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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三天之后,我又一次从同一个位置遥望那扇窗户,阿松坐在我旁边一声不吭。

车厢里满是呛人的烟雾,不时要打开车窗透透气。最后一次摇上车窗之后,阿松问我:“老大,你主意定了?”

我无言地点了一下头,把半截香烟按熄在烟灰缸里。

“这地方僻静了点儿,一有响动马上就会有人注意到。”阿松望着那幢房子,又转头看了看四周。

我说:“对面就是金门公园,四通八达,几个弯一拐就到李奇蒙,或上三十五号公路,明天我带你先熟悉一下地形。”

“得想个办法把歪哥给引开,否则不好下手。”阿松说道。

我说:“引开歪嘴不难,你办事需要多少时间?”

阿松说:“半个小时就够了。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女人,只要几分钟就可完事。

我说:“这个女人多谋善计,阿松你不要大意失荆州。”

阿松说:“无论多么难缠的女人,一拳打昏,不是任你宰割吗?”

“不要用枪。”我嘱咐道。

“不会的。”阿松摇头,做了个勒住脖子的手势:“不会惊动左邻右舍的。”

不知道杀人算不算艺术?我是指那种精细策划的活儿,用法律术语来说叫做谋杀。至少在我看来,活做得漂亮与不漂亮大有区别,也许真的可以用“艺术”和“非艺术”来相称。一个毛头小子,在还没有动手之前,心中就已经胆怯,只凭一股莽劲胡乱地出手,被杀的人当然会挣扎反抗,于是大动干戈,弄得鸡飞狗跳。就算当时没有人报警,但现场一团糟,有经验的警探一看就心中有数,手印到处都是,只差没明白告诉警方姓谁名啥了,作案的车辆也没有任何的伪装,只要有人记得车牌号码一查一个准。最笨的家伙还会在现场留下点什么?撬门的工具、办事的凶器,或半包香烟、一件外套,口袋里还有驾照。你别说,真有这种傻子,本来就心慌意乱,屁股还没擦干净就提起裤子走人。隔几天,你就在警察局的拘留所看到他,剃了个光头,双手被铐在腰上,穿一身橘红色的连衣裤,脸上的青肿是被同牢房的黑人打的。警察鬼着呢!他不碰你一根手指头,但借犯人之力教训教训你,你能怎样?

活做得差劲唯一的结局就是把自己栽进去。

既然开了弓,就没有回头箭。一次下手不成,就会打草惊蛇,歪嘴和桃子就此可能远走高飞,再也不见踪影。如果惊动了警方,那后果更不可预料。所以我对阿松的要求是稳、准、狠。稳是指不动声色,出其不意,突然袭击,细心收拾,从容撤退;准是指在最短的时间里取其要害,一击毙命,不能拖泥带水,不能被救护车送去医院又活了过来;狠是指不为所动,无论对方如何苦苦哀求,决不心慈手软,要知道放过她会对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麻烦。阿松说:“老大,你不用一次一次地关照,我虽然没像你一样打过仗,但在洛杉矶也经过了阵仗,死在我手上的对头也不止一两个了。杀个女人,不是像杀只鸡那样?我保证坏不了事的。”我说:“我也希望你顺手,但准备充分总没有坏处。就像打仗,你也要先摸个地形,制订个作战方案,撤退掩护之类的计划。筹划的越细,成功的可能也就越大。”

我们细细地筹划了两天,每一个行动细节都要事先想到。除此之外,还要想到突发状况,事先没有预料到的人和事,比如邮差突然来敲门,送上一封要签收的信件;房东正好在那一天请了油漆工来粉刷屋子,或者隔壁人家放在后院的狗不断地大声吠叫。这些都可能打乱我们的行动计划,所以在事先就要准备好应急的步骤,免得临时失措。

第一步就是把歪嘴引开,他在屋里一切免谈。我本不想露面的,但实在没有别人可以叫他出来,只能硬着头皮承担下来。第二步是找个合适的理由敲开门,如果门外有动静,麻烦就来了,一则桃子可能不开门,二则惹得四周邻居探头张望。我们决定化装成煤气公司的修理人员,接到煤气泄漏的报告前来查看。在米馨街有专门售卖各种制服的商店,从黑皮警装到大厨白色制服一应俱全。两套连体工作服,戴上手套和压得低低的工作帽,再戴上一副平光的防护眼镜,也许还可以戴上个防护口罩。这样的装备,就是福尔摩斯见了也认不出来。一般的居民听到有煤气泄漏的可能,绝对会让煤气公司的员工进入室内检查一番。一旦进入,门关上了,事情也就成功了一半。

说好尽量不用枪,枪声是个大问题,而且会留下警方追查的痕迹;刀子也不好,到处血迹斑斑的。我们在工具箱里放了根尼龙绳子,两头有把手,用得上力。

还有就是车子的问题。我们准备了三辆车,一辆是阿松自己的车,停在海边的停车场上;另外两辆都是偷来的车,其中有一辆是没有窗户的货车,阿松开了这辆车去桃子的住处,完事之后开去金门公园,换乘另一辆车,再在海边停车场换乘自己的车直接回洛杉矶。警察做梦也想不到是外地来人做的案。

星期一我打了个电话给歪嘴,第一次是桃子接的,我没做声,把电话挂了。隔了半个小时打过去,歪嘴接起电话,“喂”了一声,我说:“白子,是我。”

歪嘴显然想不到我会打电话给他,怔了怔,但语气马上欢快起来:“老大,正想你怎么失踪了?也没个电话,你和栾军都还好吗?还住旧金山?”

“都好,”我也用欢快的语气答道:“还住旧金山,就在李奇蒙,就是日子过得太寂寞了,什么时候聚一聚?”

“既然住在同一个城市,兄弟们聚一聚有何难处?老大,我请你和栾军吃个饭吧!”

“要请也是我请你,我只是怕你老婆不让你跟我们见面,弄得你为难。”

歪嘴尴尬地笑了一声:“没的事,老大,桃子是个通情达理的人,跟你和栾军一起吃个饭,她不会阻拦的。”

“那好。就明天?”我怕他变卦:“在唐人街的新亚洲茶楼饮茶,十一点半,不见不散。”

挂上电话我对阿松说:“上钩了,我们约十一点半碰头,在中国城,这样他在路上就要用去四十分钟,再加上吃饭,来回三个小时。够你干活了。”

阿松说:“哪要得了三个小时,二十分钟足够了。”

我说:“这件事不比别的,还是小心为妙。今天要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等会儿就去买工作服,用现款。晚上出去偷车,白天先要看好,顺带把撤退的路线定好。明天你和阿光早点到,确定歪嘴出门了再下手。”

忙了一个下午,该准备的都准备了。买工作服不费吹灰之力,付钱时店员连头都不抬一下。煤气公司有个维修站在旧金山市立学院附近,我们在附近兜了两圈,正好看到一辆煤气公司的工程车,几个橘红色的路障放在旁边,不但车窗开着,连钥匙都插在方向盘下的钥匙孔上。阿松说干吗还要晚上再跑一趟,干脆现在就开了走。我们把车开到近海边的一条僻静的小街上,从海边停车场可以走路过来。

晚上我带众人去吃了顿丰富的晚餐,吃完又去著名的米曹兄弟戏院看脱衣舞。弄到深夜回来,众人散去,我躺在床上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先是想明天的行动中还有什么没有想到的,又想歪嘴事后会有什么反应。想来想去就想到了桃子,一切顺利的话,明天这个时候,世界上就没了桃子这个女人。这个曾经和我们恩恩怨怨、纠缠不清的上海女人。

我会趁愿吗?当然,我巴不得她死,她一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我的心病也会不药而愈。我不再担心她是否是小平头的未婚妻,也不再担心她会不会站上FBI的证人席,更不再担心她会挟持歪嘴远走高飞。歪嘴肯定会回到我们的团体中,不是吗?否则他还能上哪儿去?

想着想着我不禁迷惑起来。真的有必要这样做吗?说到底,我现在还不能肯定桃子是小平头的未婚妻。四叔,以及派来协助我们的人都没有提起过小平头有任何的上海渊源,而那个在现场的女人的脸始终在我脑中一片空白,唯一的,也是我紧紧抓住去说服自己的理由,是桃子的那个手势和现场女人的手势一致。但是很多女人都有相同的手势,如撩一下鬓发,说话前先摇摆腰肢,或是掩口而笑,或者是翘起兰花指……

就算我看错了,但她知道我们太多的内情,万一有事,FBI肯定会先从她那里打开缺口。但也说不定,且看桃子如何对付那个秃头皮得逊的,我简直想不出还有比这更绝的一手,十个男人也想不出来。就算FBI有一天找上我们,桃子,这么一个有着聪明的头脑和透亮的心眼儿的女人,会不知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如果和FBI周旋起来,皮得逊们很难占到便宜的。

那我为什么心心念念地要置这个女人于死地?中邪了吗?……

我茫然地坐起身来,踢掉被子,脚在床底摸索着找鞋。正开门时,栾军从他床上转过身来:“老大,哪去?”我说就在门外透口气,别管我。

外面夜雾蒙蒙,旧金山特有的冷夏。暗红色天幕上透出黏黏糊糊的月光,地上黑影憧憧,一只野猫从黑影里窜过。我被凉风一吹,不由得打了个寒噤。我走下楼梯,坐在花坛边的石阶上,点上香烟。我告诉自己,别胡思乱想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婆婆妈妈的?古人说:宁我负人,毋人负我。不管桃子是否扯上那些事,但她确实分化了我们这个小团体,我给过她机会,叫她拿了四万美金走人。凭她那股聪明劲儿,她知道机会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出现的。

那她为什么赖着不走?这就怪不得我了。

说实在的,我也不愿意下这个狠手,这世界上好女人不多,桃子从各个方面来说都算是出挑的了。在我们的亡命生涯中,出现这么一个女人,也是一个奇数。江湖上一向毒辣无情,再好的东西,挡在道上,唯一的结果只能是被击得粉碎。

桃子可不是东西,她是个妖精,勾人魂魄的妖精。就像《聊斋》中的狐狸精,以清纯女子的面貌出现,楚楚动人,哀怨可怜;然而一旦挨近男人,男人就会被她抛出的情丝缠住,动弹不得,陷于温柔乡而不能自拔。

阿松他们会让桃子轻轻松松地走吗?我知道阿光是个色鬼,越南按摩店都给他逛了个遍。那些按摩女能算女人吗?头发枯黄,嘴唇厚厚的,黑不溜秋的皮色。阿光连这种货色也要,他能放过桃子吗?阿松说过进门先一拳打昏,他们两个面对一具由人摆布,又秀色可餐的躯体会不动心吗?

脑子里突然跃起一个念头,也许我找阿松他们是找错了。

就是要灭掉桃子,也应该由我亲手来做,而不是借助这两个越南人之手。我想看着桃子眼睛里最后一刻的神情,告诉她:不要怪我,这就是男人与女人的宿命。生生世世的纠缠与争斗,谁都要守住自己的地盘,都要争取主动,都要把对方置于掌控之下。发生在我们之间的任何事情都不重要,一切都是命该如此。所以,不要怪我今天杀了你,你不是死在我的手里,而是死在所有“男人”的手里。

我会在你香消玉殒之后轻轻地为你合上眼皮,为你整理好衣装,把你放在床上,我不会侵犯你半丝半毫。若干年之后,所有的恩怨都会淡去,也许我只记得你的好处,记得你为我们做的可口的饭菜,以及飘荡在我们屋子里的女人味;记得你在酒吧智斗皮得逊;记得你和我们一起去拉斯维加斯;当然还记得你和我那次不算肌肤之亲的肌肤之亲……

我呆坐了许久,露水打湿了头发。天差不多要亮时,我拖着疲乏的脚步爬上楼去,脑子里混混沌沌地想着:先睡一会儿,起来打个电话给阿松,叫他暂时缓一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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