肉吃,但我好歹做过两次成功的媒婆,两对都是见了面就跟磁铁碰到铁钉一样,“呯”地撞到一起就黏上了,都是不到2个月就登记结婚了。

我沮丧的是,这两对夫妻从来没有给我送猪头肉,别说一整只了,每当过年时他们请我吃饭或是送一只咯咯叫的母鸡来,我总想扬扬眉毛,暗示对方:你该送我一整只猪头肉了吧,我就是为了这一整只猪头肉才给你们做的媒啊……但每次都因我讷言,而未遂。

看来,女人的天性除了做母亲,除了做媒,还有就是爱面子,以及爱吃。

爱情卷逃

跟老婆饼、老公饼以及夫妻肺片那种名不副实的名字相比,卷粉显得很老实很厚道,真的是卷起来的粉,一点都没有骗人。

我很喜欢卷粉的“卷”,很有点中国风。

卷字在字典上的意思是——用对折半后再折半的办法缩减幅度,引申义为——用连续滚动的办法收缩幅度,当你坐在一碟卷粉的面前,你会加倍觉得这卷粉真的名副其实,这粉不是堆着的,也不是叠着的,就是卷起来的。

在我看来,卷是一个极有动感的字,带着一些急切迫切的情绪,比如卷逃,比如卷铺盖,比如卷土重来,还比如卷起千堆雪,当然还比如卷粉,都是必须在须臾之间就要“卷”完的事情,一拖拉,一犹疑,卷逃就会未遂,铺盖就会散乱,千堆雪就会融化,而卷粉就会皮破馅漏,一塌糊涂。

当年在南方某城小住的时候,常常可以吃到临街随卖的越南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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