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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爱情常在,生命不老(2)

“既然他三年前已经仙逝,那时为何不送回故乡安葬?”

“那个时候,我不想让他进祖坟。因为同族有个坏蛋,过去常和他打架,我怕那个坏蛋欺侮死人。现在那个坏蛋也死了,我才决定让他回归故里。”

“既然是个骨灰罐,用邮政专递邮回去,不是也很好吗。”

“开什么玩笑。他离不开我,我侍候了他一辈子,他根本不会照顾自己。”

“这么说,您老百年以后,一定要与尊夫同穴的啦?”

“那是当然。我死以后,必定要和他合葬在一块。我想,即便是在冥国,那个坏蛋也可能要找他打架的。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我应该去帮助他。”

因为骨灰罐占了老妇人座位下的位置,中村不能伸腿,时间一久,很不舒服。

他指着骨灰罐嗫嚅道:“那个,那个,是不是可以放在您身旁的座位上?”

“怎么啦?”

“我一动腿,有可能把尊夫碰倒的。”

“那可不成!我丈夫特别喜欢坐稳定的地方,否则他腰疼。放在座位上,火车晃荡得这么厉害,他可受不了,要是从座位上掉下去,那还了得!”

列车驶出青森站,日已过午。车窗外边,北国风光不断扩展,到处洋溢着春天的气息,和煦的阳光,透过车窗洒满了车厢。用过午餐的旅客们被暖洋洋的阳光催得昏昏欲睡。中村感到有些倦意,便抱着双臂,想趁到站之前打个盹。他一闭上眼睛,脑子里即刻闪出哄子的身影。昨天在车站分别时她嘱咐他的话,又在耳边响起:和父母见面这件事,千万不要掉以轻心,要把结婚的理由,说得清楚、得体。

可到底应当说什么,怎么说,他昨天晚上想了很久,至今也没有想出个道道来。

“我爱哄子,把她当作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终生照顾她!”在电影里不是常常可以听到这样的台词吗?可这种不值一钱的说辞,有什么实际意义!

“您二老把哄子交给我,放心好了!”哄子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不是一件东西,说把她交给我,那是滑稽可笑的……

许多旅客已经进入梦乡,车厢里鸦雀无声,只听得火车轮子有规律地敲击着铁轨,咣当咣当。对面传来老妇人均匀的鼾声。中村睁眼一看,老妇人已然入睡。她斜靠在座位上,头颅低垂,双目微闭,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她的两腿,直伸到中村面前,两只脚轻轻地夹住丈夫的骨灰罐,身体随着火车摇摆,两腿随着身体晃动,骨灰罐跟着双脚左右移动,不会倾倒,不可能碰到其他硬物,优游自得,和谐极了!

这幅景象,使中村受到强烈的冲击。

之间的深厚情谊。他终于有了一个主意:回味老妇人的一言一行,处处体现了夫妻见了哄子的双亲,我就如此这般……

我的婚姻

林语堂

我曾提到我在坂仔乡和赖柏英的恋情。我们一起玩耍,一起抓鲦鱼和小龙虾。

我记得她蹲在小溪里,等蝴蝶停在发梢,然后缓步徐行,蝴蝶居然没飞走。成年后,她眼见我由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返乡。我们自觉是理想的一对。她母亲是家母的义女,她叫我“五舅”。她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体型偏瘦,我们都叫她“橄榄”。

“橄榄”是一个独立性很强的姑娘,有一张瓜子脸,看我的时候,目光仿佛心事重重。但是我有心继续深造,她则坚持要在家乡侍候祖父,她的祖父双眼渐瞎,随时需要她搀扶。

她认定漳州什么都有,最好的水果、鱼类、瓜类和迷人的山水,样样俱全。后来“长衫”流行,我姐姐看过她穿时新的款式,相当漂亮。我记得她平时穿一袭黑衣干活儿,星期天到了,就换上一套浅蓝的衣服非常迷人。她祖父失明以前,她早上经常外出,探察夜雨之后的稻田水位。我们相亲相爱,她能献出无私的爱心,不要求回报,但是环境把我们拆开了。结果我到北平,她则嫁给坂仔乡的一个商人。

我是一个颇有前途的穷小子。吾妻则是一个阔财东的女儿,她的家世比我高。

幸亏她不是娇生惯养长大的。根据旧习俗,女孩子的教养要适应将来的夫君;她们得烧饭、洗衣、缝纫,要能做一般的家务,无论嫁到怎么样的人家,都能适应环境。除了烧香拜佛,她们不能到前厅或者公然露面。男孩和女孩差别待遇的结果,女孩子都成为绝佳的妻室,男孩子被人宠坏了,缺乏上进心,都没有什么成就。

我由圣约翰大学回来,经常到好友家小坐,爱上她妹妹C君。他们住在吾妻家隔壁。我和吾妻的兄弟也颇有交情,遂应邀到她家吃饭,席间我觉得有一双眼睛在偷看我。后来吾妻告诉我说,她在算我吃几碗饭。接着我发现,我远行换下来的脏衣服被她拿回家去洗了。没有人将我正式介绍给她。

我大二那年,曾连续上台领奖三次,在圣约翰大学的男生和圣玛利亚书院的女生之间造成小小的轰动。当时吾妻还没有进圣玛利亚书院,不过她一定听人说起过。当时我爱上大美人C君。毫无希望,C君的父亲看中一个名门富户的少爷,婚事快要谈成了。当时婚姻都由父母做主。我结婚以后,谈起这个问题,吾妻总是咯咯笑个不停。儿女都知道这回事,她不是上海人,却答应嫁给我,她想来就觉得好玩。她母亲告诉她:“和乐是牧师的儿子,不过他很穷。”吾妻得意而坚决地说:

“贫穷算不了什么。”

我姐姐在学校认识翠凤,说她必是一个了不得的妻子,我深表同意。

我知道和C君无缘,非常痛苦。我回家闷闷不乐,姐妹们都看出来了。半夜母亲提一盏灯到我房里来,问我有什么心事。我痛哭失声,哭得好可怜。我看出这一回是C君的父亲从中撮合,知道毫无希望了,母亲也知道。

婚期在一九一九年,然后到哈佛去度蜜月。我们在圣公会教堂举行婚礼。

根据习俗,我要到新娘家去“迎亲”。她家献上龙眼茶,作为吉祥的象征,我却把龙眼全部吃掉。婚礼上,我和男傧相谈笑风生,不拘礼俗,为了表示看不起这些仪式,后来在上海,我征得吾妻同意,把结婚证书烧掉了。我说,“把证书烧掉,只有离婚才用得着。”这句话一点不假!

我要谈谈婚前的最后一夜。我请母亲和我同床。我们一向很亲密。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小时候我习惯玩她的乳房,十岁才改掉这个毛病。我真想陪在她身边。当时我还是童男哩。

孩子们常说:“世上找不到两个比爹妈更不相像的人。”翠凤外向,我内向;我是气球,她是压载物;我们就如此相互恭维。没有压载物的气球会碰到灾祸。她有条有理,生性严肃,随时穿得整整齐齐。喜欢做该做的事情。餐桌上,她总是吃方方正正的腿肉和胸肉,不吃肫肝之类的玩意儿。我一向喜欢翅膀、肝肠、脖子和一切老饕爱吃的东西。我魂不守合、乐观,对人生抱着顽皮的看法。我讨厌一切拘谨的象征,讨厌领带、裤腰皮带和鞋带。

翠凤属于接纳万物、造福人类的“水”质。我性属凿穿万物的“金”质。

换句话说,我们是老式的婚姻,由父母精挑细选而结合。爱情在婚姻中滋长,而不是一开头就以善变的爱情为基础,年岁激增,我们学会珍惜可贵的一切。男女互补所造成的幸福也是其中之一。但是我们永远忘不了年轻时代同甘苦所建立的基石。一次又一次,她总能为家庭的福利而牺牲,做出了强有力的决定。

结婚五十周年,我送她一个勋章,上面刻了詹姆斯·惠特坎李莱的不朽名诗《老情人》:

When I should be her lover for ever and a dayAnd she my faithful sweetheart tdl her golden hair was grayAnd we should be So happy when either"s lips were dumb,They would not smile in heaven till the other"s kiss had come,同心相牵挂,

一缕情依依。

岁月如梭逝,

银丝鬓已稀。

幽明倘异路。

仙府应凄凄。

若欲开口笑,

除非相见时。

林语堂自译

我忘不了父亲到轮船上来送我们,当时我们已经登上船板。父亲凄然地望着我们。他似乎在想:“现在我送你们小两口到美国,也许一辈子见不到你们了,我把和乐完全交给翠凤,她会好好照顾你。”日后我在莱比锡大学接到父亲的死讯。

家有“名妻”席慕蓉

刘海北

在念高中的时候,有一天大姐命令我画一个女人。

在当时,我的美术成绩高低起伏很大。凡是成绩优异,甚至包括了一次比赛冠军在内的作品,都是大姐代为捉刀的杰作;凡是成绩低的,都是地道的拙作。

我想此时大姐命令我画一个女人,一定是不存好心,要出我的洋相。于是顿时不服气起来,拿过纸笔精心地画了一个女人。大姐接过去一看,笑着说:“你将来一定怕太太,不是怕她凶就是怕她出名。”我问她为什么?她解释说:“因为你画的女人特别壮而且大。”虽然我当时对她那一套心理测验一点也不服气,可是从此在心里种下了一些隐隐的忧虑。

高中念的是和尚学校,还看不出来面对异性时可能暴露出来的弱点,可是一进了大学,才发现自己不敢对女同学讲话。尤其是面对漂亮的女同学,简直舌头发硬,浑身发抖。尤其是听过一些“唐璜型”同学的自白,更是把我吓坏了。他们有挺拔的外形,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不帅,刚一进大学就选定最引人注目的女同学猛然进攻。但是从他们那里听到的,是挫败多于成就。的确,那时代男性人数比起女性多太多了。年轻的女孩子气焰甚高。要想追到一个女朋友,最少要通过耐力、智力、定力和财力四大测验。

听到先进们这些经验谈,真使得我望女孩而却步。如果说家是一个男人的堡垒,它也是一个大男生的避难所。于是每逢假日,干脆躲在家里。做父母的这时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生怕这小子要打一辈子光棍儿。

出国进修以后,失去了家的保护,同时又感到女孩子实在可爱,只好鼓起勇气来面对女孩子。正当我武装自己准备面临四大考验时,居然发现女孩子并不像传说的那么可怕和不讲理,尤其是比我们晚四五年毕业的女孩,和我们同时期的女同学们已不大相同。这些年轻的女孩会自费和你一同去吃饭、看电影。换句话说,她们已经把自己提升到和你平等的地位了。

当然,那时并没有料到“名妻”就在这些女孩子中。在最初和她交往的时候,发现她最具北国气质——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从心到口是一条平坦笔直的大道,没有一丝拐弯抹角,对我这一个既缺乏经验,而勇气又稍嫌不足的逾龄学生来说,真是最理想的对象。“来电”以后,想到的当然是婚嫁问题。这个时候,我已经有了九成半以上的把握,她将来不会对我太凶。可是她是不是会出名呢?于是心中一盘算,她是学油画的,环游世界各国,看画的人口毕竟有限,要想靠画出名谈何容易!于是下定决心,非她莫娶。

回国以后,名妻最初安分地作画,开画展,虽然名字也上报,并不见得出了什么名。在这个时期,她也非常珍视她的诗才文才,偶有感触,都记在记事簿里。有一天,她灵机一动,画了一张油画并在其上题诗一首,后来这张油画在展出时居然相当轰动——那首诗得到很多好评。食髓知味,除了在画上写诗以外,还在一幅较大的油画上写了散文。从此以后,杂志出版界开始接受她的诗和画,并且常有稿约。而后,她的散文和插画,经常在报端和刊物中出现。从此,她以画挤进了文艺界。因为文艺读者的人数远远地超过了看画人口,她真的成为我的“名妻”了。

最初名妻每写完一首诗,都先给我看一遍,问我懂不懂,看不看得出来她想借这首诗表达什么。有一天打开电视,正在播放中文空中教学,授课的也是和她在同一学校执教的女同事,所以就听上一听。那天的课目是白居易诗,说是白居易每成一诗,一定先请一位老妪过目,如果老妪看懂了,才算真正地完成,否则一定要改到她看懂了为止。于是我明白了我的功用居然和那位老妪一样。我本来对新诗的看法是把一些不太相关的字放在一起,每行有长有短,排起来很好看,只是念起来不太容易了解作者到底想说些什么。从“名妻”的诗普受欢迎的这一点来看,智能和我同等的人可能不在少数。

妻子出名,的确会引起一些窘事,以下略述一二。

打到家里来的电话,绝大多数是打给名妻的。名妻不在家的时候,总是我接下电话,请对方交代要转达给名妻的讯息。就有那么两三次,对方问我是谁,我回答说我是名妻的先生,对方顺着说:“席先生,您好。”天啊,居然给我冠上了名妻的姓。一当我正名“敝姓刘”以后,对方连连地道歉,我想他这时一定比我更尴尬。身为一个男人,多少有点是沙文主义者,要想把这件事处之泰然,非要有很高的涵养才行。

也曾经有过那么几次,当几个亲朋好友欢聚的时候,朋友之中的一人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有一次,我对一群同事说我的老朋友刘某,样样都能,并且每一样都做得非常出色,非常了不起。话讲完了,发现各位同事没有什么反应,因为他们不知道刘某是谁。在这种情形下,我只好补充说刘某就是那位名妻的先生,于是人家就都明白了,都得到了一个比较具体的观念。”当然,故事一讲完,众人皆大欢喜。我以有机会奉献自己以欢乐别人,也感到很安慰。还有一件常常发生的事是给我做介绍的时候,介绍人为了加深对方的印象,常在介绍完了我的姓名、职业、学历甚至生辰八字以后,再加上一句:“他就是名妻的先生。”日后可能没有几个人还记得我的姓名,可是一定记得我的婚姻状况。

那么,难道名妻没有带给我任何的方便吗?其实不然,让我再举两个例子供您参考。

名妻的读者,大多是正在大专就读或刚踏出校门,进入社会担任基层工作的青年们。记得有一次计划全家出游,名妻打电话到某饭店订房。订房小姐说那一天正值假期,房间都已经订出去了。但是仍然可以留下姓名,列入候补。当名妻一报上姓名,对方说:“您随时来吧,一定有房间留给您。”真是痛快极了。一些常要去办事的地方,柜台小姐先由“名妻”打点好,事情一定办得顺利。

有时候为了业务上的需要,必须和某些关键性的人物交个朋友。要交朋友必须先表示诚意,送礼吧,既俗气又有行贿之嫌;请吃饭吧,又剥夺了一次人家全家欢聚的机会,所以无论怎么做,都很难开口。后来终于想出一个妙策——送上一本有名妻签名的著作,这时他一方面很难拒绝这种“雅礼”,另一方面又觉得刘某很看得起他。送者实惠受者大方,皆大欢喜。

在家务方面,名妻也和别的家庭主妇一样,有些事喜欢做,有些事不喜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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