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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尚德

文/林培源

从酒店大门口望出去,书娟常能看到那些年轻的面孔。他们从学校大门口走出来,脸上那种表情,书娟再熟悉不过了。书娟也曾有过那样的表情,从容,无拘无束,好像只要你乐意,就能和整个世界温柔拥抱,融化在一起。但书娟恐怕再也没法像他们那样了,隔了一条马路,就是截然划分的两个世界。

想到这一点,书娟有些失落。她瞅瞅身上那身黑色的制服,呆板、笨拙,套在身上,像一重甩不开的身份。书娟望了望酒店大堂的玻璃镜,落地的一整面镜子华丽得很,反照着马路上车来人往,也发照着书娟的落寞。书娟每天都要和这面镜子对望,在镜子里,她能看到穿着酒店制服的自己,表情静默,拥有了训练出来的职业性笑容,那种笑容没有丝毫生气,召之即来,挥之即去。书娟不太喜欢这样的自己。笑并不表示开心,实际上,她一点儿也不开心。她低下头,又看看镜子,衣服上那排铅灰色的纽扣,平齐、整饬,最上面一个纽扣扣到脖颈。书娟还记得第一次穿上这身制服的样子,像变了一个人,很不习惯。那时候书娟刚出来工作,脸颊有些婴儿肥。酒店经理看了她,上下打量一番说:“呵,好好的衣服怎么到你身上就成童装了?”

酒店经理是那种穿什么衣服都好看的女人,天生的衣架子。除了长得好看,她还很刻薄。书娟记得有次她接客人打来的电话,末了她说了句“拜拜”。没想到电话还没挂,就被经理劈头盖脸训了一顿:“说了多少遍了,不能说‘拜拜’,要说‘再见’!”——经理就是这种人,嘴巴比刀子还锋利。那句揶揄的话她只是随口说说,没想到,书娟将它牢牢记下了。于是暗下决心,一定要减肥。

现在的书娟稍稍有了点自信。从一百一十斤,减到九十五斤,只花了三个月的时间。那阵子书娟经常饿得头晕眼花。下班走在路上,闻到烤红薯的香气,她有一股放开肚量生吞一整个红薯的冲动,但思前想后,还是克制住了。她吞吞口水,心里暗暗骂自己:刘书娟你就不能克制一点吗!遇见街边摊的美食,她总要在流连一番后,才肯把食欲抛在脑后,抛在了简陋的路边摊和那条车水马龙的街道上。

这三个月里,书娟从一个打扫客房的普通员工,做到了前台接待。接到升职通知那天,她请了两个要好的同事去吃麦当劳。咬着油腻腻的烤鸡翅,书娟终于松了口气,她对同事说她再也不用打扫客房了,那工作很无聊。这确实是书娟真实的想法。客人丢在垃圾桶里的保险套太恶心了。

最近一段时间,天气忽冷忽热,倒春寒倒得厉害,又断断续续下雨。三天了,晾的衣服摸起来还是湿的。这一片城中村毗邻天河电脑城,像躲在大人背后的孩童,怯生生的,生怕被弥漫在天地间的湿气打中。偏偏书娟和同事住的出租屋就挤在两栋高楼之间,平日里晒不到太阳,一遇上这种鬼天气,衣服就怎么也干不了。书娟讨厌这样的下雨天,全世界都潮湿一片,整个人儿也浸润在湿气中,有种粘稠的窒息感。

这个星期,书娟轮白天的班。酒店前台是份磨人的工作。一开始书娟还觉得很新鲜,毕竟,这看起来比天天收拾床单、打扫卫生“体面”多了。但很快书娟就发现不是那么回事,碰上有耐心的客人,他们会礼貌地递上身份证,耐心等你扫描、填好单子,接着客人签名,领了房卡后入住了事;碰上挑剔的客人,特别是那些喝醉了酒来开房的,书娟就要万分小心了。那些酒气冲天的男人,看人的眼神都是醉醺醺的,嫌这嫌那,手脚慢了,还要遭他们白眼。隔着一张柜台,书娟还是会下意识避开他们的目光,那种轻慢的,要把人当下酒料生吞活剥了的目光。不过,书娟最受不了也最鄙视的,是那些趁喝醉醉拉女人来开房的男人,更可气的是,通常情况下,都是女人买的单!书娟想,男人还真是贱,占了便宜,还要人家给他掏钱。看着他们摇摇晃晃走向电梯的身影,书娟咬咬牙,心想以后绝不能做这样的女人。

酒店规定,上班时间不准带手机。酒店装有监控,像一双双苛刻的眼睛。不过书娟还是将手机调了震动,放在裤兜里。她生怕妈妈会突然打电话过来,然后说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妈妈会一直问她:“娟娟,你在哪儿?”通常情况下,书娟会让同事给她盯梢,然后躲在洗手间里,压低了声音说:“妈,我在广州呢。”妈妈这时就会继续追问:“广州在哪儿呀?”书娟哭笑不得,不得不找个理由,赶紧挂电话。

——自从那次意外的车祸,妈妈就有些神志不清了,时好时坏,发作起来像个闹心的孩子一样,没完没了。不过书娟很好奇,妈妈怎么能把手机号记得那么牢?好几次电话没讲完,爸爸就抢过来,然后带着歉疚说:“唉……你妈总念着你,我就打过去了,你忙去吧。”书娟听着爸爸的声音,想象他在电话那边的表情,不免失落了一阵。爸爸早年在工地干活摔坏了腿,现在只能在工厂里替人家看大门,一个月挣不了几个钱。弟弟比她早成家,现在连老婆孩子都养不好,更别提能在赡养父母方面有多上心了。书娟一个月的工资不到两千,拿了工资,总得汇点钱回去,一到月底,扣了租房子的钱,书娟就得省吃俭用,日子过得拮据。只要一想到这些,书娟再怎么不耐烦都要忍下,忍受客人的坏脾气,忍受前台的电话没完没了地响。那声音没有规律可循,猝不及防,总趁人不注意时响个不停。若是值夜班,半睡半醒间,准会吓个半死。

爸爸的声音听起来很憔悴,书娟放下手机,站在洗手盆前面,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无奈地笑了。

周末是最忙的,从周五下午开始,预定客房的人接二连三,一个电话挂了,另一个又响起来。书娟平均一天接几十个电话,耳朵一直“嗡嗡嗡”响个不停。开年后,酒店和几个大型团购网合作,在网上挂出了优惠活动。一下子,书娟就发现客人多了起来。那些平日里嫌这家酒店太贵的人,忽如一夜春风来,捡了便宜似的,生怕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但书娟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明明有房子住,有地方可以偷情,却还是要花上一笔不菲的钱来住酒店。抛开那些出差和旅游的人不说,单是趁周末到来开房的学生情侣,就忙得人够呛了。

书娟和同事喻虹聊起这个话题,喻虹想了一下,反问书娟:“你住过酒店没有?”书娟不解,摇了摇头说:“没住过。”喻虹得意地笑了起来:“这不就对了嘛,你没住过,没享受过服务,怎么知道人家的感受?”书娟还是不明白,客人什么感受?还不是住了间干净舒服的房间,完了有人替你打扫卫生,能有什么感受呢?她想,哪一天有钱了,我要住世界上最好的酒店。后来书娟看电视,新闻在报道迪拜的帆船酒店,那是全球第一家七星级酒店,奢华得让书娟不敢相信自己的双眼。相比之下,书娟觉得,她上班的这家酒店真是小巫见大巫。帆船酒店的价格贵得离谱,书娟想,自己再怎么努力挣钱,也住不起帆船酒店,可为什么有的人一掷千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呢?想到最后,书娟只能这样自我安慰,酒店真有那么好吗?酒店再怎么好,也不如有个家。

又是一个周五,像往常一样,她要去接同事的班。

那个叫喻虹的女孩子身材高挑,长得俏,嘴巴又甜,九零后,比书娟还要小两岁,但她看起来成熟多了,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书娟赶到酒店大门口,正看到她在打电话,声音很大,也不怕经理训她。不过书娟转念一想,她那么会巴结上司,讨人欢心,经理怎么会训她?喻虹和同事调了班,一到周末就不见人,书娟问她:“你周末都忙些什么呀?”喻虹笑一笑,很神秘说:“周末呀,做兼职呗!”书娟还想再问,只见她早已收拾停当,挂了个包包,迈着轻盈的步子出门了。书娟带着赞美的眼神看她,心想,喻虹的背影可真美。

片刻之后,远远的,书娟就看到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酒店门口。车窗摇下来,是个男人的脸。更出乎书娟意料的是,喻虹竟然走过去,打开了车门!很快,车发动起来,拐上一个弯道,消失不见了。

书娟的好奇心被极大地撩起了,她非常惊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喻虹说的周末做兼职,原来就是给男人包养呀!想到这一点,她心里很不是滋味。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没想到喻虹会做这种事!书娟好不容易才建起对喻虹的好感,这么一来,就全让自己推翻了。

——不过说真的,书娟要承认,她倒是有点羡慕喻虹,那羡慕里其实还带了点嫉妒。她要是有喻虹一样的姿色,说不定早就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了,哪还要天天受气,天天算计着花钱?说不定还能给妈妈找一家更好的医院,治好她的病了。她痴痴地想,很快,心情就跌到了谷底。她知道这一切不过是幻想罢了,谁会拿正眼瞧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妹?人前人后的喻虹,如此不可貌相,这是她怎么努力都没法做到的。

不过书娟有一点不明白,喻虹都有男人依傍了,为什么不辞了现在这份工?

那天中午,书娟喝了同事买给她的一罐可乐,没想到可乐太冰,喝下去没多久就提前来了例假。她在心里暗骂该死。抽空去了一趟卫生间,回来后,肚子就一直不舒服。

书娟痛得额头冒汗了,同事问她要不要休息一下,她摇摇头,说忍一下就好。

她看了看墙上的挂钟,要到晚上十点才换班。

一直到华灯初上,她才感觉肚子舒服了些。

一个客人打电话过来要取电吹风,书娟刚挂了电话,就看到那个男人了。

这是书娟第二次看到他。距离上一次他出现在这家酒店,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书娟记得很清楚,那晚是元旦,已经过了午夜,参加新年倒数的人蜂拥着从地铁口冒出来。那晚是书娟值的班,男人牵着一个看起来比书娟还小几岁的女孩子走了进来。书娟第一眼就注意到这个男人了,他留着一个典型的贝克汉姆的发型,鼻梁很高,带着一副黑框眼镜。书娟印象深刻的是他身上的香水味儿。书娟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的香水,总之很好闻就是了。也许是香水的味道让她记住了这个男人,也许是他身上那股特别的魅力令她印象深刻。书娟记得,上一次他来酒店开房,带的另一个女孩,比眼下这位丰满许多,也妩媚许多。眼下这个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副娇滴滴的小姐样,眼睫毛刷得又高又翘,穿了件黑色的仿皮草大衣,蝙蝠袖的那种,脚上踩的高跟鞋,起码十厘米。

男人把手臂搭在台面上,露出淡淡的笑来:“一间大床房。”

书娟查了一下电脑,皱皱眉说:“先生,不好意思,房间满了。”男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好像书娟在骗他。他问:“你确定?我前几天打电话来定的房,你再看看。”说罢,他转头看着身边的女孩子,用手搂住她的腰。女孩子眯着眼,满是笑意,和男人对视了一下,低下头继续玩手机。

书娟注意到,两人都喝了酒,女孩子的脸颊绯红,都有点站不稳了。

书娟问:“您是萧先生吗?”男人点了点头。书娟总算查到了,系统显示确实有潘姓先生定的一间大床房。“麻烦二位出示下身份证,谢谢。”这个姓萧的男人从钱包里抽出身份证,递给书娟,又把脸凑到书娟眼前,压低声音说:“她喝醉了,忘带身份证,不用登记吧?”书娟一听,面露难色,刚想和他说明酒店的规定,谁知他随手从钱包里抽出几张一百块,放在桌面上,手指敲了敲,笑嘻嘻地说:“这么多押金够不够呢?”书娟看着那几张鲜红的人民币,它们在灯光下那么抢眼。她愣了愣,不知所措。一般入住酒店不带身份证的客人很少,今晚的情况有些特殊,书娟一下子不知怎么处理。她想再解释一番,谁知男人挑了挑眉毛,终于挑明态度:“我和你们经理是老朋友,你看着办。”

书娟吓了一跳,赶紧说:“先生您稍等一会儿。”

入住手续办好后,书娟把房卡和身份证以及收据单递给他。他接过来,塞进裤兜里,很快扶着女孩子离开了前台。男人的身影,看起来那么轻佻,书娟瞪着眼,看他们离开。有一瞬间,书娟倒抽了一口冷气。那女孩……不会真的是做小姐的吧?书娟思前想后,综合了若干观察到的结果,愈发肯定自己的猜测了,没错,那女孩一定是出来卖的,不然,就是被那男人连蒙带骗拐过来上床的,一定是这样的——不过她还是觉得她是小姐的可能性更大。想到这里,书娟胸腔里冒出一股无名的火来,她厌恶骂了一声:去死吧!

那种感觉,比自己受了侮辱还难受。书娟像被什么给击中了,脑子里乱成一团浆糊,胸口被刺痛一般,一下子令她难以呼吸。她让同事接替一会儿。跑去洗手间的路上,书娟难过得捂住脸。

她又想起那件事了。这么久了,她以为她可以甩掉它,可以将自己伪装成正常人的模样。事实上她确实做到了,她成了另一个人,成了无数人群众可以被随意忽视的人。酒店人来人往,她早已见惯了那些轻浮男女之间的伎俩。

不知为何,就在刚才,她刻意回避的所有难堪和阴翳,全都跑出来了。

她眼前浮现出一个中年男子的脸。晦暗朦胧的灯光下,他只穿着一条短裤,灯光照着他,表情模糊,他刚从洗手间淋浴出来,脸上的水还没擦干净,书娟闻到一股酒气。他的表情是猥琐的,眼睛却睁得那么大。书娟一直站着,不敢看他,但能隐约感觉到,空气中萌动的潮湿的情欲。那是她第一次“干活”,在会所的领班做了几天的思想工作之后,她终于抱着豁出去的心,开始上班。中年男人看了她半天,才吐出一个字:“脱——”书娟恶狠狠地瞪了一眼,反问道:“脱什么?”男人冷笑一声:“不脱衣服怎么干活啊?”“谁要和你干活了!我不干!”说着,书娟就哭了起来。那个男人看到书娟哭了,这才关心地问:“第一次?”书娟摇摇头。男人苦笑了一下,摆摆手,放低了声音说:“妹子,别哭,有什么好哭的嘛?”书娟不理他,还是哭,好像要把这些日子受的委屈都给哭出来。这下他可恼羞成怒了,骂骂咧咧的:“不想做就给老子滚出去!”书娟仍站着一动不动,男人又急又气,最后干脆靠着枕头,斜卧着身子,抽起了烟。也许是晚上喝了太多酒,抽完一支烟,他便躺倒在床上,很快睡着了。

书娟万万没有想到,到钟后,那男人不但没和领班投诉她,居然还付了钱。

那晚过后,书娟想了很多。思来想去,最后还是退缩了。那种感觉,像上刑场,当然,书娟怎么可能上过刑场呢?她不过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被一个好姐妹介绍过来。那时,好姐妹是怎么劝她的呢?

哦,对了,书娟想起来了——“一样是挣钱嘛,又不偷又不抢,谁当你下作了?”

是啊,不就挣钱嘛,挣钱的方式有很多种,我不过手贱选了其中一种罢了。就做一个月,一个月后,拿了工资立马远离这个该死的城市。

书娟当时就是这么打算的:一个客人三百块,会所抽一百,剩下两百归她,一个晚上,运气好的话,挣个一两千没问题。一个月后,她就有钱给妈妈治病了——但若运气不好呢?书娟摇摇头,否定了这个担忧。她想不出自己还能有运气不好的时候,她已经把二十年来积攒下的运气全给掏没了,还能再坏下去吗?如果不是前男友背着她和别的女人搞在一起,书娟怎么可能天天伤心天天喝闷酒呢?妈妈甩的那两巴掌,直到现在还在她脸上灼痛着。

“谁让你喝酒的,喝死你算了,男人不要你怎么了?男人不要你你就非得糟蹋自己啊?你怎么不去死——”书娟想过去死,她那么爱他,为他,打过胎,辍了学,窝在一家小工厂里上着暗无天日的班,书娟那时多傻啊,觉得爱一个男人,付出了,不管怎样都会得到幸福。谁知道,谁知道那个没良心的一直都在玩她,玩够了,一甩手就丢开。书娟想,当一袋垃圾还有回收的价值可言,而她呢?一旦被甩,就再无回收的可能了。

书娟那时吞了一瓶安眠药,没死成,在医院醒过来后反倒被爸妈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书娟扯过被单,把脸捂住,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书娟想不出还有谁比她更作孽的了,因为她要出院那天,妈妈在来医院的路上,让一辆摩托车给撞了。是爸爸告诉她这个消息的,书娟吓哭了,如果时间可以倒流,她宁愿被车撞的人是自己。她连命都不想要了,老天爷怎么还不让她去死?

是的,老天爷非但没让她死成,还要她来那个该死的城市受罪。

书娟失恋后的那几个月,每天昏天黑地,失魂落魄,工厂的工作做不下去,辞了,又阴差阳错去了会所。所幸的是会所的经理最后放她走了,他把抵押的身份证甩到书娟脸上,看都不看一眼,就让书娟收拾东西走人。

书娟走在十一月的天空下,走得很慢,她看到马路重新变得宽阔起来,看到孩子脸上洋溢的笑,看到整座城市流动起来了。那种感觉,就像一个刑满释放的囚徒。

书娟头也不回离开了那片黑暗之地,她要重新打理一番,重新找一个洗清自己的机会。

到尚德酒店上班就是书娟给自己找的一个机会。

应聘那天,书娟特地花了淡妆,这样看起来脸色好很多。尚德酒店好歹也是家四星级酒店,书娟长那么大从来没有住过酒店。一开始,她是在一个网吧里看到招聘信息的,那时她刚退了会所帮她们租的屋子,退了房,书娟背着一个包,无处可去,身上攒的钱不到一千块,不敢住旅社,就先在网吧通宵了一晚上。一边上网浏览招聘信息,一边想着今后的打算。饿了,吃泡面,深夜的网吧很冷,一排一排的电脑发出幽暗的光。书娟其实很害怕,她怕遇到坏人,怕被人家拐骗,那种感觉就像小时候迷了路,跌跌撞撞闯进了陌生的街道。

书娟捧着一碗桶面,吃着吃着,眼泪就没法控制地往下淌。

一直到后半夜,她才在人才市场网站上看到了那则招聘信息。酒店名字倒是不错——“尚德”,书娟想,“尚德”应该就是“崇尚道德”的意思吧。

招聘信息上面说急招酒店员工,起薪一千八,具体工作内容面议。她用手机记了电话号码和地址,生怕记错,又反复对了几次。夜愈来愈深,整个网吧像个幽暗的洞窟,一眼望过去,看不到走动的人影。她已经累得不想再看其他网站,伸伸懒腰,趴在电脑桌上很快睡着了。隔天七点,她迷迷糊糊醒来,一看时间,吓了一跳,赶忙去了趟洗手间,胡乱洗漱一番,又对着镜子,化了个淡妆。一切打扮停当,才急匆匆地去搭车。

对书娟来说,那是她人生里最为晦暗的日子,潦倒、落寞,更为可怕的,是那种无处不在的,像阴霾一样笼罩着的恐惧,伴随恐惧的,还有在陌生城市生活的动荡。书娟想,她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应聘成功的当天,她拨了个电话回家,爸爸让妈妈听电话。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妈妈时不时就会给书娟打电话,然后重复那几句单调的对白。

——“娟娟,你在哪儿?”“妈,我在广州呢。”“广州在哪儿呀?”

想到这些,书娟又无奈,又心酸。

就在那个男人上去没多久之后,书娟站在柜台后面整理今天的收据,时不时有客人电话,书娟调整了状态,说话的声音不像之前那么疲惫了。晚上十点,差不多交班的时候,书娟看到一个女人从酒店大门口冲了进来,书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因为进来的,是喻虹!她从来不会在这个时间点上出现在这里,书娟这下子懵了。和喻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男人,三十岁左右,气势汹汹,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书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才喊了喻虹一声,喻虹就像见了仇人一样,冲到书娟跟前,质问道:“姓萧的呢?他人在哪儿?”书娟一时半会儿想不起喻虹问的是谁,喻虹见书娟愣着不动,径自走到前台后面,打开电脑,很快,她就查到了她想要的东西。

等书娟回过神来,喻虹已经领着那个男人上楼去了。书娟觉得情况不妙,就跟着上去。等她到了五楼,只见两个男人早已在走廊上扭打成一团,喻虹拖着那个女孩的头发,狠命往她身上揣,一边踹一边骂道:“死贱人死贱人!去死吧你!”姓萧的男人裤子都没穿,女孩只穿了条内裤,黑色的丝袜被撕裂了,露出了雪白的大腿。书娟才意识到,原来喻虹刚才趁着查电脑的时候,顺手拿了房卡,这才能捉奸在床。看到这样的情景,书娟瞠目结舌,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人的仇恨可以这么巨大,喻虹的疯狂让书娟害怕,那个被她抓住的女孩子,狼狈不堪,头发散乱,死死地用手护住身子。见到这一幕,书娟整个人怔怔的,她站在原地,好像被打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

书娟喊着:“别打了别打了!”声音很大,把一条走廊的客人都吓到了,有人开门,探出头来。很快,酒店的保安闻讯赶来,用不了一会儿,就牢牢地将打架的两个男人制伏了。

喻虹被书娟用力拉开,那女孩子也不是好惹的,一见这情形,命都不要了,站起身来,对着喻虹就是一个响亮的耳光。书娟不知哪来的勇气,她走过去,用力地推开那个女孩子。她的身子,颤抖得厉害。

他们被带到了附近辖区的派出所。作为目击者的书娟,也去做了笔录。最终,姓萧的男人因为涉嫌嫖妓,连同那个年轻女孩儿一起被拘留了,倒是喻虹和她带来当帮手的男人安然无恙。从派出所出来,喻虹让那个男人先回去了。书娟胆小,到现在还心有余悸。她想着在派出所的事,双手被手铐扣着的男人和女人。深夜的派出所,像收纳了所有罪恶和忏悔的教堂。

喻虹脸颊有一块乌青,是刚才打架留下的。喻虹觉得很尴尬,又不知怎么和书娟说。想必刚才那一幕,整个酒店的人都知道了她的事,她揣摩着书娟此刻对她的态度。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事让喻虹的心都碎了。现在她终于明白了,有些事情,从一开始就是错的,不管怎么扭转,它都无法转向正确的轨道。这个男人于她,就像充满诱惑的水中倒影,而她,不过是那叼着块肥肉的乌鸦罢了。那时她就应该拒绝的,可她偏偏,就这么奋不顾身陷进去了。

女人的心是一块柔软的海绵,吸了太多的水,终有无法承受的那天。想到这里,喻虹忍不住哭了起来。

“书娟,我……现在搞成这样,太丢脸了。”

书娟用手轻轻地捋一下她的刘海,安抚着说:“别这样,都会好起来的。”

书娟递给喻虹一张纸巾,喻虹攥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拿来擦干眼泪。

她哽咽着问书娟:“你会不会很瞧不起我?”书娟惊愕,睁大眼睛看她,用力摇了摇头,怕喻虹不相信,她又低着头说:“我连自己都瞧不起,怎么会瞧不起你呢?”这句话书娟是认真的,一直以来,她都那么瞧不起自己,爱情失败,工作失败,她整个儿人生,怕都是失败的。除了她自己,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她也绝对不会对别人提起。她以为自己可以很坚强的,只是刚才碰见的那些情景,让她仿佛重新照了一遍镜子,镜子里的人影影绰绰,重叠到一起的,都是难堪、哀痛和羞耻。

喻虹被书娟这句话弄得不知所措,她摆摆手,示意书娟别说了。

书娟用手替喻虹抹掉眼泪,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喻虹拉起书娟的手,叹了口气说:“对不起。”那样子,就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喻虹的道歉在书娟看来根本无关紧要,因为谁都没有犯错,犯错的是人们所置身的这个世界。书娟知道,她们都是心里太苦的人,她勉强打起精神,对喻虹笑了笑,“傻瓜。”午夜的城市灯光闪烁明灭,书娟抬起头来,看到月亮躲在了云层后面。

不远处的尚德酒店亮着灯,处在一整片建筑中,有点温暖,又有点寂寞。书娟对着黑漆漆的夜空,用力握紧了喻虹的手,她的手很冰很凉。书娟侧过脸来看她。她还是那么美。

——“我们回去吧。”

(选自《最小说》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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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从遥远的人类帝国而来,一头棕发,腰悬利刃,他是人类,也是异种族,剑术超群,以超越自己的理想为己任,行走与现实与虚幻的迷雾之中。由剑与魔法填充的异世界,庞大的种族斗争和各色宗教的矛盾触发,以圣战为象征的大动乱时期结束后的萧条景象,而他的故事,正如巫师的咒语一般怪诞,他寻求出路,获得救赎,让他的生命得到洗礼,旅途险恶而又危机四伏,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挡他寻知的道路。
  • 100笑话

    100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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