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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1)

我的父亲母亲,是我生命的根基

我的父亲

我小时候,很多丰富多彩的生活经历都和我的父亲联系在一起。

父亲是个木匠,在家乡一带小有名气。但父亲不是那种能够做精细家具的木匠,而是在人家造房子时帮忙架大梁的木匠。方圆10里之内,只要有人家造房子,一般都会请他去帮忙。没有人造房子,闲在家里的时候,父亲也会做一些家具拿到市场去卖,比如八仙桌、椅子、凳子等。但他生性粗放,做不了细心的活,所以这些东西就做得很不上眼,拿到市场上也卖不出好价钱,有时卖不掉就干脆送给别人。而别人买去的东西经常过几天又被送到我家来修理。所以在我的印象中,父亲用在修家具上的时间比用在做家具上的时间还要多,但他依然乐在其中。每次他做家具,我就在边上,名曰帮忙其实捣乱,但也在不知不觉中学会了用刨子、凿子、锯子等工具。八九岁的时候我就开始自己做小凳子,尽管小凳子一坐就散架,却依然充满了成就感。我现在动手能力较强,和小时候玩这些工具有很大的关系。

父亲是个酒鬼。

父亲常常帮助别人造房子,喝酒就成了免不了的事情。他的酒量并不大,所以比较容易喝醉。喝醉以后一高兴,常常就连工钱都不要了。有一次他和徒弟都喝醉了,在回家的路上走过一片稻田,把稻田踩得一塌糊涂,然后回家倒头就睡,第二天早上醒来,完全不记得昨晚发生的事情,看到一大片稻田被踩成那样,心疼得在田头大骂哪个龟孙子把稻子踩成这样!父亲喝酒上瘾,最困难的时候家里没钱买酒,父亲就把我姐医务室的医用酒精偷出来,兑上水喝。我姐当时是农村赤脚医生,所以就有了这个便利。父亲出去打工常带上我,因此我很小就学会了喝酒,后来居然喝出了不错的酒量。小时候让我记忆最深的有两件事,一是父亲有早上上街喝早酒的习惯,有时还会带上我,几毛钱一壶酒两个鸡头,我们爷俩就坐在街边上,一边喝酒一边看着来往的行人。到今天我落下了两个癖好,一是喜欢吃鸡头,二是喜欢在大街边上的饭馆一边喝酒一边看来往的行人。还有一件事是有一次过春节时我父亲带我走亲戚,结果我喝醉了去爬树,又从树上掉到了河里,差点淹死,为这事我的父母闹翻了,还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父亲喜欢抓鱼摸虾。

我的家乡江阴地处长江三角洲,是个河道纵横的地方。我家的屋后面就有一条小河。有时候家里没有了下饭的菜,父亲就会扑通一声跳到河里,不一会儿就手抓两只螃蟹上来了。别人下去怎么也抓不着,他下去准能抓上来,让我佩服得不行。到秋天河水落了,上游也断了水流,父亲就会在小河的两头筑上两道坝,然后用水桶把水一桶桶舀到坝外,最后把河里的鱼虾、螃蟹、泥鳅、黄鳝抓得一干二净。这一天常常是全村小朋友的节日,所有的小朋友都和我一起投入战斗,弄得浑身是泥,最后大家都能分几斤河鲜回去。前几年回去,发现那条小河被填平了,河床上盖起了一片厂房,我为此惋惜了很长时间。

在我的记忆里,父亲从来没有打过我。他对所有的人都很宽厚,尽管力气很大,却从来不跟别人吵架和计较,总是喝着酒悠闲地过自己的日子。后来我读了大学,每年暑假回去的时候,他依然会下河摸一筐鱼虾,然后我们就坐在屋檐下,一边喝酒一边闲聊。我工作后领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买了一瓶酒给他带回去,让他高兴了好几个月,只可惜我现在忘了当初买的是什么牌子。父亲于1991年11月去世,去世那天还喝着酒,突然就脑出血发作,送到医院已经不行了。那时候我在北京,听到消息就连夜往回赶,但还是没赶上,回家只见到了安静地躺在灵床上的父亲。妈妈告诉我,父亲在去世前嘴里一直喊着我小名的第一个字,直到去世。第二天天空飘起了大雪,我哭了整整一天,这是我记忆中哭的时间最长的一次,哭到嗓子完全讲不出话来。

我的母亲

我从小就知道生活的艰辛和不易,知道人需要坚毅和努力,这要归功于我的母亲。

母亲总共生了三个孩子,我上面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但我哥哥在四岁的时候得了肺炎,我外婆迷信,说是被鬼相了,不让送医院,结果最后一刻送到医院时肺都烧黑了,医生说来晚了一个小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我哥哥离开这个世界。母亲撕心裂肺地哭了很长时间,回头把全部的爱都倾注到了我身上。我小时候很不争气,同时得了哮喘病和肝炎,把我父母弄得提心吊胆了很多年,最后总算活了下来。小时候我能记得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天天打针,每天因为打针我像杀猪一样地哭。我母亲被我哥哥的死弄得胆战心惊,只要我有一点毛病就送我去打针。我姐比我大5岁,高中毕业后当了赤脚医生。这事和我有很密切的关系,因为我姐当了医生,给我打针就方便了。

母亲是个个性很刚强的女人。

母亲有兄弟姐妹8个,因此我有6个舅舅和一个姨妈,从我记事起我的这些舅舅和姨妈就很听母亲的话。谁家要有了问题,只要母亲一出面,她怎样决断大家就怎样做,从来没有人反对,不是因为她凶,而是因为她的威望高。据说在母亲很小的时候,她的这些哥哥姐姐们就都听她的指挥。母亲是我们生产队的妇女队长,生产队的工作没有她的决策就几乎没法进行下去。她公正无私,做事情带头吃苦,所以威望极高。

我记忆中的两件事情能说明母亲是个极好的人,一是有一次突然下大雨,家家户户场上晒着粮食,母亲带领全家拼命帮助人家把粮食往回搬,结果自己家的粮食被淋了个透湿。还有一件事情是每当村上有人家断了炊,母亲一定是第一个把自己家剩下的粮食分出一半送过去的人,所以整个村庄都佩服她,听她的调遣也就成了很自然的事情。

现在老太太已经快80了,在北京已经住了十几年,但只要一回到村上,大家就会很自然地把村上搁置下来的事情交给她来决断。从我记事起,我家的事情就都由母亲说了算,父亲落得什么都不管,自己喝酒快活,所以养成了什么都无所谓的宽厚个性。

尽管母亲很爱我,但却从来没有宠过我。

她也许是太了解生活的艰难了,所以从小就训练我面对生活的勇气。我从小就在农田里干活,插秧、割稻、撒猪粪,样样都干,从来没有过被娇宠的感觉。父母下地干活,我就在家做饭、炒菜、洗衣服,到现在我还保留着自己做饭洗衣服的习惯。每天放学回家,我就忙着割草、喂猪、放羊,一年里的几头猪几只羊,是全家能够换点钱过年的唯一保证。

有一年冬天下雪,家里没有草喂猪喂羊,母亲让我拎着篮子到野地里把雪拨开,把雪底下的青草一棵棵割起来。我割了整整一天,冻得半死,但却收获了满满两大篮子的青草。这一天成了我童年里最艰苦也最美好的记忆之一。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几乎没有打过我。她根本不需要打我,只要看我两眼,我就知道自己必须加倍努力,否则事情会很严重,所以我的勤奋很大程度上是被她逼出来的。如果没有我的母亲,我肯定到不了今天这个地步。

母亲唯一一次打我是因为一双凉鞋。农村孩子从小赤脚,很少穿鞋。大概在我八岁的时候,母亲用她攒了很久的几块钱,一狠心给我买了一双崭新的凉鞋。我穿上后那个高兴啊,一路就向小朋友们炫耀,然后又和他们一起到河里游泳,游完泳就赤着脚回了家,完全忘了凉鞋的事。回家后母亲一眼就看到我脚上没有凉鞋,马上和我一起去河边找,哪里还有凉鞋的影子。母亲那个气啊,揪住我一顿臭打,把一根竹竿都打断了。刚打完,别人就把捡到的凉鞋送来了。晚上我疼得屁股都坐不下去,母亲又抱着我哭了一夜。

我后来能够上大学,能够成为老师,也是因为母亲。

从小母亲就说在农村一辈子太苦了,能够当个先生最好。农村人嘴里的先生就是老师的意思,所以我从小被母亲念叨得对老师这个职业充满了憧憬,因此不管怎样被老师折磨,都认为老师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崇高人物。还好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尽管上学成绩不好,但从不厌学。高中毕业时的1978年,中国迎来了全国第一次高考统考,我也参加了考试。结果自然是一败涂地,英语才考了33分。回到农村种地,我死心了母亲不死心。听说家乡的一所初中缺英语老师,她就拼命到校长家走关系,说我高考考的就是英语,英语水平很好,硬是把我塞进学校去当了代课老师。那一年我16岁,英语是勉强能背完26个字母的水平,哪里能够教学生。但农村的初一似乎怎么教都行,学生还很喜欢我。从当代课老师开始,我决定第二次参加高考,结果又落榜了。之所以决定考第三次,也是母亲起了重要作用。我本来都打算放弃高考了,但母亲听说县政府正在办一个高考外语补习班,就拼命在城里请人帮忙让我进去。她一个农村妇女,在城里哪有什么关系啊,可她硬是找到了补习班的班主任老师,把老师感动得不得不收下了我。母亲从城里回来那天晚上,刚好下着大暴雨,路上她摔进沟里好几次。我在家里等着母亲,一看到她浑身泥水雨水,成了个落汤鸡的模样,立刻就明白这一次只有一条路了。拼命了一年,我终于走进了北京大学。在我拿到录取通知书之后,母亲一高兴,把家里的两头猪都给宰了,让全村人足足吃了两天。

开办新东方以后,我经济上宽裕了一些,就把母亲接来了北京。老太太闲不住,经常会到新东方来转转,结果新东方所有的人都开始跟她熟识起来。她也总是这样那样热心地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因此赢得了很多人的敬重,大家都热情地叫她阿婆。

我从父亲那里学到了宽厚,学到了退一步海阔天高的态度,又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坚韧不拔、绝不放弃的精神。父母成就了我的个性,我的个性中融入了父母的优点,他们个性中的矛盾也结合到了我身上。今天我做事的风格和为人处世的态度,几乎每一点都能够从我的父母身上找到根源。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需要你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需要你,就像你永远需要别人一样。

有个人想知道天堂和地狱到底有什么区别,请求上帝向他解释清楚,上帝一言不发,带他去参观天堂和地狱。他吃惊地发现天堂和地狱看上去一模一样,都有阳光和微风,都有绿树和草坪。不同的是在这两个地方生活的人。天堂里的人一个个健康快乐、相互关爱,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而地狱里的人一个个面黄肌瘦、互相厮打,眼中流露出的都是贪婪和仇恨。于是他问上帝,天堂和地狱里的人为什么如此不同。上帝带他去了天堂和地狱的餐厅,结果餐厅也是一模一样——设施一样,饭菜一样。不管是在天堂还是地狱,每个人都用一把比自己的胳膊长得多的勺子吃饭,而且手必须握着勺子的最远端,因为勺子太长了,所以没有人能自己喂自己吃饭。天堂里的人互相帮助,把勺子里的饭菜喂到对方的嘴里去,因此每个人都吃得饱饱的;而地狱中的人只想往自己的嘴巴里喂饭,结果由于勺子太长吃不到,所以饿得皮包骨头、痛苦不堪。

其实,天堂和地狱的区别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我们不需要等到死后再决定是去天堂还是去地狱。其实,我们每一天都面临着天堂和地狱的选择。当我们选择和别人和睦相处、互相帮助、精诚合作时,生活就变成了天堂;当我们选择贪婪、掠夺、霸道和自私时,生活就变成了地狱。

没有人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活一辈子。每时每刻,我们都在分享别人创造出来的各种科技和文化成果,这种分享带给我们生活上的便利和精神上的满足。当你独处时,一曲贝多芬的命运交响乐也能让你热血沸腾。有时候,人们对于使用别人的劳动成果太习以为常了,以至于经常忘了感激。当我们有痛苦和悲伤时,总希望别人能够分担和理解,但是当我们拥有财富和资源时,却总是想独自享用,在拥有的同时失去了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

试想一下,假如你把拥有的6个苹果全部自己吃掉,那么你仅仅尝到了苹果的味道;但假如你把6个苹果分给周围的6个人吃,那么当他们有水果时一定也会分给你吃,也许你吃到的水果总数还是6个,但你吃到了橘子、李子、桃子、香蕉、葡萄和西瓜,因此你尝到了6种不同水果的味道,见到了6种不同水果的颜色。更重要的是,6个原本素昧平生的人也许会从此变成你的朋友和合作伙伴。世界上的很多道理本来十分简单,但由于我们被自私和贪欲所蒙蔽,所以时常忘记什么是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当我们只知道独占时,我们已经失去了整个世界。

我们总是在别人的帮助和支持下才能顺利度过此生。父母给我们挚爱,兄弟姐妹给我们亲情,同学给我们友谊,朋友给我们关怀,老师给我们知识,同事给我们帮助,家庭给我们温暖,学校给我们快乐,剧院给我们激情,球场给我们狂热,公园给我们宁静……我们在不断汲取别人给予的身体和精神营养的同时,千万别忘了把自己的智慧、思想、友情、爱心与别人分享。当别人需要你时,千万别忘了伸出你充满爱意的双手。

在这个世界上,总有人需要你,就像你永远需要别人一样。

做人就要跟着牛人跑

也许是因为天资愚笨,我总是羡慕那些比我优秀的人,追随在他们后面,还热心地为他们做事。我的优点之一就是从来不嫉妒比我优秀的人,而总是努力模仿他们,把他们作为我学习的榜样。正是这一优点成就了我的今天。

进了大学后,我发现周围的同学都很优秀,相比之下自己真是一穷二白。穷是经济上的,白是知识上的。经济上的穷不可怕,知识上的空白却让我陷入了极度的自卑中。好在我的自卑没有让我心胸狭隘,反而成了我学习的动力。在北大读书的几年,我尽管从没谈过恋爱,但却追随了不少优秀人物,公开或偷偷地从他们身上汲取精华。

做人就要跟着牛人跑,这样你会不知不觉跑得更快。

新东方的王强和徐小平都是我在北大的朋友,他们都是我在大学追随和学习的榜样。前文提到过,王强是我的读书老师,他的藏书接近6万本。到现在为止我都在不断地读书,因为每当新东方人聚会,谈论最多的就是读书,一旦哪本重要的书没有读,就会被他们说“你大学时候不用功,怎么现在还是这样”。新东方读书氛围之所以浓厚,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王强,而你非常需要这样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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