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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岂曰无衣

叶采薇哪里见过唐锋这种男人,跟他单独相处了这么长时间、走了这么长的夜路居然一句主动的搭讪都没有的?她诧异的回头看着唐锋的背影,又恨恨的骂了一句“真是块大木头”!

到了河边,唐锋继续捞项链。

贝壳项链本不值钱,但它是老麻的一番心意,唐锋不能丢了它。捞了足有半个时辰,也不知道下潜了多少次,真如大海捞针一般,唐锋居然就真的找到了!

他不由得心头大喜,马上爬上了河岸往回家跑。路上还刚好遇到了叶采薇走失的那匹坐骑,于是顺手将它牵了回来。

回到家时,顾青山正好带着几名丁壮、举着火把准备去河边找唐锋。看到唐锋平安无事的回来还带回了叶采薇的马,众人全都松了一口气,于是各自散去。

一个略显富态衣着华贵的中年男子,和顾青山并肩站到了唐锋的身前。他眼神炯炯的上下打量浑身滴水的唐锋,面带微笑的道:“你就是唐锋贤侄?”

“我是唐锋,前辈是……”虽然明知道他是叶采薇的父亲,但唐锋仍然抱拳问道。

叶父抚髯大笑,“我是你未来岳父!”

……

大唐的商人一般都是没有什么社会地位的。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最末,再怎么有钱也不遭人待见。唐律中甚至明文规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工商杂类,不得预于士伍。”也就是说,商人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不能当官,连从军的资格都没有。

等级森严,阶级分明。

但有一类商人例外,那就是“官商”。大唐的粮盐铁茶,这类商品的经营权都是收归国有的,私下贩卖就是走私。由官府特定指派、专行经营粮盐物资的特许商号,就是官商。他们虽然本质上也是商人,但因为和官场军队的来往十分密切,因此社会地位远高于一般的贩夫走卒。

叶家就是云州州府指定的官商,专营粮食。他们的商队负责运送与调拨云州辖下所有州县乡里的粮税,城镇、牧民这些非农人口的口粮只能在他们的商号里购买,平日里军队的粮草与官府的粮俸供给也由他们负责。

世上最赚钱的生意,莫过于柴米油盐。它虽然看似不起眼利润也微薄,但却是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所需。换句话说,叶家之所有在整个云州都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富户,就是因为全云州的所有人,每天都在帮他们赚钱。

叶采薇的父亲名叫叶予诚,年近四十,虽然已是一副大腹便便养尊处优的富态,但他身上没有寻常商人的那股子奸滑诡媚之气。相反,他性情豪迈奔放,气质精悍干练,颇有一点军人的风采。

叶予诚的商队每个月都会走访各个乡里,贩卖粮食。但只有一个地方,是叶予诚亲自带队前来,那就是白云里。每次来,他还一定会带上自己的宝贝女儿叶采薇,目的,就是为了探望顾青山。

原因只有一个,顾青山曾经是他的火长,是他一起出生入死的弟兄。青海湖一役时,他们同在一个骑兵队伍当中。当时全军溃败,顾青山的两个儿子为了救回中箭倒地的叶予诚,双双阵亡;顾青山为了救他,被一名吐蕃骑兵砍去了左腕。

胜奴驮着他们两个九死一生的逃得性命,然后一起退役回了故乡。叶家是定襄的传统官商,家境颇好,年轻热血的叶予诚去投军都是瞒着家里人偷偷去的。叶予诚接掌了家业后,不止一次的要把家业与顾青山平分,但顾青山都拒绝了,数年如一日的在白云里当着牧民、做他守卫一方平安的耆长。

时至今日,叶予诚仍旧称呼顾青山为“老火长”,把他视为世上最亲的人。他敢把自己所有的一切与顾青山共享,包括他的生命,和他唯一的宝贝女儿叶采薇。

“老火长,我敬你!”叶予诚双手捧着酒碗,表情近乎虔诚的看着顾青山。

一直从旁听他们讲故事的唐锋也捧起了酒碗,“大爹,我作陪。”

“好,干!”顾青山也不多说,满碗的绿色葡萄酒一饮而尽,然后慨然长叹,“兰陵香,好酒啊!”

“是啊,好酒……”叶予诚满怀思情的悠然道,“当年我们出征之时,就喝的这个酒。我还记得那天,薛仁贵亲自给我们壮行……”

顾青山就摆手,“过去了,不必再提。”

叶予诚默然的点头。他很自责,一不留神又触到了顾青山的伤心事。

唐锋搬起酒瓮给他们倒酒,这已经是第二瓮了。酒是叶予诚带来的,来自遥远关西的葡萄酒,在草原这里稀少且珍贵。大娘被叶采薇拉着去了榷场商队驻地,今晚估计是睡在那里不回来了。她们太了解这些男人,聚到了一起肯定是不醉不休,既顾不上女眷和生意,也不管这酒贵得有多么惊人。

唐锋对这两个老兵充满了敬意。他们都曾是最不起眼的普通小卒,他们的故事很平凡,也很壮烈。他们真正的同生共死过,时至今日,他们敢为对方牺牲一切。他们卑微他们粗陋,他们从来不把国家大事与民族大义挂在嘴边;他们是袍泽,是弟兄,是真正的男人,是最纯粹的战士!

一碗接一碗的兰陵香灌进肚子里,往事一点一滴的从脑海里挤出来。顾青山与叶予诚仿佛又回到了那个热血悲壮的战场,他们的眼神变得炽热,声音变得高亢。

侧耳倾听的唐锋仿佛身临其境,那一片人海茫茫的大战场,战马咴咴军旗飘飘,隆隆的战鼓与冲天的号角令天地失色,嘶哑的吼叫与飞扬的血雾,人命如草菅,尸骨枕道、血流成河!

不知道什么时候,顾青山与叶予诚都流出了眼泪。

“老火长,领着我唱支歌吧!——就唱给那些天上的弟兄们听!”叶予诚的声音在颤抖,他在乞求。

“哭什么,没出息!”顾青山却一巴掌拍到了唐锋的肩膀上,“倒让这小子看笑话!”

“我没有!”唐锋正色的回答,眼神之中,似有烈火在燃烧。

虽然来自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背景,但唐锋却和他们有着一样的情怀。同样是卑微的小兵,同样是上过战场的男人!

“火长,请吧!”叶予诚抱拳,泪如雨下。

于是,唐锋听到了他这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军歌,来自两个中年的退役老兵。他们声音嘶哑五音不全,但他们壮怀激烈豪情万丈!

《秦风·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这一夜,注定无眠。

唐锋睁着眼睛做了梦,仿佛再一次回到了那片军营里,身边是一张张熟悉的迷彩脸,大家提着冰冷的钢枪扛着大背包登上武装直升机,穿梭在杀机四伏的丛林之中……

热血与青春一起飞扬,那里有他的梦想和存在,也有着无数难以忘怀的伤感与过往。

曾经,唐锋和顾青山这些人的距离是一千三百多年;现在,他们相知相敬。就因为他们同样都是卑微的小兵,有着同样的情怀与类似的过往。

喝多了的叶予诚嘶吼着说,如果叶采薇不肯嫁给唐锋,他就亲手掐死她。这把顾青山和唐锋都吓了一跳,因为叶予诚一点都不像是开玩笑。

也许这是他的酒后胡言,但唐锋感觉到了压力。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唐锋自己不想随便娶个草原姑娘就过日子,奈何又强迫叶采薇就范呢?人都有自己的好恶,就像唐锋看不上这些草原上的姑娘一样,他也很清楚叶采薇根本看不上自己,因为她毫不掩饰她的厌恶与鄙视;像叶采薇那样的女子,各种高帅富会排着队的去争取,她有什么理由要嫁给一个满身膻味一无所有的放羊娃?大丈夫何患无妻,凭着义父和人家父亲的交情攀上这门亲事,又算什么本事?

唐锋可以不在乎叶采薇,但是叶予诚肯定在乎她的女儿。强扭的瓜不甜,如果因此影响到他们父女的关系,唐锋会很自责。一个主要的原因,是唐锋不想伤害了叶予诚这个值得他尊敬的老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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