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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一边是欢笑,一边是泪水

我从不欠任何人的。

我抹抹脸,说:“打得好。”

她怔怔地看着我,眼光泪光闪耀,痛惜地伸过手,在她打过的地方摩挲,声音哽咽地说:“爱之深,恨之切,怒其不争,哀其不幸,打在你身上,痛在我心里。”

我说:“能给我一个答案吗。”

她说:“什么。”

我说:“为什么选择我。”

她捧起我的脸,像捧起寻找多久的珍宝,说:“因为你就是那个人,我一直苦苦等候的人。”

我呆住,真真正正地呆住。

她整理着思绪,然后说:“三年前,我通过网络认识到你,因为你开导我的小故事,我心有所悟,故而前往凤鸣山寻求结果,妙闲法师点醒我,我的天命即引导我求佛问缘之人,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的缘三十六岁后开花,富贵山中来,花开十八枝,你的名字中有泰有来,十八检测站,我们有缘,缘定今生,这是命,我们逃也逃不掉的宿命。”

我犹如听天方夜谭,不可思议地眨巴着眼睛。

脑子乱成一团麻,每在街上见男女成双成对,我曾无数次地发挥想像力,在下一个十字路口,有一个衣袂飘飘的女子,在等着我的到来,她抚平我的伤口,改变进而拯救我的灵魂。我不敢想像会是丽莎这样堪称卓绝的女子,我混迹的场所,行走的环境,决定着接触到的同阶层的女子虚荣市侩,与之们长期的斗争,我身心疲惫,满目沧夷,不知不沉间,思维陷入怪圈,即使借来神的旨意,也完成不了如下不等式:窘迫的现状加上散漫的状态加一个女人,和忠实美满的婚姻划上等号。

我揉着太阳穴,不太确定地说:“你是因为不得不爱才去爱吗,就像血缘里的父与子,母与女,兄弟与姐妹。”

她悠然说:“执于吾之不执,是为执乎,是为不执乎。”

我问:“何为执,何为不执。”

她叹然说:“情之所在,心之所系,执与不执,一念好比你一直待在这里,守着一份无望的爱恋,你嘴上不说,你心里在等她,十年了,整整十年,你等了十年,消沉了十年,其实你也知道,十年来,你变了,她也变了,她哪怕回来,你们也再回不到过去,你最美好的华年都浪费在这里,你把你的人生毁掉了。”

“你说得对,她回不来,可我习惯了等待,没勇气重新开始。”我鼻子发酸,说:“我何尝不想脱离苦境,没一个人愿意挣扎在过去,守着一份无望的希望。我在等,等一个契机。”

我像做了一个梦,一个长长的梦,梦的尽头是无尽的凄凉和绝望,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她抱住了我,喃喃地说:“你真傻,真的。”她泪流满面,痛哭出声,我第一次见到她流泪,不是为她自己,为我而流,她的晶莹的泪水引发了我更大的悲切,我们抱头痛苦。

她哭着,说:“跟我走罢,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的。”

我一片迷茫,说:“给我点时间,一点点。”

这个宁静的夜晚,我的丽莎,我生命中挚诚的女人,她用直白的方式向我敞开了心门,与我共享她的秘密。我们脱光衣服,赤条条并排躺在床上,欲念全无,纯净如水。我不否认我贪图女人的肉体,就像鱼离不开水,水离不开岸,在这张摇摇欲坠,随时归天的床上,躺下过数目不祥的女人,我热衷于研究她们的结构构造,试图通过野蛮的冲撞方式荡出她们的灵魂,让我无所依附的灵魂短时间有个依靠。丽莎和她们不同,纯净得如同月光,我们无须身体上的交流沟通,灵魂亦然如同摆在烟灰缸里的两支燃烧的香烟,烟丝交颈混合,绯恻缠绵,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月亮隐入云层,周围暗暗地黑,她主动碰了我,挨上我,轻轻咬我的耳朵。

她说,宝贝。

我嗯地一下。

她再说,宝贝。

我说,怎么啦。

她说,她爱叫我宝贝,她等待的三年,一直期盼着叫我宝贝的一天。我怀疑她爱上的是网络上缥渺的一个影子,是冰焰,不是我,她说你是冰焰,你是冰焰,你们是同一个人,和我想爱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我们说着情话,互相抚摸,动作轻巧得有如抚摸过元青花的瓷面。

仅仅抚摸而已。

一个下午,站里车辆寥寥无几,生意凋落。老罗,宁宁,我,闲来无事,猫到树荫下斗地主。

打牌嘛,输赢难免,但那天大家情绪都不对,滑杆,颗粒无收,心情能好到哪去。玩着牌,事赶事的就吵了起来,起因在于一张牌,宁宁地主,老罗出三条8带3,宁宁扔出四条10,我单报,老罗丢炸弹放我通关,宁宁死活不承认他四条10算一炸。

他粗着脖子说:“我喊炸了么,喊炸了么,谁规定的三条10不能带张10出牌,管三条8绰绰有余,你们简直不可理喻。”

老罗气得三佛出世,五佛升天,指着宁宁鼻子,说:“你存心的,赢了算炸,输了跳墙,矮子矮,一肚子拐,坏透了。”

宁宁说:“君子动口不动手,甭搞人身攻击。”

我说:“还玩不玩,不玩拉倒,三个人加起来一百多数,吵来吵去,丢面。”

便在这时,老罗的手机响了,他到边上接了个电话,返回来,脸丧着,说:“我爹去世了。”

他爹病了五年,食道癌。拖了五年,受了五年罪,等于磨死的。当下,老罗呼朋唤友,召集队伍,一行十三人五辆车,浩浩荡荡杀向故里。披星戴月,日夜兼程,到了离家最近的县城,大家傻了眼,乌云堆积,气温低下,一个个冷得流青鼻涕,于是一哄而散,涌进商场购置挡寒衣物,帽子,围巾,及毛靴。大山里逶迤而去二十来里路,远远听到哀乐,我摇下车窗,伸出头去,远远望见山腰间一座村子,村头竖十米高的木杆,挂着白幡(当地人称望山钱),随风飘扬。

奔过丧的人都晓得,那种入眼白花缟素的场景,气氛特别的压抑和沉重,油然生起了无生趣的负面情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近丧葬场所者哀。下葬前,当地习俗有一环节:绕棺。院子里塑料布扎大棚,里头是棺材,上面摆满素花,祭拜者们披麻带孝,一手端举香头,一手持着竹杖,转着棺材一遍一遍地转。别的人都在哭,搞得我没有眼泪,非得假把意思挤一两滴,不然挺尴尬似的,寒风灌进大棚,从衣领里往里面钻,钻到骨子缝里,冷啊。

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地方,不兴放声大哭表达对逝者的留恋。就此疑问,我咨询一抽旱烟的老头,他说,六十而终,本地人视作寿终正寝,一甲子一个循环,六十往后,都是赚的,值得庆祝,而且老罗家爹的病拖得瘆人,他是活活的饿死的,早死早投胎。由人及已,我悲哀地想到我三十二了,已懵懵懂懂耗去大半辈子的光阴,我一直以为时间大把大把的有,今天翻版着昨天,明天翻版着今天,我们永远不会死,孰料死神从不曾远离,它就悬挂在我们头顶三尺之上,灵体冰寒,面带嘲讽,一把镰刀长长弯弯,气息凛然。等着我们麻痹大意时,给我们致命的一刀。在这时,我想到了丽莎常常挂在嘴边的死字,我死了,一切都化作乌有,有谁会为我哭泣伤悲,有谁在来年为我献上洁白的花朵。

约莫十点钟,应景儿似的,半空中飘起了鹅毛般的大雪。雪纷纷扬扬,招摇过人间,温室里观雪景,诗情画意,美事一桩,而就对严寒毫无心理准备的人而言,满目凄荒,我深深地思念起温暖如春的香城来,朝夕相处,漫漫岁月,我发现我与它已然水乳交融,合为一体,在一起时左手摸右手习惯成自然,分开后才意识到肉体分割般的阵痛,与此同时,我思念起丽莎火热的胴体。

我跺着脚,取手机,信号格显示弱弱的一条,拉上帽子,跑到雪地里,高举着手机,我跑出去很远,溅起一片碎玉飞琼。

我费了老大鼻子劲,抖抖索索地拨通丽莎的电话。

“丽莎,睡了么。”

“没呢,我在看书,《雾都孤儿》。”

“你还保持着裸睡的好习惯吗。”

“怎么啦。”

“掀开被子,让我摸一摸。”

“你在哪。”

“千里之外。”

“够能耐的呀,爪子能从千里以外的地方伸到我的床上来。”

我吸溜着鼻子,过了很久很久,说:“思念给予我力量,我,我想你了。”

那边好一阵沉寂,过了很久很久,她说:“你快回来。我等着你。”

几天后,我们回到了香城,我没回出租屋,直接冲向商场。当晚,我们在别墅里抵死缠绵,有如初次,我索求无度,她问我是不是吃药了,我说我想我是爱上你了。她听到爱这个字眼,跟着兴奋起来,我们做到汗水涔然,由于夹杂着水花,肉体撞击噼里啪啦,清脆响亮。我们携手攀上云端,然后四目以对,柔情无限,然后,我们来了个马拉松式的长吻,然后她口腔里多一样异物,她先是挣扎,然后安静下来,眸子惊喜地发亮。

她轻启红唇,里面吐出一枚钻戒,放在指间,端祥着,像个小女生似的赞叹:“哇,好漂亮。”

我说:“送你的,喜欢么。”

她说:“喜欢。”

我说:“来,我替你戴上。”

她似笑非笑地看着我。

我装傻地说:“忘了还有仪式的。”

我摆出造型,半跪着,像中世纪骑士那样向她伸出手掌,严肃地说:“尊敬的女士,你愿意接受一个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男士的求爱吧,用你富士山般伟大的胸怀接纳迷途的羔羊,为他指明光明的方向。”

丽莎前俯后仰,笑到不行,我赤身裸体的样子与郑重其事的表情反差巨大。

她板下脸,说:“正经点。”

我裹上毛毯,抬起脸,从我的角度仰视她,深情脉脉地说:“嫁给我吧。”

她蹭地下床,跑到旁边房间里翻找,我哀哀地说:“不至于吧,你不同意,不用找根棍子撵我出门。”

她蹬蹬蹬回到主卧,手里拿着一本台历,哗地撕下一页,说:“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我要好生地珍藏。”

我惊喜地跳起来,说:“这么说,你同意了。”

她噘着嘴,说:“明知故问。”

“哈。”我一把搂过她,说“谢谢你收留我,我们是两口子了,老婆大人,你真好。”

她扬起手指,我心有灵犀,将钻戒插入即定位置,她满意地笑笑,问我:“这戒指成色不错,你哪来的钱,以后不过日子了吗。”

我得意地说:“怕啥,反正一百来斤交给你了,你管吃,管住,看着办。”

她说:“你想好了,不后悔,莫到时候,委委屈屈弄得小媳妇似的,别的暂且不提,你拈花惹草的毛病得改。”

我说:“不欺骗,不背叛,具体事情的处理上,我听你的,你说行就行不行也行,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

她说:“有事儿别瞒我,我最在乎这个。”

我想了想,说:“真有一件事儿,我还是告诉你的好。”

她说:“不会戒指是假的吧。”

我像泄个气的皮球,脸色通红,说:“你不信我。”

她打着圆场,说:“其实假的也不打紧,外在的都是浮云,重要的是你这个人,你的心在我这里,比什么都强。说吧,你的小秘密。”

我全无倾诉的欲望,没精打采地说:“没了。”

第二天起床后,做的第一件事,去影楼拍婚纱照。丽莎穿上婚纱的样子漂亮极了。她从灯光明亮的长廊挽着裙裾款款行来,我优雅地挽过她的手臂。聚光灯闪亮的片刻,我的心湖冒起一个叫做幸福的泡泡。那天,我们笑得脸上的肌肉都僵硬,摄影师直夸我们表情自然,上镜,还建议挑选一张陈列到橱窗,对此,我和丽莎态度一致,严词拒绝。

我挥挥手,告别出租屋,大包小包搬进丽莎的别墅。每天,她开着车送我上班,接我下班,惊羡死了一帮同行。人言可畏,也有不好的,丽莎善解人意,拗不过我再三请求,专门买辆白色锡特送给我,除开下雨天,我骑着白色锡特往来于别墅和十八检测站之间。

新生活,新气象,深秋里,我骑着车穿行在布满落叶的林间小道间。

转过头来说说悠悠,在拍婚纱照的当天下午,我约悠悠见面,艰难地告知她我的决定。

她的冷静在我意料之外。她板着脸,问我原因。我说一个男人,如果不能给予或者给予不了他所爱的人物质上基本的保障,他不配拥有这份爱,官为立命之本,财为养命之源,再美好的爱情,离不开现实的温床。她说她只想问我一句话,我究竟有没有爱过她。每个女人都如此,哀莫大于心死,哀莫大于心不死。我说爱或者不爱已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爱不了别人,只能找个爱我的,她能给我的,你给不了,这就是问题所在,放手吧,对你,对我,对大家都好。我说的每个字都像石头,硬梆梆,无色彩,无温度。或者像一颗颗子弹,射向她的心脏。她摇摇欲坠,我扶住她,她倔强地推开我。

她陷入了深思,一瞬间她似乎成熟,她嘴角扯了扯,比哭还难看,她说:“爱一个人就让一个人幸福,对吧,叔叔,谢谢你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谢谢你让我感觉到了心痛的感觉,对,就是这样的。”

她捂住了心口。

我掉头便走,头也不敢回。多说无益,我决心娶丽莎的那一刻起,已失去了关心她的资格,从此天涯陌路,两不相闻。很多时候,我扪心自问,我这样一个自私冷漠到极点的浪子,对悠悠的情感,对她的呵护和关爱从何而来,一如丽莎对我的呵护和关爱,溺爱和放任,分析来分析去,得出一个结论,她代表着我业已消逝而去的青春,我们的相逢,纯属生活的不定向离心力骤然发作导致的一个意外,打个唯心的比喻,我觉得我是个过路的,偶然间错步进到一个房间,时刻担心主人的突然返回,碰个正着,将我当贼就地逮获。这个房间,我不能,亦不可能留下任何痕迹。离开这个房间,我自然做不到心如止水,但为了不拖泥带水,藕断丝连,我以一个放诸天下无不皆准的真理告慰自己,不是你的,终究不是你的,女人这种生物,或许由于孤苦,或许由于追求者的坚持不懈,或许由于种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因素,和你苟合一阵日子,但她绝不会把她的整个人生,打包压在看上去毫无希望的人身上,背离而去是迟早的事,反观丽莎,物欲横流的当下,她对财富的态度显得尤其难能可贵,既不仰视,也不糟践,两者关系,近乎于朋友,不独立不依赖,不急躁不卑微,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秋天是个离别的季节。我跟悠悠说再见,头也不回地走掉。我不知道,其后,悠悠在我们相谈的人行天桥上伫足良久,有位好心的大爷甚至以为这个泪流满面的女子寻短见,我不知道她回家后灌醉自己,吐得胆汁横飞,天昏地暗,我不知道,从那以后,悠悠郁郁寡欢,没心思和球球嬉戏,燕子和她说话爱理不理,上班时常走神,经常被那个猪头经理骂得狗血淋头,我不知道,她渐渐养成一个习惯,端杯茶水,靠在窗边观风景,一站好几个小时。

我后来接触到真相,那已是不久以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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