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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希望之旅

一次孤寂的长途旅行,内心充满苦楚,离开熟悉的环境去陌生的地方,即使腰缠万贯、体格健壮、舞文弄墨的人,都会觉得凄苦难熬。即便孤旅不是受恐惧驱使,而是出于责任的感召,这也够艰难的了。

对于赫蒂,这一旅途又意味着什么呢?她那可怜、狭隘的思想,受明确而又恐惧的寒潮逼迫,再也融不进模糊的希望。她一遍又一遍地重温着那几段短暂的记忆。同时,对于尚不明朗的前景,她一次又一次地勾勒出幼稚、未必能实现的画面。除了她自己那点小幸福、小悲伤外,在这个辽阔的世界上,她再也看不到别的东西。她口袋里的钱实在是少得可怜,而这段旅程却是如此漫长艰辛。除非她有足够的钱全程乘坐公共马车——当然,她十分清楚自己负担不起,因为去史东尼登的费用远比想象的贵——显然,她得寄希望于搭乘运货的便车或是慢吞吞的敞篷车了。那么,她得多久才能到达目的地啊!从栎树镇来的车夫,粗狂年老,见敞篷车乘客中有这样一位年轻漂亮的姑娘,便邀请她坐到自己旁边。他觉得,作为一个男士和车夫,他该开个玩笑来为聊天起个头。于是,马车刚一驶离石砾路,他便煞费苦心地想出个玩笑,他觉得这玩笑无论从哪方面都很合适。车夫把鞭子甩了好几下,又从眼角瞟了赫蒂几眼,最后把嘴露到围脖外面,说道:“他差不多有六英尺高,对吧?”

“谁?”赫蒂很有些吃惊。

“噢,那个你留在家里的心上人呀,要不,就是现在你要去找的那位,到底是哪一个呢?”

赫蒂感觉脸上一阵红,一阵白。她想,这个马车夫肯定知道她的一些事,他一定认识亚当,而且很可能会把她的去向告诉他。因为在乡下,人们很难相信,那些在本教区抛头露面的人,在别的地方会没人知道。同样,赫蒂也很难明白,随便一句玩笑,竟然刚好和她的情况巧合。她一时吓得说不出话来。

“嗨!嗨!”意识到玩笑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车夫接着说道:“你不要太当回事儿了,要是他对你不好,就再找一个。像你这样的漂亮姑娘,随便哪天都找得到。”

见车夫没再提到自己的私事,赫蒂内心的恐慌渐渐消退了。不过,她还是不敢问他,去温莎一路上要经过哪些地方。她只是说要去离史东尼登不远的地方。马车在一个客栈歇脚时,她便赶紧拎着篮子下了车,匆匆地朝小镇的另一头走去。当初打算去温莎时,她只盘算着如何找借口脱身,没想过其他的困难。她说想去看看黛娜,可是离家后,她的心思就全飞到亚瑟身边了,憧憬着与他见面的情景,想象着他将怎样对待她——根本没想过路上会出什么事。她根本不知道出远门是怎么一回事,根本无法想象这其中的种种细节。口袋里揣着所有的家当——实际上也就三个几尼,她以为足够了。直到发现去史东尼登要花那么多钱时,她才开始为这段旅途担心起来。她第一次意识到,途中要经过的地方,自己一无所知。她一直沿着史东尼登阴冷的街道往前走,内心被这新的担忧压抑着,烦扰着。最后,她进了一家寒碜的小客栈,希望可以花很少的钱住上一夜。她向店主打听,去温莎要经过哪些地方。

“我也说不上来。温莎该离伦敦不远吧,因为那是国王住的地方。你最好先到阿施比后再说——往南走。就我知道的,从这里到伦敦,经过的地方有史东尼登的房子那么多,我也没出过远门。不过,你一个年轻姑娘,咋会想到独自去这么远的地方呢?

“去找我哥,他在温莎当兵。”赫蒂回答,她害怕店主探寻的眼神。“我没钱坐公共马车,你知道早上有去阿施比的货车吗?

“或许有吧,只是不知道从哪里出发。你得跑遍整个镇子才能打听到,你最好先往前走,运气好的话,后面会有车赶上来的。”

每个字都像铅块一样压迫着她。现在,她看见整个行程在面前逐渐展开,变得越来越漫长。即使是去阿施比,也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就她所知,去阿施比可能要一天,可和余下的路程相比,这根本算不了什么。但是她非去不可——她一定要找到亚瑟。此刻,她多想有个人陪伴她,照顾她呀!以前,早上一觉醒来,她总能看到熟悉的面孔,看到有责任照顾她的人。她最远也就去过罗赛特,还是和舅舅一道骑马去的。她满脑子想的就是度假享受,因为她什么都不用愁,一切都有人替她安排好了。就在几个月前,这个小猫一样的赫蒂,除了眼馋玛丽·伯格的新丝带,除了因没照看好托蒂被舅妈说几句外,不知道还有什么愁事。现在,她却要承受独自跋涉的劳顿,永远离开那个安宁的家了。眼下她心中只有一丝飘忽不定的希望——得到远方的庇护。这天晚上,躺在陌生的、硬邦邦的床上,她第一次感觉到,她的家原来是多么幸福,她的舅舅那么疼爱她。在干草坡熟悉的人们和环境中,她生活平静,没有什么要向别人隐瞒的,尽管只有一件最好的礼服和一顶最好的无边软帽,使其虚荣心得到些许满足。她希望醒来后看到的,又是那个现实,而所经历的狂热生活,只不过是一场短暂的噩梦。想到这一切都被自己丢弃了,她既惋惜又留恋。她内心充满酸苦,已无力顾及他人的痛苦。可是,在接到那封残酷的信之前,亚瑟曾是如此温柔深情!那段回忆对其仍具魅力,是她目前赖以缓解痛苦的一剂镇痛药。至于将来,赫蒂能想到的,就是过一种隐匿生活,没名没分的,还得忍受屈辱,即使有爱,对她而言,这种生活也不会快乐。她不懂什么是浪漫,对于作为浪漫源泉的那些情感,也只略有体会,博览群书的太太、小姐们可能觉得难以理解她的心思。从小熟悉的朴素观念和习惯以外的任何东西,赫蒂都一无所知。对于未来,她没有明确的想法,只觉得,不管怎样,亚瑟都会照顾她,庇护她,使她远离愤怒和鄙视。他不会跟她结婚,让她成为一个上层社会的夫人。除此之外,对她所渴望的、所追求的,他又能给她什么呢?赫蒂自己也想不出来。

第二天早上,她起得很早,早餐只吃了些牛奶和面包,就动身赶往阿施比。天空还是一片灰暗,地平线上只露出一缕细细的黄光,像是一丝残存将逝的希望。面对漫长而又艰辛的旅途,她心里十分胆怯。她最担心的是花光了所有的钱,不得不向别人乞讨。赫蒂不仅生性骄傲,而且还有她那个阶层的骄傲心理——她来自一个付救济税最多,而又最耻于领救济金阶层。她还没有想到用随身携带的耳环和金盒子换钱,只是运用她那可怜巴巴的算术和价格知识计算着,用剩下的那两个几尼和一些零散的先令,还能吃几顿饭,搭几回车。这点钱看起来,仿佛是先前用掉的那个几尼燃烧后的灰烬,惨淡无光。

出了史东尼登的最初几英里路,她勇敢地坚持着往前走。她总是把前面路边能看到的,最远的树木、栅栏或是突出来的灌木丛作为目标,每次走到目标,心里都有些高兴。来到第四块里程牌——掩藏在路边的深草里,这是她偶然注意到的第一块里程牌——她发现才走出史东尼登四英里,她的心一下子凉了大半截。她只不过才走了这么点路,在这寒冷刺骨的晨风中,她就已经觉得又累又饿了。尽管赫蒂已经习惯了在户内跑来跑去做家务,但她不擅长走远路,这和干家务活的累人完全是两码事。她盯着里程牌正出神,忽然感觉有几滴水落在了脸上——天就要下雨了。现在,又多了个麻烦,她那悲伤的思绪之前不曾想到的新麻烦,这个额外的负担把她压垮了。于是,她坐在一个梯蹬上,神经质地哭了起来。刚遇到困难,就像初次尝到苦涩的食物——一下子无法忍受,然而,如果没有别的东西充饥,我们只好又咬一口,发现也还吃得下去。突然痛哭一阵后,赫蒂回过神来,重新鼓起仅剩的那点勇气。下雨了,她必须继续赶路,得走到一个村子里去,找个地方歇歇脚,避避雨。正当她疲惫地往前走时,听到身后有笨重的车轮的隆隆声;一辆有篷大马车正缓缓地向她驶来,一个没精打采的车夫,正响亮地甩动马鞭。她站在那儿等着,心想,如果车夫看起来心情还好的话,就求他带自己一程。马车渐渐向她靠近,车夫却还在后面一点儿。然而马车前面有个东西使赫蒂鼓起了勇气。在此之前,她相信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注意到它的,而现在,痛苦唤醒了她内心的敏感,这个小东西深深地触动了她。那是一条褐白相间的,长毛垂耳小狗。它坐在马车的前面,一双怯生生的大眼睛,身体不停地颤抖着,恰如在其他弱小动物身上常见到的那样。要知道,赫蒂是不怎么喜欢小动物的,但是此刻,她觉得这个无助的、怯生生的小生命似乎和她是同病相怜。也不知什么原因,她向车夫开口时就不那么犹豫了——这是一个块头很大,脸色红润的男人,肩上搭着一个麻袋,当作围巾或是斗篷。

“如果你去阿施比的话,你可以带上我吗?”赫蒂说。“我会付你钱。”

“啊哈!”那个大块头应道,半天才回过神来,疲惫的脸上慢慢露出了笑容。“要是你愿意躺在羊毛包裹上的话,就上来吧,不给钱也行。你从哪儿来?要去阿施比干什么?”

“我从史东尼登来,要走很长的路去温莎。”

“什么?去找事做呢,还是为了别的?”

“去找我哥哥——他在那儿当兵。”

“好吧。我只到莱斯特——不过,也够远的了——你要是不嫌路上走得慢的话,我就带上你。马儿不会嫌重的,就像感觉不到这只小狗的重量一样。我是两个星期前在路上捡到它的,我想它大概是迷路了,就一直那样哆嗦着。来吧,把你的篮子给我,到后面来,我拉你一把吧。”

躺在羊毛包裹上,车篷帘布中间还留有一条缝,可以透些空气进来,对于现在的赫蒂来说,这一切都已经够奢侈的了。一路上,她昏昏沉沉,过了好几个小时,车夫探过头来问她要不要下车吃点东西;他自己要到客栈吃午饭了。很晚,他们才到莱斯特。赫蒂旅途的第二天也结束了。除了吃饭,她没有花一分钱,可是她觉得,一路上走得这么慢,再过一天她就要受不了了。早上,她去了公共马车站,打听到温莎的路,看看再坐一段马车会不会花很多钱。天哪!距离太远了,车费也贵得吓人——她只好打消这个念头;办公室里的那个老职员,被她美丽而忧郁的神情打动了,把她要经过的主要地名写了给她。这是她在莱斯特得到的唯一安慰了。当她在街上走时,男人们一直盯着她看。生平第一次,赫蒂希望没有人看她。她又动身步行了;但是今天她很幸运,因为她刚走不久,就遇到了一辆运货马车,把她带到了辛克莱。在辛克莱又搭上了一个返程的轻便马车。车夫喝多了酒——把车赶得飞快,就像古代著名的快车手耶户的儿子,他一边赶车,还一边从马鞍上转过身来,对她高声欢呼,可把她吓坏了——天黑之前就已经到了丛林密布的沃里克郡中心地带。但是别人告诉她,距离温莎还有一百英里的路程。啊!世界这么大,在这辽阔的大世界里,找准自己要走的路多难呀!她误走到了艾冯河畔斯特拉特福德,后来才发现纸条上写的是特拉特福德,别人告诉她,她已经偏离正确的路线很远了。直到五天后,她才到达多山的特拉特福德。如果从地图上看,或是回忆你沿艾冯河绿草茵茵的河堤往返的愉快旅行,那的确是很短的路程。但是对于赫蒂来说,它是多么漫长啊!在她冷漠的眼中,无论是平坦的田地、灌木丛、零零星星的房舍、村庄还是市镇,几乎都是一个样子,都没有尽头,她将永远在这中间流浪,在收税卡前疲惫地等着便车,车子来了,往往只去很近的地方——很近很近——也许只去前面一里外的磨坊。她极不愿意走进那些客栈,尽管她不得不去那儿吃饭、打听地方,因为里面总有一些游手好闲的男人,眼睛老盯着她看,开一些粗俗的玩笑。这几天的劳累和焦虑,已使她相当疲惫,和在家担惊受怕地藏着秘密的那些日子相比,这时候的她更显得苍白憔悴。到达特拉特福德时,她已焦虑疲惫之极,再也顾不了打经济上的小算盘了,决定余下的路程,都搭乘公共马车算了,即使这将花光她全部所剩的钱。在温莎,只要找到亚瑟就成了。付完了车费,她只剩下一先令了。第七天中午十二点,在温莎一家“绿衣人”客栈的招牌前下车时,她又晕又饿。车夫走过来问她要小费,她把手伸进口袋,摸出那最后一先令。赫蒂精疲力竭,得吃点东西才能去找亚瑟,想到自己付了这一先令小费,她连吃饭的钱都没有了,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她把那一先令递过去,抬起头,一双泪汪汪的黑眼睛望着车夫说:“你可以找给我六便士吗?”

“算了,算了。”他粗声粗气地说道。“没关系了,收好这一先令吧。”

站在一旁的“绿衣人”客栈老板刚好看到了这一幕。他吃得好,人保养得很好,脾气也不错。况且,赫蒂那可爱的脸庞梨花带雨,大多数男人见了都会怜香惜玉的。

“来吧,姑娘,进来。”他说。“来喝点什么吧!看得出来,你实在是累坏了。”

他把她带到柜台旁,然后对妻子说:“来一下,太太,把这个姑娘带到饭厅吧,她几乎累垮了。”——赫蒂的眼泪一下子滚落下来。因为太疲劳了,眼泪一时止不住:她知道现在哭泣毫无理由,心里为不争气的泪水暗暗恼火。终于到达温莎,她离亚瑟已经不远了。

她满含期待、饥肠辘辘地看着老板娘给她拿来的面包、肉和啤酒,有那么一会儿,她完全沉浸在填充饥饿、恢复体力的愉快感受当中,浑然忘记了一切。她吃饭时,老板娘坐在她对面,热切地看着她。这也难怪:赫蒂已经取下了她的无边软帽,鬈发垂了下来,年轻美丽的脸庞,因疲倦而显得更加动人。这个好心女人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整天忙着赶路,赫蒂顾不上刻意掩饰自己。再者,陌生人往往能看到熟悉的、不生疑心的人所忽略了的东西。

“啊,你旅途中吃了不少苦吧。”她说着,一面瞟了一眼赫蒂没有戴婚戒的手。“你从很远的地方来吗?”

“是的。”这个问题使赫蒂警觉起来,觉得自己应该镇静一点。现在吃了些东西,她感觉好多了。“我从很远的地方来,很疲惫,但是现在好多了。您可以告诉我去这个地方怎么走吗?”赫蒂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纸片:这是亚瑟来信的信尾,他曾在上面写下地址。

她正说着,老板走了进来,他也开始像他妻子那样,专注地打量着赫蒂。他拿起赫蒂放在桌上的那片纸,看了看上面的地址。

“啊,你为什么要找这个房子?”他说。那些客栈老板,和所有手头没有急事的人一样,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总要把你问个够。

“我想去那儿找个人,”赫蒂说。

“但是那儿没什么人了。”老板说。“那儿已经关闭了,两个星期前就关闭了。你想找什么人?或许我可以告诉你去哪儿能找到他。”

“我要找唐尼尚上尉。”赫蒂颤抖着说。她本指望一来就见到亚瑟,现在,失望使她感到心脏跳动起来都很困难。

“唐尼尚上尉?等会儿。”老板缓缓地说。“他是不是在洛姆夏民兵营啊?是不是那个身材高大、皮肤白皙,胡须淡红,还有个仆人叫皮姆的年轻军官啊?”

“对,是的。”赫蒂说道。“您认识他啊——他在哪?”

“离这儿远着呢。洛姆夏民兵营去了爱尔兰,去了有两个星期了。”

“哎呀!她晕倒了!”女店主赶忙跑过来扶住赫蒂。赫蒂已经意识不到痛苦了,看起来像一具美丽的尸体。他们把她放到沙发上,替她松开衣服。

“看来,这是个麻烦事。”老板端了些水回来,说道。

“你瞧,这不明摆着的吗?”妻子说。“我看得出来,她并不是爱招摇的讨厌女人,她看起来像个正派的乡下姑娘。听口音她不像我们这一带的人。她说话有点像那个北方来的马车夫,这屋子里里外外最老实的就属他了——他们北方人都实诚。”

“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年轻姑娘。”老板说道。“就像是商店橱窗里挂的招贴画,看到她这样,真让人心疼。”

“她如果长得丑一点,品行好点,对她倒是更有好处,”老板娘说——即使从最不挑剔的角度而言,老板娘都是“品行”多于美貌的。“她醒过来了,再弄点儿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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