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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陆衣衣手上多了一枚戒指。

订婚戒。

本来有一枚,用来做殷天涯夫妇承认陆衣衣这个儿媳妇的信物。是专门从英国空运过来的,据说曾经是某一位伯爵夫人的首饰,后来流落民间,被人买下,后来拍卖几经周转才到了殷家手中,也是霍敏佳订婚是的戒指。

可是,陆衣衣的手指型号不配合,那枚戒指也不是能所以改变大小的,她带着并不合适,于是收下那枚戒指的同时,殷仲又请人重新定做了,这才有了陆衣衣手上这枚。

白金戒指,很简约的设计。

她跟殷仲一人一只。

陆衣衣刚开始有些别扭,后来想要拿下来收好,殷仲不同意,硬要让她戴着,等戴了几天之后,陆衣衣就习惯将它漠视掉了。不过对于总是乐颠颠的到处显摆戒指的殷仲,她是很无语的。

曾经看过一个笑话,大冷天不扣衣服扣子,就是为了显摆新皮带,陆衣衣觉得,殷仲应该差不多快到那种地步。

“你不是不去见王家人吗?怎么现在又要去?”

殷仲打完领带,在等陆衣衣一起出门,殷仲去王家,她是跟梁蓉见面。对于前几天殷仲放了王家父子的鸽子那件事,她是知道的,只是,那天不见,今天主动跑过去,陆衣衣就不太明白了。

殷仲呵呵笑,在她脸上揪了一把,“很多时候,要解决一件事,姿态最重要,我不去,因为我去不去别人都不能把我怎么样,我去,是因为我可以尊重他们。”

殷仲知道陆衣衣有兴趣,笑着说道:“不过这中方法还想对你来说不适用。”

这种强盗手段他习以为常,在别人却是不一定行得通的。殷仲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打拳,后来稍微大了一点,就跟着十三街那群黑手党家的儿子们打架干坏事。

其实最开始的时候,他真的就如他表面看上去的那样,是一位乖巧风度的贵公子,可是奈何,他有一个不知道怎么形容的哥哥,甚至他跟陆衣衣如今这样的状况,都可以说是他那混蛋哥哥一手造成的。

想当年,他还是个纯洁的小男孩,四岁之后,才知道自己还有一个,天天在一起生活的哥哥。

他的哥哥,是他们家的传奇人物。

这件事要慢慢说来。

话说殷家二少殷天涯结婚三年之后,生下了他们第一个孩子,这孩子天子聪颖长相可爱,做为长子,自然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后来,大约在这位小少爷六岁之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时候的小少爷已经完全能够自理,然后,所有人发现,他不喜欢白天出现在任何场合,至于他在那里?没有人知道。最开始,殷天涯以为儿子被绑架,带着一群走狗风风火火跑到十三街准备找教父做‘朋友’。

后来还报过警,但,最后只能表明,这位少爷就是个神人。

他总是莫名其妙的一消失就是好几天,然后突然就回来了。

有时候回到家,已经在家里住了一个月多了,全家老少包括那么多佣人,居然没有发现。

当二少爷,也就是殷仲出生之后,殷天涯夫妇,已经对大儿子绝望。

为什么殷仲是殷家三少爷?

殷家离得那么远,但并没有分家,是把所有的孙辈放在一起按年纪排的,其实殷仲是老四,而带回中国老宅老爷子面前认祖的时候,殷天涯夫妇硬是没找到大儿子。

以至于很多人怀疑,殷仲有个哥哥这件事,是他们自己幻想出来的。

但,殷仲对天发誓,他的哥哥真的存在,他记得,大约在他五岁开始,他的哥哥终于不会三五不时的失踪了,而是每天住在家里,虽然白天还是找不到他在哪个旮旯。事实表明,他之所以不闹失踪,是因为对自己这个弟弟产生了特别的兴趣。

这个特别表现为,每天大半夜的爬窗到弟弟卧室,然后偷了弟弟躲开佣人的耳目,到外面……发癫。

那时候的殷仲,是个真真正正的小绵羊,全心全意的信任着这个安全的世界,当然更加信任自己这个长得好看又聪明的哥哥。

于是,哥哥说什么,他听什么。

六岁不到的他,偷过妓女的内裤,刮过黑手党老大的胡子,堵过总统家的水管,更多的时候,被哥哥拉着,随便爬到一座高楼顶层,然后对着月亮鬼哭狼嚎。他的哥哥,总是用一件宽大的连帽大衣将自己裹起来,姣好的面容跟身材,全部隐藏在黑暗中。

那时候对殷仲来说,这全部是新奇的游戏,但是不可否认,渐渐地,他的胆子越来越大,一度大到无法无天被父亲关黑屋,他记得自己好像是迷茫过的,因为哥哥教给他的东西,跟父亲母亲,还有老师教给他的不一样。但是每次,哥哥都能证明自己是对的。

虽然人类生活在文明世界里,但是依然适用丛林法则。

当殷仲过了十岁,他已经敢带着两个毛头小子横卫斯蒙翰大道了。

无法无天的日子过得太久,从来没有遇到过挫折,也就从来没有将另一个人当做一个独立个体才思考过。他以为他的法则全世界都适用,这还不是关键,关键他的哥哥,那个不知道怎么形容的男人居然告诉他全世界的女人,都喜欢一种两条尾巴的猫,那猫很难弄,但是要是哪天真的不小心得罪哪个女人,就去把那猫找来。

他,居然信了,还一信就是十多年。

殷仲恶狠狠地,想要问他这世上有哪门子两条尾巴的猫,可是被关在家里的这几年,他硬是没有见到那家伙,虽然,据说他曾经回家住过几个月的。

往事不堪回首,殷仲觉得事情错就错在,自己居然不是长子,所以才被带坏了。

陆衣衣见他一脸郁卒,以为不想跟自己说这些,于是也就没有再问什么,两人上了车,先把她送到约好的地方,并且跟梁蓉碰了面,殷仲才离开。

梁蓉看着远去的汽车呵呵笑了一声,打趣道:“这个还不错,衣衣,你看嘛,谈恋爱结婚就要找这样子的,长得好看,又喜欢你,还很贴心,不像有的男人……”说着瞟了自己男朋友一眼,“榆木疙瘩一个。”话虽这么说,但那眼中,还是掩藏不住的幸福笑意的。

今天之所以约陆衣衣,是为了帮他们看结婚戒指,他们对珠宝之类并不熟悉,所以一定要陆衣衣帮忙参谋,过年之后,两人也要结婚了,对他们开说,结婚戒指实际上是不小的开销,必须得慎之又慎。

可是陆衣衣却很羡慕他们,跟喜欢的人顺其自然的相遇,自然而然的在一起,水到渠成的结婚,然后一起慢慢老去,没有什么风浪,没有什么不得已,哪怕整天的柴米油盐,其实也很有滋味,相比起来,自己的所谓婚姻,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梁蓉很高兴的拉着陆衣衣,扔下一个男人在后面默默当尾巴。

兴高采烈,看什么都喜欢,结果三人逛了一上午还是没有决定好,梁蓉已经累得走不动,陆衣衣穿着高跟鞋,脚也开始发酸,两人提议去吃饭,还没有出来,就看见sherry挽着一个女人,从前面走过来。

她们也看见了陆衣衣,sherry大概也没有想到在这里碰见她,先是诧异一下,才临时决定约陆衣衣谈话。

“我在陪朋友,今天没有时间。”陆衣衣跟梁蓉在一起,加上梁蓉的男朋友也在,她是真的没有心情跟sherry谈什么我爱他他爱谁这种事情。

可是sherry很坚决,一把拦住陆衣衣,并不在乎别人有没有听到什么,“你躲得那么紧,我要找你可不容易,怎么,有本事抢别人的男人,没本事说话?”

陆衣衣一看,她要是真不同意,这女人真敢把整个楼层的人都聚过来,这么好玩的八卦,大家都会很有兴趣的,但她真没有被围观的爱好。

于是只好点了头,让梁蓉先跟她男朋友去吃饭,到时候电话联系报方位就好,梁蓉不放心,硬要一起去,她跟男朋友在外面等。

坚持不过,陆衣衣跟着sherry,还有另外三个非当事人,一起找了个咖啡厅。

他们三个在外面,陆衣衣跟sherry两人进了雅间。

美艳的女人瞪着陆衣衣,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一样从上到下,仔仔细细打量了整整二十分钟。

陆衣衣也不说话,就任他打量。

最后,sherry说道:“你看上去,就像一个好女孩,但是是一个非常卑鄙的小女孩。”

陆衣衣的长相,是很纯粹东方人面孔,秀气,素净,带点婴儿肥。

比起Sherry这样西方人面孔相对明显的,看上去要稚气很多。但实际上,两人的年纪差不多大。

对于她的评价,陆衣衣毫不在意,“你找我有什么事情?”

“你说呢?陆衣衣,你这个卑鄙的女人,你抢走了rex,还这么的一脸无辜……”

“好吧。”陆衣衣打断她,“我以为他已经处理好了,不过,你跟他要是还有什么没有说清楚的,可以找他亲自谈,毕竟,你跟殷仲究竟什么关系,这个我一点都不关心,他有什么决定,也不是我能左右的,所以,你找他比较有用一点,真的。”

Sherry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女孩子,她不是假装说不在意,也不是故意得意的炫耀不在意,而是,好像真的很不在意。

Sherry并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在殷仲之前,说实话,也曾经抢过别人的男朋友,那时候还小,觉得这是一件很酷的事情,但是自从遇到rex,她真的想要结婚的时候,发现那样的人有多么讨厌,她比较在意的是,殷仲是个很老派的人,他不喜欢主动,并且太过热情的女孩,所以她一直小心的做淑女,这一切本来水到渠成,但是,却被一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陆衣衣给破坏了。

于是这一天,陆衣衣经历了很多言情小说,脑残电视剧,还有超现实伦理剧的著名剧情之一,只见sherry拿出一支笔,问她:“你要多少钱,才愿意离开r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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