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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英雄美人(2)

终于有一天,车晚点了。后来他们才知道车在路上出了点故障。那时已是冬天,她在站台上等车,有点焦急。因为风大,她穿得很单薄,她走过来问他:几点了?他告诉了她准确的时间。站台上只有他们俩。她哈着寒气。他对她说:很喜欢你主持的节目。她就笑:真的?他说:真的,听你的节目已有一年了。他还说:我问过你一个问题的,但你不会记得。于是他就说了那个问题。她说:原来是你。就问他:后来你有没有告诉那个人呢?他摇摇头说:怕拒绝。她又说:不问,你怎么会知道呢?她还告诉他:我的男朋友追我时,也像你一样。后来他对我说了,我就答应了。现在他去了日本,三年后他就回来……

车来了,乘客也多了。在老地方,她下了车,这次他却没有下,心中的寒冷比冬天还深。

故事好像就这样该结束了。但在次年春天的一个午后,她答应他去一家叫“惊鸿”的茶坊。因为他说他要离开这个城市,很想和她聊聊,聊完之后,他就会遗忘这个城市。她觉得这个男孩子满腹心思,有点痴情有点可爱,只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说他爱的人是她。她确实惊呆了,但还是没有接受。她说:不可能的,因为我对男朋友说过:不管他什么时候回来,我都会等他……我们是没有可能的。他并没有觉得伤心。很久以前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结局。“我走了,爱情留在这个城市里。”他说。

午后,冬天的阳光暖暖地洒在大街上,他像一滴水一样在人群中消失了。

爱情有时候就是这样:相遇了,是缘;散了,也是缘,只是浅了。她继续做她的热线节目。

她的男朋友终于回国了,带着一位韩国济洲岛上的女孩。他约她出来,在曾经常见的地方。他神不守舍地说了一些不着边际的话。“我想和你说一件事……”他终于说。无奈的荒凉在那一刻迅速蔓延,像潮水一样,她只恨到现在才知道。痴心付诸流水,只是太晚了。覆水难收。

她请了一段时间的假,呆在家里,只是睡,太疲倦了。一起走过的大街,看过的街景,说过的话……爱过、疼过的故事都淡了。她心如止水地上班去。

其实,他并没有离开这个城市,只是不再乘28路车。他依旧听她的热线,是她最忠实的听众,甚至于有点迷恋从前的那种绝望。

有近一个星期,他没有听到她的声音,以为她出差了,或举行婚礼了……有些牵挂。

三年后,一个很偶然的机会,他读到她的一本自传。书中写了她失败的初恋;也写了一个很像他的男孩,还有那家叫“惊鸿”的茶坊……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妻子是他的同事,一个很听话的女孩。

有时候,最美最美的爱情,我们往往看不到,因为它被心灵珍藏着,我们自己都无法把它展开。

九千根烦恼丝里藏着爱情

我终于知道了我的决定是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从理发店到我的家,十分钟的路程我受到了夹道欢迎一般的待遇。我想,我天生就长了个受人关注的脑袋。人们的目光就像被凸透镜过滤了一样,齐齐地集在我的脑袋上,灼得我生疼。只是那些目光不是热烈而喜悦的,而是震惊的。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一直都高居不下,以前,是因为一头漂亮的长发,现在,是因为我的光头。以前,是满街的艳羡,现在,是满街的惊呼。我旁若无人,为如此超前的时代下还有如此大惊小怪的人群感到悲哀。我不就是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吗?

闭门思过了三天,三天后头顶长出了细细的发茬,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把电动剃须刀,让它在头上嗡嗡做响了好几个时辰。密密的发茬被扼杀了已经许久我才回过神儿来,盯着那把电动剃须刀看了看,咣当一声把它扔进了垃圾桶。记得曾有一篇文章告诉女孩子说即使是下楼买水果也要穿戴整齐,我觉得下楼扔个垃圾也应该打扮得像那么回事儿才对。所以描眉画眼,换了一条碎花的极其富有垂感的宽松长裤,我晃着光头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家门。走到楼门口的时候,透过防盗门的缕空格子,我看到楼门外有个人正把脑袋凑在锁孔那,还在仔细而执著地用手拨弄着什么。这不是小偷还能是什么人?真是太大胆了,光天化日之下,和一扇楼门较劲,真是个笨贼!聚精会神的笨贼被忽然打开的楼门吓得向后一跳,我刚想痛斥他的“恶行”,两个人却不约而同地张大了嘴巴。那个扎了小辫子的男人和我发出了同样的声音:是你?

三天前,当我对理发师提出要求的时候,尽管声音很小,但整个理发店里的人看上去都被震晕了。

我要剃光头!

这是我第一次一鸣惊人,但我必须原谅这些好像要把人吞掉一样的表情。那个年轻的理发师问我,你确定?我反问,既然你一个大男人可以扎辫子,为什么我一个小女子就不可以剃光头?

我从镜子里看着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三千烦恼丝垂头丧气地落在肩上,一绺又一绺,不再有生气。这和理发师那惋惜的表情是那么的搭配,他修长的手指不停地拿着我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失去生命的头发捻来捻去,我就纳闷儿了,一个大男人长那么好看的手指头干嘛?临走时那理发师扔给我一句话,小姐,如果,如果你觉得不适应,可以再来找我。你难道能让它重新长回去不成?他尴尬地笑笑,说,也许,可以。

我穿着飘得不能再飘的浅色长裙,描着精致的眉眼与唇线,我相信我的小嘴儿是粉嘟嘟地诱人。

色狼,这是我对这个扎辫子的理发师的第一评价。就是这“色狼”,刚刚在用他那细长的手指拨弄锁孔,原因是他用胸脯把一个大箱子挤在自己和楼门之间,把手解放出来拿钥匙开门,大箱子落下来,把钥匙砸断了。换了另外一个人,会把大箱子放在地上,打开门以后再搬起来。所以说,即使他不是贼,也必须承认自己足够笨。他竟然住在我的楼下。

自从没了头发,笔筒里那几枝常被用来充当临时发簪的铅笔,已经和剃须刀一起移居到楼下的垃圾筒,同期移居的还有所有的旧杯子和旧碗筷甚至包括沙发巾,从那以后,我这屋子里彻底没了男人的味道。

扎辫子的笨笨第一次来做客那天,我正咬着手指头琢磨怎么让笔下的那俩恩爱的人儿分手。那天他的头发看上去是那么的熟悉,我屋子里的大玻璃窗把暖暖的阳光轻柔地洒在他的发际,那头发上细密的光泽把我的眼睛里织出了一种久违的温暖。而他一把从头上把头发撸下来。这是用你的头发织的假发,送你吧。我的温暖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气急败坏和暴跳如雷,假发被恶狠狠地扔还给他。当时那笨笨被用力地推出门外,不知道大门咣当一下关上的时候有没有碰断他的鼻梁骨,我只记得他那一脸的无辜。

他当然不知道我之前把这所房子里所有和男人有关的东西清出了家门,也不知道当初一头短发的我,就因为有个说爱我的男人说喜欢长头发,便执著地变成了一个长发美女,我的头发曾无数次地沉醉在那个男人的抚摸里,幸福得一踏糊涂。

当然,他更不知道,在得到最后一枝我所喜欢的用来挽头发的铅笔之后不久,楼下街道的拐角处,我的眼前上演了一幕场面火爆的拥吻剧,天上的月亮躲进云里,没有胆子看,而晚归的我壮着胆子在路灯的帮助下看完了全程。女主角是一个短头发的风尘女子,男主角是谁,不用我说了吧?

有过去不是我的错,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是别人的错,但有些事凑到一起,就无辜地成了阴差阳错。就像这个扎辫子的笨笨细心地把我的头发织成了假发送还给我,却触痛了我受过伤的心。

打那以后,他就像欠了我二千多万块现大洋一样,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

扎辫子的笨笨消失了,好多天不见人影儿,我有些心虚。

我去敲他的门,没在家。我给他打电话,没开机。我去发型工作室,没上班。

蒸发了?

可真苦了我那几天写的爱情故事里的主人公们,清一色儿的分手得老死不相往来。

我又开始独自一个人去天桥,拎上一罐啤酒。没再遇到色狼,锦缎一样的黑色天幕上,星星每天都摸着脑袋向我身后张望,然后,再失望地陪我一起闷闷不乐地玩儿忧伤。

笨笨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变成了光头笨笨。我心里的震惊你可想而知。

你不用这么配合我吧,这是我说的第一句话。

你应该关心地问我去哪了,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我妥协。

你去哪了?

一顶假发出现在我面前。

有个光头的笨笨诚恳地对我说,这是用他的头发织的,QQ空间情感日志,还特意做了适合我的发型,他希望我戴着他的头发,和他做一对快乐的光头男和长发女。

他还说,希望我那漂亮得让他的手颤抖过的头发,能在这顶假发的保护下悄悄地生长,他说他要让我的第九千根烦恼丝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烦恼丝。

无比虔诚地接过那顶假发戴在头上,我知道大玻璃窗透过来的阳光此刻肯定暖暖地洒在我的发际,因为在光头笨笨的眼睛里,有着细密光泽映照下的温暖。

我咬着嘴唇,拼命地向上翻眼睛,可终究还是没有办法抑制眼睛里的泛滥成灾。面对着一脸真诚的笨笨,我放弃了掩饰感动的企图,裂开嘴冲着他笑,有很咸的东西流进嘴里,却很甜。我问他,这算不算结发?

他抬起右手,用漂亮食指的第二个关节轻轻地抹了抹我的眼角,然后,他轻柔地拨弄着我额前的假发,说,等你的头发长到足以盘起来做新娘,就可以算结发了。

给我一个不拥抱他的理由。

如果没有,那我还矜持什么?

劲松街。我和笨笨在自己的发型工作室里忙碌。

我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成了工作室的招牌,笨笨用他漂亮的手指每天变着法儿地为我做漂亮的发型,许多爱美的女子慕名而来。

笨笨始终是光头,他最后的头发变成了一顶永远的假发,当我的头发悄悄地生长到足够的长度,那顶假发就被我珍藏了起来。

他亲手把我的头发盘起来的那天,他说,会保护我一辈子。

我们的故事传为佳话。

曾有人问我们,当初到底谁先追的谁。

我笑而不答。

我的光头笨笨告诉人家说,我俩谁也没追谁,因为我们的爱情,就像光头女子头上的那顶假发,那是明摆着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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