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然,国家现代化不可能建立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稳定和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小康社会的实现只能是总体上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和农村社会的发展,中国社会发展进程无疑会受到牵绊和制约,现代化目标的实现将无限期的悬搁。邓小平指出:“因为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中国实现现代化,基础是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现代化是中国现代化的标尺,实现农民小康是中国全面小康的前提。对此,党的第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没有农业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稳定就没有全国繁荣稳定,没有农民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全面小康。”胡锦涛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因此,必须始终不渝地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激发农业的发展活力,调动农民的劳动积极性,增加农民的实际收入,这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前提。
2.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
城市与乡村由一体到分离、再由分离到融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世界各国城乡关系演化的普遍规律。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城乡分离和对立是历史的进步,因为城乡资源利用和生产方式不同,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中心的城市比以第一产业为主体的乡村具有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可以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城乡的分离与对立以及差异的悬殊,又不利于整个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推进。在工业社会后期,客观上必然要求把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马克思指出:“城乡关系一改变,整个社会也跟着改变。”不论是城乡分离还是城乡综合,都是一样的道理和情形。
城乡协调综合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产物,是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工业化早期,城市工业结构以轻型为主,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复杂程度低,主要是体力劳动和手工操作,因而大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能为城市所吸纳,能够实现劳动力转移和职业转移同步,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在工业化后期,制造业水平日益复杂,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不断提高,导致对劳动力的数量需求下降以及对劳动力素质和技能要求提高,因而从农业转移出来的劳动力在数量上不能为城市所全部吸收,同时在素质上不能完全满足城市发展需要。但是,由于城乡差异,农村人口大量流向城市,城市就业、住房、交通和环境恶化,农村劳动力不足和经济萧条,出现了城市“过密”和农村“过疏”的问题。近年来,发达国家为协调城乡经济发展和平衡城乡社会结构,出现了向农村扩散工业、就地发展非农产业或实行兼业的城乡一体化趋势;许多发展中国家也提倡和鼓励发展农村工业和其它非农产业,通过城乡一体化来缓和城乡矛盾,减缓农业停滞和农村贫困的趋势。因此,城乡协调综合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促进经济和社会进步的基本手段。
从世界工业化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农业与工业的关系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在工业化初始阶段,通过工农业之间产品的不等价交换,农业为工业提供资本的原始积累,农业支援工业;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农业的积累用于农业自身的发展,工业的进一步发展则靠工业自身的积累来推动,通过产品的等价交换来实现两大产业之间的协调发展。在工业化高级阶段,工业资金流入农业,工业反哺农业,国家政策向农业倾斜。
从中国工业化的历史经验来看,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一段历史时期处于工业化的初始阶段,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初步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工业体系;改革开放之后至20世纪末是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工业和农业两大产业之间等价交换,平等互动,携手并进。但是,在中国工业化中期阶段,仍然沿袭了工业化初始阶段的政策和做法,导致了整个工业化进程的滞后和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有大量数据说明,在改革和发展政策有利于城乡矛盾缓和时,或者让农业的积累用于农业自身的发展时,改革和发展就能够进展顺利。这段时期的历史经验还表明,单纯依靠以市场为取向的体制改革,城乡矛盾不仅不能解决,反而还可能会进一步激化。因此,当城乡矛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障碍的时候,必须运用政府的力量导引出城乡协调综合发展的态势。
(二)城乡协调综合发展的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
城乡协调综合发展战略是调整重工业轻农业和重城市轻乡村的倾向,改变城乡分割和城乡分治的做法,按照城乡一体化原则,把城市和乡村纳入统一的经济社会发展系统,建立新型城乡协调关系,实现城乡共同发展和繁荣。
1.城乡协调综合发展的战略目标
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实现城乡协调综合发展,其目的在于改善城乡功能和结构,统筹城乡利益分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别,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强农业基础,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明显改善农村人居和生态环境,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加快中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
第一,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化,提高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是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综合发展的战略重点。有学者认为,城市化的实质是要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问题,中国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根本问题在于农民太多,农业剩余劳动力太多,农村人口太多,这是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商品率和农民收入低的根源。其实,中国城市化主要还在于解决工业的发展问题,其根据在于工业化的需要,而不是根据农村和农业发展的需要。中国农民、农业和农村的根本问题也不在于农民太多,农村人口太多,而在于对农业的投入太少,对农村的关注太少,对农民的关心太少。当然,在资源有限的前提下,人口包袱沉重,低素质人口问题十分突出,但是,这些情况具有深厚的历史原因。农村发展落后,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低的根源主要还在于世界工业化战略的共同规律的作用。当然,具体而言,减少农民数量,无疑有助于农村发展和解决城乡差别太大的问题。但是,只是减少农民数量,而不从体制上改革,仍然很难富裕农民、稳定发展农业和解决城乡矛盾。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和劳动制度的改革,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并且根据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及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进程,适时调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第二,促进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缩小并最终消除城乡差别,是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综合发展的基本走向。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实现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但是“共同富裕”则需要依靠政府宏观调控和国家政策协调,以体现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因此,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工业劳动生产率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同步提高,农副产品的产量产值与农民实际货币收入的同步增长,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综合发展的现实要求。
2.城乡协调综合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
坚持城乡协调综合发展战略,始终把构建新型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建立和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巩固和完善强农惠农政策,把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一,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始终把解决好十几亿人口吃饭问题作为头等大事。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方针,加大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深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实现农业全面稳定发展。发挥城乡优势互补,统一考虑产业结构和地域结构,实现工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确定各产业及其内部的比例关系和发展速度,把城乡居民点、工业布局、基础设施进行整体规划和统一建设,避免和扭转城乡环境污染的扩散和蔓延趋势,统筹安排工业布局和环境保护,形成分工合作的城乡经济体系,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的协同发展,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坚实基础。
第二,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农村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不懈推进农村改革和制度创新,继续消除或修订影响城乡协调综合发展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调整不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需求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城乡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第三,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亿万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农民逐步享有与城市市民相同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权益,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体系,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促进农民全面发展。
第四,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始终把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党管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保持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形,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
四、中国城乡协调综合发展的基本思路
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通常是指社会要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弱势群体能够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和生存能力。这无疑是正确的和必要的。就中国社会的特殊性而言,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理念和目标,需要解决城乡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实现城乡协调综合发展。实现城乡协调综合发展的实质是要稳定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农民。
(一)正确处理工农业关系是立足点,重视农业是基础
农业基础薄弱的局面尚未改变,要正确处理工农业关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自觉增加农业发展投入,加大支农和惠农政策力度,激发农业发展活力,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
1.自觉增加农业发展投入,正确处理工农业关系
正确处理工农业关系是决定城乡协调综合发展战略的基础,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必须改革长期以来形成的重工业轻农业和重城市轻乡村的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为此,需要理顺工农业产品价格,积极增加农业发展投入,协调工农业发展速度,搞好城乡产业分工和协作互助。此外,还需要正确处理农村内部的工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