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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今生有约(1)

告别初恋

中学老师组织同学聚会,给我打来电话约见,要我们当年的几个班干部联系五湖四海的学生。十几年了,毕业时的通讯录一直珍藏着。

定的是当地出名的一家海鲜大酒楼,上午十点,同学们陆陆续续的来了,大家三一帮,两一簇的谈笑着。同学们的变化都很大,当年的捣蛋鬼现在成了大老板,不起眼的女生也成了富婆,有大学后分配外地的,有政府机关办公的,有自己开小店的,也有和我一样给人打工的,来了六十多人,真是热闹。我当年的同桌跑过来神秘兮兮的说:“他今天能回来吗?”我白了他一眼,笑着说:“谁呀?”他用手边指着我边笑的说:“你装,你就装吧!别以为我们不知道。”几个同学也过来起哄。

我脸红的回避着他们,独自一人取了杯咖啡来到了屋外走廊的尽头,窗外,阳光妩媚在几棵碗口粗的银杏树的圆叶上泛着光。

其实,我知道他们说的是谁,虽然我没有直接联系他,但老师还是特意告诉我,今天他会回来。

他是我的初恋。那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只知道自己被他吸引,那种强烈的微妙的情感触使我捕捉他的一切,只要有他的地方,就一定会跟随我的视线。他也愿意和我说话,扮怪像,说笑话逗我。我只感觉和他很近,而且很亲切,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他坐我前面,我们都是班里的学习尖子,常常我们会计时五分钟,背诵课文,看谁背的多,每次我都输给他,他就是那么聪明。直到升初三的暑假,他在家把我的照片帖在脸上睡着了,被他父母发现,他父亲又找到班主任老师了解情况,我才从老师找我的单独谈话中知道,他对父母说:“我爱她,今生非她不取。”当时,我的惊讶和一种甜蜜的幸福与欣喜已经胜过了对老师的惧怕。他却从没向我表白过。

经过老师以及他家长这么一绞和,我们也都知道了各自的心里。那时,我感觉压力很重很重,又怕我家知道,又怕同学说闲话,所以虽然关注着他,却也逃避着他,直到一次月考,我俩都‘烤煳’了。老师和他家长又一次闹,我决定退学。离考高中只几个月了,我只希望他能安心的学习,走时给他写了封信,要他一定考上大学,因为我是那么热爱学习,并告诉他我会等我们都长大,长到可以谈婚论嫁。之后,在老师的通知下,我只回去考了毕业证。

下学后,父母经商不太重视学习,我在当地纺织厂找了份工作,他考上了高中,放假时偶尔来我家看我,慢慢的我家也知道了此事,妈妈极力反对,老人对婚姻有他们自己衡量的角度,我很无奈。之使,我们虽然离的并不远,却要用最古老的方式写信交流。为了不影响他学习,我也很少去学校看他。

我不知他是怎么说服他父母的,在他拿到大学通知书时,带着他爸来我家提亲,可我妈还是那么不支持。

他去了外地读书,我们一直书信来往着。我拒绝一切提亲的人,这也使我和妈妈的关系闹的很僵。期间,工作之余我也拼命的学习,读干校,自修大专。并换了工作,在一家私企管理销售,工作之便我会去他学校探望他,我们的感情真的很深。我们私定,等他大学毕业我们就结婚。他尊重着我,没有越雷池半步,说要留给我们的新婚之夜。每次依在他身旁,我都感觉无比的幸福。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单位老板的儿子看上了我。蒙在鼓里的我,一次意外,酒后失去了女人最珍贵的东西。我痛不欲生,老板的儿子一再表明他对我的爱,一时没控制住自己。而就这一次我却怀孕了,这种情况下,我和他很快结了婚。他的几封来信我都没有回,结婚前二十天我给他回了信,“忘掉我吧!”并告诉他我结婚的消息。

婚后三个多月的一天,我回娘家看到了他来几天了的一封信,妈妈犹豫着还是给了我。是晴天霹雳,信中的每个字都象用刀子割我的心,在流血。他说,我结婚的当天他在学校割腕缝了十三针,死后余生的他不准备回家乡了,已考研。并说,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我需要,一定告诉他,他会永远爱着我。捧着这封信,我哭了三天,“我该如何告诉你啊!”

和他已有八年没见了,我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样?也不知道他成家了没有?真的很想看到他,更想看看他腕上的伤口。每次想到他的伤口,身体就会颤栗,胸口就很痛很痛。也不知他是否知道现在的我已经离婚了。

突然,电话响了,把我从追忆中惊醒。一串不熟悉的号码:“喂,你好!”好熟悉的声音啊!是我在梦里耳边时常出现的声音,我微颤的应着,“下来吧,我们单独找个地方聊聊,我在楼下。”那种久违的喜悦湿润了我的眼睛,也没和老师`同学打招呼,冲下楼。他微笑着,向我招手,润红的脸上,表情是那么自如和坦然,我却一直很激动。

我们找了个咖啡屋,对坐着,对望着,许久,谁都没有说话,也许是都有好多话要说,而却不知从何说起,我的眼睛再一次模糊。他抓紧我的手,紧握着,紧紧的,要握进我的骨髓里,再也不要松开。我用力挣脱了,也许你不介意,但我却非常非常在乎,我已经不是十几年前的我了。尽管我还是那么的爱你,尽管因为你我连儿子的抚养权都没要,也要挣脱那段不该有的婚姻。可现在的我,怎能面对你的爱。我们之间应该有距离,必须有距离。

这些年,他一直没有成家,考完研,又读博。这次听老师说了我的情况,特地从京赶回同时希望我能陪他一起回京。而我拿什么弥补我的过失和他的爱。看到他腕间缝的不是很整齐的伤口,足以让我幸福和骄傲一辈子了,足矣!

忽而这春天

女人最怕老。

大清早,冯艳坐在镜子前面,左右端详了数分钟,便一阵长长的叹息。

我坐在床上吃昨晚买来的麦乐鸡,隔了一夜,味道不变。

“外国人蒙骗中国小孩的零食,我竟然也吃,但愿吃不死。”我想。

年轻是否真的这般好,年轻人都不知道。我们都年轻,从来不会考虑老迈之时变成如何模样,先寻欢作乐,共赴高唐。有什么比还能尽兴之时尽兴,更吸引人。

“我去化妆。”冯艳瞥我一眼,转身走进浴间。

女人不化妆,便不是一个女人!极品女人,从不卸妆出台。

我躺在床上抽经典。烟雾满屋缭绕,似乎看不清整个世界。

“你就是我的一个世界!”昨夜酒醉后,我确切如此告之冯艳。

她吃惊。半晌不语,表情僵硬,默默低头;欣喜与懊悔交集。

“男人所言,皆不可信。”她应该是这样想。

春之气色,俨然跃于窗台:雾气靡靡,晨光熹微。市集喧闹,犬吠一旁。

“二等城市,皆无可圈可点之处。”冯艳化妆完毕。

为了追她,我把她领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当然,她亦曾来过这个城市。仅仅是曾经“来过”。

她我之间,无一人熟悉此地环境。恋爱,需要的仅仅是一个氛围。

“鳗鱼焗饭。”我说。服务生颔首。

傍晚,百货超市五楼。“半成品”的西餐厅。

“排骨饭。”她道。点了一个廉价的快餐。

“何必为我省。”

“该节约便节约。我们都不是大富之家。”她微笑。

男人出行,兜里皆揣许多资金:第一,充面子,第二,为女人买单。

“今天天气蛮热。”冯艳拉了拉衣领,喝起桌子上的清水。

“是呀。春天来了。”服务生走过来,笑容可掬。

“服务态度真好,真该颁个最佳员工奖给你。”我笑言,“一会我便跟经理讲,让她加你薪水。”

她纳罕,“真的?!”笑着跑开。

冯艳放下杯子,点燃一根摩尔,“好啦。追女孩,亦不顾场合。小心遭到报应。”

她吃起了干醋。追女如此,当下如何。我亦不清楚。

“真怀念首尔的雪。”冯艳若有所思,侧头看着窗外。

对面一个宽大的广场,夜间八点,人影灼灼。小型游乐场里面挤满了小孩,廉价的娱乐设施,满足街坊邻居无处释放的时光。春节时挂起的灯笼依旧点燃,喜气洋洋。大人们列成阵势,跳起自创的健身舞。一座中流城市,比钞票漫天飞舞的大城,幸福不知多少倍!

“大陆的南方一般不下雪。”我说。

她不语,安静地吸烟。

“雪地里一定有你的爱情。”

她侧头过来,吃惊地看着我,眼睛里有亮色,继而暗淡下去。我猜对了,真不幸。

“回忆,真像砒霜,吃了肠穿肚烂。”我顾影自怜。

“嘿,你知道大陆人每年消耗多少吨潲水油?”

“不清楚,与我说的话有关系?”

“三百万吨!”我愕然,她续道,“里面有一种物质,毒性就是砒霜之两百多倍。常人竟然吃了不死,真算是奇迹。”

冯艳面带微笑,“所以,砒霜,并不恐怖。”笑意并不能掩盖她心中的悲楚。

“原来,外头餐馆皆如此肮脏。”我叹了口气。

恰服务生端菜上来,听闻此话,尴尬不已,面色羞红,匆匆放下离去。

我与冯艳相视而笑。

“你愿意继续以砒霜当饭吃?”我穷追不舍。

男人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一个女人的身体之时,会变得信心爆棚,头脑清醒,谈吐霸气,举止优雅。

“我已病入膏肓,还有什么法子?”她反问。我无以应答。

“心里堆起了一座坟头,不是葬他,便是自葬。”冯艳陷入沉思,“现今时代,做出梁祝蝶舞般的浪漫,真是有点奢侈,甚至有点搞笑。”

无论睡在哪里,都是睡在夜里;无论走到何处,一般是走在路上。心,化成石头;身体,变成一具檀香棺。到最后,最适合的人,还是孑然一人。

“嘿嘿,你想象力很丰富。”我想打破沉闷的气氛,当然,多么软弱无力。

她回以笑意,笑容中有凄凉的过去。

“给我来一瓶啤酒。”冯艳打了一个响指,服务生哈腰前来。

“做什么要啤酒。”我不胜酒力,惶恐道。

“酒精,可以麻痹头脑,即便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亦当无事。”她看了我一眼,我只有低头。

如若不爱,就算水乳交融,亦不能达到顶峰。

“你我之间,别无他尔?!”我心有不甘。

男人永远不知道满足,吃女人的身体,还要挖女人的心肝。一切皆得到,然后假惺惺,举着大旗在一旁隔岸观火,取笑他人。卑劣者,男人莫属。

“你认识我几年?”冯艳突然问。

“三年有余。”我战战兢兢。

“一直是朋友?”

“不算。”

“那是情人?”

我点头。没错,是情人,可是我们清白!

广播中突然传来玛丽亚凯莉沙哑的嗓音,悠远而缠绵。

对面桌一对情侣,大概是中学生,穿着校服,搂成一团,咬耳厮磨。男孩也许知道我在留意他,与我对视,笑了笑,自认有碍观瞻,松开女孩;我移开视线,仿佛在告诉他:其实,你们很像我的当年。

我瞄了冯艳一眼,确实,我的悲伤被她勾起。谁说男人不会因感情而陷入不堪,万劫不复!

如果这时天空中飘起雨丝,那真叫是一部“悲伤恋歌”了,可是,我的生活,永远不是一出没有脚本的电影。加油添醋,那也只是我一个人的事情罢。

“你可曾想过得到我的身体。”冯艳又点了一根摩尔,递给我一根。

“确实曾有。”我照实回答。

一如此刻:盘起的长发,收腰黑色上衣,超短牛仔裙,渔网袜搭配蓝色美瞳与红色尖高跟。

风尘这般,百般诱人。

“你真老实!”她扑哧笑了出来,“你一直对我很好。”

“我对你好吗?”我逃避。

“女人,身体可以给任何人,心,只能给一个合适的人。”

“你说反了!”我驳斥她。

“我知道你懂!”她强硬起来。

“我不懂!”我开始有点歇斯底里。

不远处,服务生投来担忧的眼色,我强打笑意。她悻悻走开。

冯艳不语。拿筷子戳碟子里的骨头。心思别处。

如果在许久许久以后的很多年,我还记得她,她亦不曾把我忘记,我们可以睡在同一张床上,对视彼此垂暮的面容,我会说:我记得你二十岁的脸孔,那时候,你很美,脸上有光泽,我喜欢你;可是,我更喜欢你现在充满了沧桑的脸,比那时候的你,更具风韵,让我着迷。

春天,确实来了。草长莺飞,日光温和。

我把窗帘拉到一侧,玻璃上铺满了雾气。窗沿的青苔上有几只不知名的白色小鸟在啄着什么。

回忆,大概也是绿色的。

如青苔般,总有东西可寻。不然,还有无数痴男怨女埋头在里面作甚?!如若叫人像自己这样,无事动辄放弃一段刻骨铭心,那真是做白日梦。稀罕作甚,她爱你,自然做出选择。

忽而春日,我却还没从冬的冷中走出。

“烟。”冯艳提醒道。我正想带上房门,漏了一包棕色云烟。

“走吧。不要了。留一点回忆在这房子里。”

我怕走出房间,我与她之间,所剩无几。

冯艳把红唇在我的耳际贴了一下。

连回忆都经不起几个春夏秋冬的蹂躏,何况一个唇印。我走在她身后,擦掉唇印。

烈日当空,哪里是春天了?分明是一个炎炎夏日。

我们今生有个约定

事情得从两年前说起。

那时,敏还是一个看上去土里土气的小女孩。当时她在她姐姐的烟酒店里帮忙做营业员。她姐姐的店和我所在的酒店紧挨着。初次和敏见面,她正在店里上网。我在和她说话的时候,她很腼腆的样子,煞是可爱。敏长着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双眼皮。个子大概就在一米六左右吧,身材瘦小,苗条,属于小鸟依人的那种。不足之处就是嘴唇有些上翘和面部有些青春痘,在我当时看来,敏长相一般,不算太美,我也没有把她当回事。敏当时穿着也很一般,非常朴素,和现在相比简直是判若两人。

那天,敏的两个特别要好朋友来店里找她玩,一个叫朵,另外一个叫娜。朵烫发头,皮肤白皙,面容姣好,看上去很迷人的样子。娜和朵不同,娜穿戴打扮很酷,十分的前卫,浑身上下衣服到处是兜兜,浓妆艳抹,脸上涂的很白很白,嘴唇血一样的红。让人看了感觉很不正经。

过了几天,我和敏比较熟悉了,她和我谈起了她的那两个女友,她说朵比较腼腆,而娜就不同了,娜经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男孩子交往,而且还经常在一起住。敏逗我道:“大哥,要不你请她吃饭吧?如果你追她,她肯定会跟你的。”我说:“呵呵,吃饭可以,但是那种事情就免了吧。”等到晚上,敏说娜想让我请他俩吃饭。我欣然同意,于是我们来到了一家火锅店,请他俩点菜,点了一桌子她们喜欢吃的。打这儿以后,我就算是和娜也熟悉了。又过了几天,我去敏的烟酒店玩,看到她正在上网聊QQ,于是,我便问她得QQ号是多少,她告诉了我,从此,我们没事便在网上聊天,也许人与人之间有些话当面说不出口,而在网上便能够说得出来,他告诉我,从小他的父母超生怕罚款,为躲避罚款,把她送到了一个亲戚家暂时寄养,就这样过了几年,她的父母来亲戚家接她回去,她哭闹着死也不肯跟父母回家,父母长叹了一口气,就走了。就把她留在了亲戚家,所以至今她也没有上户口。我对她说:“唉,你真可怜。”她听完我的话后,沉默良久,忽然给我发来一条信息说:“哥,如果你不嫌弃我的话,我叫你哥吧,我做你妹妹好吗?”我欣然回答道:“哦!那好啊,我家弟兄好几个,就是没有女孩子,你做我的妹妹正好呀!”

从此以后,我们就以兄妹相称了。尽管我们的年龄差距很大,但是我们彼此都很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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