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专业服务我国将开放法律、会计、税收、管理咨询、建筑、城市规划、医疗、与电脑有关的服务。这些领域的开放,不仅是行业的竞争,也是人与人的业务素质的竞争。允许在这些领域让外国人来华执业,首先获益的是我国的消费者。
(6)旅游业过去对外资投入有严格比例限制。“人世”后3年内,允许外资占多数股权,经营者的进入也放宽限制。
(7)视听中国承诺外商有权经营分销录像机、录音机等,分销合资企业外方可占49%股权。还允许进口一定数量的外国影片。这给有关行业带来的压力是很大的。
五、“人世”对我国各类企业的影响
我国有各类经济组织3000多万家。每年都有几百万淘汰,又有几百万新生。城市工商正式注册的企业800多万家(工业产业占5%,其余为服务业),乡镇注册企业800多万家。
我国各类经济组织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解决就业的最重要的载体。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企业“成分”复杂,待遇不一,面临“人世”的困难和机会也不大相同。除了前面所谈的行业差别外,所有制不同的企业也会面临不同的挑战。
1.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仍然是国家利税、就业、创汇和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大贡献者。“人世”后,各行业的国企都会在脱钩中失去本行业财政、市场上的保护和中央政策的支持。各项特权逐渐消失。国有企业的规模、人才、技术上残存的优势能否发挥出来,取决于下列几点:
第一,能否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不干企,官不乱商,改革企业内部的人事制度、分配制度。
第二,能否诚心诚意引进外资和私有企业参与国企改革,是决定一部分国有资产能否盘活的关键。
第三,能否在产权、经营股、企业民主决策权、职工组织独立监督经营等方面真正改革,是能否激活国有企业内部创造力的关键。
2.乡镇企业
1999年我国乡镇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部预计实现增加值25300亿元,增长14%;销售收入增长11.5%;出口商品交货值增长5%;利润总额5600亿元,增长12%;上缴国家税金1750亿元,增长11%。
乡镇企业在经济总量上了一个大的台阶的同时,经济效益、运行质量、整体素质都有了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经从数量扩张型向结构调整、布局集中、管理改善、技术创新、质量提高和体制改革转变。
乡镇企业成为我国外向型企业的生力军,主要得益于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乡镇企业自身灵活的机制。这是乡镇企业取胜的重要法宝。灵活的机制使乡镇企业能够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出口地区,变被动为主动。二是从中央到地方普遍都对乡镇企业给予了重视,许多地方还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扶持乡镇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三是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逐渐培育了一批能够在国际市场上拼搏的企业家队伍,出现了如科龙集团、红豆集团、华西集团、横店集团、万向集团、阳光集团等一批具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实力的企业集团。
“人世”后,乡镇企业获得的机遇很多,在国内会获得更多的“国民待遇”。相比之下,乡镇企业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用人问题,一是利用信息问题。
3.民营企业
截止到1998年底,全国已有私营企业120万户,从业人员超过1700万人。私营企业注册资金为1.02万亿元。私营企业产值和营业收入从1989年的97.4亿元和38.8亿元上升为1998年的5853亿元和5323亿元,分别增长了60.1倍和137.2倍。全国个体工商户从1981年的182万户发展到1998年的3120万户,从业人员由227万人增加到6114万人。个体工商户注册资金由4.6亿元增加到3120亿元,增长677倍。全国个体工商业1981年创产值1.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9.7亿元,1998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5960亿元和1.75万亿元,分别增长了3973倍和888倍。
随着个体私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对社会的贡献也愈加突出,出口创汇和纳税额逐年增长。据统计,1998年全国私营企业创汇折合人民币187.61亿元,个体工商业出口创汇22.69亿元。1998年全国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纳税超过700亿元,占全国工商税收总额的8.5%。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还为城镇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下岗职工的安置,特别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仅1998年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安置下岗职工就达310万人。
1999年宪法修订和外贸法规修订时,都充分肯定了民营企业的作用。
总体看来,民营企业上规模档次的还不多。“人世”
后,面对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民营企业要做好“四化”的文章:股份化、产业科技化、市场全球化、品牌国际化。此外,还要(1)尽快建立科技开发基金;(2)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3)尽快建立全球化的营销网络;(4)发挥民营企业的优势,改变家族式经营模式;(5)努力加强学习,掌握新的技术、新的知识,提高自己企业的队伍素质。
“人世”后,为民营企业海外拓展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4.三资企业
到1999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企业约33万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3000多亿美元。“三资”企业已成为我国外向型经济中的主力之一。
除了中国承诺中的给予外资正常的“国民待遇”外,传统的减免税的“超国民待遇”还会有一定的保留,中国的产业政策和投资法将给予各类投资者的优惠都会给予“三资”企业。可以说,中国“人世”,“三资”企业获得了极难得的发展机会。外资来华投资领域也大大扩张了。
“三资”企业在环保、劳资关系、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应给予重视,在国际市场上还应注意原产地、反倾销等问题,由于“三资”企业在国内处于特殊优惠的地位,势必引起不公平竞争的指控,因此,“三资”企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应考虑实行税收平等政策后的成本问题。
5.外贸企业
(1)外贸登记制改革后的新外贸企业为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国家有关部门决定进一步扩大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适用范围,即在对经济特区生产企业、国家千户重点企业和国有大型工业企业实行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制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国有、集体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实行登记制。
外经贸部于1999年12月7日发出的通知说,上述国有、集体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系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注明企业所有制性质是“国有”或“集体”的生产企业,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国有或集体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登记的生产企业需要具备以下条件:①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少数民族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应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机电行业生产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②生产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厂房和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设施、资金和专业人员;③生产企业必须已经开工投产,并有自产的合格产品可供出口;④生产企业的产品必须符合出口质量标准。
生产企业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登记;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生产企业向营业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请登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在收到生产企业申请并征求当地经贸委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颁发《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权登记证书》。生产企业凭该证书到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外汇、工商、税务等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即可开展进出口业务。
实行外贸权登记制是我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获得外贸权后的国有、集体企业不等于一下子就获得国际市场,应在利用信息、利用外贸代理等方面注意借助外力。国际市场不比国内,风险要大得多,利用外贸代理的经验很重要。这也是国际上普遍的产销分工。
(2)老外贸企业为我国外经贸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的老专业外贸公司一部分已经集团化、多元化和市场化了。更多的中小型企业面临严峻的挑战,但机遇仍存。代理、信息、服务等方面的业务“人世”后会大大增加,老外贸公司在信息、经验、人才、网络等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优势。但如果机制不改、作风不改、习惯不改,国有外贸公司在特权丧失后,政策饭又吃不成了,生计就有大问题了。
6.企业内部机制
中外企业之间的竞争,首先是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的竞争。我国国有企业的问题很大,其他企业也有同样的问题,共性表现在:
(1)产权机制不顺,导致决策机制不顺;(2)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不公,人才及客户、商业机密流失严重:
(3)法治水平低,现代企业制度不健全:
(4)科技投入少,培训不及时,信息利用少:
(5)企业领导人和企业家素质不高。我国实行严格意义上的市场经济的时间不长,许多企业领导人日夜为生存发展奔波,忽略了自身的知识更新和人才的培养,严重影响了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同时,企业家自律守法方面也有许多问题。
7.企业外部环境
(1)政府服务“人世”后是中外人才与人才的竞争,企业与企业的竞争,同样也是国家权力机构治国水平的竞争。政府服务主要是办事效率、廉洁度和透明度以及内政外交机构对本国商民的全心全意的保护。
(2)生产服务服务业社会化,保障体系社会化,可使企业放下包袱,专心生产。企业办社会的矛盾近年来有所缓解,但还存在。
(3)信息和情报服务信息服务不够,经济情报系统不发达,这使我国大多数企业在当今的国际社会上处于“半瞎”状态。传媒对信息发布的拖延也严重地影响了企业在瞬间万变的国际市场竞争中作出反应的准确性。
(4)法律服务“人世”后,我国懂国际经贸、外语好的律师缺少。现行法制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5)社会服务科研、教育投入的比重还应加大,科技、教育体制的改革还应加快。
何茂春主编:《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白皮书》(1997、1998、1999),经济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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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溪着:《中国与“经济联合国”》,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8年版。
郑志海、薛荣久主编,张汉林执笔:《世界贸易组织知识读本》,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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