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今天的训练就到这里了,解散!”随着训练官一声令下,士兵们有序地散开。
千寻在旁边看着,满意地点头,虽然这批新兵只刚刚招募来两个月,但现在被训练的已经是有模有样了。
现在不管新兵老兵每日的训练和在离城南营时都是一样的,每日就是跑步、抗击打、行兵布阵和武器操练搏击等一些技能训练,还有增强团队协作意识的足球战,考虑到这里的天气,有的时候不得不推迟训练的时间,为了抗寒,加强他们的体质,每日跑步的时间也被加长。
除去每日的训练外,军营里的将士们还有一项重要的任务。
翼城气候寒冷,适宜这里耕种的农作物很少,主要的就是一种被称为米麦的作物,这种作物类似于面粉,性耐寒,口感粗糙,生长期短,为四个月,每年四月份和十月份耕种,是翼城百姓的主要粮食。因为这种米麦并不高产,且一场暴风雪就很可能把一片米麦田全部毁掉,后果就是百姓无口粮度过寒冷漫长的冬天,所以翼城的人们特别重视米麦的耕种收割。
自从去年接管了翼城后,千寻就下令每到农耕时节就让营里的士兵前去帮忙,最近几年战事频繁,很多人家的主要劳动力都被征走了,根本不能及时解决耕种收割这些问题,而且为了缓和和百姓之间的矛盾,这样的举措也是必须的。
士兵毕竟是正规军,虽然未必是种庄稼的好手,但胜在人多力量大,又有规矩,千寻让下面的人按每家每户地的亩数来划分,把人手分配过去,一对一的凑对,效果显著,今年四月份的那次耕种中,原先要城中百姓耗时大半个月才能完成的农耕只不足十天就全部完结了,后来又让士兵各自对位归属于他们的人家,把种植收割这些事情也都纳入计划中,既保证了米麦的顺利耕种,也加强了军民之间的关系。前一段时间又是刚刚收割过,现在可以开始冬米麦的整地了,所以训练也改成了半日,另半日将士们就出去帮着整地。
对于帮忙耕种的事情全军上下都是很赞同的,当然首先是因为现在招募的新兵里翼城本地人占绝大多数,自然是想帮着,另外,让他们这么积极的就是今年开春的时候,有为数不少的将士都成亲了,都是在耕种中结识了姑娘,处出了感情,其中还有不少落华人。
这让剩下的未婚青年们眼红不已,想想待在这样冰天雪地的地方几年,身边没个贴心的人照顾怎么行,外面找的姑娘看中的都是你的银子,哪里是真的关心你,所以大家这个时期的斗志都很高昂,虽然已经快要接近寒冬腊月了,但军营中仍然是春意弥漫。
除了帮忙耕种的,还有一部分将士被千寻派出去修建官道。
翼城地理位置偏僻,气候严寒,蔬菜农作物的生长都很受限制,加之挨着长夷雪山脉,也不是什么大的城池,来往的商人自是没几个,本地的那几个商户也因叛国的事被排挤,倒闭了好几家,大家的吃食就很是单一了,这个时代的人们可能不懂,以为仅仅是过嘴瘾的问题,但实质上最严重的是这样直接导致了很多重要营养的缺失,身体的抵抗力也就会下降,这在这样的环境下,很可能就是致命的。
究其关键,最主要的还是翼城交通不便利,翼城总共只有一条官道,就是向东通往华安方向的,这条官道崎岖狭窄,马车只能说是勉强通过,一旦下了雨雪,道路就泥泞不堪,完全瘫痪了,这样和外面的沟通交流也会被影响,也没哪个商人愿意来这里做生意,就算赵无名单枪匹马的走也要花上比平时相同路程多上几倍的时间。
鉴于以上几点,去年来了这里以后,一入秋季,天气变好,千寻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组织上军队整修官道,这里天气寒冷,土地很多时候也会被冻住,不好干活,城内的百姓们就自发拿起大铁锅柴火水桶铁锹出来帮忙,或是烧热水的,或是帮着一起干的,当时的火热劳动场面真的让人印象深刻。
千寻记得那是落华的军队和翼城的百姓第一次放下芥蒂,互相合作。斗志高,效率自然也高,修路的事进展得很顺利,不过后来因为天气转冷只好停歇了。经过今年春季暖和后大家的努力和这几日的成果,现在那条官道已经过了若水,估计在今年冬天到来之前就能完工,和华安连通,到时候来往就方便多了,翼城的经济说不定也会跟着发展起来,为着此事,这几日众人脸上也都是一片喜庆。
近一年来千寻主要也就是干了这些事,不过现在她至少可以保证翼城的安定,军民关系也很和谐,现在城中好多家店铺里都打着“军爷八折”的旗号,营里的落华人和翼城人也相处得很好,一支团结一心的队伍就是无敌的,这一点上千寻还是很满意的。
“将军!”一听这喳喳呼呼的声音就知道是戴子期,千寻正在想着这一年的成绩,被他这么一喊打断了,当下怒瞪着他。
“嘿嘿,不好意思。”他挠挠头。
千寻看着眼前这人真是有点无语,当初把他留在身边就是因为他办事不够成熟稳重,想亲自看着他,在这样的地方也更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后来估计是刘文和他通了气,于是乎他为了显示他的成熟,就在这一年里蓄起了小胡子,真的不得不说这是个不怎么明智的决定,一簇小胡子放在他圆圆的娃娃脸上格外的违和,没给人威严的感觉,反而是有丝滑稽的意味在里面。
不过好在他在领兵打仗上现在还是完全能胜任了参将这个职位的,这几年吃的教训多了,不像以往那样莽撞,也立下好几次战功,千寻是想着找个机会让他也像方自成那样自管一方,出去闯荡的,但看他每天这个冒失的样子,又实在让人放心不下。
“最好是有要紧的事,不然——”千寻挥起手威胁他。
“我听说文哥这几天要过来了,是也不是呀?”他躲开,笑嘻嘻道。
旁边和他一起的小后生是翼城本地人,加入军营不久,虽是新兵,但和戴子期合得来,两人经常往一块凑,这时也是探出头看着千寻,有些小心翼翼:“大约是几天能到啊?”
“消息挺准的嘛!”千寻敲敲他俩的脑袋,“交给你们的事情都办完了?有心思管这些。”
“我和阿德就是帮他家的嘛,早完了。”戴子期道,随后又着急地问,“将军,你快些告诉我们吧,文哥什么时候能到啊?”
以往亲密如兄弟,从未分开过的几个人最近几年都是天各一方,聚少离多,想念也是难免的,想到他们几个以前老是混在一起的样子,又想起她自己以往和莫离肚子疼阿希他们几个,还有穆风在一起度过的时光,心里一阵柔软,笑道:“好了,应该就是明天吧,本将军就派你们两个出城去迎接吧。”
他们两个登时乐得合不上嘴,戴子期兴奋道:“不知道文哥现在怎么样了?”
“你小子到底多大呀,不是两个月前才见过他吗!话说这也没什么重要的事值得他亲自跑一趟的,他来的这么勤作甚,上次来也是些无关紧要的事。”千寻自言自语。
他们两个却是一脸吃惊,齐声道:“你不知道?!”
这话说得千寻一头雾水:“不知道什么?”
“我以为文哥会第一个和将军你说呢。”戴子期顺手摸着他的小胡子。
“有话就说!”千寻威胁他们两个。
“我来说吧,”阿德清清嗓子,“文哥看上了风雪夜归人的老板娘,每次过来主要都是来看她的。”
“啊?”千寻张着嘴半天没合上。
什么情况,寡言文弱的刘文居然会喜欢强悍开朗的燕七娘?
“那七娘的意思呢?”千寻问。
“自然是双方互相喜欢了。”戴子期很不满千寻变相贬低刘文的这种说法。
要说这个燕七娘,也算是小小的翼城里的一位风云人物了。十六岁嫁人,二十三岁生子,本来日子也算过得和满,丈夫开的小摊点在他们的共同打理下生意日益兴隆,最后还筹钱开了个店铺。这时候就应了一句老话,男人有钱不变坏,母猪上树变妖怪。
原本老实巴交的丈夫在他们的儿子仅仅两岁的时候逐渐染上恶习,不仅成日流连于花街柳巷,还迷恋起赌博,银子赔了一大笔,还吵着要替那个青楼女子赎身做姨太太。燕七娘二话没说,一纸诉状递上公堂,要求和丈夫和离,据说那官司还打了有一阵子,燕七娘坚决表示即使一文钱也不从夫家要也要争夺儿子。
官司结束后,她带着只有两岁的儿子身无分文地回了娘家。之后短短两年时间,她就从经营着一个卖包子的小摊子,到后来开了自己的店铺,就是现在的风雪夜归人的前身。
燕七娘为人热情开朗善交际,做生意也实诚,又懂得许多花样,知道做一些新鲜的吃食来吸引顾客,比如说专门让人打造了木制模具,烙出的饼也是各种形状的,还懂得一些很现代的营销策略,比如说每半个月固定的哪一天哪种食物是赠送或是打折的,这样渐渐地生意越做越大,现在的风雪夜归人已经是翼城最大的酒楼了。以前她刚出来开酒楼时人人都嘲笑说就她一个女的怎么能成事,结果现在翼城哪人不知风雪夜归人,谁人不识风情万种的燕七娘。
这燕七娘今年好像应该是三十三岁了,她的儿子十岁,读书也很伶俐。
“怎么了,这么看我?”听了戴子期他们的话,千寻今天来喝酒的时候忍不住多看了燕七娘几眼。
“看七娘你风采依旧啊。”千寻笑。
她听了千寻的话一只手半掩着嘴笑起来,眼角的皱纹清晰可见,暴露了她的年龄,但这样却丝毫不减她的魅力,反而有一种成熟妖娆的美,透着一股别样的风情。
不过不管怎么说,千寻还是觉得这两人很不搭,刘文今年应该是比她大一岁,是二十五,比燕七娘小了足足有八岁。因为她和穆风的事,其实她也一直不认为年龄这些是问题,关键是这两人的性格和做事就是两个极端,居然会看对了眼,这到底是所谓的性格互补还是爱情的力量太伟大?千寻忍不住心下感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