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师父所说,之前那足以使我昏迷的暴晒只是前戏,只能算是热身,而真正的磨练不光肉体,连精神都几乎一并摧垮。
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在寒风中****着身子奔跑,之后是早餐,吃完后是理论知识的学习和基础的体能训练直到中午,午餐后就是所谓的“熟悉环境”,如果没有晕过去的话会一直持续到日落;而晚上则要在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学习躲避师父射出的橡胶子弹。
而且,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带着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有多重的负重下进行的,就连睡觉都不允许拿下。
修炼漫长而又枯燥,期间安祖首领偶尔回来看看,基本上都是找师父谈论组织发展的事情,听说组织最近又加入了一些人。
三年,整整三年,我都是在这无趣而又艰苦的修炼中度过,而现在的我,终于能够适应各种各样恶劣的环境,身体也逐渐强壮,每日的辛苦总算没有白费。
一如既往地早期、训练,一切都已经惬意自然,就连风沙都觉得柔和了不少。
“不错,斯多姆,”难得的,师父在一边夸赞,“看样子改教你用枪了。”
耶!心里早已乐开了花,但我还是努力克制着心中激动的情绪,师父说过,一个优秀的漫游枪手,不该随意表露自己的情绪。
“想欢呼就欢呼吧,我可从来没有叫你去做一个面瘫。”
“欧耶!师父你太棒了,什么时候开始?”我迫不及待。
“后面的修行可要难得多,到时候可别哭丧着脸。”
“放心吧,师父!”
“那好,今天就休息一下、做点准备,明天我们要离开。”
“去哪里?”新的修行的地方吗?
“无法核心!”
无法核心,无法地带的中心地区,几乎全部被沙漠覆盖,条件最为恶劣,沿海的地区尚且可以从海上搞到些物资,而在这里,想要活下去,唯一的手段就是——掠夺。
无法核心中的大部分尚且活着的生物都具备着傲人的实力,哪怕是一只蜥蜴,也远比其他地方的更加凶残好斗。
“会死的哦!”沙漠让无法核心与世隔绝,除了当时就居住在那里的人外几乎没有什么人会去那里,它拒绝着外来者,也让试图逃离的人成为了黄沙中的一具具干尸,如果不是组织拥有稍微先进些的交通工具,我们甚至无法步入那片不毛之地。也许师父能够用两条腿穿越沙漠,但我肯定现在的我远远不够。
“说是教你用枪,其实就是把你扔在无法核心而已,枪这种东西,不是教就能学得会的。”
枪的使用方法很简单,但是想要成为漫游枪手,那样的程度连入门都算不上。
“一年,一年后我会来找你,希望你能活着。”师父给了我一个水壶和大概只够两天的干粮,“条件会很严苛,现实也很残酷,但越是难以忍受的磨练,获得的力量就越坚实。”
我明白的,雏鸟学会飞翔的过程总是艰难的,没有面对死亡的觉悟,就永远脱离不了大鸟的羽翼。
该死的,视线模糊了,失血过多了吗?我狼狈地倒在地上,腰间的水壶破了,宝贵的水汩汩流落,混合着血液,渗进沙地。
该死的正义感!要你妹的多管闲事!高尚的品格在这里仿佛连最下贱的婊子都不如,被诅咒着、唾骂着。
事情很简单,差不多是来到这里一个月后,虽然一开始很困难,但是我还是很快地就适应了。的确,枪不是用教的,只有在真正的关乎生死的搏斗中你才能真正明白如何去使用它。然而逐渐顺利的我开始游戏得意了,仿佛成为了世界的主角一般,在一次无意中,只是一时的冲动,居然头脑发热干起了见义勇为的“傻事”。丝毫不曾掂量思虑,就冲上去“表演”一场大概叫做“英雄救美”的好戏。
结果不言而喻,“美”应该是救了,但是早已一溜烟不见踪影,“英雄”倒在地上成了“狗熊”,快死的“狗熊”。
麻烦的是,在搞死最后一个家伙的时候没能阻止他发出信号,他们很可能还有同伙,也就是说,一会儿就会有人过来要了我的小命。
就算是在夏天炎热的下午,我的身体也开始觉得阵阵发冷,一个人只要失血超过三分之一就会有生命危险,等待我的,似乎就只有失血而死或是一枪爆头两种可能。
人要是做事不动脑子,往往就会做错事,在无法核心,结局基本上就是搭上性命。
我不想死,但现在这个状态,连蠕动都做不到。
“哟,傻瓜,后悔了吗?”一个清脆的声音。
我倒在地上看不到她的脸,但听得出来,应该是我刚才要救的那个少女。
“你还不快走!他们还有同伙,说不定马上就会到!”罢了,临死前再装回英雄,我努力地从胸腔中挤出两句话。
“死到临头还这么二,就不求求我救你吗?”少女非但没走,反而靠了过来。
“你一个女孩子怎么可……”我愣住了,因为她抓住我的衣领,顺手一拽就把我从地上拎了起来,轻轻一提,把我扛在了肩头。
“本来想勾引那群混蛋,然后把它们一锅端的,结果居然冒出你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菜鸟搅局,真是晦气!”她带着我跑着,一边骂骂咧咧,“现在好了,搞不好大部队要到,老娘计划全泡汤了,晦气!。”
似乎,我得救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早已迷迷糊糊不辨东西,只觉得身子一沉,背部碰触到了些柔软的东西,大概是把我放了下来。
“哟,大姐头捡了个男人回来!”有些稚气、有些娘、但应该是个男人的声音。
“闭上你的嘴,尼尔斯!你的伤药呢?拿点出来,这家伙要挂了!”接着是玻璃瓶碰撞的声音,“死了没?没死吱一声,省的已经挂了还浪费老娘的药!”
我费劲地睁开眼,看见那少女正站在面前,手里是卷绷带,我咳嗽了半天,勉强说出两个字:“谢,谢。”
“没死,命挺硬。”她根本不理我,熟练地解开我的上衣,开始处理伤口。
用手直接取出遗留在身体里的子弹头是很疼的,但当一个妙龄少女站在半裸的自己面前做这些事的时候,那感觉就难以形容了,仿佛有什么从身下一下涌进脑袋里似的,大概和我那时候不假思索冲过去“救”她那种感觉差不多。
“一个大男人,羞什么?”取出弹头,她拿过一个玻璃瓶,倒出一些液体抹在伤口上,凉凉的,但却伴随着剧烈的疼痛,几乎让我叫出声,“差不多行了,虽然没有镊子,但是弹头总算取出来了,顺便用酒消了毒,应该不会感染。”
“谢谢。”看着她帮我缠绷带,我满怀感激地道谢。
“谢什么,你以为老娘为什么救你?要不是看你还有点用老娘才懒得救你,像你这样的傻鸟,无法核心分分钟就能死上好几个。”老气横秋的语气让人生不起任何回嘴的念头。
“算了,跟你这种傻瓜说再多也是白搭,”她晃了晃刚才的瓶子,将里面剩余不多的酒一口灌了下去,“看你还挺能打的,以后就跟老娘混吧!”
“嘻嘻,大姐头看样子是想男人——”“呯!”突然一声枪响,一发子弹穿透窗玻璃,射在了墙上。
“不妙啊大姐头,对方上门了。”依旧是尼尔斯的声音,紧接着又是几发子弹,有一发直接蹭着尼尔斯的头皮飞了过去。
“晦气,所以说,我最讨厌晦气的男人!两个都是!这么快就霉运上身!”她再一次把我扛上肩头,“现在打不过他们,溜吧。”
打不过就跑,无论哪个时代,都是十分的实用,有惊无险,我们甩开了他们的追击。
“其实你大可以不管,用我来吸引他们的注意,好更加确保你们的逃生的,救我一次已经仁至义尽了。”在无法核心,这也是很常见的。
“你以为老娘不想啊!但是老娘已经收你做小弟了,哪有老大刚收小弟转身就把他给卖了的道理!”
虽然理由很牵强,但的确让我心头一暖:“谢谢你,大姐头。”
“谢谢就免了,那声大姐头还算中听。”
“什么小弟,就是大姐头想男人想疯了。”尼尔斯小声嘀咕。
当然很不幸的是被听见了,“闭上你的臭嘴,尼尔斯!还有,老娘找不着男人关你屁事!”大姐头一脚踹在尼尔斯屁股上,然后转向我,“话说回来,还没问你叫什么。”
“我叫斯多姆”我回答。
“那小王八蛋叫尼尔斯,你应该知道了;而我,我叫凯丽,是个淑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