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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寂寞如歌(4)

“她直接在周记上问我是谁,她说我肯定也是学生,从笔迹看就知道,还说评语也不像老师惯常的语气。老爸结束替教后,我们改用书信联系,她对‘存在’有自己一套说法,字里行间,我们相互吸引。可是,她却搞上了我老爸,还故意留下****,害得他身败名裂。”

向往的东西都会带来痛苦,都会失去,从发芽到腐烂,这整个过程无疑才是真正的地狱。拥有是地狱,失去是地狱,留下是地狱,离开是地狱,活着是地狱,死掉也只有地狱。

这一夜,世界像在暴风雨中沦陷,我们都成了俘虏。

“咦?外星人送你回来了啊。”说话的是晴晴,跟上次一样,怪兮兮地从背后探出个头来,对我眨了眨她那双神奇的大眼睛。

“外?星?人?”高二开学第一天,开学典礼结束,学生回课室领过教材跟课程表后跑个精光,领导们像在盘算着什么主意,让我留下,等他们会议结束。无所事事,坐到升旗台上,背靠着旗杆点了根烟,并非在摆什么姿态,因为实在无聊,也没有什么打算思考,只好抽烟。

“一个多月没回学校,期末试也没回来考,同学们说你们俩肯定是被外星人给绑架了。”

“绑架?据说,外星人将做完实验的人类送返地球前,都会给他们洗脑,听你这么一讲,貌似有点印象,那个地方,很光亮,那些人的眼睛,比起你的还要大十倍……”

晴晴一脸无趣,没听我说完,自顾自地走下升旗台,突然又回过身子踏上两阶石梯,问我是否回归舞蹈队,我答应了。若雪般的明眸,散放着天使专属的光芒,她望向黑暗,黑暗便呈现光明,她望向肮脏,肮脏便洗成洁净,如果我的灵魂已在逐渐消逝,那肯定是触及她眼神的代价,即使耗尽今生,仍教人恳切地以下辈子交换。

姑妈的房门没关,抽屉也没上锁,果然她为我准备了钱跟常用的药物。小时候感冒发烧,姑妈总是不放心留我独个在自己的房间里,她会抱我睡到她的床上,方便夜里照顾,喂我吃药,替我擦汗。如果是闹肚子,她会为我涂药油,一边给我按摸肚子,一边哼着童谣哄我入睡。

懂事后就很少进入姑妈的房间,现在还是满满的她的味道,守候的味道。味道应该来源自一张名信片,压在书桌上的玻璃下,稍稍发黄,笔迹略为褪色,是一张从德国寄来的名信片,上面有好几行诗,黑色的墨水字写着:

“幽蓝的影画正于窗外上演,寂静的清晨仍回放着那天,是谁将传说说成了故事,牵着花香拥着薄雾荡于林间,又是谁给故事描上了色彩,油绘这一幕神往的画面,窗外逾渐明朗,故事犹如童年般消逝不见,画画的人随光而去,留下那段美丽的传说,黯然地煽动着纱帘。”

下面一段是用蓝色的墨水写的,字体较小,间隔紧凑,是姑妈的字迹:

“花田笑迎着日光溢满芬芳,栅栏躲进树阴替蝶儿守望,是谁将传说写成了诗篇,搭着轻风乘着彩云流入天堂,又是谁为诗篇谱上了音符,弹奏这一曲动人的乐章,天边泛起红韵,诗篇仿似梦想般继续流浪,唱歌的人随暮而去,留下那段美丽的传说,幽幽地抚慰着花香。”

我不明白那个年代的爱情,也不了解那个年代的梦,我能见到的就只有这张名信片,还有他们年青时候的照片上的笑容,它们仿佛都在诉说着一段美丽的传说,然而传说已经随着时代褪色,不过我知道姑妈从未淡忘,因为她一直单身扶养着我,她是我遇见的第一位天使,父亲曾经这么跟我说过。

出走的那段日子回过家两次,第一次是在礼租下公寓那天,姑妈没在家的时候,我收拾了一些衣物,顺便留下纸条,告诉她我要去一个她错过了的地方,回来再陪她看电视。第二次是得知礼的死讯那天,所有孤独、空虚、寂寞如世界末日般袭来,我失去了最重要的同伴,失去了存在的证据。他不在了,我还回去公寓做什么,我们所谓的疯狂,还有意义吗?刚才稍微熟络的这条陌生的路,以后就只有我一个人走下去,不,我逃回家,躲在自己的床上。

“远,你从来都是叫人放心的孩子,我相信你会坚守诺言,若果你再次回家执拾用品,请带上我为你准备的现金和常用药物,它们就放在我书桌右边的抽屉里,爱你的姑妈。”

纸条留在枕头上面,药?不错,佑希还在公寓等着我,虽然没有了礼,但是我可以亲手制造另一个同伴,就像礼制造我一样,他制造了一个比起自己还要疯狂的我。

(六)

当诗已被人写光,当诗人已在陌路身亡,请让我刺你最后一道,至深的伤。

10月2日,未知。历史上的这天发生过什么事呢?“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但事实真相只有亲历者才知道。”这是JoachimPeiper在战后所说的话。

原中专毕业后,就在垃圾堆填站工作,处理着人们不再需要的东西,那些被他抛弃的,现在,他终于可以亲手送它们一处安息之所。只是,有些东西无法抛掉,也永远安息不了。1998年的10月2日,是我和晴晴认识的第500天,今年的10月2日,则是为了我和骆萍的婚礼而准备,听说歌星陈慧琳也打算在那天结婚,应该会是个好日子吧。

我是你的VIP吗?每当晴晴想到要去吃毛毛虫,就会一面期盼地问我这句话。非常重要的人,我没有承认,但是心底,除了重要,还有一份我生命中无法承受的,对她的爱。

归队的第一天,练习结束后,晴晴带我去了COCA。

“哈哈,毛毛虫!晴晴最爱吃了。”我前脚才踩进COCA,晴晴就已奔至面包专柜,超hight地抓起一个像极了一条大虫子模样的面包,朝着我耍酷。

“这个?好吃?那我也要一个好了。”看着面包,长长的一条,有些迟疑,但还是把手伸向了它。

“住手!”晴晴打住我伸向毛虫的手,“这个要分着吃才好吃。”

“奇奇怪怪,那,要不要‘站’着吃?”

“站你个头,去埋单!等下!”

“?”

“我可是这里的veryimportantperson哦^^”

“非常?重要的?人?”

“VIP啊!嗱,上面还有本小姐的大名‘庄稚晴’。”

很可能上辈子爱过她,甚至预支了今生所有的爱,很可能只在天堂逗留了片刻,便牵上她的手,魁同那份难以企及的爱坠往地狱。再过一会,再等些日子,或许哪天,天堂的大门会像搞促销一样打个敞开,或许,人们早就习惯了生活在废墟之上。

客人当中,Queenie与我的关系最长,是位好顾主,除了出手阔绰以及保持有良好的姿色外,她善于挑起敏感的神经继而引导,这一刻需要什么,下一步要怎么做,像极一位娇媚的指挥家。她说她听见我心底深藏着一份爱,她让我毫不保留地发泄出来,发泄在她身上,泄入她的体内。

第一次见佑希,是在Queenie邀我和礼到她郊外的别墅那晚,我们虽试过一同服务三个女人,却从来没有被人席外旁观的经验。佑希当了一晚的观众,起初惊慌,后来平静,我们在地板时,她坐在床上,我们做到了床上,她便坐到地板,直至天微亮,佑希的视线没有离开过我们的身体。

“承让。”从Queenie口中抽回舌头,双手在她的****上借力,礼站起身来,嘴角斜斜地笑了笑。动作虽不模糊,但是呼吸却很沉重,他穿上衣服示意要先走人。

“药力还没过,上哪去?”我感觉不到自己任何的情绪,甚至异常地清醒。

礼没有回话,随手拿了几件首饰塞进裤袋,便在晨光中离去,我则在Queenie身上继续着重复而又急促的动作。仿佛已在巅峰之上,Queenie还是不要命地往上攀爬,越来越高,越来越高,却在刹间惊觉根本无处站脚,她开始狂乱,然后抽搐,接着就像晕死一样,突然又会发出声笑。她合上眼,嘴一直在笑,而背后的眼睛仍然没有移开。

“你可以带我走吗?”声线轻细柔弱,看了一个晚上,佑希开口的第一句话。

为了破去佑希的身子,操劳了一夜,中途还做了通心粉让她补充体力,顺便喂她服下药,当然,那是她的处方药。之后我接着努力,但还是不成功,可能佑希的身子过于虚弱,也可能是她某方面的知觉已被药物夺去。正当不耐烦的时候,一辆火车驶过,汽笛声,还有滚轮与轨道摩擦的声响,由远至近,再自近到远,佑希听着听着头微微仰向窗户,乘分神的一刻,我进入了她的身体。

突如其来的刺痛,佑希放在我大腿上的手用力地抓了一下,如同用去了这么多年储存下来的能量,她定定地看住我,有些喘不过气,我开始慢慢移动身体,迎向她的目光,火车声……

……火车声,醒过来了,又是一个漫长的梦,窗外透进来的光线,看似一个又一个的明天,我看到日光中有许多飞翔的物体,像是我老了的样子。仿佛我就这样子老去,坐在公园里,看着小朋友在玩着泥沙,回想自己第一天被送进幼儿园的时候,拼命拉着姑妈的衣角哭得满脸都是鼻涕。阳光突然变得强烈,那些在空气中飞翔的只是都市的尘埃。

暑假将要结束,佑希也已经离去快两个礼拜,是她让我通知Queenie派人来的,并非回去别墅,而是去医院,她说过如果再进一次医院,很可能就出不来了。第二年春天,我送了一篮紫色的丁香花到她的坟前,江佑希,1982、6-1997、11。花篮底部垫下一张名信片,一首写给她的诗《丁香飘摇》:“轻轻细细雨飘飘,四月五月听风摇,丁香若梦春长逝,天涯尽处舞寂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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