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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时光之殇/辜妤洁

初遇林牧,是在2001年的夏天。我穿着我白色的新裙子穿过不小的内操场,然后到对面高中部的六楼找我读高三的姐姐蓝夕。可是那天由于下过大雨的缘故,操场上积起了大大小小的水洼。一个不小心我便滑倒到了地上。顿时,膝盖传来一阵钻心的疼痛。

一些趴在阳台上的男生还起哄,我想我真是丢脸丢到家了。偌大的操场似乎只剩下我一个人,而且显然我是一个蹩脚的演员。正在这时,一双温暖的大手将我抱了起来,然后听到一个好听的声音问我:“小不点,你没事吧?”

我循声回过头去就看到了林牧。彼时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衣,有着精神抖擞的短发以及少年特有的棱角分明的轮廓。比较起班上那些灰鼻子的臭小子,林牧就像是希腊神话中光芒万丈的太阳神阿波罗。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我开始暗自抱怨那个该死的水坑。要知道那些污水全爬到了我的白裙子上,湿淋淋的,脏兮兮的,像是勾勒出一幅蹩脚的中国地图。我想在林牧的眼里,我定是狼狈到不堪的模样吧。

后来某天在书上看到一句话,说爱情的种子是从十三岁开始萌芽的。我想这不是没有道理的,否则第一次见到林牧时,我也不会忘了膝盖上摔破的大道口子的疼痛而一度只是懊恼自己在他眼里狼狈的形象。

2001年,我十三岁,初一。林牧十八岁,和蓝夕一样念高三。

至今仍不知道蓝夕和林牧是同班同学这算不算得是件好事。生活是个喜欢玩神秘的老头子,总是时不时地抛出一些永远不会有答案的谜语。然而可以确定的一点是,至少当时,我一度对蓝夕怀有某种感恩的情绪。如果不是她,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有机会和林牧熟识的吧。

那时候我总有不同的借口跑去他们的教室,有时找蓝夕,更多的是找林牧。听蓝夕说林牧在高中部是很受欢迎的。其实一眼就看得出来,那种男生,长得好看成绩也好,自然会受到女生的追捧。

由于高三的缘故,很少有人注意到我。而且那时我像棵还未开始苏醒的小豆芽,有着单薄的身体和小小的个子,除了皮肤白和眼睛大之外,几乎没有一点会长成漂亮女孩子的潜质。所有人都拿我当小孩子看待,没有发现我掩藏在心里的“不良企图”。

我常常在一张干净的纸上抄李之仪的诗,一个字一个字,抄得格外卖力。完了之后我将它们统统送给了林牧。

“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林牧皱着眉头说小孩子怎么抄诗?可是我问他喜不喜欢的时候,他却笑着点头说了喜欢。

唯一让我不高兴的是林牧总叫我小不点,说过几次他却总也不改。他还喜欢伸手来刮刮我的鼻子,手指凉凉的,带着宠溺的味道。

2002年的夏天,林牧如愿去了西安。一座沧桑的古都,有着历史浑厚的气息。我知道那是他梦寐中的城市。

临走之前他来看过我。给我买了好大的一堆东西,英俊的眉宇间洋溢着喜悦之色。其实我也想替他高兴一下,可是想到他马上就要离开,心里便涌出大团大团的难过,然后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了。

他说小不点你要好好学习,等到寒假我回来时就给你带兵马俑好不?

我别过头去不理他。林牧你这个傻瓜,我要的不是兵马俑。

那段时间我更加疯狂地嫉妒蓝夕,甚至对着流星许愿要和她交换身份。是的,我要十八岁不要十三岁,那样我才可以高三毕业,同林牧一起去啃西安大馍馍。

我迫切得想要长大,希望可以在同样的时间里趟过比别人更多青春的河。然后可以一点一点地接近我心中的阿波罗般的少年,直至赶上,并肩前行。

之后的几年里,书信成了牵动我思念的线。我不会用QICQ,不会发电子邮件,班上一些男生偷偷议论我真是一个笨到一无是处的女生,可是我才不在意他们怎么看我。

林牧不定期地寄给我一些照片和好玩的小东西。每一封信我都认真得看上好多遍,生怕错过一个字就错过了他对我的某种暗示。

现在想起来,那时的自己真是天真到愚蠢的孩子。然而在同龄人中,我总是一副少年老成的样子,骄傲的看不起任何人,目中无人,目空一切。唯一的一些小女子的小小渴望都寄托在了林牧身上,即使明白那些小小的渴望并不容易实现。可是我却始终坚信,只要奋力追赶就一定可以赶上林牧的步伐。上天给了我们一段距离,我会耗尽所有的坚持与执著去缩小甚至消除。

我毫不怀疑自己的毅力,即使后来收到林牧和林可亲密的拥抱在一起的相片我也不曾动摇过。只要时间在走,我在长大,那么一切都还有希望。

2006年,我终于坐到了林牧曾经的位子上。他趴过的桌子,他坐过的凳子,他塞过热牛奶的大抽屉,他看过的黑板,他望过的窗外的那片天……即使到我为止,它们已经换过好几任主人,但是我始终坚信的是,周围依然弥留着林牧的气息。这使得我无比兴奋起来。

冬天的时候我逃课去西安看林牧。这是一个近乎疯狂的举动,可是当时我像是受了蛊惑般扔掉了手里的笔,冲出学校,然后毫不犹豫地踏上了去西安的火车。那时的林牧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外企上班了。

在公司的门口等到他的时候,我像以前一样扑上去一把抱住了他。那时我们已经两年不曾见过面了,他瘦了,黑了,却多了一种成熟男子魅力。他似乎有些尴尬,于是我顺着他的目光探索到了站在我们身后美丽的林可。我从不否认林可的美丽,虽然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是我的“情敌”。

林牧,我很想念你。我看着他轻轻地说,第一次,叫的是林牧。

他也同以前一样伸出手来刮刮我冻得通红的鼻子,手指依旧凉凉的,可是我知道他的眼里却比以前多了一些东西。这使我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我不已经再是那个单纯的小不点,而是在他的女朋友面前可以让他感到尴尬的女子了。

林牧答应过陪我过十八岁的生日。2月17日,他当真提着精致的蛋糕从西安风尘仆仆地赶回。

隔着一朵朵暧昧的烛光,林牧说小不点,你终于长大了。我看着他嘴角漾开弧度,有一刻的眩晕。我说我是蓝果,你可以叫我果果,但我不是小不点。语气里充满了倔强。

他竟哈哈大笑了起来,很开心的样子。然后很认真地说了一句:“果果,你好。”

我继续平静地说:“林牧,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好简单的四个字,可是却在我的心里尘封了比四年更长的时间。

一时的错愕,完全在意料之中。

过了好久,林牧才缓缓开口:“对不起果果,在我眼里你永远都是那个跌倒在水洼边的小不点。”

我和林可,准备结婚了。

我推掉桌上的蛋糕一下子扑到了他的怀里,终于忍不住大哭了起来。一地的狼狈却怎么也不及我那天的脸。

“林牧,你这个大坏蛋。这么多年来我一直等着快点长大,快点长大,可是等我真的长大了,你却说你要结婚了……林牧,我讨厌你……”

那天我趴在他的怀里哭了好久,把他胸前的衣服都打湿了。他俯在我的耳边不停地说果果对不起。果果对不起。然后有温热液体滴落下来,通过我微微敞开的领口掉进了我的肚子里。

一滴。两滴。三滴……

林牧举行婚礼的时候,我正坐在去西安的火车上。听蓝夕说场面很热闹,新娘子特别漂亮。她说林牧问起过我,脸上有些微的失落。我靠着窗户想象他穿婚礼礼服的样子,一定也很好看吧。想到这个,不禁轻轻地笑了。

我报考的林牧曾经的大学,并且顺利地考上了。很费力才找到了他曾经坐过的位子,可是他听课的地方很多,我每次都要跑好远的路去修他修过的课程。不过这时我总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因为我和他的距离,在这一刻,如此之近。

我不知道如果提前五年来到这个世上,结局是否就会有什么不同。一直以来,我总是很努力的学习,只是为了考到林牧念过的学校。高中是,大学也是。只是每次我来,他便已经离开,像是两条方向不同的射线,相交在遥遥无期的希望之中。

我迟到了整整五年的时间,尽管每次都试图追赶,可是光阴,终究是不能弥补的东西。漏洞一旦存在便永远无法消磨,深陷下去的结果便是万劫不复。

林牧,我迟到了五年来到这个世上,所以注定了此生无法追赶上你的列车,而我要的幸福,你也永远给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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