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并没有开多远。
启动之后发动机轰鸣了几声,滑了四五米,就停了下来。
正巧停在夏天的面前,距离夏天的身体不过两厘米。
笑着向下看了看,夏天惊喜的发现对方还帮了他的忙,汽车是径直驶过来的,从在地上扭动哥哥的上方。
还好只是断了两条腿,不过对于一个正常人应该很疼吧。
蹲下身子,夏天在那个用恶狠狠想要吃了自己的眼神看着夏天的脑袋上摸了摸。
“很幸运吧,在遭受了反复碾压之后还没死?但很快,你就会知道,能毫无痛苦的死在车轮之下是多么幸运了。”
没等对方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夏天就看到了两个狼狈的身影从汽车上跌跌撞撞的跑了下来,来到了他的面前。
“欢迎回到地球。”
夏天嘴角勾起了微笑,挡在了他们面前,弄坏一辆车,对于他来说只是举手之劳,但也不能坏的太彻底了,但要是他们一眼就看出来车坏了就不好玩了,最好的情况就是眼前这样,停在自己面前,简直完美。
王先生手中抓着一只手机,一只手不住的在上面摁着,汗水不住留下来,滴在屏幕上,那上面110三个数字特别显眼。
能让犯罪分子吓得打电话报警,夏天颇感欣慰。
可惜的是,手机中传出来永远是盲音,而手机显示的信号,更是一格都没有。
颤抖的王先生用力怒摔手机:“手机,打不出去!”
为了方便日后做某些见不得人的事,夏天通过某些渠道入手了手机信号干扰器,一旦开启,周围手机全部失效。而且,为了增加威力,夏天还特意用亲手烹制的大排骨收买了豆子,饱餐之后一本满足的豆子把这东西非法改装了。让它的作用范围达到了半径五百米。
在惊动楼上的两个老大之前,夏天就屏蔽了这座工厂里所有的信号。
少年可怕之处不在于手里有枪,而是毫不犹豫的杀人时的那份狠辣。他们打不过夏天,又猜不透他到底要做什么,只能屏息等待,并伺机反击。
王先生的一只手自然的垂下,手背向前,手心向后。
他在腋下藏了最后的反击武器,一把袖珍的手枪,只要他胳膊在某个角度稍微一用力,这支枪就会滑下来,顺着袖子滑到他的手里。
腋下是一个很隐蔽的地方,在他刚出道的时候,有一次他被对头的几个手下抓住了并要要弄死他,但那几个粗心的人在搜身的时候没有发现这支枪,他就是靠着这家伙完成反杀的。
今天他希望,这支枪能再救他一次
孙起把左手藏在身后,拇指握在手心里,一用力,把自己的掌心划开了。
但是少年却没有难为他们的意思,站在他们面前,手里掂起来一件血淋淋片状好似布料的东西,在他们面前抖了抖,大滴大滴的血渍洒到了地上。
两人心中顿时就有了一个明悟,夏天这是在炫耀。
“你们看,我手艺怎样?”
这叫人怎么回答?尤其是孙起,看着那熟悉的颜色,心中恼怒到达了极点,在往日,都是他们折磨别人,哪想到今天自己落到受害者的地步了。
“手艺下降了啊。”夏天满脸愁容,把手里的皮料翻了几番,上下打量了几眼,哀叹了一声,满是惋惜:“以前我收拾一张人皮,速度比收拾一床被褥都快,迎风一甩地面上一滴血都没有,现在却已经退步到需要打扫一件屋子时间这种地步了。”
这句话,让对方邪教教徒和和黑帮老大彻底明白了,站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彻头彻底的疯子。
“这样说来派蒙被剿灭不是什么好事,我想找点人渣来练练手都找不到。”
夏天的这句话,吓到了孙起,巨大的恐惧让他脖子背后的汗毛一根根的竖了起来,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神的名字的?
他们教会,一直是隐藏在黑暗之中的,吸收教徒,要么是挑那些杀人狂,要么是用特殊的方式去吸引富翁,杀人狂渴望杀戮,而人这种生物,在拥有大量财富尤其是一夜暴富之后会产生一种空虚感,渴望新鲜的刺激,这种时候,就是派蒙出现的时候了,它提供了安全的发泄的途径,并庇护这些人。
这两种人,心理有缺陷,很容易控制,也很懂得保存自己的秘密,背叛者很稀少,加上任何背叛企图泄露教会名号的人都会被教会的杀手第一时间处理掉,可以说是滴水不露。
更重要的一点事,在教会之中,不达到一定等级,是不会知道神的名字的,即使是虔诚的信徒平时祈祷时,都只是用神和主这种词语替代的,就连他这种为教会辛辛苦苦打拼了好些年的人都只是在无意中听到自己导师说漏嘴才知道派蒙这个神圣的名字的。
小心又小心。这才使得教会能够传承了几千年没有被摧毁,这期间知道神的名号外人是基本没有的,眼前的少年是怎么知道的?
“你怎么知道我主之名的?”
“怎么知道的?哈哈哈!好问题!”
几声笑声,带出了数不尽的苍凉:“答案啊,很简单,我是亲眼见过派蒙的啊!”
孙起愕然,当然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这很好理解,假如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有一天听到有人宣称亲眼见过耶稣,他的第一反应也肯定是不相信,甚至愤怒,甚至会认为对方在渎神。
“不可能!”
“那呐,我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亲眼见证过你们派蒙教会的兴亡衰落,邪神的诞生与灭亡,在数不尽的千年之下,只有派蒙教徒的愚蠢是永恒的。”随手把手里的皮子扔在了地上,夏天耸耸肩面对着目瞪口呆二人继续说道:“我和你们打得交道太多了,多到了只要看到你们,我就压抑不住我嗜血的冲动了,屠杀、虐杀、刺杀、厮杀,哈,这些已经成为了我身体的本能。不得不说,那时候你们的教徒啊,真是不错,那皮子的质量真是没的说,比现代人的皮肤好多了。”
孙起终于从夏天的话里抓到了关键词:“你,活了多久了?”
“多久了,我和你说不明白,我比这一代人类的历史还要古老,可惜啊,这一次的历史中,我忙于追杀我的仇人,沉浸在新界的创造中,倒是没有察觉到你们竟然还传承下来了,我本以为干掉派蒙之后,你们这些信徒就会消亡了呢。”
孙起激动了起来:“你在说谎,神,是不灭的。”
“怎么,你不信,呐,稍微给你讲一讲好了。你是不知道上一个时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一个逐渐从文明社会蜕化成奴隶制社会的时代,物质及其丰富,但剥削及其严重。”面对着俩个敌人,夏天却是谈兴大起:“你知道最早信奉派蒙的人都是些什么人吗?都是一些大贵族,大奴隶主,每天无所事事只剩下穷奢极欲的人。”
“派蒙就是那个时代的后期在那些穷极无聊的奴隶主之中,诞生的一种思想,我高贵,主宰一切,我该主宰一切,我就有权利主宰那些下贱的人的生死,可以肆意虐杀,当然,奴隶主比奴隶高贵这在当时是理所当然的,但主张虐杀以取乐的甚至鼓励虐杀的,在当时还是很新鲜很吸引人的,起初它只是一个概念,但逐渐,这变成了一种信念,然后,这个信念被传播开来。”
孙起张大了嘴,他的潜意识告诉他这些都是真的,他渐渐的被这些历史的真相吸引了过去。
“作孽啊,真是作孽,信仰被传播开来,最初提出这一点的,就被信徒尊称为先知,他有一个名字,就是派蒙,也就是你们的神。”
《封神演义》里面有一段,哪吒自杀之后,给他娘托梦建起一座哪吒庙,他享受香火,年深日久之后就会成神。
而在上一个时代,众多的信仰,硬生生把一个人推上了神坛,成为了活生生的神。
“神,是人变得?”
夏天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自顾自的说着:“上一个时代,当我刚刚重新拥有力量的时候,当我刚刚从你们那该死的角斗场里逃出来的时候,当我刚刚决定清除掉派蒙教会的时候。我选择了一个目标,然后由我带队亲自剿灭了一个派蒙的集会所。”
神秘的笑了笑,夏天问道:“你知道,我在那个教堂里面看到了什么?”
说着话的同时,夏天再次回想起,刚踏入那座建筑物的一瞬间,他就惊呆了。
那地方的装饰奢华极了,金碧辉煌,雍容华贵,地面上铺着很柔软的毯子,那颜色及其的鲜艳,看着就像是鲜血染红的一样,家具啊,屋子里面的装饰品啊,都闪烁着骨骼的光泽,屋子里面覆盖着一层柔和的光,只不过光色十分的诡异,是淡黄色的,那是墙角一只大型台灯发出了,走近一看,那灯罩上面熟悉的毛孔让当时的夏天毛骨悚然。
而没等对方说话,夏天就公布了答案。
“数不清的皮具,沙发,地毯,挂毯,壁画,皮椅、皮床,所有能想到的生活用品,都是皮子做出来的,当然,那是人类的,少女的,稚嫩的,肌肤。”
听到这里,孙起愈发的相信起夏天的话来,因为,夏天描绘的场景,他亲眼得见过。
“我检查了那座教堂,还发现了大量骨制家具,顶骨念珠,反正是各种让我不适的东西都齐了。”
“从那时起,我就疯了,彻底的疯了。”
“我没让跟随我的人下手,亲自动手杀掉了所有的教徒,从那时起,我的爱好就多了一个,练出了一门好手艺。”
“不过疯了也有疯了的好处,各种偏执的神经不正常的人都来追随我,你知道吗,那都是被时代逼疯了的人,都来跟随我,他们都是为了让上苍哭泣,让那些残酷的人,不,让那些不是人的生物付出代价。得益于他们的帮助,最后,我杀死了派蒙。”
孙起终于找到了插嘴的余地:“不可能,主是永存的。”
“傻孩子,它确实死了,我亲手杀了它,神魂俱灭,那时复仇成功的我满心以为我永远干掉了这个麻烦。”夏天不住的叹息着:“可惜啊,派蒙死了,但是它的信徒却没有死绝。并且,不知道怎么他们是怎么做到的,竟然能从时代终结的大洪水中逃出生天,活到了这个时代。”
大洪水?孙启又是一惊,在他读过的经书中,确实有一次大洪水的记载,或者说,现在各个宗教中,都有对灭世洪水的记载,那么对方的话,是真的吗?
“可是,我曾间无数次的见证过派蒙的神迹,我见过我主的力量,所以,主是存在的。”
“关于现在的派蒙,我有一个猜想。”夏天一指孙起:“你们信仰派蒙,并且相信它是不死的,于是在信仰的支持下,在你们那些该死的教徒派蒙不灭信念的支持下,派蒙又复活了,但这个派蒙,应该和上个时代的派蒙,不是一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