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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学习常宽好榜样

再说胖子策划的那次情书事件,尽管,学校里最后也没再追究过什么,但这事儿慢慢地还是传到家里人耳朵里,于是,在不经意间倒是提醒了他们,他们的儿子已到了该订娃娃亲的时候了,于是,紧接着,家里便开始张罗着为我说亲。

我的娃娃亲是在我初三上半学期时订下的,算算时间,那时离我爹人生的滑铁卢已经没多少时间了。也就是说,我如果是再晚点时间定亲,压根也就配不上那贵为支书家女儿的金枝玉叶了。

在我们镇上,订娃娃亲是家人的脸面,以后结不结婚是一码事,而到了十四五岁,却还订不了亲,则是另一码事!

不说家族蒙羞呗,至少,邻里的那光是审视而不发话的目光,就足以让父母浑身不自在。

在当时,经常上演因男方考上大学或者当了军官而悔婚后,女孩儿喝药上吊的事儿,由于那时还没有假冒伪劣的农药,并且大部分都是赌着气真喝,所以好多花朵一般的女孩儿,都这么毫无价值地凋零了。

尽管这样,当媒人在上门说亲时,我还是乖乖地配合了所有的环节。

尽管,在那个相亲的路上,我脑袋里不时闪现着一些女孩上吊或者躺在镇上卫生院地上插管洗胃等一幕幕的场景,以至于,待到了那支书的家里后,我还一副惴惴不安的样子呢!

说实话,人家那个白白净净的女孩儿,还真的很懂事儿,见我和她相对坐了良久也不表态,就已明白我心有负担。于是她就脸一红,低着头对我说,若你日后搞好了的话,要是跟俺退婚,俺不会喝药也不会上吊的,俺不会让你作难的。

于是,就这样,我方才把家人用手绢儿包好的一百二十块钱见面礼塞给了她,算是礼成。

几天之后,我和她又去了县城的百货大楼里一趟,除了扯了四身衣服的布料外,还买了四双纯尼龙袜子,看着那女孩儿兴奋的劲儿,我心中稍稍感到一丝的惭愧。

因为,那个时候,我偷偷地正跟一个叫小梅的才女,紧锣密鼓地来往着呢!

小梅是另外一个镇上中学里的校花,按说,如果不是有了后来县上的那次歌咏比赛,我俩是不会扯上任何关系的。

我和小梅认识的经历很简单,却又有点像小说中描写的那样好玩。在县上的那次歌咏比赛中,我们校的咏儿和小梅并列了那次比赛的第一名,而咏儿,在歌咏比赛上朗诵的诗歌则是我写的。那时的我,正处在无病呻吟的闹腾期,所以当族亲咏儿被确定代表全镇的学生去县里比赛之后,我便连夜为她写了一首唧唧歪歪的诗,叫《孤独》。

那时,因一时的跟风,于是就买了一个叫什么什么的诗人的几本诗集,玩命似的模仿着写。所以,再后来,我写的很多诗,大都一路走偏。

多年以后的去年,在一个饭局上,当民谣诗人洪启介绍我跟大诗人芒克认识时,我一时都不好意思跟人家去握手。

去年春节回老家,当我翻那少年时代的笔记本时,我竟然还找到了那首破诗——

我孤独

懂吗?孤独

孤独不是自己将自己锁进小屋里就孤独

孤独不是一个人偶尔一次对着夕阳发呆就孤独

孤独不是随随便便在日记上写上我孤独就是孤独

孤独不是对妈妈对老师对好朋友忧郁地说声我孤独就是孤独

孤独,懂吗?

孤独是没有星星没有月亮的夜里一个人走走停停停停走走

孤独是自己扯自己的头发扯得很疼却无缘无故

孤独是没人招你没人碰你没人惹你你却长吁短叹、捶胸顿足

孤独是毫无理由地猛然扔掉手中的书

孤独是爱是恨

孤独是思念是回首

孤独是心里有眼里有而口中说不出的嫉妒

孤独,懂吗?

我就孤独

我不曾走过坎坷的路

我不曾有过无望的追逐

我不曾见过地狱的宫殿

我不曾尝过失落的清苦

我却孤独

我孤独

再说自从咏儿凭借我这首《孤独》和小梅联袂夺冠之后,她俩就互留地址成了朋友。在那期间,估计咏儿也向她说过,我就是那首诗的作者,而小梅估计也用心记下了,于是,在一个我不曾期待的时刻,我收到了我少年时代的第一封女孩儿的信。

那封信非常的简单,大致意思就是,问我愿不愿意在下个周六,去黄河渡口与一个孤独的女孩儿见面。如果去,那个穿白裙子带花边草帽的高个女孩儿就是她,她手里会拿着一本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在"此致敬礼"之后,她又补了一行小字,不管我去不去,她自己也都会去的。

我自然会赴约的,作为镇上最早的潮男之一,我自然不会拒绝这很吻合琼瑶小说情节的浪漫之约。

我的回信简短得像现在的短讯:我去,那个骑着永久车,穿格子衬衫,手里拿着本柯云路《衰与荣》的人是我。

……

这,基本上就是我烂漫初恋的开始。

也就是在那一年,大我们没几天的歌手常宽迎来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辉煌,十七岁的他在日本的东京音乐节上,顺手便摘下了一个最佳指挥大奖。那个他获奖的消息是登载在当时最权威的《中学生报》上的,于是全校哗然,大家奔走相告,紧接着,常宽也便成了继雷锋和赖宁之后,又一个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之所以我记得如此清楚,是因为那一期的《中学生报》上,在常宽拿奖的新闻下边,还刊登了一个叫做"首届泰山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的征文启事,而我,则在后来的比赛中拿到过优秀奖。只不过,在后来的对别人的讲述中,我一直死撑着面子不说明自己到底拿了什么奖,我只是含混地说得奖了!

这是后话。

再接下来,常宽的那首新歌《苹果熟了》便迅速红遍了全镇。

我自然是第一时间就学会唱的——

我从苹果园走,盼望果儿熟

想摘一颗尝一口,姑娘不准我动手

苹果红一半,有点酸溜溜呵

要摘等到苹果熟,现在还不是时候

……

后来,当我和小梅在黄河边上见面时,就特显摆地给她唱了这首新歌。当时,直听得那个小梅小脸绯红,最后,她也像歌中的那个姑娘一样,羞羞答答地低下了小脑袋……

我在攀爬河堤的关口,借口帮忙而拉了一下她的小手,那种如电流穿身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以后便很少再有过了。

那天的夕阳格外金黄,那金子般的光辉,在照耀了金闪闪的黄河水上后,又柔柔地抚摸着我们那少年时代的剪影。

多年以后,有一次在常宽家里,当我说起他的这首老歌和这些故事时,我发现,他除了觉得那些老故事好玩之外,基本上都快忘记了自己的歌词,他只是很惊讶地听着我娴熟地哼唱他当年的红歌。

那时的常宽,已成功积淀成很资深的音乐人了,只不过,却不瘟不火就这么一直干耗着,始终也没能超越他少年时代的那次辉煌。

而常宽也不曾料到,他接下来的再次辉煌,距少年时代的那次一鸣惊人,竟然要隔上二十年之久。

但那后来一次的辉煌,却是以另外一种形式得以体现的。

二〇〇五年的那个夏天,在成都,轻度近视的常宽硬是从几千个唧唧喳喳的丫头片子里面,分毫不差地挑出了一个叫李宇春的。而随即,那个在一开始唱功被严重质疑的女孩,却成功地接力并领跑起当时已经没了HOT没了F4的偶像时代。

而我,这个曾经经历过大江大海的本镇资深乐评人,也就一不小心顺势便成了一根金灿灿的"老玉米"。

当时,我具体是怎么样变成"玉米"的,我也记得模糊了。而有一个细节,我却记得很清楚,在李宇春进入三强之后,我竟然鬼使神差般跑到西单为她拉票去了!

我是偷偷摸摸地跑到西单去的。一开始,我多少还有点矜持,但当我一头钻进了那一大片黄灿灿的玉米丛林时,并发现里面也掺杂着不少像我一样的主编级的同行后,旋即也变得肆无忌惮,然后,一脸真诚地求着路人们帮着李宇春投票。

那天,我们还跟对方阵营的掐了一小架。原因很简单,就是那帮家伙骂骂咧咧地说了李宇春不男不女的、有啥稀罕的之类的坏话,恰好被我方的顺风耳听到,于是,回来禀报。双方先是一阵对毁,继而互殴,在一阵狼烟动地的捉对厮杀之后,方才鸣金收兵。而当双方清点伤亡时,我才发现,我的手背上不知道被哪个挨千刀的给暴强地挠了一下,并且,还零星地沁出一点儿血。

待回到杂志社之后,编辑们问我手上的伤是咋回事时,我哼哼扭扭地避而不谈。我可不能让她们知道她们的头儿竟然是只"老玉米",并且还偷偷摸摸地拉票去了,这还不算,还被挠了一下,她们如果知道了内情会直接笑死的。

而后来算了算,我那点零零星星的血,基本上也没有算白流。

鉴于那时我对流行风向有着超牛的判断,于是,在选秀结果尚未出炉的当口,我就当机立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便傍着一个哥们突击出了一本以李宇春领衔的《超女写真集》,然后迅速上市。只是一周之后,那批《超女写真集》便宣布售罄,于是,我跟我那哥们便二一添作五地大称分钱。

我那哥们也不是常人,他叫张红利,是国内最早做推理杂志的出版人之一,现在报刊亭里比较优秀的推理类杂志或丛书,基本上都是他的,我后来给了他一个好玩的封号:内地推理之爹。而他对我,其他的基本上都不屑,仅有一点,他却向来都是对我深信不疑五体投地,那就是对于艺人写真集的号脉!

其实,这种信任的原因也很简单,早年间,我就帮衬过我们老板娘出过HOT和F4的写真,那钱啊赚得简直不得了!

那届的《超女写真集》尝到甜头之后,他越发相信了我的对于偶像的判断,所以紧接着后来的几届各种乱七八糟选秀的关口,他都有找到我,问我还干不干,我则一句话就直接撅回去:你想破产吗?

再说当拿到了靠李宇春领衔05届超女的写真集挣到的大把银子后,我便一个猛子扎到了亚运村车市,直接把车买了。

当夜,我便拉着一帮同镇的在北京蒸馒头的老乡绕着三环一连得瑟三圈,小小的Polo车上,硬生生挤进了六七个梁山好汉。一路上,我再三郑重显摆:咱买这车,有人家李宇春的一份功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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