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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下午的天空有点阴,但我还是戴着墨镜,虽然在这种阴暗的天气中,我完全可以摘下墨镜,但是我现在已经做不到了。对于墨镜,我有了一种依赖,那是近乎亲情的庇护,戴着它我便安然了。市中心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已经脱光了叶子,光秃秃的灰白身躯矗立在这座城市灰色的苍穹下,繁华和热闹之中便有了一种萧瑟的沧桑感。冬天终于降临到这座城市。我下意识地低下头,看到脚上的皮鞋上已蒙上了一层灰,就像这座城市冬天里的天空。仅凭脚上的这双皮鞋就可以断定,我现在的样子一定跟这座城市里大多数的已婚男人没有什么两样了。已婚男人有了一个固定的伴侣后,已不再需要用亮丽的外形去吸引女人了,如果有一天,这个已婚男人的皮鞋天天都擦得锃亮,那么只有两种可能,要么那是他妻子的功劳,她想用自己的方式塑造自己的丈夫;要么就是这个男人春情勃发,移情别恋的念头在脑袋里翻江倒海般地作怪。穿过市中心,就来到长江街。与市中心不同的是,长江街的冬天仍到处是绿色,那是因为道路两旁的树木不是法国梧桐,而是四季常青的香樟树。因着这绿,长江街便充溢着春情。走在这春情勃发的绿色里,我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夏娃河”已经很久不去了,那里是“编内先生”的天下,我这个野的,在那儿连台子都很难转到了。李老大说我这是自作自受,读的书越多越呆,这世上到哪儿都不可能有什么自由的。他爱说不说吧,我都懒得理他。干我这一行的,已经与大多数人不同了,为什么在内部还要与别人一样呢?如果还这么趋同,那我干这一行做什么?那些大饭店我也去得腻味了,我闻着,那些地方到处都是女人口里不消化和阴部发出的混合的味道。

我看到了自己脚上蓬头垢面的皮鞋,便决定到长江街的一条巷子里拭去自己脚上的尘埃。那条巷子一排边都是替人擦皮鞋的,都是些盲流和下岗职工,是名副其实的擦鞋一条街。刚到巷子口,就有好几个男男女女向我吆喝。在吆喝的人群里,我突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便走了过去。擦皮鞋的男人显然也看到了我,笑说:“原来是您呀!来,我给你擦擦亮,包您满意。”他忙碌开了,极为熟练。我问:“儿子找到了吗?”他一边擦一边说:“哪能这么快?”我说:“你这么肯定你儿子一定在这里?”他说:“他是我儿子呀,走得再远我都能闻得见他身上的味儿。一踏进这里,我就闻到他身上熟悉的味儿了。他不在这里,能在哪里?他肯定在这里!”听他这么一说,心里不禁一动,我那连面都没有见过的亲生父母能闻到我身上的味儿吗?如果他们能闻到,20多年过去了,为什么不来找我?坐在那里,我觉得自己是那么卑贱和无助。我要寻找母亲的子宫,必须寻找,而且就在这个晚上,否则我一定会杀了我自己。男人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先生,还满意吧?”我垂眼看了看,鞋子已焕然一新。我说:“还行!”我问他是否还打算回去,他说:“找到儿子也不回去了。下岗了,没事做。在这边擦皮鞋过日子,挺好,比在家乡强。”初冬的气候里,他的鬓发已经有些灰白,就像脱尽了树叶的法国梧桐的枝干,眼神里有很多的茫然和未知。蓦地,养父的音容笑貌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最后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就像眼前的这位父亲这么苍凉和茫然。

天色黑下来了,初冬的黑夜总是漫长而寒冷的。而长江街就在黑夜降临时从睡梦中苏醒了,我决定到“夏娃河”去。到达那里时,里面已经热闹起来了,包厢里不时传来男女混杂的笑声,大厅的客座上也有几对在不停地窃窃私语,作亲昵状。但我没有看到赛金花那肥胖的身躯,站在吧台上的是我以前认识的一位姓张的服务生,他为了寻求庇护,认了李老大做干爹。所谓的干儿子,就是陪李老大睡的那类货色。别看他现在神气活现,等李老大玩腻了他,保证就成了另一只“小鸭子”。我问他老板娘哪去了,他看看了四周,压低着嗓子说:“你好些日子不来了,还不知道吧?老板娘跟一个小白脸跑了。”我一惊:“什么时候的事?那小白脸是谁呀?”小张说:“就是大前天的事。那小白脸不是这圈子里的,你不认识的。开始呀,赛金花说那人是他姨侄子,从厦门跑来玩两天,干爹也没往深里想。谁想,大前天两人没了影子,到处找也找不着。你是知道的,干爹一大半的钱都是被赛金花捏着的,这回惨了,都给卷走了。唉,女人就是女人,这世上最不可信的就是女人!”我“哦”了一声,走开了。此时,我不想发表议论,也不能发表议论。找了一个没人的座位坐下,拨通了李老大的手机。他一听是我,就说:“阿剑,你个没良心的东西。我这么痛苦的时候,你都不来看我一下。”我说:“那事呀,我也刚听说。你现在在哪儿?我马上过去。”

我叫了辆出租车,按着他说的地址,赶到了李老大包的房间。房间里遍地是酒瓶,有股浓烈的酒臭味,凝滞得让我都快喘不过气来。李老大敞着紫红的睡衣,瘦骨伶仃的胸脯清晰可见,整个人的关节都像脱臼了似的,像根软面条似的躺在一张双人床上。我猜他一定是刚吸了白粉,白粉已把他的躯体弄得形销骨蚀了。可是李老大说,吸白粉是有钱的象征。这就是中国的有钱人,他们浮华的生活里,充斥着毒品、性和酒。他常常警告我千万别去吸毒。人呀,真的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李老大躺在那儿,飘飘然的,像一个脱离了肉体的鬼魅,生命于他仅仅是某种生的仪式。真的没想到,赛金花的出走竟会对他打击这么大。但转而一想,这种打击是必然的,这跟感情没有任何关系,他早就不把赛金花当回事了,问题是赛金花卷走了他一大半的钱,沾着我们这些“先生”血和肉的钱,卷了他的钱,就是要了他的命,对他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

李老大慵懒地从床上爬起来,连打了几个哈欠,睁着一双布满血丝又无神的眼睛瞪着我:“没良心的小宝贝,你怎么到现在才来?”他的一双手伸向了我,我轻轻握住这双青筋暴凸的手,感觉到冰一样的冷透过我的手心,因为恐惧,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他沙哑着声音说:“你抖什么?是不是我的样子很可怕?为什么不把我的手握得紧一些,再紧一些。”我握紧了他的手,他微笑着又躺下了,他把我的手放在他的心口上,握得我感觉到了疼。此刻,我的手仿佛是他的一根救命稻草似的,抓住了就不放了。他粗重地喘着气,浓烈的口臭从嘴里喷出来,在房间凝滞的空气里乱窜,在房间里飞速地发酵。我想去打开窗子,可是我的手被李老大死人一样攥着,动弹不得。

只听李老大用满含威胁的声音说:“叫我‘爹地’,叫呀!”我知道,他正在寻求平衡的支点,但我还是说:“我没有‘爹地’,如果有,我就是我自己的‘爹地’,哪里还有你这个‘爹地’?”他狠狠地推开我。谢天谢地,我的手终于逃离了他的手心,顿觉浑身一阵轻松。我简直是用流体的速度向窗子飞驰去,如果再不放进一些新鲜空气进来的话,我可真的要憋死了。当我的手刚刚碰到窗子的那一瞬间,我又听见李老大的声音:“如果你想我死,就去开窗吧。良心都给狗吃了,我对你们这么好,居然个个都想我死。”我蓦地停下了,一扭头,看见李老大跪在床上,怒发冲冠,手里拿着一只空酒瓶正向我砸来。我一闪身,瓶子砸在墙上,发出沉闷的声响,变成粉身碎骨的尸骸。只见李老大无力地颓瘫在床上,哭起来。“我对你这么好,为什么不想喊我一声‘爹地’?”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纠缠不清,让我想起了我的养父,他在京戏问题上也是纠缠不清的。在某些方面,他们都是疯子,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疯狂的一面,每一个人都需要心理医生,可是心理医生自己也是疯子,于是这个世界也成了一个疯子。我走过去,抚摸着他都有些板结的头发,就像抚摸那些需要男人滋润的嫖过我的女人们。事实上,面前的这个男人是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嫖客,是他让我知道了男人的身体同样可以换取生活的必需。我曾经是那么憎恨他,发誓要杀了他,但是当我失去了一份又一份工作的时候,是他收留了我,让我做了酒吧的服务生。选择做“鸭”,是我自己的选择,确实跟他无关。

“我是好人吗?”李老大问。我知道他准会这么问,这个问题他曾问过我很多次,也问过很多人。真弄不懂“好人”这个含糊的词对他有着怎样的意义。不错,他对待某些人确实是好的,比如对我,我一住进牢房,他没有像打其他人那样打我,那是因为他对我有邪念,他需要我这个长相漂亮的男子替他排解监狱里长夜的寂寞和空虚;后来,他还是对我好,是因为他以为可以做我的“爹地”,为他赚钱。在他的字典里,做任何事,甚至是笑一下都是有目的的,都是一场平等的交易。可是,他对有些人简直到了心如蛇蝎的地步。记得同牢房里还有一个强奸犯,到现在我还记得那人的样子,又瘦又小又黑,一副猥琐的样子,谁也不会把“强奸”二字与他连在一起。他刚进去时,李老大指使另外两个小瘪三把他打得口鼻流血,然后扒开人家的裤子看看他的那个东西长什么样,一边看一边打,直到把他那个东西打肿了才罢手。后来,他让那个强奸犯轮流侍候我们几个大小便,有好几次我连擦大便都不用自己动手。李老大就这么折磨着那个人,幸亏他后来离开了李老大的牢房,要不然,真要被折磨死掉。当那个又瘦又小又黑的男人的“老二”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的时候,我就知道,注定了他以后在监狱里不会有好日子过了,因为他外表的猥琐丝毫不能阻止他“老二”的伟岸,与李老大正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李老大说:“操他奶奶的,凭什么这个小丑就比我的大。”李老大长得那么高大,那个玩意却显得那么稚气,但骚得紧,还没有见过这么骚的男人。在李老大看来,男人之所以要强奸,是因为他从里到外的猥琐,没有女人喜欢他,他才铤而走险。从这一点上讲,李老大是很无知的。不过,凡夫俗子们都这么认为。所以,在任何监狱里,强奸犯都是最被人瞧不起的,自然也是最受欺负的弱势群体。其实,从心理学角度讲,强奸并不是为了得到性的满足,他只是通过强奸证明自己可以控制和支配别人,从而得到社会上的认同。强奸犯的内心其实是有着极强的控制欲和支配欲,但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他不可能实现这个欲望,所以他要强奸,通过强奸来实现这个欲望,这样,他的情绪才能保持在一个平衡的状态。这是我在大学里从一本《犯罪心理学》上看到的。我没有把这些说给李老大听,如果说了,相信李老大一定可以理解的,然而,如果真的说了,李老大会变得更加疯狂,连我自己都得搭上。我何必要这么做,毕竟那个强奸犯与我毫无关系。人应该首先想到自己。

我对李老大说:“你是一个顶好顶好的人。”他笑了,眼泪挂在脸上笑,很灿烂很滑稽的样子。“我当然是好人。不是好人,我会去替人坐牢吗?不是好人,我会经常无偿献血吗?不是好人,我每年会给老家的小学捐三万块钱吗?”他在唠叨着自己是好人的种种理由。确实,他说的那些事他都做过,结果都是那么崇高和伟大。可是实现崇高和伟大结果的过程,以及隐藏在这崇高和伟大背后的目的,其实是很卑鄙的。正因为只看重结果,所以当所谓的崇高和伟大产生时,我们看不到伴随而来很多的蚊蝇、恶臭、脓血,这个世界正在慢慢地腐烂,我们也习惯于这种腐烂。李老大说完了他是好人的种种理由之后,开始用最恶毒、最难听的话骂赛金花,咬牙切齿,恨不得就要把赛金花嚼得稀巴烂。其实,我挺替赛金花鸣不平的,她也是一个女人,一个正常的女人,一个与丈夫共过患难的女人,一个与丈夫共同创业的女人,可是李老大把她当过自己的妻子吗?没有,从来就没有,赛金花充其量不过是他手下的一枚棋子而已,与他手下的那些“鸭子”没有本质的区别。但这些我没必要说,赛金花与我无关,她爱养小白脸就让她养吧,除了李老大,跟谁都没有关系,每个人都还这么过着,“夏娃河”还照常开着。时间在李老大冗长的骂声中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终于骂累了,我也累了,只觉得自己的膀胱胀得难受。李老大好像打了强心针似的“嚯”地从床上弹起来,惊问:“你要到哪儿去?”我说:“撒尿。”李老大也下了床:“我也去。”原来,撒尿是两个人的事。

我明白,今夜的最后一道工序到了。李老大陶醉似的蹲下他瘦削的身躯,解开我的裤子,喃喃地说:“让我看一看,摸一摸,一切就会好起来的。”我没有拒绝,就像在牢房里没有拒绝他的鸡奸一样,不同的是,后者的结果是我得到了优越的生活,而现在我把快乐给了他。我知道,这一时刻是他最为快乐的时刻。我本身就是出卖肉体上的快乐的人。在他的爱抚中,我的眼前闪过很多人的身影,我那嗜好京戏的养父,那个为寻找儿子而背井离乡擦皮鞋的父亲,失去了性能力的徐怀义,被姗姐包了的魏仔,被上司欺压的小官吏阿辉,很奇怪,他们都是些男人,我听见了他们的哭泣,听见了他们的叹息,听见了他们的骂声。骤然间,我发觉,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动物就是我们这些男人,累的时候,受伤的时候,想找一个肩膀靠一靠,喘口气,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作为一个男性的社会性别,我们生下来就应该是个强者,是让女人来靠的。今夜,我要寻找的是母亲的子宫,可我找到的是一个脆弱而疯狂的阳具。其实,我应该明白的,我要找的东西根本不可能找到,因为在现代社会中,女人不可能拯救男人,男人也不可能拯救女人,那么,我们只能自己拯救自己。但是,我依然要寻找,一旦停止了寻找,我的生命也就完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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