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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的联欢会

惹人喜爱的刘一莎并没有在大学里早早谈恋爱。1996年下半年,已是大二的第一学期。刘一莎长得漂亮,又被认为是“才女”,还是女生当中的二姐,比较成熟,但她的情感问题还没着落。

刘一莎自己也为没有真心的爱人而苦恼。刘一莎和同学谈心时,被认为过于优秀,眼光太高而迟迟没有男朋友。刘一莎则认为自己表面温柔、内质感性,让人伤脑筋,所以没有人爱。刘一莎还感觉自己感冒频率比其他女生似乎多一些,嫌弃自己身体弱,没有北方女孩身体棒,没有她们开朗、豪爽。

刘一莎和沈毅的关系即使在系记者站层面,也是一般同学关系,除了工作,无他。但是,情况在1996年12月31日那天发生了质变。

由于第二天就是1997年的元旦,刘一莎的班级为了丰富班级生活,早早策划了一场元旦联欢会。精彩的节目在这天晚上上场。联欢会场地就在班级的专业自修教室里。

在班级干部们的组织下,会场在下午就被布置好了,红红绿绿的拉花、围成一圈的桌子、桌子上有水果瓜子糖果,黑板前方就是晚上表演的舞台,黑板上用彩色粉笔的艺术字写了一幅对联体宣传语做背景,烘托气氛。对联是这样的:天南海北齐聚在此,欢乐今宵玩到天亮,横批:跨年,还画了两个大脚印,寓意从1996年来到1997年。

这幅对联很即兴,也很活泼,听说对联是沈毅和宣传委员一起构思的,宣传委员是沈毅寝的老三。听说对联是由老三落笔完成,两个大脚丫是沈毅画的。

本来专业教室到晚上10点就要关门的,为了这晚的联欢会能直接“触摸”1997年的时光,班级干部们做了很多努力,也请系里的老师帮忙,这才做通了管理专业教室这栋楼的大爷和男生女生各自宿舍的管理员的工作,大家可以玩到夜里12点,但是12点半前必须离开专业教室,1点前必须回到各自宿舍。

联欢会晚上8点准时开始,主持人是班长王嘉佳和团支部书记陈晨,两人做了必要热场后,开始了联欢会的第一个节目。

第一个节目是王四海李彬的相声,王四海李彬是同一个寝室的,也是江苏老乡,王四海俏皮,李彬文雅。

王四海:“李彬,在长春呆了快2年了,爱上长春了吗?”

李彬:“爱上了,王四海,你呢?”

王四海:“我也爱上了。”(旁白:两个大男生,大言不惭地说着爱不爱的,尽管说的是爱上一个城市,还是引得大家开怀大笑。)

李彬:“那么,我考你一个问题,看看你对长春是真爱还是假爱。”

王四海:“好啊,来吧。”

李彬:“先来个简单的,东北有哪三宝?”

王四海:“这个简单,人参、貂皮、靰鞡草。”

李彬:“王四海,你不是真爱啊,知识要更新,你说的是旧三宝,新三宝是人参、貂皮和鹿茸。”

王四海:“惭愧,说实话,靰鞡草是啥草我都不知道,还是鹿茸更广为人知一点。”

李彬:“第一个问题过关,第二个问题有难度,如果答不上来,也不要紧。”

王四海:“问吧。”

李彬:“东北有哪八大怪?”

王四海:“这个的确有难度,我可能答不全,如果答不上来,就请同学们帮忙,帮忙的人一人说一个怪,说出来的,我有奖励。”这其实是王四海的互动环节,他回身去取了奖品给大家看看,居然是长柄的棒棒糖。大家在底下说“好!”

李彬:“王四海,别磨蹭时间了,快回答问题吧,有哪八大怪?”

王四海:“这个难不倒我,听着啊,第一怪是‘窗户纸糊在外’。”

李彬附和:“没错。”他指指窗户。

王四海:“第二怪是‘大姑娘叼烟袋’。”

李彬:“没错,我虽然没看过大姑娘叼烟袋,但是长春街上抽烟的女性的确比我们南方多,女同胞们,你们可要顶住哦,吸烟有害健康。”

王四海:“你看,难不倒我吧,第三怪是‘大缸小缸渍酸菜’。”

李彬附和:“来,上酸菜!”

王四海:“第四怪是,第四怪是……”王四海开始装,为互动做情绪预热。

李彬:“王四海,答不上来可以请同学们帮忙啊,别硬撑着。”

王四海做认输状:“好,那么请各位同学帮个忙,举手示意,一人说一个,凑满八大怪,然后奖励棒棒糖吃。”

王四海话音刚落,有同学举手,居然是来自安徽的曹子峰,刘一莎暗暗好奇,她老乡居然连东北八大怪都能熟记在心?这时曹子峰已经脱口而出了:“第四怪是‘养活孩子吊起来’”。

李彬表示认同,一个棒棒糖马上递上。

王四海表示鼓励:“来自南方的同学都能答的出来,说明大家对东北都很熟悉了。”底下的同学们都很开心地笑了。

王四海继续:“大家继续,第五怪是?”

林莉脱口而出:“吉祥喜庆粘豆包”。林莉是长春人,她答出来不奇怪,刘一莎想。

李彬再次奉上一根棒棒糖。

王四海:“你们都记得这么清楚,把我的情绪调动上来了,我记得第六怪了,那就是‘翻穿皮袄毛朝外’。”大家鼓掌。

李彬:“王四海,那就继续把第七怪和第八怪说了吧。”

王四海继续装:“第七怪,第七怪……不行,还得求助。”

李彬则举起棒棒糖示意大家继续帮忙。

另外一个男生寝室的老八接上:“草皮房子篱笆寨”,他是东北人,能答出来不奇怪。

同学鼓掌,李彬递上棒棒糖。

王四海:“最后一怪了,大家继续帮帮忙。”

另外一个男生寝室的老六:“狗皮帽子头上戴”。老六也是东北人。

王四海致谢,李彬递棒棒糖,王四海:“好的,八大怪总算都介绍完了,我今年寒假准备给老爸买顶狗皮帽子回去,让他体会一下东北的感觉。谢谢大家配合!”

李彬一起致谢,两人立场,众人鼓掌。

气氛果然被加热。

然后是吴越峰独唱《爱如潮水》。刘一莎没想到这个来自张作霖故乡,被女生笑称为“大帅”,沈阳口音很浓的吴越峰居然唱起歌来还挺好听,至少一点听不出沈阳味。

当吴越峰唱完第一段: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请让我给你安慰,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走过千山万水,

在我心里你永远是那么美。

声音很有磁性,感情模拟得很深邃,整个教室掌声如潮水,至少女生们是第一次听到吴越峰这样深情款款地演唱。

吴越峰唱完后,是沈毅的朗诵。刘一莎想,吴越峰刚才引得掌声雷动,观众的热情还没消退,沈毅的朗读要调动现场气氛,多半会吃亏了。刘一莎不知道为何会为沈毅做这样的担心。

好在萝卜有萝卜的好,白菜也有人爱。

沈毅朗读时,虽然声音的浑厚度不够,但他自己挺直的腰杆、平和目视前方的自信目光、抑扬顿挫的语调还是让人一惊,再仔细听朗诵的内容,充满人生哲理,又言辞质朴。

这个朗诵词应该是沈毅自己写的,大意是:人生要有一个榜样,努力求学时榜样是激励,迷失方向时榜样是灯塔,他的人生榜样是编撰《资治通鉴》的司马光,沈毅阐述自己的榜样或者说偶像是司马光的原因有四点,司马光好学、勤奋、精益求精、善用时间。

毕竟刘一莎自己也是喜欢文学的,听完沈毅的阐述性朗诵,刘一莎对沈毅有了很好的印象。

沈毅朗读完后,晚会继续进行。接下来是一些歌曲连唱节目。

刘一莎爱文字,但唱歌不拿手,这天没有她的节目。

一组歌曲连唱后,是大姐和大姐夫的情歌对唱。大姐和大姐夫是班级内部第一对情侣,大姐是内蒙古的,也是蒙古族,为人很爽朗,大姐夫是唐山人,性格比较温和,大姐夫也是少数民族,他是满族的。大家笑称大姐和大姐夫的情侣关系是为促进民族团结而诞生的。

大姐和大姐夫对唱完后是本次联欢会最后一个节目,沈毅他们寝室的老大老二老三老五表演的“三句半”。据说这个“三句半”节目本来是要老大老二老三老四四个人连成一串表演的,但由于老四就是陈晨,他在这晚的组织任务比较重,大家决定让老五上。老五天津人,虽然幽默细胞也不是那么丰富,但毕竟来自相声的故乡天津,寝室里强烈要求老五顶替老四的位置参演“三句半”,老五不能辱没相声故乡的名声,欣然接棒老四。

“三句半”词写得幽默,四个男生表演得也很活泼,教室的气氛再次被推向高潮,在欢声笑语中结束了本次晚会。

班长王嘉佳和团支部书记陈晨宣布晚会结束,然后进入自由谈时间,让大家休息10分钟后再回来。

班级干部们把教室里的桌子重新变位,分成了五组区域,四个角落和教室中央各有一组拼桌,每组桌面点一根蜡烛,放一些水果、糖之类的食物,大家可以在烛光里边吃边谈。

秉烛夜谈的环节,教室里氛围很浪漫轻松,让人误以为是男女生联谊会,而不是联欢会,这样的氛围似乎就是为了催生爱情而举办的。

医学院男女生比例适当,谈恋爱的氛围很好,不像理工科院校男生远远多于女生,也不像艺术类院校女生比男生多。刘一莎的班级30个人,来自十几个省和直辖市,男生18人,女生12人。这样的班级,既是一个文化多样性小气候,也是一个男女比例十分协调的班级。班级里男生女生互动得很好,爱的种子早已在班级内部悄悄发芽,已有班级内部情侣诞生了。

大家在不同区域间穿梭着,轻声细语聊着感兴趣的话题,尽管大家都很识趣地调低了说话的嗓门以配合这烛光的氛围,但是嗓门大如新疆老三者,还是调低不了她的音量,笑起来估计楼外面都能听到。

刘一莎在穿梭间,在其中一桌碰到团支部书记陈晨。陈晨是北京人,刘一莎总和大姐以及老三与陈晨一起玩,刘一莎和他很熟悉,喊他时基本用官职代真名,就是总喊他“书记”,而不是“陈晨”。

陈晨跟刘一莎聊自己小时候在北京农村生活的经历,刘一莎还真不知道“书记”居然也在农村生活过。

陈晨告诉她,最难忘的情景是:夏夜,一家人在院里乘凉,大槐树下,一个石桌,一个竹躺椅,一个钢丝床。奶奶病了躺在床上,扇着蒲扇;爸爸靠在竹椅上,讲他的一些经历或者故事;妈妈弄一些水果;他和弟弟或坐,或玩,悠闲、宁静。那时可以看到天上的银河,院里有闪烁的萤火虫,窗上、灯下有伺机捕猎的壁虎,他家的大狗趴在身边。

这让刘一莎想起了自己童年时在农村生活的美好经历,为陈晨和自己一样有在农村生活的经历而感到亲切。

陈晨问她:“你在农村都玩些什么?”

刘一莎告诉陈晨,自己跟着弟弟或哥哥一起抓鱼、钓虾、采野果、抓蜻蜓,也有和他一样在夏夜里躺在竹子做的凉床上乘凉,数星星,院子里的洗澡花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陈晨好奇:“洗澡花是什么花,莫非花还能自己洗澡。”

刘一莎笑答:“这是一种夏天傍晚才开的花,第二天早上九十点钟收缩,傍晚时分正好是洗澡的时间,所以叫洗澡花,这在南方农村特别常见,紫色的小花朵,花蕊伸出来,有淡淡的香气。”

陈晨:“大冬天的,我们一直在谈夏天呢,有点气候不对啊。”

刘一莎:“是啊,我去倒杯热水暖暖身子。”

刘一莎说着,起身去倒水。等她准备回座位,发现已经有其他人坐在陈晨边上聊上了。刘一莎干脆端着纸杯站在一边,边喝水边看教室里温馨的场面。

这时,沈毅也端着一杯水过来和她搭话。刘一莎有点好奇,沈毅和她没有单独聊过天,他们是比较陌生的同学关系,尽管刘一莎为校报副刊向沈毅约过稿件,但他们还是不熟的。

沈毅:“今天怎么没有你的节目?去年系里联欢会你不是唱过歌吗?”

刘一莎惊讶于沈毅还记得去年她表演过什么节目,回到:“我唱歌不行,紧张,班级活动,还是轻松点好,他们是找过我,问我唱不唱,我还是没唱。”

沈毅:“哦。”然后就变得不知道说什么。

刘一莎看话题有点接不上去的感觉,就变得主动了:“你刚才的朗诵很精神啊,大一军训拉歌时你和真真也一起朗诵的,以前专门学过朗诵吗?”

沈毅:“学什么啊,随便念念的。”

沈毅眼睛正视着刘一莎的眼睛,刘一莎喜欢和人讲话时正视对方的眼睛,沈毅的方式刘一莎喜欢。刘一莎1米63,沈毅比刘一莎高一个头的距离。沈毅站在刘一莎对面,刘一莎仔细看起他的外貌,比较清秀的一个人,不像东北人。

烛光下,沈毅的眼睛显得特别大,浓眉大眼,但人呢,又不是很壮实,比较清爽。

沈毅示意,“那里有空位子,我们去那里聊聊吧。”

刘一莎:“好。”然后就端着纸杯,跟着沈毅落坐到了一个角落里,那里有另外两个男生在聊着军事,争得还很激烈。

两人坐下后,把杯子都放在桌上,这时沈毅似乎显得比较放松。

刘一莎打量沈毅时,沈毅已开口找话题了:“你有文人的气质,细致、多愁善感。”沈毅说这些时,特别小心,在观察着刘一莎的反应。

刘一莎很惊讶沈毅居然这么直接跟她说自己的性格特点,这是其他男生从来没有过的,而且沈毅居然单凭观察就能对自己评价得这么准,他们从来没有单独交流过个性化的东西。

刘一莎回到:“谢谢你,你也喜欢写东西,都读些什么书呢?”

沈毅:“我比较喜欢中国传统文化,爱读历史方面的书,之前读《论语》《孟子》《资治通鉴》,现在读点明史的内容。”

刘一莎很惊讶,她当然知道《资治通鉴》是什么,但是她连《资治通鉴》的实体书都没见过,对历史的内容更是没有阅读过,没想到沈毅的阅读这么专,而且已经深入到明史了。

人是喜欢和自己有相似爱好的人的,而沈毅的爱好虽然也是阅读,却是刘一莎不碰的领域,但这个领域是刘一莎羡慕的,她对自己不具备的东西很是羡慕。

刘一莎:“《资治通鉴》我都没有看到过实体书,容易读吗?”

沈毅:“第一遍,读起来有点难,硬着头皮读完,到第二遍就不难,反而是饶有趣味了。”

刘一莎惊讶,枯燥的史书还能读好几遍,“《资治通鉴》你读了两遍?”

沈毅笑答:“多一遍,读了三遍,每读一遍都有新的理解。”

刘一莎:“读同一本历史书还能读好几遍,你真能静下心来啊。”

沈毅:“我从高中起开始读古文,读起来还好,后来觉得单部头的书读得不过瘾,才开始读《通鉴》的。”

刘一莎:“你喜欢《资治通鉴》,所以也把它的编撰者司马光当偶像是吗?喜欢司马光什么特点?”

沈毅:“除了稿子里念的那些特点,事实上我比较喜欢司马光的宽厚,而他的政敌王安石就显得偏激。”

通过这么短短的聊天,刘一莎竟然对沈毅已经很钦佩了,怪不得觉得沈毅气质比较特别,原来他是受传统文化熏陶的。

沈毅:“你应该也读过很多书,不然文笔不能那么流畅。”

刘一莎:“我中学时读世界名著,大学后主要读杂文,没你读得那么专。”

那是两人第一次聊天,居然聊得非常愉快,两人都不想离开。后来,沈毅又和刘一莎讲了他喜欢下围棋,也会好几样乐器,笛子、二胡、吉他都会,但都不是特别好,对二胡更喜欢一点,三样乐器中二胡拉得最好。

沈毅十分坦诚,在这天的谈话里,还说他是家里的独生子,想为家庭做更多贡献。刘一莎听说沈毅出身干部家庭,家境应该是不错的,没想到他还有这些压力,看来是个求上进的好青年。在刘一莎眼里,沈毅虽然年龄很小,18岁还不到,但是给人一副少年老成的感觉。通过今天的聊天刘一莎才知道沈毅读了那么多高深的书,怪不得少年老成。

刘一莎和沈毅聊得十分投缘。刘一莎直接告诉沈毅,很喜欢和他交谈,沈毅也同样直接地说喜欢和刘一莎沟通。

这时快到零点时分了,陈晨和王嘉佳招呼大家一起倒数等待1997年新年的到来。在倒数声中,大家欢庆进入了新的一年。

联欢会散场时,刘一莎和沈毅不是一起回宿舍的,两人还没亲密到那个程度。

经过这次的交流,刘一莎心灵有所触动。隔日,也就是1997年1月1日的晚上,激动的刘一莎为沈毅写下了长长的日记,认为沈毅是懂她的那个人。通过这次聊天,刘一莎像突然发现了沈毅,眼前一亮。她其实是一个靠语言,而且是带有文艺性表达的语言激发的人。沈毅明确直白的表达能力,正是刘一莎需要的爱的语言,刘一莎被唤醒。

刘一莎感觉与沈毅做了一次高水准的谈话,很满意。沈毅对她的赞扬很不同,刘一莎的感觉。刘一莎还期待和沈毅能有机会继续畅谈。总之,刘一莎很欣赏沈毅的才识,两人聊起来仿佛是多年的好朋友,这让第一次和沈毅聊天的刘一莎很惊讶。

往后的一段时间,刘一莎和沈毅碰到后都在用眼神交流,并无深谈。但沈毅开始进驻刘一莎的日记本,刘一莎写满了对沈毅的看法,已经开始喜欢沈毅了。刘一莎觉得别的男生赞扬她首先从容貌,而沈毅与他人的不同是赞扬她的灵魂,而刘一莎也欣赏沈毅的才华。

刘一莎已经想到了沈毅的年龄问题,他18岁还不到,她快21岁了。但刘一莎认为生理年龄并不代表心理年龄,只要思想接近,仍可作为知心朋友,这时刘一莎还单纯地只想和沈毅做心灵的朋友。刘一莎一方面为自己想和沈毅继续沟通的心感到坦然,一方面也笑自己是不是有点想多了。

刘一莎对选男友没有特别的标准,家人从未和她谈过此方面的问题。刘一莎心底里想找一个懂自己情绪的人在一起,她向往“朝临秦汉魏晋字,暮吟唐宋明清诗,翰墨丹青常做伴,古圣今贤皆为师”的惬意文化生活。刘一莎并不会书法,她喜欢的是魏晋文人自然洒脱的精气神,刘一莎也不是真得经常吟唱唐诗宋词,她羡慕的是诗人们的想象力和才情。

而和沈毅做了一年半的同学后,半夕夜谈,刘一莎感觉沈毅像是突然空降到她面前。她不得不想,沈毅是不是她渴望的、能和她一起过“朝临秦汉魏晋字,暮吟唐宋明清诗”式生活的人。

后来,经过1个多月的眼神交流和少有的单独接触,刘一莎和沈毅都变得很渴望和对方在一起,但是刘一莎不确定沈毅是否是有同样的想法。

多情的刘一莎不知道,沈毅也很敏锐,他感觉到了刘一莎对他的反应,到放寒假前,沈毅觉得刘一莎已经喜欢上自己了。

刘一莎和沈毅通过后来的接触知道他们当时都在看李敖的书,沈毅对女生也喜欢李敖感到很惊讶,刘一莎对有人和自己同时关心这个台湾的作家感到亲切。

李敖1935年生于哈尔滨,1949年随父赴台。1954年考入台大法律系,自动休学后次年又考入台大历史系。1961年挑起中西文化论争,从此成为文化界的风云人物。1970年、1982年两次入狱,前后达十年之久。李敖当时是台湾最具争议的人物之一,他特立独行,笔锋犀利,善辨、善斗、善写。报载说李敖最像鲁迅,所以鲁迅的儿子周海婴赴台时,只私下拜访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李敖。

刘一莎钦佩李敖的傲世不羁、学富五车、才华横溢,发自内心为李敖折服,也会为他的文字笑出来,比如李敖写到“林正杰如此骑墙、风派”,刘一莎第一次看到骂人用“风派”这个词,觉得很有趣。李敖还写“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美匪建交’后”,“匪”当然是当时国民党对共产党的蔑称了,历史就这样走过来了。

读李敖的文章给刘一莎带来了阅读的别样观感,她对李敖本人生活经历的兴趣比对他的文字还浓,比如李敖和胡茵梦的爱情故事。

李敖有很多书,刘一莎并没看全,快放寒假了,沈毅表示可以借给她看其中一本,就是《***研究》,刘一莎欣然答应。

钱钟书在《围城》里写过:借书是男女恋爱必然的初步。这一借一还的,感情就出来了。

然后,看刘一莎和沈毅的感情怎么发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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