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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经天纬地要义(5)

地方官吏处在基层,直接统治人民,其好坏良莠,直接关系到唐朝的安危治乱,因此贞观初年唐太宗特别重视选择地方官吏,改革地方吏治。他感到自己居于深宫之中,耳目视听不能及远,民间的大政一切皆委都督、刺史管理,因而“此辈实治乱所系,尤须得人”。大臣马周也一再上书指出:要使百姓安乐,惟在刺史、县令,所以必须妙选贤德充任。不过县令人多,难得都是好官。如果每州有一个好的刺史,则合境太平,百姓不虑不安。故自此以后,唐太宗亲自掌握选任刺史的工作,而县令则命五品以上的京官每人负责推荐一名。

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地方官员的素质。

不仅如此,唐太宗还十分重视对地方官员政绩的考核。

他最担心的是都督、刺史在地方上是否加害于百姓,为此常“夜恒思”,“或至夜半不寐”。为能时时了解地方官员的政绩,把都督、刺史的姓名,一一书写在卧室的屏风上,起卧进出,随时可以看到,谁办了好事或坏事,一一具列于其名下,以便及时褒贬黜陟。于此亦可看出唐太宗对改善地方吏治的迫切心情。

由于州的行政设置较小,数目又多,不便中央直接控制,贞观元年,唐太宗因山川形势之便,分全国行政区为十道: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岭南道等。并以道为单位,派选官员,代表中央政府负责诸州的军事、或负责财赋转远、或负责监察地方吏治。监察巡省没有常设的官员,由唐太宗根据需要临时派遣,他们只负责监察,而不干预地方的行政,没有东汉州刺史那么大的行政权力,因此不可能构成威胁中央的地方势力。

然而他们可以直接黜陟地方官员,负有皇帝赋予的监察权力。唐太宗十分重视对地方官吏的监督。贞观八年派遣李靖、肖踽等十三人分行四方,巡省天下,所谓“观风俗之得失,察政刑之苛弊、黜陟幽明”。贞观二十年正月,又遣孙伏伽、褚遂良等二十二人,巡察四方,黜陟官吏。由于经常派遣这种巡察特使,及时奖励选拔人才出来做官,贬黜恶吏,对罪行严重者,甚至惩之以刑法。这就起到了劝善惩恶、激浊扬清的监督作用,大大改进了地方吏治。贞观年间,出现了许多政绩清明的良吏。兹例举一二。

陈君宾,武德初拜邢州刺史,贞观元年转邓州刺史。当百姓在动乱年间流离他乡,田业荒芜。由于陈君宾竭力招抚安辑,到任后一个月左右,百姓纷纷归家恢复生产。第二年诸州遭灾,邓州独免,粮食有余,蒲虞等州百姓都跑到邓州就食。为此唐太宗特下诏褒奖陈君宾。从诏文可以看出受到旱灾的有关内六州和蒲、虞、陕、鼎等地,朝廷令灾民分别到邻近州县就食。由于各州县官吏“支配得所”,百姓争相赈施,不仅供应吃住,而且当灾民回乡时,还赠送粮食和布帛,帮助他们顺利度过了饥荒,社会秩序仍然安定。

张允济,隋时为武阳令,“务以德教训下”,使其所管境内,路不拾遗,深得百姓尊敬,邻县有时有些民事纠纷不能解决。都跑来请他解决。贞观初,唐太宗擢升他为刑部侍郎,爵封武城县男,后又任为幽州吏,派他治理北方的重镇。

李桐客,隋时为门下录事。隋炀帝在江都时曾打算徙都丹阳,左右大臣皆希旨附和,独李桐客进谏反对,差点被治罪。后来,又参加过窦建德农民起义军。后归顺唐政权,任秦府法曹参军。贞观初,任通、巴二州刺史,“治尚清平,民呼为慈父。”这当然是溢美之辞,但说明了他在极力贯彻唐太宗的清静无为政策。

薛大鼎,曾参加李氏父子太原起兵,是开国功臣之一。

贞观时期,太宗任他为沧州刺史。沧州境内有条无棣河,隋未被填废。薛大鼎到任后,组织民工重新开掘,直通于海。

使百姓获得了舟楫渔盐之利,有人作歌唱道:“新河得通舟楫利,直达沧海鱼盐至。昔日徒行今聘驷,美哉薛公德滂被。”

沧州地势低下,夏天常遭洪水侵害。薛大鼎又疏通长芦、漳、衡等三河,使境内从此“无复水害”。当时瀛州刺史贾敦颐、曹州刺史郑德平,“俱有美政”,河北人民称颂他们三人为“铛脚刺史”。

贾敦颐,贞观时数任州刺史,政绩清廉。每次进京入朝,全家同行,仅破车一辆,瘦马数匹,马套也是破旧的,路人见了并不知道他是州刺史。后为洛州司马,因公事差错被下狱。唐太宗闻知后亲自为他保释,衙司不同意,太宗说:人谁无过,如果不分轻重,都绳之以法,谁还愿意为君主效劳呢!

于是贾敦颐获免,贞观二十三年改任瀛州刺史。瀛州界临滹沱河及水,每年泛滥,冲坏百姓田舍,漫浸数百里。贾敦颐组织民工在两河沿岸修筑堤堰,从此消除了水患。当时瀛州管下的饶阳县县令是贾敦颐弟弟贾敦实,亦“政化清静老幼怀之”。按当时的惯例,兄弟在同一地区任职是不允许的。由于他们兄弟俩都治绩显著,颇受百姓爱戴,因此唐太宗破例未予改任。唐高宗时,贾敦颐任洛州刺史。洛州地方多豪强贵族,他们依仗财势,任意违返制度规定,兼并土地。贾敦颐查出三千余顷,皆分给均田不足的农民。有人虽千方百计隐瞒蒙混,但贾敦颐“发奸摘伏,有若神明”。贾敦颐死后,贾敦实又被任为洛州长史,治政宽惠,深得人心。洛阳县令杨德干靠杖杀来树立自己的威信,贾敦实劝阻他说:“政在抚养民人,伤生过多,虽一时有效,但不足贵也。”杨德干的做,法因此有所改变。贾敦颐为洛州刺史时,洛州百姓在城内为其立了大块德政碑,贾敦实离任洛州时,百姓又在旁边立了一块大碑,称颂他们俩。时人称这二碑为“棠棣碑”。

李世民对地方吏治的重要性是有充分的认识,表现在他认真选择地方官员;加强对他们政绩的考核,基本上注意到‘‘官为其人,民去叹愁”的问题。由于地方吏治的改善,大大促进了唐初地方经济的复苏和安定局面的形成,从而巩固了唐王朝的中央政权。

明经106若非深知灼见,不可草率举行

“但此军事,若非深知灼见,不可草率举行。

——李世民

行举足轻重之事,则先有洞若观火之明。李世民遇大事决不惊慌失措,决不鲁莽轻狂。当然,他更不糊涂。李世民之所以超出一般政治家,就在于他的目光能见人所未见,永远都要比旁人延长了一大截,似乎在这不经意之间,他行走的脚步往往跨越了自己的时代。

李渊即位之初,已着手恢复庠序,在中央建立了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在地方上建立了郡学和县学。由于当时国家草创,学校又仅初具规模,所以生徒人数极其有限。世民即位后,一再亲幸国子学和太学,对教育相当重视,遂增筑学舍一千二百间,增加国子学、太学和四门学的生员至三千二百六十人。不久,高丽、百济新罗等国及高昌、吐蕃等地的酋长亦皆遣子弟人国学,“于是国学之内,八千余人,国学之盛,近古未有”。贞观年间可以说是唐代教育事业发展的黄金时代,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重要时期。高宗永淳以后,国子两监“乃废”,庠序就走向衰落了。此外,世民还在门下省别置弘文馆,在东宫特置崇文馆,皆置诸生习业,也是发展教育的一个补充措施。世民大兴学校的目的是培养贵族、官僚、地主的子弟,以便通过科举制向各级政府输送官员,但在客观上也对文化的发展、传播和交流起了一定的作用。隋炀帝晚年,以各级学校“徒有名录、空度岁时”,未能培养出“德为代范,才任国用’’的人才为理由,大加裁废庠序,是犯了幼稚病。

与他相比,唐太宗大兴学校,“锐意经籍”,使“四方儒土,多抱负典籍,云会京师”,以教化佐刑法,就显得成熟和高明得多了。

从南北朝起,门阀世族走向衰落,寒门庶族逐渐兴起,适应这种阶级状况的变动,北周及隋朝早己“官无清浊”。隋唐之际,顺应历史发展的进步潮流,发生了两件大事:一是科举制形成和逐步完善,二是谱牒的编选有所变化。世民在这两方面都有所贡献。

李渊、李世民以关中为根据地,逐步统一了全国,而且他们出自陇西李氏,所以对山东士族不免怀有此畛彼界的观念。世民即位后有一次对侍臣张行成“言及山东、关中人,意有同异。行成立即跪奏:“臣闻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若如是,则示人以隘狭。”世民虽然“善其言”,但对崔、卢、李、郑、王这些衙鬻门第的世族仍不免有点反感,困而萌动了修《氏族志》的念头。

从李渊到世民,在对待门阀士族的问题上,是发生了微妙变化的。高祖即位之初,曾对窦后的从父兄窦威说:“比见关东人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公世为帝戚,不亦贵乎!”

可见李渊对山东士族是既羡慕而又推崇的,毫无加以贬抑的意图。世民对“山东人士,好自矜夸,虽复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女适他族,必多求聘财”的现象甚“恶之”,认为这种卖婚陋习“甚伤教义”,于是令高士廉、韦挺、岑文本、令孤德菜及“四方士大夫谙练族姓者”刊正姓氏。于是“普责天下谱牒”,并“凭据史传考其真伪,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撰成《氏族志》上之。不料世民对此志大为不满,发了一通议论:

“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木贾,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祗缘齐家惟据河北,梁、陈僻在江南,当时虽有人物,偏僻小国,不足可贵。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上,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为亲,纵多榆钱帛,犹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民)干犹为第一等?昔汉高祖止是山东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贵。卿等读书,见其行迹,至今以为美谈,心怀敬重。卿等不贵我官爵耶?

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职高下作等级。”

高俭等遵照上述指示精神,于贞观十二年正月重新修成贞观《氏族志》一百卷,合共二百九十三姓,一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崔民干被降至第三等。世民正式下令,“颁于天下”。

从贞观《氏族志》的撰成可以看出:第一,门阀世族早已“累叶陵迟”,一蹶不振了,他们借婚姻之机多索“陪门财”,也是其经济地位衰落的反映。尤其是隋唐科举制的兴起更剥夺了他们“平流进取,坐至公卿”的特权。世民此举进一步抑制崔、卢、王、谢等高门,是顺应了时代的进步潮流。第二,魏晋南北朝的世族特权和社会风尚,主要表现在婚、宦两个方面,现在科举制兴起,他们在宦的方面失去了过去的地位,但在婚的方面还能在社会上打出姓族的旗号,“多求聘财”。

不过在这一方面,也说明他们的经济、社会地位已不能与过去同日而语了。在东晋、南朝时期,世族连寒门出身的皇帝和大臣都不看在眼里,不肯轻与通婚;到唐初一般人出点陪门财就可以高攀望族,可见他们已经是大为降格了。实际上,“多邀钱币”就是拍卖门阀的金字招牌,希望借助婚事来克服一下自己的经济困窘。世民现在就对这一点也颇不以为然,认为是“甚伤教义”,说明几百年来世族炫耀的礼法门风在当时还严重存在;一则反映他本人也还受这种风气的熏陶,不能完全摆脱它,因为世民在这里不是要从根本上废除谱牒本身,而是要用新的谱牒代替旧的谱牒。新谱牒的原则是“重今朝冠冕”,即以李氏皇族和当今的高官显宦跻人士族的行列。因此,世民重修《氏族志》,既有抑制旧门阀的一面,也有保留阀阅观念的一面。不过随着列入《氏族志》的姓族增加,门阀也就越来越不值钱,实际上等于在一定程度上把世族消化在社会中了。当然这种后果是世民下令修《氏族志》时始料不及的。重修《氏族志》既具有一定的进步性,也具有明显的局限性,这是社会风气使然,要求世民当时就与谱牒之风一刀两断是不现实的。社会风气有相当的惯性。

其改变往往比政治改革更缓慢,更艰巨。

贞观十六年六月,世民下诏:

氏族之盛,实系于冠冕;婚姻之道,莫先于仁义。

自有魏失御,齐氏云亡,市朝既迁,风谷陵替。燕赵右姓,多失衣冠之绪;齐韩旧俗,或乖德义之风。名虽著于州闾,身未免于贫贱。自号膏梁之胄,不敦匹敌之仪。问名惟在于窃赀,结?必归于富室。乃有新官之辈,丰财之家,慕其祖宗,竞结婚媾,多纳财贿,有如贩鬻。或贬其家门,受屈辱于姻娅;或矜其旧族,行无礼于舅姑。积习成欲,迄今未已,既紊人伦,实亏名教。朕夙夜兢惕,忧勤政道,往代蠹害,成已惩革,惟此弊风,未能尽变。自今以后,时加告示,使识嫁娶之序,各合典礼,知朕意焉。其自今年六月禁卖婚。”

这道诏书实际上是《氏族志》的继续,目的都是在“婚”字上大作文章,裁抑士族的余威,不同的是一则见之于谱牒方面,一则表现为直接禁止卖婚。世民在这里再次打出儒家“仁义”和“名教”的旗号,确实反映这些已褪了色的门阀不但经济上的“身未免于贫贱”与政治上的“矜其旧族”已经发生尖锐的矛盾,而且过去所矜持的礼法门风已遭到了卖婚制的严重破坏。

毫无疑问,李世民在类似重大问题上的举措,总要比前朝向前迈出一大步,这种明显的进步性,思之至今,仍是多么地难能可贵,把这些措施称之为改革,亦是毫不过分。

明经107切忌恃才自傲

“莫恃才,莫自量。”

——李世民

恃才自傲者招致杀身之祸已是屡见不鲜。而恃才自傲之君将致何祸?李世民晚年的这种深深忧虑,再次证明他真不愧为亘古明帝,李世民才略绝伦,功业盖世,他是大唐的骄傲与自豪。然而,再杰出的天子终究是人之子,天子之过,自知之明,摧人奋悟,亦不失其英挺卓荦。

世民即位后曾问侍臣:“帝王之业,草创与守成孰难?”房玄龄说:“草创为难。”魏征却曰:

“帝王之起,必承衰乱,覆彼昏狡,百姓乐推,四海归命,天授人与,乃不为难。然既得之后,志趣骄逸,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弊,恒由此起。以斯而言,守成则难。”

对于这两种意见,世民巧妙地加以折衷:

“玄龄昔从我定天下,备尝艰苦,出万死而遇一生,所以见草创之难也。魏征与我安天下,虑生骄逸之端,必践危亡之地,所以见守成之难也。今草创之难,既已往矣;守成之难者,当思与公等慎之。”

我们不打算在这里探讨创业和守成孰难的问题,只想分析一下守成不易的关键究竟在哪里。从世民与魏征之间的一问一答可以看出,皇帝是否由“骄”而“逸”,也就是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而走下坡路,是问题的要害所在。魏征曾就此点进一步加以发挥:

“凡百元首,承天景命,莫不殷忧而道著,功成而德衰;有善始者实繁,能克终者盖寡。岂取之易而守之难乎?昔取之而有余,今守之而不足,何也?夫在殷忧,必竭诚以待下;既得志,则纵情以傲物竭诚则胡越为一体,傲物则骨肉为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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