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在停车场停下来,一排又一排的水泥柱子闪着冰冷的幽光,像她耳扣上的青色玄珠。他看着她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还有整洁的蓝白纹衬衣,她修长细致的小指上戴着一枚金色的指环。他不曾注意过女子的手,竟然可以如此精致,而她更有优雅均衡的美,令他有点迷失。终于到分别的时候,他来辞行,第一次拥她入怀,虽然短暂,她察觉他的不舍。她穿着玫瑰色的连衣裙,玲珑有致。她的身体在他的怀里,感到他的体温,微微颤动。不知怎的,他电脑屏幕上彩色的屏保,突然清晰地浮出来,那是他的妻和他的孩子,幸福而安详地微笑着,那女人,定然是被他呵护着的,所以才有那满足而快乐的微笑,所以才会安然地不施脂粉地被他拍下来。她微微打了个冷战。
她微笑着祝他一路顺利,假期愉快。她知道他是喜欢她的。而他,或者并没有完全意识到。后来,小蝶常常想起他。想起他孩子气的微笑,他沉思的时候会不自觉地咬住下唇,他身上有一种清新的皂香。她也想起自己有几次在他的办公室里,玩弄他桌子上的文件,带点点爱娇和任性,仿佛是期待着他呵斥她,可是他没有。他甚至没有不自在。他的神情里甚至有些满足,仿佛是看自己宠爱的女子。
他是人,是男人,自然有他的欲望和野心;他有家,爱事业,更有无穷的顾虑和羁绊。可是在一切透明之前,这便是相对平衡的阶段。小蝶的心如同滤镜,完全过滤了他的一切,只留下温婉的老照片一样的时光,在阳光下暖暖地,映着她的心。
她迷失过,她躲闪过。虽然未必刻骨铭心,可是她突然明白,她原来不仅仅是喜欢他,她是爱他的。可是,她心里也明白,他是理智而清醒的,决不会把自己的一切葬送在一个喜欢的女子身上。
她常常会在夜深的时候,拨响他办公室的电话,为的是听听他的声音,他的英语说得如同流水一样好听,她竟不知原来声音也可以安慰她落寞的心。
有一天,他约她出去。他一杯一杯地喝啤酒,而她只安静地看着自己面前那杯菠萝汁。天有点冷,那间酒吧里插着大捧绿色的卡拉百合,宽大透明的落地玻璃窗,高贵典雅的灰色窗幔垂下来,播射着头顶晶莹的水晶玻璃盏。
她告诉他,关于卡拉百合的一切,还有雏菊花语,隐秘的爱。他不信,唤过侍应生来问。因为证实自己的话,她笑了起来。
他看着她笑靥如花,忍不住承认了自己的心。原来被自己爱的人爱,是一件多么欢喜的事情。可是,这欢喜却因为不能在一起而变得苦涩折磨。夜深寒意更重,他衣衫单薄,她摘下自己的围巾,围在他的脖子上。他拥她入怀,搜索她的嘴唇。她的发丝迷乱了他的眼睛,爱人发上的残香。可堪孤馆闭春寒。可是她知道还是要分别,他第一次拉着她的手,送她上车。然后,低头在她唇上轻轻一吻。她知道,也许只有这一刻,他忘记了他的责任和理智,他爱上这个清澈的女子。可是,回到家,看到熟睡的妻儿,他又会恢复从前理智的自己。那一夜,她在梦中辗转反侧,梦到他四处在寻找自己,最后终于找到她,紧紧抱住她,可是他俯下来,在她的唇上轻轻一吻。混乱的梦境里,她看到他悲伤的眼睛。或者,她潜意识里,是希望他为她悲伤的吧。第二天下午,她独自看了一场电影《和我在一起》。那是一场混乱的人生,于生死挣扎中,衍生爱恨嗔痴。她曾经对他说:“我喜欢你。”可是她不肯说爱他,因为她知道他下定决心不肯爱她。人站在自己心爱的人面前时,是多么脆弱,当一颗心全给他时,自己便失去了所有的保护。这时候才需要一点点骄傲,一点点伪装,一点点掩护。那场电影有如默片,盲眼的老妇人,用打字机打出令人心碎的一行:“我的爱人,和我在一起,让我的微笑不会消亡。”她在深夜里拨响他的电话,听到他流水一样动听的声音。她轻轻地扣上话筒。可是,她无法对他说:“我的爱人,和我在一起,让我的微笑不会消亡。”
Dying In The Sun
在阳光下死去
Do you remember
The things we used to say?I feel so nervousWhen I think of yesterday
你还记得我们曾经说的那些事吗?当我想起昨天我感觉那样不安。
I wanted to be so perfect you see I wanted to be so perfect
你知道我想做到完美我想做到完美
Like dying in the sun
Like dying in the sun
Like dying in the sun Like dying
就像在阳光下死去
就像在阳光下死去
就像在阳光下死去死去
哼哼猪之猪朋狗友
如果有一个朋友,你过一段时间没听到他的消息,就会想,咦,这个家伙是不是忙疯了,居然连我都忘记了。拿起电话便兴师问罪,或者直接冲过去:“喂,晚饭你请了。”这个人,对我来说,就是哼哼猪。
哼哼猪当然不是猪模猪样,只是我恶作剧给他起的绰号。对于这个绰号,哼哼猪并不反对,只偶尔对我抱以“哼哼哼”三声聊表抗议。可是哼哼猪给我的邮件,落款胜在别致:飞天电脑猪+小诸葛神猪。
很多人都夸我聪明伶俐,可是我却从来没有遇到过比哼哼猪更聪明的人。这点据说有切实数据支持,哼哼猪当年智商测试,据说分数足以做天才。我还从来没遇到过一个男生,理科文科样样精通,更写得一手好字和好文章。我喜欢看书,可以在读书修养和我一比高下的人,也莫过于一个哼哼猪了。但是,哼哼猪小时候可没有现在这么可爱。他很有点“鹤顶红”,要人仰他鼻息。只是这高傲,也多少有他的资本。我有次问哼哼猪借一本李商隐的集子,他把那本书揣在身上整整一天然后又带回了家,就是不肯主动跑过来和我说:“嗨,书我给你带来了。”
当然,哼哼猪待我不薄,我小时候那些整整齐齐的笔记,都拜他所为。他书架上有一横批,大写“概不外借”,对我就变成例外。所以,过了几年之后,当我在三番市再次看到哼哼猪的时候,印象里还是那个戴着黑框眼镜的小男生,灵气逼人却又骄傲。所以对那个钻出尼桑车,戴着小眼镜的成年哼哼猪,我还是费了些时光来适应。
好在哼哼猪长大后又多了两样本事:讲笑话和玩电脑。哼哼猪的冷热笑话都讲得一流,更有几个颇为有意思的死党。哼哼猪最爱的,便是编排死党们的段子。哼哼猪提到死党面面,开场白如下:“面面”,所以叫面面,就是因为“面”。面面毕业前留影一张,左腿X 右腿O,所以别号“XO”。
面面最著名的故事如下:某天在餐馆里看到一女子长得颇为喜人,从来就面的面面鼓足勇气冲了过去:“你好,我是面面。可否认识一下?”面面的餐馆良缘并未奏效,但是鉴于他勇气可嘉,所以俩人成了朋友。面面后来才知道对方是世界游泳冠军。游泳冠军离开美国的时候,要把自己的宝马车送给面面。欢天喜地的面面起了个大早去取车,不料冠军的宝马车在同一天早晨被人撞了粉碎。面面的宝马梦也跟着破碎。所以后来面面买了自己的奔利车,在高速路上和警车狂飙,时速最低120英里。人生的悲欢离合,也不过如此。
哼哼猪的死党中可以和面面有得一比的,是另一个神奇人物叉叉狗(哼哼猪对其姓名缩写XXQ的恶毒叫法)。据说,叉叉狗用了一个暑假,把哼哼猪不屑或者也不愿意看完的四大元曲统统看完,而且认真做了笔记。又据说哼哼猪不远千里去看叉叉狗,狗友很豪爽地要请哼哼猪吃饭,原来是红烧土豆。看哼哼猪一脸不快,狗友曰:“老大,我给你做饭很够意思哦,我自己从来还没享受过待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哼哼猪不动声色,回来后赠给他一大号“叉叉狗”,从此流传千里。
花凋
搬来亚城已有一年余,渐渐习惯这里分明的四季。佛罗里达的浓绿已经遥远地化不开。新搬进来的时候不经意地看到右边的邻居似乎也刚刚搬来。门口放了一个小小的圆桌和两把铁制的椅子。只是没有看到住客。可是我看到桌子上新铺的白色锦纶桌布,忍不住微笑了一下。这必然是个太爱情调的女孩子。
后来几次回家,似乎觉得有人在窥望,抬头看到二楼的窗帘倏地闪动一个小小的人影。奇怪,我并不觉得懊恼,只觉得窗帘后面的人羞涩而敏感得像因风而动的小燕子。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日午后,我坐在落地窗外的小阳台上看书,阳光暖暖地照着,昏昏地像沉入暗影里的梦。一个女孩子羞涩的身影投过来。我从树上抬起头,看到一张圆润的面孔,卷发披散在肩膀上。她并不如一般西方女孩子那样丰满健壮,身材略显娇小。她怯怯地说一声:“嗨。”我送去一个微笑,算作回答。她好奇地凑过来,翻翻我的书,英语说得像轻飘的柳絮,可是显得中气不足,也夹杂着异乡的口音。
此后,我经常会遇到这个女孩子。她从罗马尼亚来,很有点异国情调的美。有时候她凑得近了,可以看到额头上清晰的青色血管。我由此开玩笑问她,可曾是从《惊情四百年》里走出来的。她茫然地不明白我在说什么。日子久了,我知道她的名字叫露西娅,现在和父母住。她的父母并不会说英语,也不知道究竟是做什么的。一家人深入简出。只有露西娅常常会溜过来和我说话。有一天,我回来,去取信的时候看到她坐在信箱旁边的花坛上,落日的余晖落在肩膀上,衬着金色的发丝,好像一幅画。渐渐地,我知道她在等人。偶然也窥见那个她等待的人,典型的美国男生,金褐色的短发,晒成麦色的皮肤,睫毛浓密,衬着深蓝色的眼睛。他是充满活力的,甚至是深秋的夜晚,已有寒意,也只穿一件白色的T 恤。他身材高大,露西娅常常要吊在他坚实的臂膀上,很有点小鸟依人的味道。
有一天,露西娅给我送来一大块姜汁面包。她在鬓边簪了一朵碗口大的广玉兰,笑靥盈盈,被爱情滋润得面颊也格外红润,她请我分享新烤的面包,还有她心驰神往的爱情。她爱的人原来叫杰森,精力旺盛,充满活力。她说他是她的太阳。我未曾见过如此热烈的表达,因此忍不住莞尔。露西娅临走的时候在我面颊上亲热地亲了一下,她是这么热烈活泼的人,和从前那个羞涩腼腆的女孩子判若两人。爱情,真有奇怪的力量。
有一天我在楼上的卧室看书,隐约听到露西娅的声音,如同受了惊吓的鸟儿。我撩开窗帘,看到露西娅和杰森在楼下。我听到杰森说:“露西娅,你说我是个懦夫,可是爱你,是一件太冒险的事情,我做不到。”他的英语说得太纯正,我无法希望说话的人,并不是那个健康的充满活力的杰森。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看到露西娅,有时候抬头看看她的窗子,仿佛是人去楼空一样寂寞地关着。有一次我试着去叩门,却始终没有人来开。一周之后,露西娅的母亲来找我,她请我去看看露西娅。我轻轻地走上楼梯,走进她的房间,看到她蜷着身体躺在床上。走近了,才看到她睁大着眼睛,却空洞无神。我拉拉她的手,轻声唤她,可是她却像没有听到。我不曾见过这样压抑的爱,只觉得不忍再看。
接下来的数天,雨一直地下。我听着孙燕姿的《雨天》,雨敲打着窗玻璃,冰冷的风吹着树叶,哗哗地如同凄凉的述语。她在同一个深夜来敲我的门,我从睡梦中惊醒,光着脚走下去开门。她凌乱的卷发贴在额头上,她颤着声音问,是否可以带她去找杰森,因为她无法开车。不知道她哪里得知杰森在城中的酒吧里玩。我知道无法拒绝她,随便披了件衣服,又顺手给她拿了件外套。开车去中城。雨下得很大,她坐在我旁边,眼睛里燃烧着期望和爱意。可是真的到了那间人声鼎沸的酒吧,她突然又怕起来,固执地要我进去看看杰森是否在里面。
我走进酒吧,因为是周末,所以聚集很多年轻的不安分的灵魂。我在人群里寻找杰森,终于还是看到了他,他还是个健康帅气的男孩,只是他身边倚红偎翠,已然另有佳人。我走过去,和他打招呼:“嗨,杰森。”他愣怔一下:“原来你也在这里。和朋友来的吗?”
“不是,我和露西娅路过这里。她就在外面,你可否出来见她?”他的脸上阴晴不定,说:“麻烦你,我无法去见她。”他眉头蹙起,如临大敌。
我无所适从,却只有勉为其难:“去看看她吧。她很想见到你呢。”“我已经把该说的话都说过了。见面只能更加尴尬。”“你,难道不爱她吗?”“我当然还是关心她的,我也爱过她。可是毕竟爱,是一生的事情。”他说得很冷静。奇怪,男人很容易忘记爱情,也很容易忘记自己爱的人。
我推开酒吧的门走出去,扑面的冷风令人寒战。然后我看到露西娅站在门口,雨已经打湿她的头发和衣服。我走过去,拉她走进车里:“这么冷,你怎么在外面呢?”
她颤声说:“他不肯出来,是吧?”我不忍,骗她说:“他没在里面呢。”开车回家的路上,她始终沉默。
到家门口,才发现警车停在她家楼下。露西娅的父母比比画画地在讲什么,警察仍然一脸困惑。露西娅拉住我的手,她的手冰冷苍白。她临走前对我展开一个同样苍白艰难的微笑:“我看到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