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来,下楼去吃早饭的时候不小心崴到了脚,走了一阵觉得并无大碍以为就是轻微的疼痛,于是吃完饭后去田径场跑了十圈,又赶去了高等代数课。刚刚睡完午觉下床,脚踝又不知不觉疼了起来。这是进入大学第二次了,也是第二十年的第一次。
有关选择,我想,对于一个像我一样患有选择恐惧症的人来说,选择比自杀还要难受,虽然,我都不敢自杀,因为生活也实在没什么好悲观的。
第十七年的冬天,第一次一起看过了第一场雪,虽然仍旧不是在一起看的。
那年冬天,我们度过了漫长的学校磨练的寒假的前半段,又在虚岁上长了一岁。仍旧记得那个冬天,提早下了晚自习,一群人到宿舍门口老大爷却不开门的的情景,我们一群男生打起了学仗,那是那年寒假最开心的一件事。
如果说印象深刻,不得不说,就是第十七年的远足。最深刻的一句话是在结束时说的:行百里者半九十。
在那之前,我应该就清楚我是真的喜欢她吧。只是,那么美丽的她,总归不是我这样的人能够攀得上的。一直埋在心里,它却发芽,越长越大,闹的我心里痒痒。
一路上,我们有声有笑,我举着班里的旗子一直走在第一个,她虽然不那么喜欢走路,但也总在我身后紧跟着。后面大半程都是无精打采的样子,那种样子,也让我陶醉。
后半段,她实在是累了,于是背了她的书包,由于不想把自己的感情太暴露,也背了另一个关系很好的女生的书包。好像当时,并不觉得有多累,依旧扛着旗子,不断摇着,还有三个书包扛在肩上。再后面,她自己背回了书包,也在一会儿后,把书包给了邻班的L,我知道他们是初中同学。一路,一直微笑着,因为,那场远足很有意义。我很开心,和自己最最信赖的一群人,一起走过那一段行程;我很幸运,能和她一起,走过那么远的路。
下午回教室后,我还是可以到处走,虽然脚也很疼。晚饭却没了胃口。我曾指给她看,楼下草坪仍有没飘走的蒲公英,她不相信。于是,晚饭空,我便跑下楼左找右找找到了一朵蒲公英,不无爱惜地跑上楼拿到她面前。没有人能够形容我当时有多么开心。那天,还下着毛毛雨。
也是从那天开始,我总担心她和L的关系,伴着一种羡慕、一种嫉妒。后来因为一个问题,她问我她难以理解为什么两个初中就认识的人,高中才在一起。我没有回答,因为感情是逐渐积累的,没到积累足够的那一天,爱情就不会真正产生。
我就是,一直在积累着,尽管我并不相信她对我会有爱情。
我的记忆零零碎碎,但也记得,我是那个最快恢复腿力的人。
自那开始,我从心底深深的爱上了她。
我们很开心的一起学习,虽然我的成绩看似没有一点长进。我开始每早很早到教室,因为每周会有两三天要打扫室外卫生,于是早早提着大扫帚下楼,总是我的快要扫到一半后她才到,然后我扫完就帮她打扫。总是早上买一个枣糕,不吃,等着快中午她饿了的时候拿出来给她。也因此,在不久的后来,一直被几个哥们笑话着。
我始终相信,我并没有做太多;我始终相信,她不会喜欢我;我始终相信着,我们会一直一直是很好的朋友。
但,那段准备分科的日子,真的无比充实,我的成绩,竟然在一点点起色。
后来,还是由于调换位子的原因,时远时近。班里的另外一个同学对她表白了,我还后来才知道的。但,我猜到了,我也猜到她拒绝了。
日子,还是以前那样。
美好充实,充满希望。
期末结束后,两个实验班被留了下来。要当场确定文理。
后来说起我当时有多纠结,其他人都半信半疑,总说:你理科那么好,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其实,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啥好,化学生物是还好,但讨厌死物理,虽然政治烂渣,但历史地理也不差...总之,还有她成为一个关键因素。但,一直想,他怎么可能喜欢我。
这件一直纠结的事,终于在那一天后,不用在考虑,我的内心也有几分轻松。
后来,或许更为了以后的出路,我读了理科,自然而然地,我们的同班时期结束了。
按期末,还是以中等的成绩进了理科实验班,而她以第二名的身份进了文科实验班。当时那种佩服,还真不是一般的。
选择过后,进入了高中第一个暑假--漫长的枯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