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人张燧在《千百年眼》一书中这样评价商鞅:“(商)鞅一切不顾,直是有豪杰雄胆。”
这句话非常中肯,这说明,张燧是懂得商鞅的。
商鞅原本赤手空拳,而他需要面对的却是群狼,他的机会,只能是成为拼命三郎那样的人。
然而,猛打猛杀不是造成商鞅之悲剧的根源所在,悲剧的总根源在于商鞅打杀了群狼背后的那个制度。
这个制度是这样的:我们必须记在心里,在任何国家中企图推行一种新秩序,那是最难于着手,最险于进行,或者是最少成功把握的。因为一切从旧秩序中获得利益的人们都做了那个改革家的敌人,而一切有希望从新制度中得到好处的人,却都只是些不甚热心的保卫者。这种淡漠心情之所以会产生,一部分因为他们害怕那些受既存法律之惠的人,一部分则由于人类不肯轻信的天性--人们对于任何新事物都不会认真相信的,除非它已为实际经验所证明了。因此,每当机会来到,可以向一个改革家攻击之时,这些反对者们总是以偏激的热情向他进攻,而另一些人却只是没精打彩地给他以保卫,处在这二者之间,他是冒着大险的(《君王论》)。
商鞅是冒了大险了,踩着地雷阵了,并且被炸得粉身碎骨。问题是,这事总得有人去做,正如碉堡总得有人去炸一样。不是董存瑞就是刘存瑞,事实是,商存瑞炸了这个无比巨大的碉堡,为后继部队开避了一条坦途。
商鞅不是那个端着长戟、与风车奋力撕杀的可怜虫,商鞅奋力撕杀的是这样一个现实:直面惨淡的人生,直面淋漓的鲜血。商鞅以他“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大无畏勇气,在城头变换大王旗的年代,生生开避出一条通向未来之路。
商鞅初见秦孝公,端出三套方案,一是帝道(三皇五帝之道),二是王道(夏商周三代之道),三是霸道(春秋五霸之道)。秦孝公最终选择了做环球霸主。
太史公这样评价商鞅:商君以帝王之术游说秦孝公,这是商君的信口胡言,其实他并不想这么干。
我认为,这话值得讨论。
学逻辑出身的商鞅当然非常清楚,战国之世,是靠拳头逻辑发言的时代,舌头逻辑明显处于弱势。试想,当兵临城下的时候,当山东二十一诸侯国联合打压秦国的时候,当魏、楚修长城,阻断交通的时候,秦孝公站在城楼上,振臂一呼:寡人有德,你们退吧。
如果真能这样,我敢肯定,不是历史疯了,就是我疯了。
毕竟不是禹站在台阶上跳舞,少数民族三苗就乖乖放下武器的时代。
商鞅选择霸道,我认为是诸子百家在苦苦思索中国之出路时,所能选择的最佳方案,舍此之外,别无他途。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说过。
无数的高知人群在这条道路上奋力拼杀过,努力过,象西河群体,象吴起,象邹忌,象申不害,之后的历史中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人,但毫无疑问,商鞅拼杀得最为彻底,一切不顾。
基于此而言,商鞅之死,死得其所,正如百战将军死在战场上一样,荣光是属于他的。因为商鞅的死,不是逆历史潮流,而是顺应了历史潮流。
戊戌变法失败后,甘当就戮的谭嗣同刑前提绝命诗于壁,其中有这样两句:手掷欧刀仰天笑, 留将公罪后人论。选择亡命天涯的梁启超看到这句诗,将它改为: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梁启超的意思是,不管是选择去死(去),还是选择逃亡(留),此心苍天可鉴,同样是伟大的。梁启超在自辨。
我借梁启超这句话来形容商鞅的“去留”,其心同样是苍天可鉴,肝胆皆昆仑。
商鞅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虎胆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