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域有一奇特的地方,叫“妙林之岭”。“妙林之岭”是最近三十几年才出现的,原先这里只是一片石林,并无任何特别之处。只是三十几年年前开始,有一些石雕开始出现,有人物,有动物,还有别的一些东西。刚开始,一些猎户最先发现,因为石雕所用的材料是一些很普通的石料,他们也看不出雕的好坏,所以并没有做什么。
直到有一天,一个大派的弟子来到这里,看到这些石雕之后,莫名其妙地死去了。要知道,那个弟子已经有二流高手的实力了。这样莫名其妙的死亡,那个大派自然派出人去查明,其中就有那弟子的师父和几名长老等一流高手。
但是,就连那几个一流高手都奇异地死去了。这下惊动了他们的掌门,不得不请出了一位宗师级别的供奉长老,前去查探。
那位长老进了石林。一天后,长老出来,神情怪异,对里边的情况却讳莫如深,绝口不提。
不多久,石林外的江湖人士,看到一块二十来尺的石碑从天而降,稳稳插进大地。人们只看到石碑的出现,百丈之内却没有任何人在控制这石碑。再傻的人也知道这是一个绝世高手出的手,武功之高,无法想象。石碑上书:“妙林之内,生死不论。”八个大字。
照道理说,这种级别的高手写的字会散发一股凌厉的气势,甚至有其武道领悟。但这八个字平平无奇,没有一丝武道气息透露,可见其主人的武功已臻至化境,达到返璞归真的绝高境界。
从此以后,这片石林就被称为“妙林之岭”。后来,还是有人进入其中,有的再也没有出来,有的被莫名其妙地送了出来,但没有人真正弄明白里边的真实情况。
此时,“妙林之岭”之中有一间木屋,有一白衣中年人正在雕刻着一座石雕,雕的好像是人物。随着他刻刀的动作,石灰如雪花般翩翩飞落。
白衣人身后跪着一个六十多岁的黑衣老者。老者郑重地跪着,不敢有一丝懈怠,不敢发出一丝声音,生怕打扰了白衣人的雕刻。
过了好一会儿,白衣人停下刻刀,淡淡问道:“这次你来找我,有什么事。”
“报告主人,属下确实有事相求。”老者说道。
“三十年前,你们五个就已经自由了。这句主人又从何说起,以后你们给面子就叫声‘先生’,不给面子就直接叫我名字吧。”
“主人。”老者还是不改称谓,“属下唯一的孙女病情愈加严重了,求主人相救。”
“两年前,你就为这事来找过我,我也给过回答,方法也给过你。只是你不愿意接受而已。”白衣人说道。
“主人,不是属下不相信您的话。只是那个方法,天下间任何一个做爷爷的,都是没办法接受的。”老者说道,“求主人可怜属下这一唯一的亲人,念在属下一生为主人忠心办事的份上,救救我那可怜的孙女。”
“你还是没有逃脱世间的束缚。世间有多少花季少女能为钱做那事,你孙女为何就不能为了自己的性命做那事。”白衣人说道,“也罢。我就在为你出一法子,你去找一个人,那个能救你孙女的人已经入世了,至于是谁,我不能告诉你。只要你和你的四个兄弟诚心去找,就一定能找到。”
“是。”老者对白衣人说的话毫不怀疑,白衣人说有就一定有这么一个人,老者询问道,“主人,属下怎么确定那个人就是我要找的人?”
“呵呵。这个你不要操心。到时候,你一定会明白的。”白衣人高深莫测地笑了笑,“我还要提醒你一句。选择这条路,你孙女承受的痛苦,你们五兄弟付出的代价,可能会超过我先前给你出的那个方法。我劝你还是我考虑一下。”
“主人,我已经想好了。即使将来我会后悔,此时却不得不选择这条路。”老者答道。
“哎。世人皆是如此吧,对未知的将来感到恐惧,将恐惧寄希望于未知的将来。阿福,将他带出妙林。”白衣人感叹几句后,又开始挥动起刻刀。
“走吧。”不知从哪里又出来一个褐衣老者,单是这一身法就绝非一般高手所能企及。老者知道主人脾气,不再多言,跟着这个叫“阿福”的仆人,离开了“妙林之岭”。
离开了阳城的司空见惯,一路游游荡荡来到了燕徊山边。此时,他已经恢复了原来的样貌,身上穿着不知从哪里捡来的破棉袄,发型也变成了一个西瓜头的样式,前额的头发刚好遮住眼睛,完完全全成为了一个傻小子的样子。
司空见惯一直为想找出练武的方法而费尽了心思,后来又痴迷于机巧之术,没日没夜地研究,耗尽心力。因而,司空见惯十分向往简单的生活,享受傻子般的快乐生活。
一路上,司空见惯随遇而安,有果子就吃果子,碰到死去的动物,略作处理,烤一烤也照样吃。到了小城镇,他就到一些酒家吃一些剩饭剩菜,当然有时也会被打一顿。晚上,随便找一个破庙,盖点稻草也一样可以睡得很香。他身上的破棉袄是从垃圾堆捡来的。
这样的日子在别人看来很悲惨,但司空见惯自己觉得挺好,身心从未有过的平静。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个世界,会有个完全不同的认识。
这一天,司空见惯在一草堆里睡觉,忽听“嘭”的一声,起身一看,只见一兔子撞死在一棵树上。“原来‘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是真的啊!”司空见惯喃喃道。不再多想,司空见惯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拎起兔子,到河边洗净,剥皮去脏,架火烤了起来。
司空见惯一天还没东西进肚,烤兔的香味早就把他的馋虫勾了出来。看着烤得金黄的烤兔,司空见惯准备稍微凉一凉。
谁曾想,烤兔一离开火堆,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只剩手里的烤火棍。司空见惯环顾四周,不远处,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头正拿着他的烤兔,吃得正欢。
能在人没有任何察觉的情况下拿到烤兔,又若无其事地赤手拿着刚从火堆里出来的烤兔,绝对不是一个普通老头所能办到的。但是,饥肠辘辘的司空见惯顾不得那么多,上前质问道:“老头,你怎么抢我的烤兔?”
“这兔子本来就是应该属于我的。”老者不以为然,继续吃着手中的烤兔。
“你这老头好不要脸,兔子是我的,是我洗的,也是我烤的。你竟然说是你的。”司空见惯据理力争。
“你以为那兔子为什么会冲来?”老头从怀里拿出一个装有绿色液体的瓶子,“这是一瓶‘百草香’,兔子这种小家伙一闻到味,就会不要命地冲过来。”
“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司空见惯狐疑地看着老头,“我宁可相信这兔子是觉得生无可恋,想不开撞死在这树上的。”
“懒得和你说。”老头把身子一扭,继续消灭他的烤兔去了。
不一会儿,烤兔就被老头吃得差不多了,就剩骨架间的一点肉和兔头了。填饱肚子的老头,拿出酒壶,灌了两口后,就眯上眼,躺在地上休息了。
司空见惯捡起老头吃剩的烤兔,摘下烤兔头,美美地吃了起来。
老头听司空见惯“吧唧吧唧”吃得那么欢,睁开一只眼,斜斜瞟了一眼,嘲讽道:“小叫花子就是小叫花子,吃老头子我的口水都能吃的那么欢。”
司空见惯也不搭理,吃完了整个兔头,抹了抹嘴,说道:“有些人活了一大把年纪,竟然不知道兔子什么地方最好吃。你没注意到,我烤兔子时,是把它‘倒插’着放进火里的么?随着火的烧烤,兔子全身的精华,鲜美的骨髓慢慢流淌到兔头,那味道……”
“滋滋……”老头一阵口水直吞,幸亏他肚子吃饱了,要不然,哈喇子早就流了一地了。
吃得差不多了,司空见惯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迈着悠闲地步伐走向远方。
“站住!”