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的案件最早发生于几年前,那个时候,王勇芥和孙明远才刚刚来到这个城市。所以很多事情其实他们并不知情,就连那所谓的吸血鬼事件,他们也只知道其中的一部分。在他们的印象当中,死于吸血鬼手下的,一共有四个,不,应该是五个人。
第一个被害人被杀死的时候她刚刚下夜班。警察赶到现场的时候,钥匙还插在门上。凶手可能是尾随着被害人进入楼道内,然后趁着其开门的时候突然下手,将被害人撞进房门后将其掐死,随后用利刃剖腹,将被害人的血液和一部分牛奶混合后喝掉。
第二个被害人是一个女大学生,案发当天她应该去学校上课,却没有去。邻居大妈出来扔垃圾的时候发现被害人家房门大开,后发现其被杀死在自家的客厅里,凶器就是摆在客厅桌子上的一个茶壶。
第三个被害人是一个单身离异的下岗女工人。案发当天她刚刚从集市上回来。被杀死在自己居住的一个平房里。凶手先是抓住了她的头发往墙上猛撞,然后用电线将其勒死,最后把对方的血液和被害人刚刚买回来的稀粥混在了一起喝掉。
第四个,还有第五个被害人,就是现在的这两个了,一个成年女人,一个未成年女孩儿。凶手用尼龙绳杀死了成年女人,正当他准备喝下此人血液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走廊里的小女孩儿,于是,小女孩儿成为了他的目标。
如果没有特殊的“吸血”标记的话,那么这四起案件很难想像是同一个人所为。被害人的身份,年龄各不相同。案发地点有的在楼房,有的在平房里,杀人手法分别是绳子勒杀,掐死,以及撞墙和用东西砸死,剖腹工具倒都是刀子,而且都是在现场找到的利器,使用后随意的遗留在现场。而且,这个人似乎并没有刻意的去毁灭犯罪证据,现场到处都是他的指纹,甚至连房门都没有关好就离开现场。
指纹,本来是可以作为最关键的证据的,但是此“指纹”非彼“指纹”,因为它没有纹路。
是的,没有纹路,想必是凶手用特殊手法给“磨平”了吧,可以看出来现场的“指纹”是一些指头的印记,却找不到对应的纹路,这么一来,就算是有指纹,也跟没有指纹没什么区别了。
而对于这样的现场,王勇芥能够想到的词就只有一个:混乱。
没有刻意的选择被害人,没有随身携带的犯罪工具,没有作案后仔细清理现场。唯一的“谨慎”,恐怕就是他选择的目标都是女性这一点了。想必对方也想到男子不太好对付,所以才选择了抵抗力更加薄弱的女性吧。
那么,这样一个没有“纪律”的凶手,如果不是一个超级粗心的脑残智障,就一定是一个时常处于精神恍惚状态中的人。那么,导致他精神恍惚的这种心理障碍,究竟与血液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呢?
“头疼啊头疼。”
让他想这些费脑子的事情,果然还是太难为他了。王勇芥拍了拍额头,强自打起精神,继续在电脑上敲敲打打起来。
“怎么,还在忙呢?”
端着两杯咖啡的孙明远慢慢的走了进来,走到王勇芥的面前,将手里的一杯咖啡放到了他的桌子旁,“不休息一下?”
“休息什么啊。”
王勇芥没好气的瞥了他一眼,倒是在重重地拍了一下大腿之后,停止了继续盯着电脑屏幕的目光,长时间的盯着电脑屏幕,让他的意识都有些模糊了。
“你老是熬也不是办法啊。”
孙明远靠在他的桌子边沿,一边慢慢的抿着有些烧烫的咖啡,一边无奈的劝慰,“这都是多少年前的案子了,要是能破,警察们早就把它破开了,也不至于等这么多年也没人抓到凶手,你想凭借几天的不辞辛劳就把它解开,无异于痴人说梦。”
这倒不是打击王勇芥,孙明远说的也都是实话,这件案件,他们当年也算是接触了一半了,知道有多难,凶手看似破绽百出的犯罪手法,却又滴水不漏,警察们只能挖掘出表面的细微线索,再想深入,却是不能了。要不是因为这个,也不至于多年不破,甚至没有明显的进展了。
“那也不一定啊。”
王勇芥却是不怎么服气,“如果说小超还在的话,凭借着他的智商,这件事情一定会……呃……”
冲动之下脱口而出的王勇芥,突然想到这件事已经成了孙明远的一块心病,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那个明远啊,不好意思啊,我只是……”
“没关系。”
孙明远摇了摇头,王勇芥怎么也算是他多年的好兄弟了,他虽然性格不算怎么大方,却也不至于因为这个就和兄弟们闹翻。
“而且你说的也没错,如果小超还在的话,兴许真能做到,可惜……也都是怪我啊。”
说到这里,也许是心情被搞坏了吧,孙明远自嘲的笑了笑,默默的端着咖啡喝着,不再说话。而王勇芥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一时之间,气氛变得有些沉默,只剩下轻轻的抿嘴喝咖啡的声音。
“对了。”
孙明远似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事似的,好像来了兴趣,“你在网上都弄些什么呢?作报告?整理文件?还是搜索信息?”
“什么啊。”
王勇芥撇撇嘴,把手中喝了一半的咖啡放了下来,又把电脑挪了挪,屏幕对准了孙明远,“我只是在贴吧里寻求帮助,毕竟人多力量大嘛,各自想想办法,说不定能凑出来个答案呢。”
“这倒也是。”
孙明远点点头,赞同了王勇芥的这个想法。
“可是今天都已经两天了。”
王勇芥叹了口气,“连一个有用的信息都没有,看来牛掰的人只是极个别,像小超那样的人,能有一个就算不错了,怎么还会有第二个呢?”
“你这家……”
孙明远刚想笑骂他一句,眼睛却凑巧瞥到了旁边的电脑屏幕上,目光微微一愣,后半句也硬生生的被他收了回去。
“怎么了?”
王勇芥疑惑的看了看他的表情,然后歪了歪头,把目光投向了自己的电脑屏幕上,只是瞥了一眼,就立马变得呆滞。
(男性,年龄最多不会超过三十岁,身材很瘦,不修边幅,家就住在案发现场附近,父母可能原为国有企业职工,现在已经去世或者不跟他住在一起。患有严重的精神障碍,血液对其具有非常特殊的意义。)
“这……这是什么?”
王勇芥问这话其实是白问了,谁也看得出来,这段文字描述的是一个人的外表特征,但也正是因为他太知道了,所以他才会疑惑。这段文字,是谁发出的?有什么目的?说的又是谁?莫不是指的凶手?
“电脑借我一下。”
来不及多说,对方刚刚发的这段文字,证明现在正在线上,他们必须趁现在赶紧挽留,要不然等对方下了线或者退出贴吧,再想见到可就不一定有这么容易了。
(请问你这段文字描述的,就是杀人凶手的外形吗?)
对方的昵称叫做破梦之晓,很有深意的一个名字,但是现在也没功夫关心这个了,重要的,是搞清楚对方对自己到底有没有用。
王勇芥也不是傻子,很快就反应了过来,没有阻止孙明远,只是同样紧张的看着电脑屏幕,期待着对方的回应。
果然,对方刚刚发出这段话,不可能立马下线的,所以他们很快就得到了回应。
破梦之晓:你是警察吗?我看这篇帖子是以警察的名义发出来的,想必你就是一名警察吧?
隔壁老王,哦,也就是王勇芥自己的昵称。
隔壁老王:嗯,我的确是一名警察,上面的帖子内容,也是我们现在碰到的一起案件。看你刚才回应的内容,你好像对这件事情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
破梦之晓:谈不上见解吧,最多只能说是发现了一些你们没有注意到的东西吧。
隔壁老王:嗯,那你……能不能帮帮忙,我们为了破案,已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无奈智商堪忧,实在是想不到有什么好办法,如果你能帮忙的话,希望你帮帮我们好不好?人民会记住,感激你的。
靠,什么人民的感激,只是他们的客套话罢了,不过也是没办法,看对面那家伙似乎的确有些不同,虽然不排除有装逼的可能,但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只要有一丝一毫的可能,他们就不能放弃。
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电脑屏幕,期待着后续文字的出现。
破梦之晓:这件案子,在你们警察局搁置了很长时间?
隔壁老王:呃……是的,好像有些丢脸呢。
破梦之晓:那你们警察局有没有给这件案子设定奖金?
“我靠。”
王勇芥是个直性子,看到对方这句话,顿时就蛋疼了,“我说老孙,这该不会是个骗子吧?啥都没弄呢就谈钱?我的天,骗钱骗到警察身上,这骗子也是够极品的了。”
“你搞什么?”
孙明远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人家说的也没错,警局的确是给这件案子设定了奖金,对方能够提出这一点,最起码证明他对警局的流程很熟悉,说不定真能帮我们解决案子呢。如果真的能成,把奖金给他也没什么问题吧。”
“吸血”案件性质不一般,上头对这件事情也是颇为重视,奈何警察们不争气,没办法,只能重金悬赏。
“你别说话了,让我跟他谈。”
孙明远头也不回,低下头兀自敲起了键盘。
隔壁老王:嗯,的确,像这种棘手的案子,警局一般都会设定奖金的。
破梦之晓:那……有多少?
隔壁老王:呃……现在谈这个是不是有点儿早了,你真的有把握吗?
破梦之晓:给钱就可以,你们是警察,该不会认为我会骗你们吧。我可以先办事后给钱的,如果不成功,不给钱不就行了。
孙明远想想也是,暗自点了点头,在键盘上敲击,“呃……也不是不相信你,实在是这网络上……”一句话还没等他敲完,对方的第二句话就已经显现在了电脑屏幕上。
破梦之晓:你就直接出价吧。
出价?好么,当这是拍卖场呢?
孙明远撇了撇嘴,却也没说什么,取消了自己刚才的那半句话,换成了另外一句,试探性的开了一个数字。
隔壁老王:五万人民币?
破梦之晓:噗……这种案子,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最少也是二十万开头的吧,你这直接就压到了百分之二十五啊。
“我靠。”
王勇芥忍不住爆了粗口,只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对方狮子大开口,而且震惊,“局里边开的价的确是二十万,局长也说了,如果一段时间没人理会的话,这赏金还可以再加,不过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
孙明远也是心里震惊,不过比起王勇杰倒是好多了,叹了一口气,“对方是个内行人,所以,我们也别搞什么心思了,直接打开天窗说亮话吧。”
虽说被人拆穿的确有些尴尬,不过更多的还是欣喜,对方既然如此的“内行”,想必应该是有真本事的吧。可是还没等他们说什么,对方的话就已经先一步接踵而来。
破梦之晓:算了,你们是警察,也是为人民办事儿,我也不计较什么了,如果最后可以成功,你们给我十万就好了。也算是我对你们工作的一种敬重吧。
孙明远和王勇芥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有些哭笑不得,这种事,他们该高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