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并不复杂。这对夫妇经过多年的打拼,买下一栋豪宅。新家经过女主人的精心设计、施工,像宫殿一样美丽。他们家有_只养了5年的狗,女主人怕狗儿笨笨到新家后,会像过去一样抓沙发,刨地板,会毁了新家的美观,破坏自己的幸福生活,于是她决计将其驱逐。第一次,她把狗送给朋友,没料到几天后,朋友把笨笨送回来,说:“你家狗真烈性,不吃不喝闹绝食呢,我可养不了!”第二次,她蒙上笨笨的眼,开车把它扔到很远的郊外。可是几天后,带着满身污垢的笨笨历尽艰辛自己找回了家。女主人恼羞成怒,趁丈夫出差不在家的时候,找来人要用绳子勒死这条狗。
笨笨对“杀手”怒目而视,一见陌生人近身就又扑又抓,狂吠不止。“杀手”对女主人说:“这东西欺生,还是你自己来吧!”她拿过绳,假装亲昵:“笨笨,来,到妈妈这儿来!”
笨笨仿佛早有预感,紧盯着她手里的绳索,眼中充满着惶恐。
女主人继续诱惑:“笨笨,来吃豆豆(一种狗粮)!”出于对主人的信赖,狗儿一步步走过来。她猛然用绳索套住它,“杀手”也上来相助,对“人性”毫无了解的笨笨就这样惨死在女主人的手里。
丈夫出差回来,问及狗儿,女主人谎称怕搬家乱,暂寄在娘家。阖家搬进漂亮而温馨的新居后,丈夫去丈母娘家接笨笨,才将妻子的谎话揭穿。
丈夫的反应先是愤怒,后是惊恐,他说:
“想起来我都后怕,与这种狠如蛇蝎的女人怎么能共此一生?”于是他提出离婚,妻子先是委屈,后是哭闹:“我还不是为了这个家!…‘你整天当甩手掌柜,哪儿知道我天天收拾这个家有多辛苦!”两人将官司打到了法院,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庭上纠缠不休。法官苦笑说:“从没见过为狗离婚的!”
诚然,这桩离婚案表面上是为狗、为家,其实我觉得还是为了爱,不过这种爱比狭隘的两性之爱内容要广泛和深刻。我认为人的爱分两种:一种是聚焦的,像手电筒一样,只能照射到某一点,光圈以外的地方全部笼罩在黑暗中。比如这个妻子,我不怀疑她可能是个很爱丈夫、爱整齐、把家当成自己人生唯一目标的好妻子。但这种人的爱是聚焦的,只在某一个人身上,在某一件事上,有时甚至是偏执的、可怕的。另一种人的爱是博大的,就像太阳,它能普照到所有的人。每一株盛开的花,每一个幼小的动物,一切生灵都能感受到它的温暖。它不能容忍任何自私和黑暗的角落。和这种人生活在一起,你可能有时会觉得他的爱没有专注到你一个人身上,但长期相处,你就会生出一种新的爱:你会为天空的湛蓝、白云的翻飞、小狗舔你的口水、孩子天真的笑容、柳树的抽芽……为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所感动。这种爱无疑是健康的,它才是维系一个家、一个文明社会的重要和持久的能源。
愿世界上所有丈夫、所有妻子都拥有一份更健康更广博的爱。
从快乐米卢到快乐婚姻
中国足球队出线后,中国球迷被巨大的快乐淹没,连原来说米卢"狡猾”、“痞子”、“蒙事儿’、“凭运气’’的人也都换了一副“神奇米卢”的甜嗓儿,没法子,谁叫“成者为王败者寇”呢!我虽然不能像李响那样能与米卢“零距离”,但这并不妨碍我在遥远的地方欣赏米卢。
我喜欢这个用乱蓬蓬头发遮住深邃蓝眼睛的南斯拉夫人的地方是他的快乐精神。这是一种做人、做事的理念,如果它能普遍用在我们的工作、生活、婚姻中,我们就能充分体验人生的愉悦。
不少人抱怨自己的工作环境,总觉得自己干得多,挣得少,上司没自己圣明,再看看周围,“穷人乍富”的越来越多,于是自己也像被鬼催着一样攒票子、买房子、买车子,年轻的脸上过早地刻上辛苦与沧桑,只道是生活像磨盘,哪有什么享乐可言。好不容易把自己嫁了(或娶了),又要举案齐眉,又要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生了孩子,还得逼他成龙成凤。总之,茫茫人海中,说“我真累”的居多,抱怨自己工作不理想、爱情不浪漫、老公挣钱不多、住房不大……的居多,而诚心诚意地说:“我真快乐”的人少之又少。
并非我们遇到的困难比米卢多,压力比米卢大,而是我们的确缺少了米卢经营快乐足球的能力与精神。在婚姻中,我们不懂得去享受其中的乐趣,不懂得去欣赏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的点点滴滴,没有能力长久维持一种愉悦的家庭人际关系,那些日复一日的琐碎和沉重抹去了我们的快乐,抹去了我们对幸福的感觉。
快乐是一种性格、一种品质,更是一种理念,一种能力。一位学者说得好:
“生活中不乏快乐的事情,关键在于我们是否长了一双快乐的眼睛。”当我们抹去眼中的阴翳,不把生命盲目地消耗在对物质无止境的追求上;当我们学会享受工作、享受爱情和婚姻的过程;当我们把家人的亲情看得至高无上,一次次面对爱人的眼睛说“不管你贫穷还是富贵,不管你生病还是健康,我都爱你一万年”
时,我们就能让匆忙的生活变得从容,让丰富的情感永远清澄,让婚姻和我们一起快乐成长。
女儿出嫁
女儿出嫁了,她是我们唯一的孩子。
婚礼前的晚上,我和丈夫一夜不曾合眼。我们回忆着女儿;成长过程中每一个微小变化带来的欢乐、每一次患病带来的焦虑;品味着她喜怒哀乐的每一个表情及三人世界中种种生活细节。我们感慨着光阴似箭、岁月如梭,转眼间我们就从年轻的父母变成了岳父岳母。我们衷心祝愿着离开父母呵护的单纯、善良的女儿一生幸福。夜,是静谧的,我们的心却像被风吹皱的湖水。
婚礼开始了,身穿洁白婚纱的女儿年轻、美丽、喜气盈盈。满眼的鲜花、喜字、气球、笑脸;满耳的笑声、掌声、音乐声、祝福声。我呆呆地坐着,目光追随着幸福的新娘,她咿呀学语、蹒跚学步的样子不断地与眼前的婚纱重叠闪现,_时间觉得一切竟如梦幻。我和丈夫始终微笑着,然而眼睛潮潮的,心里乱乱的。
礼毕,起身低声叮嘱,与新人合影,告别。回首张望,心里空空的。一路无语,到家,上楼。觉得脚下无力,下意识地把手插进丈夫的臂弯,传递过来的是同样的无力。迎着门上的喜字,开门,进屋。客厅里依然悬挂着彩色拉花,大红喜字静静地在衣柜上、墙上闪闪发光,门上的彩色气球随风飘动。两人不约而同地拐进女儿的房间,女儿女婿在大幅婚纱照上对着我们幸福地微笑。我们漫无目的地在房间里转来转去,不知该干些什么。心,正如这眼前的房间,喜庆而又空寂。
“咳,孩子明天就回来了。”丈夫说。
好像在安慰我,其实也是安慰他自己。
“她以前军训时不是一走就一个月吗?她工作后出差不是也一去就十天半个月吗?她出去旅游时咱们不也牵肠挂肚的吗?再说他俩不是明天就回来了吗?以后她还不是想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吗?……”
“那不一样……”
“我知道……”
“不能让孩子知道咱们现在的心情……”
“我知道……”
突然,我的心仿佛被人猛地揪了一下,很疼,我想起了已经去世多年的母亲。
28年前,也是这样的日子,只是没有鲜花,没有彩车,只有一脸阳光的我跟着自己所爱的人,没敢手拉手,只是肩并肩地走出家门。叮嘱的话已经说过,爸爸妈妈站在院门口,无言地目送着他们唯一的女儿出嫁。我笑着,回头向父母招手告别,没有留意他们的表情,心中只有甜蜜,一如今天我的女儿。印象中父亲已经转身回去,只剩下母亲伫立的身影。母亲活着赶上了我的出嫁,是我今生最大的安慰。活着的时候,她从未向我流露过她那时的心境,我从不知道,更没想过要探究她那时的心境。现在,我唯一的女儿也出嫁了,我忽然清晰地记起母亲伫立在门口目送我的样子,分明也清晰地看到了她眼中注满的泪水……这时,我那本已湿润了一天的心迅速涨潮,眼泪终于不断线地夺眶而出。
家常爱情
没想到过爱情会变成这样。
萝卜青菜、牛奶豆浆、宝宝的纸尿裤,以及饭后那冗长的电视连续剧。
心有不甘地想改变,像那帮单身贵族一样去泡吧、听音乐会、看小剧场的先锋话剧。可是,一切的一切,不过是恋花的蝶儿在脑海中盘旋。因为还未行动,自己已先理亏。老公说:你太“小资”,生活原本就是这样。宝宝虽然不会说话,却知道用眼泪来牵绊你。罢罢罢,要怪只能怪自己太传统,太没有追求,看看周围谁还像你?
一个朋友走马灯似的换男友,后来终于锁定一人,但却迟迟不结婚。问时,她答:“就是因为他答应不结婚,我才和他好。要不然早就……”天哪,如此“明智”,如此冷静,如此另类。我只有旁观的羡慕,却实在没有效仿的勇气。
最没想到的是,竟也有人羡慕我。
EMAIL一张宝宝的照片给远方的朋友,很快她便有信回,主题是:好像都能看见你脸上的笑。她写道:“baby真是一种太可爱的小东西,你的小姑娘让人觉得好柔软好柔软,有种喷香的感觉……我是太羡慕了。
,虽然我的爱情和婚姻还遥遥无期,可看到这么个小小的天使,真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贝。真心为你高兴。幸福和快乐都是应该分享的,所以我说,好像看到你脸上的笑。
最爱她侧脸的、半只苹果那张,好像一边有妈咪喂苹果,一边有爸爸逗开心一样。四面八方都是浓浓的爱,所以宝贝才笑得如此可爱。笑问声,那递苹果的手是你的吗?”
读罢,竟然满目生辉。像童话中会施魔法的仙棒,朋友的话为我平淡无奇的生活洒上了一层金粉。
是啊,那个缠人的小家伙,有时确实像个小小的天使,被派到你的身边来唤醒你的温柔。她玉一般透明的肌肤,羽毛般柔软的头发,温暖而香甜的气息,让你沉醉,你忍不住要把她轻揽入怀,吻上一千遍。还有那再平常不过的三人图,被相机定格之后,传达出的竟是这般其乐也融融的景象。
这个时候才明白,我的琐碎是别人眼里的幸福,我的家常也是别人心中的传奇。
别人看我如此,我看别人当也如此。
幸福,有的时候是需要别人指给你看的。
最高礼遇
周末,几位好友聚在一起,谈起电影《珍珠港》,大家一致感慨男主人公带着恋人在空中飞行的那场爱情戏。
“开着飞机谈恋爱,这是女人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了。
如果不是战争,就算是嫁给飞行员,也无缘享受那样的礼遇呀!”我感叹地说。
“是呀,就是总统夫人,也没能享受那样的礼遇。虽然经常和总统乘机出访,但毕竟不是总统亲自驾机呀!”雯也感叹道。
倩不作声。我注意到,我们谈这个话题的时候,她的眼里闪着一种异样的光。
“说说你吧,船长恋人,他拿什么打动了你?不会是他驾船带你穿越太平洋吧?”
“那倒不是。”倩羞涩地一笑,“不过,就是穿越太平洋也不会让我那么感动!”
倩的恋人是一位大胡子船长,瑞士人,他们的恋爱故事,倩一直不讲,只知道他们偶然相识,快速恋爱。也许是那晚兴致好,在我们大家的一再追问下,倩终于开口,娓娓道来。
“那是我们第二次见面。他邀请我到他的船上做客。我当时也没多想,就答应了。第二天,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去港口,他的船就停泊在那里,那是一艘远洋巨轮。我顺着舷梯登上船,我愣住了!几十名船员身着洁白的船员制服,齐刷刷地排成两队,站在夹板两侧。看见我,‘啪’地举起右手,庄严行礼。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抑制住咚咚直跳的心,顺着夹板中间铺着的红地毯,慢慢移动脚步往前走。这个时候,我就看见船长身着白色的制服,站在地毯的另一端,正朝我张开双臂,像要一下把我拥进怀里。我心跳得更厉害了,脚步有些凌乱。我的大脑飞快地转动着:继续往前走,还是停下来?往前走,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停下来,我的脚步不能自主。
好像一个世纪那么久,又好像一瞬间那么短暂,我走到了船长面前。”说到这,倩停了下来。
“后来呢?发生了什么?”我急切地问。
“他只是轻轻地、礼节性地拥抱了一下我。”
咳,我叹了口气,还以为会来一个精彩的Kiss呢!
“怎么,失望了?别着急,精彩的还在后头呢。”倩继续往下讲,“他轻轻拥抱了一下我,就松开手,退到我的侧面。我挽着他的胳膊,走到前面临时搭起的观礼台。他用力一挥手,乐队奏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伴着那熟悉的旋律,五星红旗在船头的旗杆上冉冉升起。我长到26岁,第一次真正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中国人,第一次亲耳聆听为自己演奏的国歌,第一次亲眼目睹为自己升起的国旗。就在那一瞬间,我的眼泪夺眶而出。”
倩的故事讲完了,我们都不说话。那一刻,我们都理解了,是什么原因使她下决心离开自己的故乡,嫁给那位常年在海上漂泊、比她大20多岁的老船长。
一个女人,一生中能享受到一次那样的礼遇,都不会舍得放弃。
执子之手
时隔6年,我至0一个老朋友家里做客,饭桌上,伯母说起5年前,她曾经看见我和一个漂亮女孩徜徉在西山脚下,她问我们如今如何了?当然很好,我停止了咀嚼,点头示意。
可是往日种种排山倒海超越光速席卷而来,让我心跳如鼓,手指颤抖。没想到已经5年了,5年就这样过去,曾经的惊心动魄就这样成了饭桌上的闲谈。
那是我们的第一次执手,之前我握过母亲的手,姐姐的手,还有跳集体舞的时候握过的全班女同学的手、大学跳舞的时候握过不知名女孩的手,然后就是她的手。在她跬了脚上医院的路上,我握住了她的手,以后就再也没有松开。我已经无法形容第一次我们的手相遇的时候两者之间所释放的巨大电能,与其说是相遇,不如说是一股正反相吸的磁力将我们拉在一起。我心跳达到有史以来最快的频率,以至于我的眼睛像破烂的显示器一样频频黑屏。我能感觉到从脚到头升腾起来的巨大热浪,一定是全身的鲜血倒灌到我的脑袋里,否则为什么我的两腮烫得冒出了丝丝热气?在颤巍巍地伸出手的时候,我究竟花了多大的力气?那一瞬几乎是一个世纪,那一瞬是我短短人生的伟大里程碑,那一瞬改变了我和她的人生。
这是上天给我找到的与我这个粗糙笨拙的手掌最严丝合缝的小手。尽管两者的反差是那么大,但只要我们走在一起,手就开始自动寻找对方,抓住,然后像车锁一样喀哒一声锁定。我分不清是我的手先爱上了她还是我先爱上了她,我只知道在她离开我的日子,我的手总是寂寞的,于是我把右手交给左手,安慰那只患了相思的手。
她说我们很像家乡的一对傻子夫妻阿仙和阿广。每天早上,他们从桥头出发绕县城手拉着手走一圈,阿广走在前面,拉着走在后面的阿仙。他们笑呵呵的,他们衣衫破烂,他们肮脏不堪。可是他们就像一对连体人一样,无论到哪里,都是手牵着手,永不分开。当他们回到桥头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于是他们就在桥洞下躺下,那里是他们的家。
真的,当我们的手牵到一起的时候,所有的烦恼所有的思考所有的沉重都离我们远去,只剩下简单天真的心境,我们的微笑,我们的姿势和阿广和阿仙有什么区别呢?是傻瓜了才会有爱情,还是有爱情了就变傻瓜了呢?我已经分不清了,只是那些曾经笑话他们的人们,你们有谁能保证比这两个傻瓜幸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