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人是面向未来的动物,对未来失去希望的人就会对目前的现实毫无兴趣,所以,心中没有未来就意味着生命存在着危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希望就代表着未来,希望是生命的支柱。对人生的感悟不同,人生的意义就会不一样,因而人生希望的内容也就会有所不同。所以,人生所希望的未来是各种各样的,不同个体有着不同的未来,有的人遇到挫折时,首先想到的是父母,这时他认为是在为父母而活着;而有的人则认为是为子女而活着;还有的人认为是为了自己的理想而活着……有的人心中只具有依稀的希望,从来没有明确的人生奋斗目标,整天在糊涂地混日子,常常有人生如梦、人生如酒、人生就是痛苦的感觉;有的人心存大志,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明确的奋斗目标,这种人对生命具有强烈的信念,是任何困难都不能屈服的英雄,因而表现出对人生无比乐观的态度。也就是说,最有意义的人生是把希望升华为理想的人生。
因此,根据人的希望是否升华为理想,可以把人生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仅为模糊的希望而生存的人;另一类是有着明确的人生目标,为理想而奋斗的人。前者会平凡一生,默默无闻;后者会幸福一生,日趋伟大。
理想是与现实相对的、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的、指向人生未来的想象,是人所特有的思维形式。它是作为主体的人,把自己的主观需要与人生发展的可能性相结合所创设的对美好未来追求的图景。动物只生活于本能中,而人则生活在自觉中。人是面向未来的动物,因而,虽然人生存在于现实世界中,但是,人总是不满足于现状,会经常憧憬未来,希望生活在超越现实的更有价值的世界中。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自己出生的环境是不可选择的、是特定的。人总要根据自己的经验,对自己生存的环境作出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判断,总是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地改变现存的环境和自我,实现自己追求的更加美好的世界和人生。所以,理想体现了人生对真善美的追求,也体现了人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理想是主体的人在头脑中超越当前、否定现在、构想未来的观念形态,但是,它绝不是脱离现实的虚无缥缈的胡思乱想,而是建立在事物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符合客观实际的想象,只要通过主体的努力实践是能够实现的。所以,理想不是空想、臆想或妄想。同时,理想又是以人的内在需要为基础的想象,所以,它是个体实践活动的心理动力。
总之,希望是生命的精神脊梁,是人生存在和延续的理由。而理想则是生命的最高表现形式,是人生发展的蓝图,也是人生活动的聚焦点。没有理想就不会有人生真正而持久的快乐和幸福。理想是人生快乐和幸福的源头,生命因理想而更加高贵。所以,人生仅仅有低层次的希望是不够的,要想活得更加充实、活得更加快乐、活得更加高尚、活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人就必须要有高层次的希望,即要有理想。
五、人生的快乐与幸福
快乐和幸福是人生哲学中基本的而又关系十分密切的两个概念,法国思想家霍尔巴赫就说过:“幸福只是连续的快乐。”这句话粗看起来貌似简单,实质上潜藏着深刻的内涵。对其略加思考我们就会明白:其一,它指出了幸福离不开快乐,快乐是组成幸福的元素,是构成幸福这一乐章的音符,幸福是由快乐谱写而成的;其二,人生的快乐是短暂的、易逝的,而幸福则是稳定的、持续的,系列化的连续的快乐才能构成幸福。这两点足以说明,快乐容易实现,而幸福则来之不易。正因为如此,人们才把幸福作为人生的目的而终身追求。在现实社会中,人的行为都要受到人性基本矛盾的制约,否则,人就不能在共生体中健康有序地发展。我们不难发现,有的人的快乐是违背人性基本矛盾而获得的,因而这种快乐就不可能达到系列化和连续化,例如,吸毒可以给人带来短暂的快感和快乐,但是,这只会带来倾家荡产、病入膏肓,甚至危及生命,不可能构成快乐的连续性,所以这绝对不是幸福。个体只有在人性基本矛盾的制约性框架内,在追求符合社会规范的自我发展、自我超越、自我实现过程中,才能以最佳的状态达到快乐的系列化和连续性,才能获得人生持久的最大的幸福。亚里士多德曾经把幸福规定为“合乎德行的精神生活”,显然,他不仅把个人幸福与社会规范相结合,指出追求幸福要“合乎德性”,还把幸福界定在“精神生活”的范畴,这就再一次启发我们去思考。
快乐和幸福固然都有其客观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人是具有灵魂的精神动物,虽然躯体的物质性对灵魂的灵性发挥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是,只要最基本的物质条件达到之后,灵魂对躯体就能发生强大的能动的支配作用。这时,躯体就成为人生实践的工具,即成为灵魂体验灵性、实现灵性的物质外壳,而灵魂生活则成为人生目的或意义的源泉。所以,人生的快乐和幸福更多地表现为人心理的或者是精神的生活,表现为人对自身生活的主观感受或者说是心理体验。亚里士多德的上述观点正说明了这个道理。那么,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去理解快乐?又怎样去理解幸福呢?
首先谈一谈快乐的问题。提到快乐,人们就会联想到它的反面——痛苦,因为痛苦与快乐相对立而存在,在个人的生活中,不可能只有快乐,没有痛苦,不经历痛苦就无法感知快乐是什么。
痛苦是指人们由于对需要和理想的追求、努力、付出不被理解,不能满足和实现,而感受到的生理上、情感上的煎熬和精神上的痛楚。痛苦可分为生理痛苦和心理痛苦两种类型:生理痛苦是来自躯体的,是由躯体的生物性特征所引起的,可通过感觉器官直接感知到,例如饥渴带来的不适感、外伤或疾病带来的疼痛等;心理痛苦也就是精神痛苦,是由心理需要不能得到应有的满足而引起的,例如希望的失落、理想的破灭等。与痛苦相对立,快乐是指人们对需要、期望、理想的追求和付出得到回报后,生理上、情感上的满足和精神上的愉悦状态。与痛苦相似,快乐也可分为生理快乐和心理快乐两种类型:生理快乐更确切些应称为生理快感,是指人的躯体对生理需要满足的直接感知,这无需再举例;心理快乐是指心理需要得到应有的满足,从而达到心理平衡,例如愿望的达成、理想的实现等。
对每一个人来说,生理快乐是实实在在的,常常带有生物本能的驱动性,所以,有人称它为绝对快乐。快乐主义哲学认为,绝对快乐是人的本性,人性就是要追求感官快乐的最大化和身体痛苦的最小化。而在人生快乐的实践中,虽然为数不少的人都在寻求某种程度的绝对快乐,但是物极必反,乐极生悲,无休止的聚会、宴会,无度的性生活和感官刺激必将给身体带来极度的摧残。这种快乐好景不会长久,当其烟消云散之后,不但影响身体的健康,而且会令人头脑空虚,精神抑郁,甚至还有的人会感到生活没有意义,生不如死。所以,绝对快乐不仅是短暂的,不可过度追求的,而且只能满足人的低级的生理需要,不能满足人的高级需要。可见,每一个人都应该找到一种能肯定自身价值的生存目的和实践方式,否则就不能获得真正的快乐。因为真正的快乐源于意义,而意义源于高级需要和价值观念。
人的心理需要是比生理需要更高级的需要,当心理需要得到满足时,人就会产生心理快乐(用违背人性基本矛盾的方法而获得的心理满足或心理快乐是不会长久的,也不可能实现快乐的连续性,因为这是社会共生体所不能容忍的)。由于心理快乐的实现过程往往能给自我、他人或社会带来价值,所以,有人称它为有价快乐。因而获得有价快乐的过程也就是人生创造价值的过程。
有价快乐是人生意义之所在,每一个人都可以享受到有价快乐。但是,有价快乐是自我创造出来的,不能创造有价快乐的人生是悲惨的人生,不能创造有价快乐的生命是危险的生命。有价快乐的获得不在于主体出生的贵贱,也不在于主体地位的高低,而在于主体是否具有理想和是否在为理想而奋斗。有一位身体健全的富翁,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万贯家产,他不知道人活着是为了什么,整天在寻欢作乐,享受着绝对快乐。可是,他越来越感觉到生活如同钟摆——单调而无趣,于是,在半年之后的一天早晨,人们发现他无缘无故地服毒自杀了。我国西汉时的历史学家司马迁,受了宫刑之后,由于他心中具有撰写《史记》的远大理想,所以能够忍受着沉重的耻辱,在完成《史记》的一卷一卷中享受着连续的有价快乐,活得是那样的充实,那样的高尚!原苏联作家奥斯特洛夫斯基一身残疾,可是他在为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享受着常人所享受不到的有价快乐,他写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名著激励着一代又一代年青人去追求生命的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