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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前传:公子千姿·王者鞭(2)

众人听得糊涂,显鸿见他无夺权之意,稍稍放心,可面子上依旧难看,道:“我们还不知道公子的来历……”

千姿一笑,转身上马:“我是你们的帮主,能让骁马帮纵横北荒,知道这个,就够了。”

他语音刚毕,大雨倾盆而下,轻歌及时撑起了伞。众人措手不及,落汤鸡般仰望,红罗伞下,千姿飘然如凌云踏雾,直似神仙中人。

阵雨过后,一行人重踏征程,景范与显鸿在前,千姿与轻歌两马居中,迤逦向西而行。行三十里后,在有水草的地方安营,千姿取了羊皮卷的地图看,景范好奇看了一眼,发觉标注详尽,市面上所见不及其十分之一。

“公子不是常人。”景范试探地道,“骁马帮这些年闯出一点名气,五大集里都有铺子,贩卖的无非南北货物。公子说要做生意,不知想做哪一种?”

千姿目光莹莹,似笑非笑:“我要买卖金银珠宝、神兵利器,更要兵不血刃收几个小国做属地。”景范悚然一惊,不知该如何接话,千姿微微一笑,“景帮主,长路漫漫,不如把帮中的生意说来解闷。”

于是此后十数日,两人形影不离,骁马帮众见景范有意结交千姿,悻悻然之间,连景范一起怨上。唯有轻歌,话多嘴甜,和帮众混得极熟,连显鸿也觉得他讨喜。沿途遇到墟市,千姿悠悠然晃上一个来回,看他的人比买卖的人更多,吸引了无数目光。而后他报出摊位与货品,轻歌就掏钱买了,景范不时交代帮众买上一点。

显鸿看不出究竟,私底下去问轻歌,小孩子最爱卖弄,道:“你们骁马帮只贩大宗物品,不知道这紧俏的东西,未必是那人人所需,只要富人买得起就好。林源的火珠,卜儿花的孔翠,黑水河的真珠,乌域的玉石,都是富贵玩意,转个手就能卖更高的价。”显鸿苦笑,道理人人都懂,可这些货物赝品极多,所费又极高,这份见识眼力再加金钱,就不是常人能有了。

一路走了近千里,北荒五大集之一的金须塞终于在望。

金须塞隶属于夏国,正值六月,四野蔷薇盛开,花色艳红,香气更是如影随形,经久不散。来到金须塞的商队,无论采购什么货物,必不会忘了名扬北荒的蔷薇水。景范今次存了心,要往中原贩卖,只是最上等的蔷薇水开价极高,花汁九蒸后,一瓶小小的蔷薇水,价格有十金之多。

金须塞屋舍皆是砖石,集市在城南占了大片的地,三日一集,日出交易,日落便散。城池外每十里设土屋一所,给往来行走饥渴的人休息饮食。众人一路赶来,人马俱乏,可惜城门口护卫森严,所有来往客商行人要查验行李,有无违禁走私物品。

景范随了人流向内走,一边朝千姿解释:“金须塞有数十类货物不许交易,或是交易却有限额,但总有人铤而走险,不得不防。”千姿不动声色地点头,轻歌笑嘻嘻地插嘴道:“我知道,单是那蔷薇水,每人限买一瓶。好在我们骁马帮人多,不怕买不到!”

景范皱眉道:“这是最难的地方,我们人多,盯上我们的人也多。在金须塞内,有于夏国主的黑旗军保卫,倒不虞出事,出了此地,荒野上无遮无挡,被流窜马贼劫货的商队,比比皆是。花费重金买蔷薇水这种易碎物,一场仗打下来,就能输得连底裤也当了!”

轻歌小声嘀咕:“没本钱就说没本钱,找什么破藉口。”景范讪讪一笑,千姿恍若无闻,饶有兴致地望着城门处熙攘穿梭的人群。

等了一阵,众人陆续进了金须塞。但见处处屋若高台,门庭壮丽,当地人文身碧瞳,民风好侈。轻歌东张西望,被眼前声色所迷,不觉叹道:“竟比我们苍……”他生生停下,嘿嘿扯了几句别的,景范心中一动。

骁马帮这百来号人进城,要寻地方同时歇息也不容易,当下分做四五批,各自找了店铺。千姿与景范带了二十多人,进了一家铺子,户牖以琉璃铺设,用具也都是金银器。此间花费自不会少,千姿很是喜爱,不顾显鸿一脸肉痛,执意住了下来。

景范打发五六人出去警戒,叫了葡萄甜瓜等水果吃着,向千姿介绍金须塞的风土人情。只说了几句,轻歌迫不及待地插嘴,景范无奈地发现,就连这小孩子,知道的也不少。

“我七岁就来过金须塞。”轻歌得意洋洋,千姿轻描淡写地飞了一眼,不无警告之意,轻歌登即没了声音。景范狐疑地想,莫非千姿也是富贾巨商之后?

“不好了,帮主!”一个青年慌乱地跑进屋,见千姿与景范回头看来,连忙低头,不安地道,“情势不太妙,屋外有好些鬼头鬼脑的家伙,瞧上了我们的货。”

景范淡然地道:“哪回不碰上不开眼的人?有什么好大惊小怪。”那人越发委屈,看了千姿一眼,硬了头皮道:“这回有点扎手,听说是疾风会的人……”

景范霍地站起,继而意识到失态,掩饰地挥手,吩咐道:“我知道了,你们都退下。”楼内众人散去,千姿似笑非笑地看他,景范道:“疾风会的马贼生性凶残,来去如风,抢货之外,手段极其凶残,从不留活口。”

“那又如何?敢犯我骁马帮的人,不会有好下场。”千姿慵懒倚在长榻上,似乎懒得分说。景范怎敢托大?见千姿不以为然,只当他少不经事,暗自叹了口气,向显鸿使了个眼色,讲了几句借故出屋,悄悄商量去了。

“轻歌,你去跑一趟。”千姿不动声色地唤过轻歌,往他手里塞了一件物事,又附耳嘱咐两句。

轻歌正待滔滔不绝相询,千姿瞥他一眼,不悦地道:“兹事体大,你不要废话。”一句话把轻歌的话噎在喉咙里,多嘴的孩子眼珠溜溜转过几圈,不得不乖乖去了。

当晚,骁马帮在金须塞内安置,众人将货品集中在千姿和景范的居所,又加派了十余人保护。

次日,屋外那些监视的人踪迹全无,景范不敢掉以轻心,仍让显鸿领人看守,自己则陪了千姿上集市办货。骁马帮今次带来了中原的茶叶丝绸,打算买了毛皮香药贩卖回去。千姿拿了清单,沉吟中删减了一些货品,又添加了十几例。

景范苦笑,他加的都是价值不菲的贵重物品,好在便于托运,现有马匹足够承载。

“可惜我骁马帮,没有那么多金银周转。”景范苦恼地道。

“我有。”千姿言简意赅。景范认真地看他,十三岁的千姿已然修长玉立,少年人跳脱的心性,在他身上鲜少得见,更多的是与年龄不符的沉稳狠辣。好在他的绝世姿容,让世人以为他温柔和婉,殊不知正是这假象,令人不知觉被他气势所压,再无翻身的余地。

“你不信我有那么多金银?”千姿歪了头质疑,想了想又道,“疾风会的人,该不会是来抢我的吧?”

景范又好气又好笑,这少年出手阔绰,单是要买的就有千金之数,他究竟招惹了什么样的人回来?想到千姿那条精铁打磨的金鞭,连兵器也有种拒人千里的矜贵之气,这少年的来历越来越耐人寻味。

当日,景范花了两三个时辰,将千姿要买的货品备齐,蔷薇水更是一买就百瓶,银两如流水哗哗地花了出去。显鸿与其他帮众,则去到自家租赁的铺子里,吆喝贩卖带来的货物。夜里,景范又抽调二十人过来护卫,没办法,这回宝贝太多,难免让有心人惦记。

思来想去,景范夜不能寐,披衣走出屋子,小心地查看。冷不丁瞥见不远处一间高屋上,有个熟悉的身影。景范只当千姿也不放心,正想上前招呼,一股凉风拂面,他依稀看到少年的眼睛,亮了一亮。

明月下,千姿倚在一间土屋的屋顶上,痴痴地看着夜空,湛明的眸子,此刻黯淡哀伤。他怀里捧着一瓶蔷薇水,浓烈的香气环绕周身。

“阿母……”千姿低低唤了一声,眼角清泪滑落。长刀划过,飞血四溅,血红的污迹染黑了他的双眼。不堪回首的记忆,令他浑身颤抖,蜷曲了身子默默地抽泣。

他难以直面的过去里,有最亲爱的阿母,用奶水滋养他长大,牵他的小手行走,教他唱甜美的歌谣。他很少看到自己的亲娘,心里只觉得,阿母比亲娘更疼爱他。

阿母最爱的就是蔷薇水,父亲赏过她小小的一瓶,阿母就如珍似宝藏在首饰盒里,遇到喜事,欢喜地滴上一滴。

“花露能打开通往天上的路。”阿母这样告诉千姿。他一点也不稀罕,亲娘屋里有太多蔷薇水,随意地丢弃,他想拿几瓶送给阿母,阿母不肯收。

“不是我的,我不要。”她温柔笑着,眼睛弯成了小桥。

可是她终究爱上了一个卑贱的奴隶,偷情被抓后,死也不肯招出那人是谁。父亲逼迫他亲手砍下阿母的头颅,为的只是,要他成为杀伐果断的君王。

是的,阿母有罪,可罪不及死。千姿不能原谅自己,他没能反抗父亲的意志,没能救下阿母,没能主宰自己的命运。纵有尊贵的身份,他依然如无根的浮萍,随波逐流地漂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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