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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四签名(27)

福尔摩斯道:“我见识的多了,知道妇女的感应比推理家的论断更有价值。在这封信上,你有强有力的证据证实你的想法,但是,如果你丈夫还活着,而且能写信的话,他为什么不回来呢?”

“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星期一他离开你的时候,说过什么话吗?”

“没有。”

“在上桑丹路见到他,你吃惊吗?”

“非常吃惊。”

“那窗户是开着的?”

“是的。”

“那么,他当时叫你了?”

“我认为是的。”

“据我所知,他只是发出了不清楚的喊声。”

“是啊。”

“你认为他在向你求救吗?”

“是的,他还挥动他的手。”

“但是,那可能是惊讶的叫喊。你的出现,出乎他的预料,所以他惊讶地挥动双手。”

“这是可能的。”

“你认为他是被人拽到后面去的吗?”

“他是在窗口突然一下子就不见了的。”

“也可能是他一下子跳回去了。你没看到其他人在那个房间里吗?”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休·布恩承认他曾在那里,拉斯格也在楼梯扶手下。”

“是的。就你所看到的,你丈夫身上穿的是他本来的衣服吗?”

“但是没有硬领和领结。我很清楚地看到他露着脖子。”

“他曾经提到过上桑丹路吗?”

“从来没有。”

“他以前抽过鸦片吗?”

“从来没有。”

“谢谢你,圣克莱尔太太。这些都是我想弄清楚的要点。让我们吃些东西,然后去睡觉。因为明天我们还要忙碌一天呢。”

我们居住的地方是一间宽敞舒适的双人卧室。因为这一夜的奔波让我筋疲力尽,所以我很快就躺下了。可是福尔摩斯这个人,当他心里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常常是几天甚至几个星期不休息的。他总是反复推想案情,并从各个角度推理问题,直到发现了新的线索和确信他自己的推理理由是充分的,才肯略微休息一下。现在我知道他准备通宵坐着了。他脱下了上衣和背心,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把床上的枕头、沙发和扶手椅上的坐垫都收拢到一起,叠成东方式沙发的形状。他盘腿坐在上面,面前放着一盎司的板烟和一盒火柴。我从昏暗的灯光里,看到他端坐在那里,一根烟斗叼在嘴里,两眼注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烟斗中出来,缭绕而上。灯光照着他的面孔,看起来庄严坚定,不可侵犯。他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我却渐渐睡着了。不久,我因忽然听到呼叫声而惊醒,我睁开眼睛,只见夏日的阳光已经照亮了整个房间。福尔摩斯还是那样坐着,那烟斗仍叼在他嘴里,青烟仍缭绕而上。房间里充满了浓重的烟味,原来他前一夜准备的板烟都抽完了。

他问道:“醒了吗,华生?”

我道:“醒了。”

“早上坐车出去吧。”

“好的。”

“那么,快穿衣服吧。现在谁都没醒呢,不过我知道马车夫睡觉的地方,我们可以把马车弄出来。”他边说话边咯咯地笑起来,眼睛闪闪发光,这个样子和昨夜那个冥思苦想的他判若两人。

我穿衣服的时候看了一下表,才四点二十五分,难怪没人起来。我刚穿好衣服,福尔摩斯就进来说马车夫已经把马鞍装好了。

他一边穿靴子一边说:“我要检验一下我自己的小理论。华生,你现在正站在全欧洲最笨的糊涂虫面前,我应该被人一脚踢到查林克罗斯去。但是我想我现在已经找到全案的关键了。”

我笑道:“在哪里呢?”

“在浴室里。”

他看我狐疑的表情,继续说:“哦,我不是说笑话。我刚到过浴室,我已经拿了出来,放在这个袋子里了。走吧,朋友,让我们看看这个关键对不对。”

我们放轻脚步地走下楼梯,走到明媚的阳光下。马车已经停在路边,马车夫在一旁等着。我们跳上了车,奔往伦敦。路上偶尔有几辆运载蔬菜的车,但两边的村庄仍然寂静无声,像梦中的城市一般。

福尔摩斯挥动着马鞭,催马向前奔驰,他说:“有几个地方让这个案子看起来像是一桩奇案。我曾像鼹鼠般盲目,但幸好现在已经明了,总比永远不明了要好。”

当我们经过萨里附近的街道时,见那些起床早的人睡眼惺忪地站在窗前,望着外面的曙光。马车驶过滑铁卢桥,快速地经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转来到了布街。警察局里的人认识福尔摩斯,门口的两个警察向他行礼,一个走过来牵住马头,另一个引导我们进去。

福尔摩斯问道:“今天谁值班?”

“先生,是布雷兹特里特巡官值班。”

福尔摩斯说道:“啊,布雷兹特里特,你好!”只见一位身材魁梧、头戴便帽的巡官正向这边走来。福尔摩斯又说:“布雷兹特里特,我想和你私下谈谈。”

“好,福尔摩斯先生,到我的办公室里来。”

这是一间小小的办公室,桌上放着一本又大又厚的登记簿,墙上挂着一部电话。那巡官在桌子边坐下,问道:“福尔摩斯先生,我有什么能够帮助你的?”

“我想见乞丐休·布恩,他被指控与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有关。”

“是的,他被押到这里,预备再审。”

“这个我已经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监牢里。”

“他是否安静呢?”

“啊,倒是不吵闹,但是他太脏了。”

“很脏吗?”

“是的。我们只能把他的手洗了洗。他的脸黑得像锅底一般。等他定罪之后,按照监狱的规定要洗个澡。我想,你要是见了他,也会同意让他洗澡的看法。”

“我是很想见他。”

“你要看他吗?这很容易。请跟我来,把你手里的袋子放在这里吧。”

“我想我还是拿着吧。”

“好,请跟我来。”他引导我们走进一条甬道,打开了上闩的门,走下盘旋式的楼梯,到了墙上刷着白灰的走廊里,两边都是牢房。

巡官说:“右边第三个就是他的牢房。”他把门上的洞门推开,看向里面,说,“他正在睡觉,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两个都往里面瞧,见那犯人的脸朝向我们,正在酣睡,呼吸的声音很大。他中等身材,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里面穿了件染过色的衬衣,的确像巡官说的那样污秽不堪。可是他脸上的污垢也掩盖不了他丑陋的面容,从他的额头到下巴有一道大疤,上唇因伤疤的牵连而向上翻起,使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头发有些红色,盖住了额头,因为污垢太多已经成为酱色。

巡官说:“他不是很美观的人吧?”

福尔摩斯说:“他确实需要洗一洗。我还带来了给他洗澡的家伙。”他边说边打开他手里的袋子,拿出一样东西,我见后吃了一惊,那是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

巡官笑着说:“哈哈!你真是个爱开玩笑的人。”

“如果你能把门打开,我们会让他立刻换成一副体面的相貌。”

巡官说:“行,这没什么不可以的。他的样子是不会给监牢增光的,是吗?”他说着把钥匙插进锁孔,打开门。我们蹑足走进去。那睡着的犯人翻了个身,又响起了鼾声。福尔摩斯俯身用水瓶里的水把海绵打湿,在犯人的脸上用力地自上而下擦了两次。

他忽然喊道:“让我来向你们介绍。这位是肯特郡李镇的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生平从没见过这种场面。那人的面孔经海绵一擦,就像树上剥下了一层树皮。酱色不见了!可怕的大疤不见了!歪唇也不见了!那一头蓬乱肮脏的红头发被福尔摩斯一扯也全都掉了。这时,床上坐起来一个面色苍白、满面愁容的人。他的头发乌黑,皮肤光泽,和先前完全两样。他揉搓着眼睛,睡眼惺忪地看着我们。忽然,他明白自己的事已经败露,尖叫一声扑到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巡官喊道:“天啊!真的是那个失踪的人,我曾见过他的照片。”

那犯人转过身,露出一副听天由命的表情,说:“是的。那你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呢?”

巡官大笑着说:“控告你杀了内维尔……哦,除非他们要以自杀未遂来判处你,否则你是无罪的。唉!我做了二十七年警察,还是第一次见这种事。”

“如果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先生,那么,你们就是对我非法拘留。”

福尔摩斯说:“你没犯罪,但是犯了个极大的错误。你应该信任你的妻子,这样你会做得更好。”

那犯人呻吟道:“不是我妻子的事,而是我的孩子。上帝保佑,我不愿他们因为他们的父亲而受到耻辱。天啊!事情已经被揭发了,我可怎么办啊?”

福尔摩斯在他的身边坐下,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道:“如果这件案子交给法庭来处理,那么就难免会被宣扬出去。但是,如果你能让警务当局觉得这件事情没有严重到需要控告你,这件事就不会被公之于众。我相信布雷兹特里特巡官会把你的话记下来提交给有关当局的。这样这个案子就不必交法庭办理了。”

那犯人诚恳地说:“上帝保佑你们!我宁愿被拘禁,甚至被处决,也不愿把我这可耻的秘密作为家庭的污点,留给我的孩子。这是我第一次对别人说我的身世。我的父亲是切斯特菲尔德的小学校长,我在那里受过良好的教育。我年轻时喜欢旅行,曾做过演员,后来在伦敦的一家晚报做记者。有一天,总编希望有一些反映城里乞丐生活的报道,我就自荐担任这项工作。于是,我的冒险就开始了。我只有冒充乞丐才能了解乞丐真实的生活情形。我当演员的时候,曾以化装技巧高超而小有名气。所以我利用了我的这项本领,我把颜料涂到脸上。为了装成令人怜悯的样子,我在脸上粘上一个很逼真的假疤,把嘴唇的一边翻起来,头上戴了红色的假发,穿上合适的衣服,在城中找了个热闹的地方当我的乞讨地点,表面上是个卖火柴的,其实是一个乞丐。我这样做了七个小时,晚上回到家时,我发现得到的钱竟然有二十六个先令零四个便士。这让我很吃惊。之后我写完了一篇报道,这事也就不再去想了。直到后来有一天,我的朋友负债,我是担保人,债权人要我赔偿二十五英镑,我因为没有那么多钱,急得没办法,才想到这个办法。我请求债主缓期半个月,又向主编请了假,于是就化装成乞丐,在城里乞讨。过了十天,我还清了债,还赚了些钱。你们可以想见,我每天辛苦工作,一个星期只能得两英镑,现在我在脸上涂些东西,把帽子放在地上,所得的要比从前多好几倍。自尊和金钱,在我脑里斗争了很久,最后金钱占了上风。因此我放弃了记者的生活,天天坐在我选定的那个拐角求人发慈悲,让我的帽子装满铜板。只有一个人知道我的秘密,他就是上桑丹路那个烟窟的主人。我每天早上在那里化装成乞丐出来,晚上就恢复原状,换好衣服出城。我付给拉斯格很高的房租,所以他不会把我的秘密泄露出去。不久,我已积累了一大笔钱财。我不是说伦敦的每个乞丐都能在一年挣得七百英镑--这比我的平均收入还少些--但我有会化装和善于应付的特殊本领。只要有人和我讲话,我没有不答的,城里的人都知道我的品行好。每天都有大量的便士流水般进入我的帽子里,若哪天只有两英镑到手,我便会觉得这天真是太不走运了。有了钱,我的欲望也大了。我在乡村买了间房子,后来结婚成家。没有人知道我真正的职业。我亲爱的妻子只知道我在城里做生意,却不知道我究竟做的是什么。上个星期一,我刚结束了一天的乞讨,正在烟窟的楼上换衣服,不料往窗外一望,看到我的妻子站在街上正呆呆地看着我,这让我非常惊恐。我惊叫一声,连忙用两臂遮住脸。接着立刻跑到拉斯格那里,让他阻止任何人上来。我听到我妻子在楼下的声音,知道她一时还上不来。于是我马上把我身上的衣服脱下,换上乞丐的装束,又把颜料涂上,戴上假发。我妻子的眼睛很尖锐,但是也没有看出我的伪装。我想这房间一定会被搜查,我的衣服会露出破绽,因此我打开窗,因为用力过大,早上刀伤的创口又破裂了。我平时要来的钱都放在一个袋子里,这时我把其中的铜板取出来塞到衣袋里,然后把衣服扔出了窗外,它沉到了泰晤士河中。其他的衣服我也想扔到河里,但这时忽然有几个警察冲上楼来。我承认,让我欣慰的是,他们没认出我是内维尔·圣克莱尔,而是把我当成谋杀内维尔·圣克莱尔的嫌疑犯。几分钟后他们把我逮捕了。我不知道还有什么需要解释的。我知道我妻子一定很担心,我把戒指脱下,趁警察不在的时候,草草地写了一封信,托付拉斯格寄给我的妻子,告诉她不要恐慌。”

福尔摩斯说:“那封信她昨天才收到。”

“天啊!这一个星期真够她盼的了。”

布雷兹特里特巡官说:“警察看住了拉斯格,他很难把信寄出去,大概是他把信转交给某个水手顾客代寄的,而那家伙又忘了几天。”

福尔摩斯点头说:“我也觉得是这样。但是你行乞从来都没被干涉过吗?”

“有好几次了,但是只是罚点钱,这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布雷兹特里特说:“不过现在应该停止了,以后不许再有休·布恩的踪迹出现了。”

“我郑重地发誓,以后不会再干了。”

“这件事我想不必再追究了。可是,如果你再犯,我们就把真相说出去。福尔摩斯先生,我们非常感谢你帮我们探明了这个案件。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答案的呢?”

福尔摩斯说:“这个答案是靠着坐五个小时抽一盎司板烟得来的。华生,我想,如果我们现在坐车回贝克街,正好赶上吃早餐。”

蓝宝石案

圣诞节后的第二天早上,我到我的朋友福尔摩斯家里祝贺佳节。他穿着一件紫色的睡衣斜躺在沙发上,右手边有一个烟斗架,面前放着几张折皱了的晨报,好像刚才读过。沙发边有一把木椅,椅子背上挂着一顶破旧的硬胎毡帽,帽子上有几处裂缝,简直不能再戴了。椅垫上放着放大镜和镊子,看来他刚才是在检查这顶破帽子。

我说:“你正忙着呢,我来打扰你了。”

他说:“没有,我很高兴有个朋友来和我一起商量,这个东西毫无价值。”说着,他翘起他的大拇指,指着那顶帽子,“但是有几处也并不是索然无味,甚至还很有趣呢。”

我在椅子上坐下,把手伸到火炉边取暖,因为天气很冷,水汽都在窗户的玻璃上结成了冰花。我说:“虽然这顶帽子很破旧,但它可能和什么命案有关,引导你解开谜团,让犯人无处可逃。”

福尔摩斯笑着说:“不,不是,和犯罪无关。这只是一件离奇的小事罢了。在这个地方聚集着四百万的人口,拥挤不堪,在尔虞我诈的争逐中,难免发生离奇的事情,但并非就是犯罪。我们先前对于这类事已经有过经验了。”

我说:“是的,在我最近记录的你的六个案件中,有三个与犯罪无关。”

他说:“确切地说,你指的是艾琳·亚德勒的照片的事,玛丽·萨瑟兰小姐的事和歪唇男人这几个案件吧?我想这件小事也是与犯罪无关的。你知道代理商彼得森吗?”

“知道的。”

“这东西是他拿来的。”

“这是他的帽子吗?”

“不是,这是他捡来的。那帽子的主人还不知道是谁,但是请不要把它当成一顶破毡帽看,它是能启发人智慧的。我先告诉你这顶帽子的来历。它是与一只大肥鹅一起在圣诞节早上送来的,不过我想,此时那肥鹅已经在彼得森炉前烧烤了。圣诞节凌晨四点左右时,彼得森在参加完一个小宴会之后回家,他走过托特纳姆街,在煤气灯下,他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人在前面走着,那人肩上背着一只白鹅。临近古治街角时,忽然有几个流氓跑过来,一个流氓把他的帽子打落,为此他举起手杖想要自卫,朝四周一阵乱打,竟然把身后商店的玻璃橱窗打得粉碎。彼得森刚想要过去帮助那人对付那几个流氓,谁知那人因为打破了玻璃而惊慌,同时又见一个穿制服的人向他跑来,好像是警察,所以就把鹅丢下,拔腿就跑,那几个流氓见有人过来也逃跑了,只留下彼得森一个人在那里,还有两样战利品:一顶破旧的毡帽和一只圣诞节的大肥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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