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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闭上眼睛。在我的面前,立刻展现出一条宁静的街道,一个无忧无虑的青年男子,从这街道上走过,穿过一段还在修缮的土路,爬上了歌乐山。山上林木苍翠,松涛阵阵,日影斑驳,鸟鸣如歌;山下高楼林立,马路横卧,白帆留影,大江无声......那青年坐在如毯的松针上,编织他比天空还要广阔,比朝霞还人绚烂的理想。他太迷恋自己了,因而他要成为一名作家,因而他不想恋爱。可是,命运没有让他成为作家,却让他恋爱了。他的恋人叫桑妮,半年后成为他的妻子......

一切幻影都已经消失,我很快从过去的生活里走了出来。尽管我身躯高大--在重庆这块地盘上,我一上了公共汽车,就不得不痛苦地低着脖子,使那些好心人总是把我当老弱病残一样给我让座--可是,在突变的现实面前,我的脆弱只有自己知道。

这只斑点狗是何时跑到我身边来的?它温柔地舔着我的手背,还发出轻微的呢喃。我睁开眼睛,才发现鸟一样歇在树叶间的灯已经亮起来了,在我的周围,七八个男女带着诧异的目光盯着我。我是一个陌生人,我闯入了他们的领地。但是,他们没有驱逐我的意思,他们的眼神里含着善意的询问。

我摸了摸斑点狗的头,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向小巷的尽头走去。

斑点狗在我背后跟了一段,带着无限的依恋止了步。

"我认识的人越多,我就越喜欢狗!"

这是哲学家巴斯噶说过的话。我不是哲学家,连一个三流作家也当不上,因而我没有资格具有他这么深邃的思想。

当车水马龙的大街再一次出现在面前的时候,我就无法控制自己的悲伤了。

桑妮回家了吗?

其实这不是我担心的,我担心的是,桑妮和那一群我从未谋面的人在一起吗?

那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桑妮跟我在一起从没喝过酒,为什么跟他们在一起时喝得耳根发红?婚后第三天她就回了娘家,四十天回来,为什么她就不愿意跟我共进晚餐?......新婚之夜她为什么要用刀刺我,而且下手那么狠毒?......冉带见我还跟桑妮在一起,为什么吃惊得满脸通红而且对我大加嘲笑?他所谓的让我"开心"到底是什么意思?......我的思路混乱不清,一个接一个的疑问把我逼向绝境。

回到小区,我依然不愿意乘电梯上楼。我想把自己的希望延长。

我希望桑妮坐在客厅里等我!

03

屋子里漆黑,桑妮没有回来。

她一整夜也没有回来。

第二天早上八点钟,我已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的时候,桑妮回来了。

她面容憔悴,衣衫不整,开门进来之后,见我要出门的样子,惊问道:"天还没黑,你出去干什么?"她显然还处在醉酒的状态,而且醉得不轻。

我无心理她,径直出门去了。我没有什么需要自责的,因为我比她更加憔悴;我离开"火玫瑰"的时候,她醉得并不太深,是完全可以回家的,下楼来,招辆车,十余分钟就到了。她一整夜不归,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跟那群不明身分的人鬼混在一起。

当我站在冉带的家门外,觉得自己多么可怜。我对桑妮的不了解,已经到了可怕的程度,在恋爱的半年里,我只知道她是一个高壮而漂亮的姑娘,我和她演绎着古典的爱情故事。我甚至不清楚她在哪家公司上班。她告诉我,她在一所技术学校毕业之后,只身来到重庆,这家公司干两天,又到那家公司,不是别人不要她,就是她不要别人,总之,没哪一家公司能干上三个月。由于她讨厌冉带,我省略了询问她是怎样跟冉带夫妇结识的,她也没主动告诉过我。我们结婚之前,连她住在哪里我也一无所知!我们总是手机联系,约定在某个地点见面,消磨几个小时之后,就各奔东西。

她从来不要我送她回去,从来不把她的朋友介绍给我,也就是说,她以前那个生活圈子里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一度时期,我以为她根本就没有朋友,她是一朵忧郁的云,偶然飘到了我的山谷......我也不认识她的父母,我们结婚之前,我想亲自给她父母打个电话,可她阻拦了我,说她已经告诉他们了;她没有说她父母对这件事的反应,更没有说他们是不是要赶到重庆来为女儿祝福。结果是,她的父母没有来,我的父母也没有来--这是她要求的。我父母住在沙坪坝,离我们的新居不到一个小时的车程,他们很想来,可桑妮不同意,理由是结婚的时候,只来单方的双亲会坏她的心情......这一切,在当时看来,虽说不上合情合理,但也能够让人接受,可现在看来,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蕴含着别样的深意。

我迟迟不敢敲门,因为我感到羞愧。这是周末,冉带大概到他的公司去了,这个让人恶心的家伙,生活上放荡不羁,可对自己的事业却倾注了大量心血。他认认真真地把自己的生意称为事业。他有钱,而且执着,因此,易容才能够安安心心在家里当休闲女人。

我正在犹豫,他家的保姆买菜回来了,看见我,扬声说:"白叔叔,好久没见你了。"

"冉带在家吗?"

"没有,公司有事,他几天都没回来。"

我轻轻"哦"了一声,想起了跟他在一起的那个陌生女人。

"好,"我装模作样地说,"我走了。"

话音未落,门吱地一声拉开了,易容一脸睡态地出现在门边。

她意味深长地朝我一笑,并不邀请我进屋,而是直接向客厅的深处走去。

小保姆抢在我前面,从鞋柜里为我取出一双拖鞋。

走进客厅,易容已不见踪影,半天也不出来。

小保姆为我倒来一杯橙子汁儿,为主人的失礼颇觉尴尬。

"白天,"易容在里面喊道,"为什么不进来?"

我走了进去。这是冉带的书房。这头形象龌龊的肥猪,至少有几千册书,密密麻麻地插满了一面墙的书架。易容已经洗漱过了,但没施妆,脸上留存着柔软的卧榻给予她的温暖。她依然无所拘束地穿着睡裙,脚上趿一双绣着小狗的便鞋。

"其实你早该来找我了,"她点上一支烟,深深地吸一口之后说。

我皱了皱眉头。

"该怎么说你呢,"她懒洋洋地咂巴着好看的嘴唇,"我原以为你是很聪明的。"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她的嘴角露出一丝讥讽的笑意,像一枚鲜嫩美丽的果子上长出了一颗纯属多余的刺。"其实你已经明白了,只是不愿意承认。"她又吸了一口烟,"你们男人都这样,死要面子。何必呢,面子是给人看的,由自己保管起来,有什么意思呢?"

看来她什么都知道了,包括我跟桑妮已经结婚的事情,甚至包括我在新婚之夜被桑妮刺伤的事情。

"这么说来,是你和冉带有意捉弄了我?"

"先不说这个,"她把长长的烟蒂狠狠地往烟缸里一摁,"我问你,你对桑妮了解多少?"

我保持沉默。

"我敢肯定,你除了知道她是一匹形体漂亮的母马之外,别的一无所知。"她的话十分难听,可远远没发挥她尖刻的本领,"我告诉你,她的爱情就是她的奶水,母马也好,母牛也罢,奶水把乳房胀得发痛的时候,就想淌出来,这个简单的道理你该明白的吧?"

这个恶毒的女人,太过分了!

她站了起来,幸灾乐祸地打量着我,"请你不要生气,"她说,"你心里想的什么我一清二楚。你一定觉得我伤害了你的桑妮,其实,我只不过伤害了你的自尊,这一点你瞒不过我。"她一边说一边在我面前转圈,瘦小得像一只麻雀,"男人真可怜!"她这么咕咙了一声,又坐回了原来的位置。

我觉得我的意志在被她消磨,再听她这么唠叼下去,我就真的变成一个傻瓜,一个被人同情的男人了。

"对桑妮过去的生活,我的确没有考究过......不过,我觉得这不重要......"

"哼,不重要,"她快速地打断我说,"多么痴情的男人,百分百的世纪情圣!"

"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明白地告诉我?"我的声音里带着满腔怒火。

她却显得慵懒而迟顿,无所谓地理了理秀发,翘着嘴说,"我已经告诉你了,她是一匹被爱情的奶水胀得发痛的母马,半年时间,你早已把她的奶水挤干了,可你还不松手,难怪她发怒了,要用刀刺你。"

我再也不能控制自己了,面前的这个女人,一眼就看准了我掩藏起来的伤疤,并残酷无情地用刀尖挑开刚刚生长出来的嫩肉。我不能就这么让她奚落,我必须刺她一下。

"我对你们女人一点也不了解,这个我承认,我更不会挤奶,因为我没有进牧场训练过。我想,冉带大概是这方面的高手。"

"你说得很对,"她平静地说,"他的确比你高明。"

"昨晚上,我还看见他跟一个女人在一起,那女人乳峰高耸,大概正等着他的调理。"

我厌恶地吞下一口唾沫。我厌恶自己。我实在是一个卑鄙的人。

易容哈哈大笑起来。"没想到一本正经的白天也变得幽默起来了。"

我一掌击在茶几上,大吼道:"我说的是事实!"

她不再笑了,以匪夷所思的目光看我一眼,冷静地说:"这有什么奇怪的呢?桑妮以前不就是被他调理过吗......他把桑妮让给你,是看重你们的友谊,没想到你半点情谊也不讲,拿过去就不还给他了。"

我感到天旋地转,胃里一阵翻江倒海之后,终于大吐起来。

易容急忙跑过来,一手抚住我的胸口,一手握成空拳,轻轻为我捶背。

我把胃里的东西吐得干干净净,直到再也呕不出任何东西来了,喉咙还在不停地抽搐。

易容没有喊保姆,自己把地板上黄不拉叽的秽物清扫干净,绞来一块热毛巾递给我。

我擦了脸,重重地摔了她一耳光,走了出去。

04

桑妮在家无事可干。我们结婚的前几天,她问我:"我可以辞职吗?"当时我误解了她的意思,回答说:"你不是刚到那家公司还不满一个星期吗,为什么辞职?"她嗔视我良久,娇滴滴地说:"看来你还是不愿意养我。"原来她是想永久辞职,当专职太太。对此,我几乎没加任何考虑就答应下来了,在这座欣欣向荣的城市里,我的收入不算最高,但房子已经买上了,至少在短时间内不会有什么大事,供两个人的吃穿用度,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于是,她辞职了,但她依然住在她的租房里,直到结婚的那天,才搬进我们的新房。所谓搬,其实就是她人过来了,此外还有一大包衣服。

跟易容的那番谈话之后,我再也没跟桑妮说过一句完整的话。我的语言短促得连自己也弄不清是什么含义。养我......养我......现在看来,这句话里带着极端堕落的成分。

她在我的冷漠之中变得十分可怜。她是很善于打扮的,知道自己长着让任何一个有眼光的雕塑家倾心的身材,知道自己的脸蛋有一种美艳的、带着淡淡风尘味的魅力,同时又有一种能与人平和相处的亲和力。她懂得该在哪种场合哪种天气穿什么样的衣服。可是,自从我不亲吻她,拥抱她,甚至不跟她说话之后,她就再也不注重自己的形象了。头发常常是蓬蓬松松的,脸上也不施粉黛,连皮肤也显得粗糙了。

晚上我们分床而眠。我睡得很晚,这是我做作家梦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我拿着一本小说,在书房里认真阅读,并在精妙的地方作上笔记,还在页边上用三五个字写出我猛然跳出的思绪。我还想当作家,并非看重作家头上的光环,因为现在的作家根本就没有光环,除了少数人,大部分作家都很穷,大部分作品都是缺乏灵魂的奴才的呐喊,或者乞求为人家按摩为人家修脚趾甲的可怜的呻吟--可我只是觉得当作家才是我的命运。看得腰酸背痛眼睛发花的时候,我从书房走出来,经过客厅去卧室,看见桑妮还在看电视。听到我的脚步声,她显得有些紧张,脸微微地侧着,似乎要看我,想从我的脸色上判断我对她的态度,可我很快从客厅消失了。

我跟易容谈话之后的几天里,桑妮还常常出门,我下班回来,屋子里总是空空荡荡,冷冷清清,我自己弄了饭吃,就像单身汉似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或者找朋友喝茶,或者去滨江公园吹河风,心里毫无挂碍,我没必要留下字条说明我的去向,我的身心显得格外自由。我和桑妮的情形,就好像一对男女合租了一套公寓,而且彼此都没有好感。我感谢这样的生活,因为它没有破坏我习惯了的节奏,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我未婚男人的身分,因此我没有必要脱胎换骨地适应完全陌生的角色。只有想起冉带的时候,我才禁不住恶心而愤怒,我无法想象桑妮跟他在一起鬼混的情景。跟冉带鬼混过的桑妮,现在是我的妻子,这种定位让我羞辱!

几天之后,桑妮就不再出门了。只要我一开门,她就紧张地站起身来,想迎接我,又不知道是否应该,不知道我对她的迎接是不是反感,因此,她忸怩地站在那里,不知所措。

我迳直去了书房。我的手里,提着仅够我一个人吃的糕点,书房里有奶粉,冲上一杯,就可对付一顿,就可以让我一直不出来见她。

她是以什么为食,我不知道,电视柜下面,我留了一千元钱,可有天晚上我特意数了一下,一分也没花。

养她的人多着呢,她不需要我的钱。易容或许说得对,她对我已经没有爱情了,因此不愿意与我有任何瓜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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