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真是中国人的劣根性,永远不便当当面清算。一旦当了面,竟然是政治活动撒手锏,而非直截了当的人际关系。不知谁说过:“当面的责备,强如背地的爱情。”当面的责备是真;背地的爱情也是真。
但很多人不愿意真。
于是你可以想象那些趁人不在场而尽情凌迟的快感嘴脸——咦,下次千万要到哇。
可是我还是不以为然。就算你可以天天在场,天天嚼别人的舌根,总有时分身乏术,你怎可能三百六十五日,天天在场?倘若在场,还要和大势所趋,做了一道嚼舌头的人,又有什么意思?即便你可以在这个场,又怎么能同时在那个场?
色·戒
那一月我摇动所有的经桶,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那一年磕长头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那一世转山,不为修来世,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想起《色·戒》,完全是因为六世达赖喇嘛仓央嘉措。听说,他心爱的姑娘,美丽得像天上的月亮。或者是因为这尘世的美,愈加映衬了青灯古佛的孤寂,才使得禅心未定的活佛,终于放纵压抑的情欲。我喜爱这动人的故事。金碧辉煌的布达拉宫,怎可能有冷荷的徽音和清凉的钟声?充满暖意的肉红、金黄和土褐,怎可能不引发人性中最隐秘的欲望?
或者,我是带了偏见。我心中的神,从来都是洁净清微,一尘不染。我相信在神殿里,应该有心灵的愉悦和宁静祥和。我喜欢听的情歌,就如同仓央嘉措唱得那样真诚,优美然而悲伤——不觉情路为花开。这声音,让我想起济慈笔下夜莺的歌唱,带着上帝衣袖的寒香。这世上的人,一定不懂得爱的隐忍。因为爱,所以更加希望得到。为了要得到,便刻意地追求或者忘却。求索,但是反复无度。可是,世事万物,只能九九,怎可十全?
仓央嘉措在我的心里,不是一个活佛,因为他舍弃了佛给予他最尊贵的地位;不是所谓“伟大的诗人”,因为传唱的诗歌,全部是他心血写就,真挚饱满。我喜爱他的坚持和努力,我喜欢他对爱情不离不弃的执著追求。这世界上有多少的人,会为了爱情放弃权势?又多少人,会孤注一掷地爱一个人?
我记得一个朋友说,注定得不到的东西,我一定要努力地忘却。是的,我们都有得不到的东西,而爱情或者是这世界上唯一最不可以强求的情感。所以你选择忘却,但是你忘却了痛苦,也同样忘却你爱时的美好。爱情,不等同于求偶。你估计有多少胜算的把握;不等同于你掂量口袋里有多少银钱,可以把看中的货物买回家去。你爱了,那是上天的赐福,因为有人穷极一生,也不曾尝过爱情的滋味。假如我是活佛,我也一定会爱那个散发着月亮一样美丽光泽的女子,愿生生世世追随她的身影。度化的佛祖,倘若你不能原谅我的背叛,那么就请求你拿掉我热烈的心和爱。
我知道人生需要隐忍,我也知道人生需要放纵。收放之间的自如,才是张弛有度。我不知道那个15岁突然从一介平民变作尊贵活佛的仓央嘉措,是不是真的因为尝过世俗的诱惑,才无法专心求佛。可是我知道,人心无常,爱也必无常。可是倘若真有那么一座幽深的洞府,可供一阴一阳两座肉身的修化,我必只停留亥时到子时,但是我会赠你一百零八颗舍利子,那是前世火化的相思骨,用时间绵长的曲线穿就。当我拈花,便是你那心魔在微笑,而这心魔日逃夜遁,你如何能知晓?更怎奈情孽如九牛而修行如一毛?挥袖而别的那一刻,便成为永远的度化,只在你唇上留下凉如清露的吻。
兔子奇遇记(一):棋逢对手
兔子并不甘愿被叫作兔子,原因是他始终觉得自己是昂藏七尺男儿。可惜兔子不够高大魁梧,偏偏长成了忒标致的白面书生模样。许多人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在佛罗里达的烈日炎炎下暴晒了数年,却只在手臂上晒出几个斑点。
看看兔子小时候的照片,觉得小男生不用上妆就可以演戏,弯弯的眉毛瓜子面。因此,兔子永远是所谓阿姐阿姨阿婆的重量级杀手。一个如此面善的孩子怎么可能调皮捣蛋。因此,兔子妈万万没料到,品学兼优的儿子居然不是在学校复习功课,而是在球场上玩得兴致勃勃。据兔子交代,那天被老妈发现之后回家便挨了平生第一顿暴打。兔子妈下手很有轻重,只挑外人看不见的地方下手。多年之后,兔子妈和我念叨这段往事还痛心疾首。
因为成绩优秀,长得清秀,外加喜欢调皮捣蛋,兔子上中学的时候就讨女孩子喜欢。据说有个女孩子每天都跟着兔子去图书馆,每次都坐在他对面。可惜兔子就是装着没看见。经常有阿姨追着问:“你将来娶什么样的媳妇儿?”兔子装聋作哑,被逼不过说:“老师还没有教。”太极真是打得够水准,第二天兔子便名满四乡。我听着当年兔子的段子,仍然觉得很陌生。我怎么也无法把眼前这个喜欢独处又安静的兔子和当年那个上房揭瓦的小男生联系到一起。
兔子让人啼笑皆非的本事有很多。其一就是好人办坏事。他办了坏事,无论给你带来多大损失,他一脸单纯无辜的样子,你也只好自认倒霉。兔子平日话不多,伶牙俐齿的我损起他来,可以清脆利索地说上半个小时,但是他慢慢悠悠一句话就能把人噎死。因为除非亲耳所闻,亲眼所见,谁也不相信温文尔雅的兔子会噎人。
可惜,兔子的一招致命遇到小孩子就英雄无用武之地。某日,一个朋友的女儿跑来找兔子玩。小女孩父母两地分居且离异,见了兔子尤其喜欢,缠着兔子要教她打网球。7岁的小女孩打网球只会对着空气挥拍,可怜的兔子在烈日下晒得小脸通红,挥汗如雨。所有的女士都感叹将来兔子肯定是个好爸爸。可惜兔子睁着黑黑的眼睛,很迷茫地说:“做爸爸啊,没有概念呢。”
最近兔子志愿到邻近的小学义务辅导小学生。他辅导的是一个小黑孩儿。小黑孩数学超级烂,3乘以5等于15用尽了所有的手指头,脚指头,加上胳膊上画的道道还是得14。小黑孩儿人小鬼大,最喜欢看血腥的拳击模拟秀。
兔子曰:“看这种东西有什么好,又不能让你长知识更不能有出息。”小黑回道:“可是这些人都很有钱。”
兔子说:“有钱就能代表一切吗?”小黑:“没钱你能做啥呀?”兔子头一次遇到了对手,无语中。
兔子奇遇记(二):千里走单骑
最近我忙得焦头烂额,即便上下班的时候还在惦记着今天要做的清单。相比我的忙碌,兔子同学优哉游哉,不慌不忙。某天兔子和我一起吃晚饭,我带着笔记本电脑边工作边等饭菜。只听得兔子说:“我今天看见一骑自行车的警察。”我也头不抬地说:“噢。”
忽然想起,除了数字,金融,股票……兔子似乎从来没有注意行人的习惯。于是,我目光如炬地盯了他好一会儿,终于兔子老老实实说:“我吃了一张罚单……”
“那个罚你的警察骑自行车?”
他垂头丧气地说:“嗯。”兔子和警察叔叔的渊源可谓久已。他第一次给警察抓,是因为花花公子大表哥跑来玩,平时不怎么海量的兔子喝得多了一点点。大半夜的街上空空荡荡,兔子还是被警察叔叔逮了个正着。可是兔子睁着圆圆的眼睛,实在不像是醉汉的样子。警察叔叔变着法子测试,倒背英文字母表,不能打磕巴儿,用英文倒着数数儿,单脚跳,双脚跳,走直线。兔子一一过关。最后,警察叔叔很无奈地说:“得了,今天就放过你,不过我要把你送到酒店住。”结果,兔子冤枉地花了笔银子,住了酒店,估计和罚金也差不多。
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兔子同学有天在高速路上开车,发现周围的车都风驰电掣,他也跟着踩了一脚油门。开快车的感觉真好,耳听得后面警笛呼啸。兔子乖乖地靠了路边。警察叔叔敲敲窗:“知道自己超速了吗?”
兔子还是老老实实地回答:“知道。”警察叔叔打了个愣怔,没想到遇到一个完全不抵抗分子。“罚金200。”
兔子乖乖掏了钱。事后,兔子开玩笑地说给一个做警察的朋友鲍伯听。鲍伯是警察大队长,他的太太琼问:“你为什么不解释?”“我是超速了嘛。”
琼恨铁不成钢:“你可以求饶,抵赖,撒泼,哭闹,总之不能这么轻易地让人家拿走这200多美金。”
“求饶?不必了吧。抵赖?犯不上吧。撒泼,哭闹?那不犯贱吗?”
琼几乎一指头戳到兔子的脑门上:“你说对了,我,警察大队长的太太,第一次吃罚单就是梨花带雨,哭到他没办法给我开罚单;第二次吃罚单,我还是哭,不管用,我就报了我们家鲍伯的大名。然后那警察就放我走了。”
兔子说:“唯女人与小人难养也……”
我是流氓我怕谁
阿丙和我是两个世界的人。虽然我们都喜欢看书,只是看的书不同。他爱看小说,尤其是“流氓文学”。我们互相推荐了几本小说看。阿丙推荐给我看的是《站着相爱》、《给我一支烟》和《梦里花落知多少》。
我只耐着性子看完了《站着相爱》。并不是小说写得多么不好。倘若不是因为突然一下子冒出来一群“流氓文学”,我倒承认作者码字有点功底。所谓的“流氓文学”无非是“痞子文学”的翻版。小说得有个惊人的名字,比如相爱就爱了,可是站着相爱就很新奇。其次,主人公得是男的,即使不是英俊逼人,但是至少也是高大魁梧,很有男子气概,特别是如果能打过几架,在中国阴盛阳衰的今天很是独树一帜。他得喜欢标榜自己是流氓,而且是农民,大有“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架式。极其反感其他男人装出的纯情和“迂腐”。
流氓文学必然得有女人。所有的女人几乎都是围着流氓一个人转。为了照顾流氓的哥们儿寥寥几笔带过女人的不算。流氓所有的女人几乎都是美女,不是美女也非常独特,而且每一个都是独特的风景。站着相爱里的女人,要么色艺双绝,要么有钱有貌,最次也得有身材,长相清秀。所有的女人都对流氓动心,即使再功利和实际的女人看到流氓也忍不住投怀送抱。流氓一边告诉你他怎么玩女人,一边和你回忆过去——即他怎么从一个纯情的小男生变成一个流氓,玩世不恭。最主要的是因为他还是纯情小男生的时候,曾经深爱过一个女孩子,但是她却无耻而无情地践踏了他的感情。一般都是女孩子攀了高枝,甩下了穷小子,当然流氓一般都不是出身很低微(要不没面子),但是也不是含着金钥匙,否则他不能变成流氓。于是痛定思痛,他开始玩所有的女孩子。但是,这里他得告诉你他的玩和别人的玩不同。他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带着感情玩。所以,他可能会在寒风中给那个他其实用来打发寂寞或者排遣另一个女人的女孩子,戴上帽子,阻挡风雨。他可能很义气地接管了那个当初和他一起打发寂寞的女人,尽管她后来被别的男人抛弃。他打开房门接纳无家可归的她,但是同时却拒绝给她爱情。他用一种大度的姿态来鄙视她的堕落。即使她开始洗心革面,希望做他的好太太。但是,他得提醒读者,这种女人是不能要的。现在她落魄了当然俯首帖耳,过不了多久就会故态复萌。而最重要的是,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一天也没有相爱过。
经历了无数的女人,必得有一个女人是那个救命稻草。于是他突然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这个女人和其他女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她爱上了他但是却一直拒绝他。她无论有多少的苦衷,但是她偏偏是最完美的那一个。流氓虽然口口声声说男女平等,而且很受用现在的女孩子大胆开放,但是他希望共度终生的那个女人却得是个真情烈女,具有现在女孩子没有的羞涩之美,而且她得相当深刻,不是所谓用身体或者液体写作的美女作家。顺便提一句,此女必得是美女,而且有一种飘然出尘的气质。于是,流氓在爱情的折磨中,开始摇摆,他曾经的女人,必然有对他死心塌地爱他爱得要死要活的。于是,他得设计出一个独特的场景来讲这个女人。青蛇12口,黄蜂尾上针,女孩子为了叫流氓爱她,或者试探流氓多爱她,于是使尽各种手段。当然最毒的办法,就是和流氓最要好的哥们儿在一起。于是流氓的妒嫉心大发作有了其他的借口,你和谁不行,非得和我十几年的哥们儿……看到这里,所有的男人都为之动容,就是啊,这不是雪上加霜嘛,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裳,手足和衣裳一起背叛,这个男人怎么能不义愤填膺?他想杀人的念头都有,谁不想杀人啊?但是到了紧要关头,他活生生地忍了。而且忍得如壮士断腕般悲壮:“×××,你要是真喜欢她就好好爱她,不然我饶不了你!”你看,他不好好爱人家,逼得人家小娘不得不出此下策,可是他得做出义薄云天的豪举,他连抛弃一个女子也得是英雄气概。叫人想起林冲休妻。
流氓文学另一个特点就是必然得有情色描写。所有的女人都会臣服于他的身下。作为男人,这是最无上光荣的描写。而他的描写相当地直白,可是又绝对区分于低级趣味的黄色小说。这个区别,就如同古人所说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情色描写之外,当然还得煽情。所以里面得有缠绵悱恻的句子。有他痛心疾首的爱情,有不为人知的苦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