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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第五辑 文学的阅读资源(2)

阎:就一个作家来说,对一部作品看后能发出第一种感叹的,那是顿悟力极强的作家。他们也许一生写不出伟大的作品,但一定能写出和别人不一样的、极具个性的作品。对一部作品看后能发出第二种感叹的,没有那样强的顿悟力,但一定有相当的艺术怀疑力。我以为,艺术怀疑力对一个作家非常重要,没有艺术怀疑力的作家,你放心,一定不是什么好作家。一个作家可以没有天才的顿悟力,但你一定要有后天的怀疑力。如果没有这种怀疑力,就没必要去写作,没必要在文学道路上去吃这份苦。第三种人,那是最糟糕的了,永远都觉得他要写的东西被别人写了,他考虑的东西刚走进脑子,就已经被别人发表了。

反过来说,一部作品,能让人发出第一种感叹的,那一定是一部独一无二的好作品;有时候,是可以把“伟大”嘉许给这些作品的。能让人发出第二种感叹的,即使不是伟大之作,也一定是优秀之作。能让人发出第三种感叹的,即使是优秀之作,也不会优秀到哪里去。

陈:回到马尔克斯的话题上,面对《百年孤独》,你第一次看完的感受是什么?

阎:我没有看完。我是那种非常迟钝的人,《百年孤独》在中国问世是八十年代初中期,我买了书,但看了几页就放下了。那么被人模仿和津津乐道的小说的开头,并没有吸引我。但到了1991年,我生病倒下时,一个人长时间孤独地躺在床铺上,常常为此暗自落泪的时候,反倒一口气看完了《百年孤独》,看完了《喧哗与骚动》,看完了卡夫卡的小说。对这些小说有了理解和痴迷。生病与这类小说有什么本质的联系,我至今说不清楚,我们也不去谈它。但看完《百年孤独》之后,我表面没有什么大惊小怪,但内心异常惊异,对写作有了一种绝望之感,觉得人家都把小说写到了这个份上,我们的写作还有什么意义呢?还有什么前景呢?

陈:每个人的写作都有自己的意义,一个作家永远无法替代另外一个作家的价值。

阎:高山永远是高山。马尔克斯是高山,博尔赫斯是高山,略萨也是一座高山。拉美文学是以他们一大批优秀的、各有峰顶的作家组成的一座崎岖的山脉。谈了这座巍峨山脉上的峰顶之一——马尔克斯,我们再回过来谈谈另一座高峰的博尔赫斯。

要重新认识拉美文学,就必须认识博尔赫斯。我非常喜欢博尔赫斯的语言,它的精准、简练、明了,近乎是一种神奇,比如他作品中的比喻,是那种不到奇妙死不休的比喻。这是一种翻译的语言,那么,在他作品的原文中,他的语言到底是一种什么样子和形态?请你详细地谈谈你对博尔赫斯的评价好吗?其作品中的迷宫意象是因为翻译之后的文化差别加强了,还是他小说中原本就有这么强烈的迷宫意象呢?

陈:博尔赫斯的小说文体在西班牙语当中本来就更像散文。这应该与他的哲学理念有关。从最本质的意义说,他首先是个哲学家。他是西方源远流长的形而上学体系在二十世纪的一次极端表现。因此,他对迷宫意象的执著主要来自于他对世界的认知。他认为世界是不可知的。那些顺理成章的事物,在他看来都只是世界的表象。正因为他的出发点是形而上学,是虚无,是相对,是说不清楚,其在表现形式上反而选用了寓言式的简练和精确。这就像古老的芝诺悖论或庄周梦蝶。看上去很简单,但蕴涵的却非长篇大论可以说得清楚。这也是博尔赫斯不屑于长篇小说的一个重要原因。

我曾经煞费苦心地研读博尔赫斯,但并不完全出于喜欢,而是因为他太奇崛、太个性,是拉美当代文学的一景。但文学的奇妙之一就在于它的感染力。博尔赫斯有他特殊的感染力。读他的好处之一是你可以对西方,乃至世界的形而上学来一次观摩。因为从他出发,你可以拽出很多线头,它们无不通向人类的那些既可爱又可怕的玄想。

阎:这就是研究者和写作者的差别吧。令中国作家着迷的更多的是他的语言。至于他的形而上、玄虚和哲学的思维和思想,因为文化背景的不同,似乎并没有更多的中国作家去考虑。当然,残雪是个例外。残雪是个执著得令人尊敬的作家。博尔赫斯对中国作家的影响是从他的语言开始的。记得余华曾经说过,博尔赫斯语言中“像一滴水落入海洋”那样的句子令他着迷。有一次和莫言在一块,说起博尔赫斯的小说,他也说到博尔赫斯小说中的比喻。说到博尔赫斯的那篇小说,小说中两个国家为争夺一个荒岛的一场战争,博尔赫斯说那场战争如同两个没有头发的秃子在争一块不毛之地。确实,对于中国作家,对于中国文坛,博尔赫斯最大的贡献,如你所说,是他让我们和现实主义开始分道扬镳了,和那种长期统治我们写作的“社会主义现实主义”开始向东向西了。这种分道扬镳,各奔东西,是从博尔赫斯的语言开始的。

其实,每一次文学的变化,也都是从语言的变化开始的。新时期文学,为了摆脱长期的政治束缚,也正是首先从摆脱文学的政治话语开始的。语言的革命,能从被翻译过来的博尔赫斯开始,这得归功于你们翻译家的功绩。现在,大家都记得博尔赫斯,都知道博尔赫斯给中国文学带来的变化,可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翻译。就是博尔赫斯的语言在你们翻译家笔下的准确和转换。所以,我总是感叹,现在的许多翻译作品,无法在语言上征服读者,这不知是原作家的写作问题,还是翻译家的问题。

陈: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吧。文学翻译不比其他翻译。我想最好的文学翻译家首先应该是研究家兼作家,比如傅雷先生。他对巴尔扎克等法国作家的了解甚至超过了一般法国学者。

阎:所以,我说博尔赫斯是幸运的。他的幸运不是他在中国遇到了那么多的追随者,而是首先遇到了你们这些能够理解他、并能准确翻译他作品的翻译家。

从某种角度讲,新时期文学革命的开始,其实是从你们开始的,而不是从作家开始的。

陈:可惜现在分工太细,从事文学翻译的已经很少参与创作。这一定程度上背离了“五四”以来的中国现代文学传统。

阎:现在,我们再来谈巴尔加斯·略萨。在拉美作家中,似乎略萨的小说更注重社会现实一些,比如他的《城市与狗》、《潘达雷昂上尉与****女郎》、《绿房子》、《酒吧长谈》等等,都有很强的社会批判色彩,甚至是直切的政治色彩。但同时,他又非常注重小说的结构,被称为“结构现实主义大师”。你对略萨在写作中注重社会内容、关注社会现实如何看待?能谈谈略萨在关注社会现实和艺术追求的结合上的“分寸感”和“黏合点”吗?

陈:巴尔加斯·略萨是少数科班出身的文学家之一。他的很多文学观念与欧洲的现代派思潮一脉相承。欧洲现代派中的多数流派具有形式主义倾向。略萨对此心知肚明,但同时他又念念不忘拉丁美洲的这方水土,且在关键时刻受到了萨特的影响。因此,你说的分寸感和黏合点特重要。也就是说,原本形式和内容的二元对立在略萨身上得到了和谐的统一。虽然现在(即现代主义,尤其是后现代主义或谓解构主义以后)人们很少分开来说内容和形式了,但这并不能否定内容和形式的相对独立性。事实上,它们只有在作家的创作过程中才能得到有机的统一。这就是同样的内容在不同作家笔下产生不同效果的原因之一。略萨为他面前的拉美现实找到了复杂的新巴洛克形式。这就是说,他在运用现代创作技巧方面游刃有余。

此外,无论是他,还是马尔克斯,都很清楚自己在做什么。因此,不能说他们毫无匠气(尤其是略萨)。用他们自己的话说,他们都相信宏大叙事,想写“美洲的《圣经》”。

阎:说到“宏大叙事”,这曾经在中国文学中成为“史诗”的写作方式,也在很长一段时期成为作家追求的唯一。但是后来,在我们新时期文学之后,所谓的“宏大叙事”,被我们像一盆脏水一样倒掉了。说谁的小说是“宏大叙事”,更像是一种嘲弄。“宏大叙事”被我们嗤之以鼻,这是导致我们今天的文学“自我”、“小我”、“个我”的原因之一。李陀曾经称这一时期的文学为“小人文学”。非常值得思考的是,当年希望文学摆脱宏大政治叙事的正是李陀,他为新时期的探索文学推波助澜,甚至许多时候起到那一时期文学发动机的作用。但是,后来发现文学有些矫枉过正的也是他。所谓“小人文学”,恰恰源于那时的矫枉过正。所以,从这个角度去看,略萨的文学观和世界观,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陈:这里确实有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反对或解构“宏大叙事”一定程度上是同“反对”和“解构”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好不容易摆脱“****”(“****”其实它也是一种“宏大叙事”),反对“宏大叙事”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无法避免的。但矫枉过正也经常是人类易患的毛病,尤其是我们自己。我们的文化传统之一是中庸、中正,但恰恰特易患过正的毛病。其次是情怀,情怀缩小可能是放弃“宏大叙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阎:比起略萨,比起马尔克斯,其实我们从来就不会宏大叙事。新时期之前,我们的宏大叙事,不是文学意义上的宏大叙事,而是政治上的叙事宏大。新时期之后,我们丢掉了那个“宏大叙事”,却像倒脏水时,把孩子也倒了出去样,把文学引入了“自我、小我、个我”的“小人时代的小人文学”。正是从这个环节上说,我更加尊重略萨的小说,尊重俄罗斯文学中如《战争与和平》、《静静的顿河》、《古拉格群岛》和《日瓦格医生》等真正的宏大叙事。正是因为这些,我以为略萨和马尔克斯、博尔赫斯一样,给我们的文学提供了别样的写作坐标,提供了一种新的写作资源。

陈:这正是“多元化”的好处之一,但其弊端在于容易让人莫衷一是。

阎:好在,中国作家现在都已经意识到了文学中的缺失。莫言2006年的《生死疲劳》,王安忆2007年的《启蒙时代》,还有贾平凹的《秦腔》等,正是一种新的“宏大”的开始。

陈:还有你的《受活》。

阎:我们还是谈谈胡安·鲁尔福吧。这是我个人非常喜欢的拉美作家,他那个中篇《佩德罗·巴拉莫》让我臣服,给我的写作带来了很大的启发。而他其他有限的几部短篇,我几乎看不进去。请你谈谈他在拉美文学中的地位和影响好吗?你以为他的文学贡献主要是什么?

陈:鲁尔福的情况有些不同。和上述作家相比,他似乎更纯粹、更原始。他的作品就像是一个老农在田间地头说出来的。你在他的作品中看不到或不易看到别人的影子。马尔克斯年轻时读到他便颇感震撼。他之所以选择“外祖母的口吻”,不能说没有鲁尔福的影响。但前面说过,马尔克斯更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甚至可以说他太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了。于是,在撷取那样一种叙述语言的同时,他搬来了《圣经》结构:从创世纪到最后的末日,从预言到逃避预言到预言灵验,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和跨国资本主义社会……

打个比方,马尔克斯们旨在创造美洲的金字塔,志向高远,气势恢弘;而鲁尔福却是金字塔上的一颗明珠,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神来之笔。也许鲁尔福根本不知道自己笔下造就的是这样的一颗明珠。因此,你说的《佩德罗·巴拉莫》是个奇迹。而奇迹是不能重复的。他的其他作品则明显停留在一般现实主义的层次上,和“大地小说”等没啥差别。

阎:是这样。写作是需要一种神性或者理性。《佩德罗·巴拉莫》确实是一种神性之作。神性是不可以模仿的,理性是可以供人借鉴的。这其中很难说是神性伟大还是理性可靠。但《佩德罗·巴拉莫》这部作品,让我着迷,让我感到有许多不可思议之处。比如说,他对时空的穿透和运用,我一直无法明白鲁尔福为什么会有那样的写作功力,能那样地不露痕迹。就此一点,让我想到《西游记》、《聊斋》、《牡丹亭》等对时空的运用。相比之下,后者就有些相形见绌。当然,这不是一个时代的作品,也不是一块土地上的文化传统,我们不能进行这样的比较。然而,就写作的神性而言,《佩德罗·巴拉莫》给人感觉是最足的,也是天衣无缝的。可惜,神性的写作,往往也是一次性的写作,可遇不可求,失之不再来。因此,鲁尔福抓到了这一次神性的写作,就足以让他在西语文学中成为一个巨人,成为一个伟大的个案。

相比之下,如你所说,马尔克斯在写作《百年孤独》时,是太明白他在写什么样的作品了,理性自始至终都贯穿在这部长篇之中。但《百年孤独》的伟大和不凡,我以为是作家能够恰到好处地掌控、分布和使用他的理性。他在理性的控制之下,落笔处又尽显神性。简单地说,马尔克斯的写作是理性之下的神性写作。也许我这样说是错误的,是个人化的理解。但在这里,我们可以把卡夫卡拉出来做一下比较。无论是《变形记》、《城堡》,还是《审判》,其实都是非常理性的写作,是一种“思考后”写作。写什么、如何写,作家是可以掌握的,至少是可以隐隐约约感知的。但《佩德罗·巴拉莫》不一样,它是一种“思考前”写作,作家并不明白或不十分明白,自己在“写什么”。把卡夫卡和鲁尔福放在一块做比较,从表面看,似乎有些关公战秦琼,风马牛不相及。但要注意的是,这两个作家都是马尔克斯喜欢的作家,他们的作品,都曾经让马尔克斯大感吃惊,都曾经对马尔克斯产生过影响。正是卡夫卡和鲁尔福这对风马牛不相及的作家,在马尔克斯的身上找到了交汇之处,在马尔克斯的头脑中有了碰撞的融合之后,马尔克斯才有了理性之光照耀下的神性写作,有了《百年孤独》这部人见人爱的作品。

所以,我对鲁尔福作品的情感,有甚于对马尔克斯作品的情感。可惜的是,鲁尔福只有一部《佩德罗·巴拉莫》,如果他有两部呢?三部呢?五部呢?

陈:呵呵,奇迹不能重复,重复了就不是奇迹。我记得在谈及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马尔克斯和略萨都曾提到过鲁尔福。他们的原话我记不清了,但核心意思是文学不能用磅秤称。从经典的角度看,人类历史长河中能流传下来的,一个时代也许就这么几本。当然,现在不同了,在全球化背景下,文学愈来愈具有物的品质。这是事实,是文学市场化的必然结果。一个作家想要保持一定的“人气”,就必须接二连三地创作出好作品(或坏作品)。这对于一个好作家是极不公正的。瑞典文学院也常常因为要求相当量而受到批评。但在马尔克斯和略萨看来,拉美当代作家中最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奖的,首先是鲁尔福。

阎:请谈谈其他的作家如卡彭铁尔、富恩特斯、萨拉马戈和阿连德等。他们的作品都是那么重要,但就其在中国的影响,却远远比不上博尔赫斯、马尔克斯和略萨。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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