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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时空回到七年前,雷若璇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女孩,如愿考上理想的大学,对未来充满期待,只觉人生黄金期就在眼前。

从小到大,她被爸妈保护得太彻底,上了大学终于解禁,可以夜游、可以交男朋友,但她自有主见,她不想玩游戏,她要选她最爱的,同时也是最爱她的。

一生只爱一个人,这想法或许落伍了点,她却抱著这份坚持,在人海中寻觅那个对的人。

就读企管系的她,系上已有许多精彩人物,她还参加了吉他社,除了因为爱弹弹唱唱,她也想认识更多有趣的人。

吉他社第一次活动就是迎新聚会,他们包下了一家火锅店,九月的天气热呼呼,店里的冷气强呼呼,每个人都吃得不亦乐乎。

现任社长是个活泼开朗的女生,自备迷你麦克风,不只要炒热气氛,还要妙答妙问,让每个人都做一番特别的自我介绍。

轮到雷若璇的时候,她站起来,落落大方道:“大家好!我叫雷若璇,今年十八岁,就读企管系一年级,我不是很女生的女生,虽然外表像女生没错,但我内心满像男生的,希望和大家做好朋友,谢谢!”

然而,她这番话以柔细的声音说出,搭配上她白净娇美的外表,根本没有任何说服力。在场男性,从大一新生到研究所学长,都不约而同这么想。

即使她穿著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剪了一头俐落的短发,还刻意戴上铁练造型的配饰,没用,她百分之百的女孩样,绝对不会被认为是男孩。

不多久,轮到隔壁桌做自我介绍,雷若璇对其中一个学长特别印象深刻──

“大家好,我叫陆崇平,是前任社长,今年二十三岁,就读电机系和资讯系研究所,因为是双修学位,课业压力很重,能来参加社团活动,是我唯一放松的时间,希望大家都能珍惜这缘分。”

很简单的自我介绍,配上他见鶣的表情、温和的微笑,却构成一种让人很舒服的感觉。

那是雷若璇第一次看到陆崇平,当时她最大的感想是,好个里外不一的男孩!

明明他的外型高大魁梧、英气十足,却拥有不可思议的好脾气,任凭大家怎么闹他、亏他,都不见他皱起眉头,仍是那温和的微笑,彷佛天塌下来了也不会怎样。

相较之下,外表娇柔秀气的她,脾气却意外的固执,喜欢和讨厌都写在脸上,真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不晓得为什么,她开始注意隔壁桌的陆崇平,也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学长,你不是有在科技公司兼职?今天就让你请客吧!”

“对啊!学长赏我们一顿吃的嘛~~”

众人起哄,陆崇平连一声抗议都没有,温和笑道:“好好,今天我请客。”

“喔耶!”大家都欢呼起来,除了雷若璇。

她皱起眉。他们二十几个人吃火锅、叫饮料,少说也要五千元,怎能由他一人出钱?未免也太滥好人了吧?

大家的态度更奇怪,自己吃的当然自己付,学长只是前任社长,又不是大家的爸妈,怎可叫他买单?

“请问,为什么大家都要那位学长请客?”雷若璇开口问身旁的学姊。

学姊一番解答后,她才知道陆崇平除了吉他弹得好,成绩更是优异,同时修两个硕士学位,拿遍校内外奖学金,还在“擎宇科技公司”研发部门兼职,早被内定为正式员工。

虽然他是出身农家,自己从不奢侈浪费,但看在一般学生的眼中,都觉得他是标准“金主”,更何况他有求必应,被“拗”请客的例子比比皆是,大家已经习惯成自然。

“可惜,他虽然条件优秀,脾气又温和,却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任谁也攻占不了他这座山。”学姊叹口气,一副也是过来人的表情。“还有人说他可能是同性恋呢!你觉得他像不像?”

“我看不出来。”雷若璇据实以答,她对分辨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无研究,她只是觉得奇怪,这位陆学长未免也太好说话了,他做人的原则该不会就是“我为人人”吧?

她最看不惯这种滥好人,就算他要日行多善,也不要行到她这儿来!

聚会结束,陆崇平果真主动结帐,众人纷纷向他道谢,盛赞前任社长真是太棒了,但陆崇平并没有被捧得飘飘然,脸上仍是带著那谦逊的微笑。

雷若璇静静站在一旁,手中握著三张百元钞,却找不到时机拿出来。

就算她再直接、再坦率,也懂得给人留点面子,有些事还是私下解决为妙。

眼看大家都散了,各自走向回家的路,她心一急,乾脆尾随陆崇平的脚步。等到没有闲杂人等时,总能把钱交给他吧!

转过两个街角,陆崇平准备骑机车离开,这时背后传来一个娇柔的声音──

“学长,请等一下!”

那声音他记得,不就是那个说自己很像男生的学妹吗?转过身,他看到一张皱著眉的小脸,神情有些紧张,不知他能为她做点什么?

“学妹,我记得你叫雷若璇对吧?”

他的记忆力极佳,听过一次自我介绍就能牢记,社内其他的新社员他都认得了,更何况是这位吸引力十足的学妹。

除了秀丽苗条的外型,她还有一双黑白分明、熠熠发亮的眼,他想不记得都难,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般澄亮的眼眸。

“没错,我叫雷若璇,你叫陆崇平。”

她的话加深了他的微笑,好一个特别的女孩,让他对她涌上万分好奇。“你找我有什么事?”

她向来不拐弯抹角,直接说明来意。“学长,你会不会太好说话了?人家叫你请客就请客,难道你不觉得被占便宜了吗?”

“只要大家开心,我没关系。”他仍是微笑,和煦有如阳光。

“可是我不开心,我不喜欢让人家请客,无功不受禄。”

他一愣,这可真是他的无心之过。“学妹,很抱歉让你不开心。”

“今天你请客,我当著大家的面不好意思多说,但现在我把我的那一份给你,什么也不欠你。”她拿出三张百元钞,拉起他的大手,硬要他收下,也不用他找零钱了。

这、这怎么回事?陆崇平看著手中的钱,又看向她即将离去的背影,有种不能就此结束的直觉。

“等一等!”这回换他叫住她,微笑不见了,从容不见了,只有一股怦然心动。

刚才被她碰到手的时候,有股奇妙电流窜过全身,他突然想问,她到底对他做了什么?

二十三年来,常有女生主动接近他,但他从未心动过,只专注于学业,生平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触电感受呢!

她转过头来,义正词严的、坦荡无畏的,再次对他强调:“还有,以后每次聚会我都不会让你请客,就算你要先出,我还是要还给你,希望学长你能谅解,谢谢!”

多奇妙的感觉,这次她并没有碰他的手,只是用那双大眼盯著他,就让他浑身发热、心跳发抖,这是怎么回事?莫非他被霸道的爱神射中了箭?

他忍不住冲动问道:“那如果是我自己找你呢?我可以请客吗?”

“除非你是我男朋友,否则我不会让你请客的。”在她的观念中,只有情人可以给予、可以宠溺,其他的普通朋友都没这种特权。

说完,她转身就走,骄傲的抬起下巴,那不是她拒绝别人的骄傲,而是她忠于自己的骄傲。

陆崇平站在原地,先是目瞪口呆,继而摇头微笑,这女孩多么直率,诚实得让人下不了台。

可奇怪的是,他竟移不开自己的视线,有种命中注定的预感,他二十三年来平淡的人生,将会因这女孩而有重大改变。

雷若璇、雷若璇……这时他还不知道,往后的七年内,他将不断呼唤这名字,直到成为一首歌、一首诗。

过没多久,陆续从吉他社、电机系和企管系传开消息,陆崇平开始追求雷若璇了。

以陆崇平优秀的条件,当然是“十大黄金单身汉”之一,却不曾看他交女朋友,还有人谣传他是同性恋,但这回跌破大家眼镜,他终于出手了!

不过,与其说他是追求,不如说是默默付出。

从未追求过女生的他,根本不知从何追起,像个乡下人一样,只想到送吃的给对方。

他查好了雷若璇的课表,每天把早餐放到她的教室,请她好心的同学转交,晚上则送宵夜到她宿舍,请她好心的室友转交。

因为他平常做人就很有“口碑”,所有人都愿意帮他,反正转送一次就有好康的,何乐而不为?

雷若璇每次都要拒绝,但看到同学们一脸窃喜,想把那些好货色占为己有,她又替陆崇平打抱不平,干么花钱买这些东西白白送人?

最后她还是收了下来,就算不饿也想办法吃完,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她一点都不想欠他人情,更不想因此而变成小胖猪啊!

除了早餐宵夜的攻势,还有吉他社的社团时间,照理说该是他们发展感情的温床,但身为前任社长,陆崇平对每个人都很公平,该指点的就指点,该赞美的就赞美,他对雷若璇并没有另眼相看,或特别热心殷勤,反而让她觉得奇怪,学长到底是不是在追她?

其他社员都心知肚明,陆崇平表面上没行动,那双眼却老追随著雷若璇的背影,多么疑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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