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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城里的狗和乡下的狗

乡下的狗越来越少了,狗都进了城。在我住家附近的花园里,只要是晴好的清早,往往狗比人多,通常是一个人领着一只狗,有的领着两只,甚至三只,在花园里时而疾奔,时而漫步。人无所事事,只要绳子不从手里滑脱,就可以天南地北地想些心事,狗却不同,它似乎对什么都新鲜,这儿闻闻,那里嗅嗅,有时还要啃两口带着夜气的草,若遇同类,就一面文雅地发出吠声,一面追逐。狗走在前面,人跟在后面,快和慢是由狗决定的,狗牵着人。时辰一到,主人发出指令,狗就知道要回去了,虽对草地恋恋不舍,但狗的本性使它懂得主人是它的神,只好给新结识的伙伴打声招呼,走出园子。

城里的狗真幸福。乡下的狗跟主人一道吃,伙食标准比主人略次,比如饭里加了太多的杂粮,主人就要把米粒剔尽,杂粮留给狗;主人炖了猪蹄,狗绝对沾不到一粒肉星,只能啃骨头,虽然狗喜欢啃骨头,可到底不如吃肉那么方便,而且,狗喜欢啃骨头说不定也是人的误解,世世代代的乡下狗都只能啃到骨头,我们就以为那是狗的天性了;狗吃饭的时间也要晚一些,主人没吃完,狗槽就是空的,必须等到最幼小的主人都放下碗,才有一瓢汤汤水水的残渣倾泼进门槛下的石臼里。这样的待遇,让城里狗听起来,真是见笑了。城里狗比主人吃得精细!它们食物中的蛋白质、钙、磷、维生素E都有国际指标,还有专门为它们制造饲料的企业,有民营的,也有合资的。一天到底吃多少顿,要看它们的年龄和身体状况而定。乡下狗如果不小心擦了一下人的裤子,就要被踢一脚,城里狗常常被人搂在怀里,受到温情的抚摸乃至亲吻。乡下狗如果不是猎人喂养,很少有单独的名字,都叫狗(即使有自己的名字,也无非是根据毛色叫黄儿白儿黑儿之类),城里狗都有自己的名字,有的叫乖乖,有的叫丑丑,有的叫欢欢,还有的叫小姐、叫妹妹……不一而足,它们当然也有个统一的名字,但统一的名字不叫狗,而叫宠物。乡下狗如果把屎拉在庄稼地里,人是高兴的,如果拉在道上,被主人踩着了,就要遭到恶骂,即使拉屎的狗早跑得不见踪影,还是要被骂;城里狗要是在外面拉了屎,主人不但不骂,还要摸出人用的手纸为它擦屁股。不管是下雪还是落刀,乡下狗都只能用自己的皮毛保暖,城里狗却可以像人一样穿上衣服,有的还是上好的毛料,衣服的款式,跟人穿的一样时髦。

城里狗是幸福的。因为幸福,使它们很有教养。乡下狗长成之后,勇猛剽悍,见到陌生人,龇牙狂吠,声震旷野,而城里狗绝不狂吠,即使叫两声,也很注意控制分贝(不过我听人说,那是人为它们做了声带手术,它们想大声叫也不行)。

乡下有没有弃狗?我在乡间生活了十二年,之后每隔一两年要回去一次,都没听说过有这事。城里却有弃狗。那天我去书店,在书店外的大街上,一条狗在游荡。显然,它已经被抛弃好多天了,身上的长毛几乎落尽,眼睛不知是因为发炎,还是因为饥饿,红肿得睁不开,每有人从它身边过,它就抬起头望,人走出很远,它才缓缓地朝前走。我一直不清楚狗的心里是否会产生忧伤,但在人看来它是忧伤的。没人要它了,它就成了一条丧家狗。我想狗跟人一样,不怕没有房子,就怕没有家。我从店里买书出来,那只狗不见了。不久它就会死。死就死吧,它已享过福了,不应该有什么遗憾。乡下狗同样会死,只不过死得痛快些而已,主人想吃狗肉了,趁它不备时,一棒挥在它的颅骨上,它就倒下了,如果它还在哼,或者昏头昏脑地打着圈子,主人就再补一棒,它就死了;它还有另一种死法:主人把它吊起来,往它嘴里灌几瓢水,它就咽了气——主人这样杀狗,是想取一张完好无损的皮,剥下来卖掉,或者请师傅硝一硝,入冬前镶在棉衣里。这两种死法都很痛苦,但时间短暂,不像城里的弃狗,在绝望和盲目的奔袭中,慢慢耗尽生命的元气。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反正是一死。死是所有生命的最后归宿,城里的弃狗懂得这个道理,就大可不必悲伤,再说,走向死亡的路途中,它已有了足够的心理准备,而且可以多消遣一些世景,它依然比乡下狗优越。

但实在说,城里狗也有不及乡下狗的地方。乡下人养狗,一般是从它的幼年一直养到需要它死的时候,有很大一部分还是老死在自己的窝里。城里人很难把一条狗养到老死,都是卖来卖去,买来买去,送来送去。狗市上,老主人把狗关在铁笼里,笼外挂块牌子,上面写着狗的品种、年龄、体重、注射疫苗情况和价格,买主看上了,就连笼带狗提走。这就需要城里狗不断地适应新环境。城里人都知道,环境里的气氛是人创造的,到头来环境却控制了人。适应环境是绝大部分人要过的生存关卡,是他们必须要做的事;改变环境只有少数人才办得到。而环境并不那么好适应,它往往给人带来巨大的心理负荷,甚至心灵创伤。想必狗也是。何况狗的环境不是它自己创造的,适应起来就更困难。旧主人喜欢听它这样叫,喜欢看它这样跑,喜欢它以这样的姿势跃入怀中,换了新主人,说不定“这样”全都变成了“那样”,狗就必须接受训练,把过去的一切忘掉。狗的忠诚使它难以忘掉旧主人,可不忘旧主人就无法讨得新主人的喜欢,就可能面对更新的主人,面对更新的环境,甚至被遗弃在大街上。

城里狗很幸福,但要做好一只城里狗,并不那么容易,最难的一点,就是它不得不改掉一些狗性。

改就改吧,千万年的同居共处,彼此间难免有一些渗透,要改起来可能也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困难,要不,城里的家狗怎么都活得那么欢实?它们该不是怕成为弃狗而伪装吧?伪装是一种复杂的心理活动,狗的智力恐怕还达不到这境界。说穿了,这也是它们在追求幸福的道路上所付出的一点小小的代价,与乡下狗生活的艰辛比较起来,实在算不了什么。

要真正说起来,城里狗比不上乡下狗的地方,应该是它们的爱情了。乡下狗到了发情的季节,人还没出动,它就不见了踪影,乡间辽阔的土地上,一片坡地、一条渠堰、一块石板,都可以成为它们歌唱爱情的场所。事前野地里的狂奔是它们谈情说爱的过程,公狗追上了母狗,母狗也看得上公狗的雄健和风姿,就接受它的爱情,站下来交配,否则,彼此拉倒,又去找别的狗。它们的背景很广大,碧天旷野,烂漫的山花和庄稼的幼苗,在风里摇动。城里狗行吗?春天里,你往那些养狗人家的楼下过,如果那只狗没被阉掉(被阉是城里狗的普遍命运),就会听到狗的惨叫。它们有吃有穿,叫什么?那点儿器官上的事情,熬一熬,季节一过就过去了,有什么好委屈的?——人大概是这么想的。可是狗还是要叫,骂它打它哄它都不行。国与国之间的语言能够翻译,动物的语言却始终没能被翻译成人的语言,至少没有令人信服地翻译过来,而那些动物与人是这般亲近,可见亲近并不等同于理解。如果我把那些狗的叫声说成是“我亲爱的情狗啊,你在哪里,我想死你呀”,显然是混账话。城里狗交配的机会是有限的,除非主人想让母狗生小狗。即便这样,配偶也是由主人选择,长距离的狂奔所生发的快意,如果狗不会做梦的话,就没法体味了。城里人忙,狗必须为主人节约时间。我曾见两个少妇,把两只狗拉到一起,让它们干事,两个少妇就蹲在一旁,手里握着牵狗的绳子,说些与狗不相关的话题。狗的事情干完了,人就结束了谈话,站起来互道了再见,各人拉走各人的狗。狗没有余后温存的时间。在人看来,这实在有点儿不舒服。

我不知道的是,这点儿不舒服,在养尊处优的城里狗心目中,到底占了多大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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